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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酷刑迫害”三环节

2013-06-28

  廖元华,湖北省武穴市人,因痴迷法轮功进京上访,散发大量法轮功反动宣传品,2001年2月被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4年6月9日刑满释放。法轮功借此炮制了 “廖元华受迫害案”,经当事人廖元华及史丽萍的自我揭露,向人们披露了“廖元华受迫害案”的种种黑幕。然而,据分析该案的相关资料分析发现,弟子在李洪志种种歪理邪说的教唆下,炮制“酷刑迫害”可分为三个环节。

  无中生有编“情节”

  据廖元华醒悟后回忆,他在服刑期间的实际情况是,“回想在监狱的日子里,监狱领导和干部为了挽救我,费尽了心血。我的棉袄破了,给我送来新棉袄;我过生日,给我送生日蛋糕;我孩子高考被录取,监狱领导捐款资助他上大学;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给我买口琴、配眼镜、借书籍……”。由于廖元华仍痴迷法轮功,经功友史丽萍、吴永红教唆和点拨,他于2004年8月10日捏造事实、颠倒是非地写出《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对廖元华的非人折磨》一文,声称自己受到“火砖炮烙、架飞机、拖把棍戳、铁衣架打头、毛巾蘸屎封嘴、四肢吊铐推‘荡秋千’、鞋底抽耳光、辣椒糊涂眼睛、将头撞墙、灌医用酒精、关禁闭、脚铐以及不许上厕所、不让睡觉、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将药瓶塞进肛门踩出来”等多种“迫害”,经功友朱建勋修改后投至法轮功媒体,同年8月19日该文被法轮功登出。

  两者对比,不难看出法轮功为炮制“酷刑迫害”,教唆弟子编造大量“情节”,成为炮制“酷刑迫害”的基础。在本案例中,痴迷的法轮功人员竟把监狱管教干部的帮助颠倒黑白地说成了“迫害”,其目的完全是为了骗人,天下忘恩负义的人莫过于此。

  合成照片作“证据”

  越是荒诞不经的“情节”,越能引起法轮功媒体的兴奋,因为他们太需要类似的“证据”。当《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对廖元华的非人折磨》登出的第三天,“征集大陆‘大法弟子’受‘迫害’模拟照片”的“指令”又传到廖元华那里,并且要求“请大家开发自己的智慧”。很显然,法轮功不仅需要“情节”,更需要吸引人们眼球的“酷刑”照片,这就进入炮制“酷刑迫害”的第二环节——合成照片作“证据”。经过谋划,廖元华决定按照法轮功的要求制造假照片,他们借来数码照相机、手铐、解放鞋、交通制服、医务工作服、铁链等道具,分三次拍摄照片100余张,然后通过“移花接木”等技术伪造17张“酷刑”照片。很快,法轮功以《湖北大法弟子廖元华在范家台监狱所受酷刑示范》为题,悉数刊登了17幅伪造的照片。

  伪造照片在整个炮制“酷刑迫害案”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印证编造的“迫害情节”,又为疯狂炒作提供素材,因此法轮功花的精力最大。在炮制“廖元华受迫害案”时,组织弟子动用社会关系借来道具,花了几天时间于不同地方拍摄,然后通过截图、剪裁及手工“画”等方式制成“酷刑迫害”照片。同时,从“青岛炮制迫害案”也可以看出,法轮功为了制作“酷刑照片”策划周密,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当巨大。

  集体行动搞“炒作”

  编造“情节”,合成“照片”,是为炒作“酷刑迫害”提供基础资料,炒作才是法轮功的目的。刊登《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对廖元华的非人折磨》后,法轮功便迫不急待地发动自家媒体疯狂炒作。尤其让人恶心的是,法轮功炒作时,将原标题改得更加耸人听闻——《惨遭近30种毒辣残忍酷刑折磨廖元华不畏强暴》,着重突出“酷刑”的残忍和弟子的“不畏”,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当接到廖元华等弟子按照要求伪造了17张“酷刑”照片,法轮功如获至宝,再次加大炒作力度,向社会民众宣扬 “酷刑迫害”,四处喊冤叫屈,然后大捞好处。同时,廖元华等弟子提供的17张“酷刑”照片成为法轮功的“经典”之作,后来炮制“酷刑迫害”时多次被复制引用,成为通用的“证据”。

  不顾廉耻、疯狂炒作是法轮功媒体的重要特征。正因这样,面对“酷刑迫害”被揭穿时,法轮功假装不知道,继续炒作虚假的“酷刑迫害”丑剧。在“廖元华受迫害案”中,公安机关已经侦破了案、“焦点访谈”等媒体采访了当事人、史丽萍等当事弟子多次揭穿幕后真相,但是法轮功仍然把该案当救命稻草,一直炒作到至今。

  “廖元华受迫害案”如同一面镜子,让人们看清炮制“酷刑迫害”的主要环节,也看清法轮功颠倒黑白的卑劣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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