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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债”难消的“主佛”

作者:唐门剑 · 2013-06-25 来源:凯风网

  “主佛”是历来主张“消业”的,这次的《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当然也不例外。

  “519讲法”中,“主佛”就不但大谈“业力”、“罪业”、“业债”,一会一个名词,还信口雌黄说:“这个宇宙都不好了,众生都有了极大的业力,耶稣讲人是有罪的,其实用佛家的话讲就是人在生活中不断的在造业产生的罪业,就是大家在漫长的轮回转生、生生世世欠下很多业债。人说不定在哪一世当了兵、杀过人,或者是当过屠夫,或者是在生活中欺负过谁,或者是曾经做了很不好的事情。”

  显然,这个宇宙是不是“都不好了”,众生是不是“都有了极大的业力”,大家是不是“在漫长的轮回转生、生生世世欠下很多业债”,这都无从考证;一个人是不是“在哪一世当了兵、杀过人,或者是当过屠夫,或者是在生活中欺负过谁,或者是曾经做了很不好的事情”也无法逐世的去考察。但是我们“主佛”,李洪志的“今世”,却很容易考证。而考证的结果,却是颇具轰动效应的。

  “主佛”在判断人为什么“有了极大的业力”的时候,他说了以下几种情况:“在哪一世当了兵、杀过人,或者是当过屠夫,或者是在生活中欺负过谁,或者是曾经做了很不好的事情。”而我发现,这几种情况很像是“主佛”针对自己有感而发的,有点“现身说法”的意味。不信?那我们逐条分析。

  先说“当过兵”吧。参军入伍之人就是兵。森警是兵,文艺兵应该也是兵。而无数的人证物证证明,主佛就确凿无疑的于1972年入伍“当过兵”;

  再看“杀过人”。一方面,“主佛”是否直接“杀过人”这个不好定论,但是靠欺骗、怂恿、蛊惑而使人致死的人数之多,罪业之重,恐怕李主佛也应该是亘古第一人了吧?这一点,那些自焚、自杀、有病不医致死的2000多个冤魂可以作证;另一方面,是否“杀过人”,这个不好定论,但是因为打架动过菜刀,可是真真切切的:邻居杨大爷说,当地有名的“打架王”李洪志,不但曾经暴打小石,还拿过菜刀跟人干仗,曾被抓进过派出所。而动刀就是有了杀人的动机,只不过“机缘未到”,或“佛有失手,马有失蹄”没有砍到,或没有安排好而已;

  再看是否“在生活中欺负过谁”。那可就更确凿无疑了。“邻居王大妈8岁儿子小石被时年25岁的李洪志暴打,王大妈前去劝阻,李洪志却说,‘小孩碍我的事儿就得打’,还扬言要和王大妈一起打。”“主佛”老人小孩都能打、敢打、忍心打,这应该就足以证明“主佛”“欺负过谁”了吧?

  最后说是否“曾经做了很不好的事情”,就更加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了。远的如砌墙堵道,咒母为“魔”,偷改生日后反咬一口,近的如对女学员不轨被举报,与刘崭偷情被捉奸,做红灯区常客,做飙车的猛男,教弟子“去人心”而自己做“贪佛”……用我“常人”的标准衡量,已经觉得很丢人很“不好”了,再加上狠心骗弟子20多年后,仍然不放过那些可怜的弟子,这就应该是更“不好”的了吧?

  可见,逐一对照,在常人队伍里,李洪志属于几乎五毒俱全,无恶不作的一类,应该真是“有了极大业债”的。这一点我们是可以一一查证,而且“地球人都知道”的。而且,主佛自己的话也能佐证这一观点。“其实人人都已经变成那样了,业力满身,这个社会基本都是这样了。高层生命都不符合标准了,甚至标准本身都变化了,到了今天这一步。”

  既然“人人都已经变成那样”了,“这个社会基本都是这样了”,而你又强调自己“形像就是人,人像俱全,人的零件俱全,跟人一模一样。可是哪,师父的身体在层层宇宙中都是符合每一层宇宙生命一样的形态。……虽然这样,我告诉大家,师父会像人一样的表现……”。那么,你“跟人一模一样”说的是“人的零件俱全”,而“ 师父会像人一样的表现”则重在“表现”。也就是说,主佛有随遇而安,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的优良品质,在我们这个“层次”上,主佛的言行举止、喜怒哀乐都一如常人。可见,作为“常人”,“主佛”的劣迹斑斑、“业债”满身是都可以理解的。

  所以,大法弟子们该醒悟了:你们能不能 “消业”、能不能“圆满”、能不能“白日飞升”都是后话,你们先设法把“主佛”的“业”都“消”了,才是当务之急。而“为师消业”这个“当务之急”,你们终究会发现,基本属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靠一个谎话连篇,“业债”满身的李洪志救度你,很悬;而把自己“圆满”的美梦,寄托在一个“业债”满身的李洪志身上,那么,你的“白日飞升”梦也只能是白日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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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籽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