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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当事人”怎么说?

2013-06-26

  随着法轮功在青岛“炮制迫害案”曝光网络,再次引起人们对“酷刑迫害”的关注,探索其中真相究竟是什么。任何造假行为都不会次次侥幸成功,随着案件的侦破及违法犯罪弟子的交待,把幕后真相告诉世人,为人们认识“酷刑迫害”提供了第一手原始资料。因此,有必要听听造假弟子这个“当事人”怎么说?

  “迫害”根本不存在!

  违法犯罪弟子在服刑劳教期间是否遭到迫害,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需要用事实来说话。据炮制“廖元华被迫害案”的弟子廖元华交待,“回想在监狱的日子里,监狱领导和干部为了挽救我,费尽了心血。我的棉袄破了,给我送来新棉袄;我过生日,给我送生日蛋糕;我孩子高考被录取,监狱领导捐款资助他上大学;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给我买口琴、配眼镜、借书籍……”弟子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既是害人者同时也受害者,更需要关爱和帮助。透过廖元华的回忆看出,人们对弟子的帮助既有生活现实的,也有内心思想的;即帮助解决眼前具体困难,又帮助他们长远考虑,可谓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充分体现了人文关爱精神。这与法轮功所说的“火砖炮烙”、“荡秋千”、“架飞机”、“头撞墙”、“不许上厕所”、“注射不明药物”等等“迫害”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简直是天壤之别。一边是想尽办法帮助弟子走向正常生活的帮教,一边是法轮功不断要求“酷刑迫害”。在这巨大的反差之下,炮制“酷刑迫害”真相随之曝光——采取技术手段做假!事实就是事实,不会因法轮功的愿望而改变,当事弟子的交待表明,所谓的“迫害”其实根本不存在!

  “假造”源于被利用!

  看完《“酷刑迫害”谣言如此“制造”!》后,其中一个细节引起笔者注意,那就是弟子陆雪琴的交待,当警察问到“你知道法轮功已被国家取缔了……为什么还要从事这个活动?”时,陆雪琴随口答出“法轮大法好”来。由此可见,弟子频频炮制“酷刑迫害”是为了证实“法轮大法好”、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法轮功被取缔后,窜逃海外的李洪志不断鼓吹“迫害论”、“证实法”等等歪理邪说,授意法轮功媒体组织“征文”,要求弟子“开发自己的智慧”,直接提供所谓受“迫害”的假照片。很显然,所谓“开发自己的智慧”就是露骨地教唆弟子炮制“酷刑迫害”,通过造假的方式为李洪志提供“证据”。不难看出,围绕“酷刑迫害”弟子与李洪志形成了相互利用的关系,弟子帮助李洪志炮制“酷刑迫害”换取所谓的“层次”、“功德”、“消业”、“法身保护”及“圆满”等“修炼利益”;李洪志拿着弟子提供的“证据”,利用大法媒体疯狂炒作,然后用于骗取人们同情、向主子乞讨支持,谋取实实在在的“生存利益”。相比之下,弟子成了李洪志实现个人目的“工具”。正如当事弟子余韶军交待,“我们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只是他(李洪志)手里的工具,一个牺牲品罢了。”

  “结果”是追悔莫及!

  任何人都得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炮制“酷刑迫害”的弟子等来的不是“圆满”,而是法律的利剑,做恶者必将自食其果。参加炮制青岛“酷刑迫害”的陆雪琴等16名弟子进了拘留所,等待的将是法律正义的审判;炮制“魏星艳被迫害案”的陈庶民、袁湫雁、黎坚、殷艳等弟子被获刑;主导“廖元华被迫害案”的弟子廖元华因此付出四年刑期的代价。值得庆幸的是,在铁的事实面前,廖元华等弟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追悔莫及成了他们的共同心理感受。廖元华深刻反省其中根源,“痴迷在‘法轮功’中的我,行为的唯一标准,就是李洪志怎么要求,我就怎么做,分不清是非,失去了自我。”史丽萍痛心疾首,“我再也不会看什么‘明慧网’了,造假太多。我上当受骗了,而且这个跟头摔得让我震惊。”余韶军深深地叹息,“我们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只是他(李洪志)手里的工具,一个牺牲品罢了。他打着‘真善忍’的幌子,却让我们干这些造谣污蔑的事情!”……任何事物都有正面意义,但愿炮制青岛“酷刑迫害”案的陆雪琴等弟子能够以事实为镜,深刻查找其中原因,反省自己的错误行为,早日从法轮功邪教的泥潭中走出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宣扬“酷刑迫害”是法轮功邪教本性决定的,只要法轮功一天还存在,炮制“酷刑迫害案”难免再次发生,但愿人们在关注“酷刑迫害”时,多听听“当事人”怎么说,透过第一手资料看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

  原文网址:http://www.kaiwind.com/redian/kxph/201306/26/t20130626_9455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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