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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造谣诽谤用心何在

作者:宝鸡市法制教育学习班(金台班)学员 张岳财 · 2007-11-16

  编者按:"法轮功"组织的"明慧网"9月29日以《名为转化实为迫害》为题,编造谣言,恶毒攻击陕西省宝鸡市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帮教转化工作。文中称:"学员因坚信大法而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等等。"明慧网"的颠倒黑白、恶意诽谤激起了宝鸡市法制教育学习班学员的强烈义愤。来自扶风农村的学员张岳财近日撰文以亲身体验驳斥"明慧网"的无耻谰言,并请求向社会公开他的文章,以澄清真相。现将其原文转载如下:

 

  我叫张岳财,现年55岁,家住扶风县绛帐镇罗家村二组,1999年开始学练"法轮功"。两年来,我在李洪志歪理邪说蛊惑下,加之"明慧网"不时地刊登煽动"法轮功"练习者要走出去,向世人讲清所谓的真相的欺骗宣传,我竟轻信了这些,于今年9月11日去眉县怀芽镇张贴"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后被治安拘留并转到宝鸡市法制教育学习班(金台班)接受转化教育。当天晚上,金台区政法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马宏雄同志看望了我们,详细询问了我学练"法轮功"的情况,鼓励我们要放下思想包袱,有什么想法要及时向组织和帮教干部讲清,配合政府,及时解决,争取早日回到正常生活中去。亲切的话语,温和的态度,体现了政府的关怀,也使我亲身体验到了政府干部的坦荡胸怀。十多天来,区委领导和帮教干部不时询问我们的食宿情况,提醒我们注意身体,并协助我们和家里联系,解决实际问题,叮嘱我们吃好、休息好,生怕我们出现心理障碍,发生意外。"十一"国庆节和中秋节双节来临之时,还为我们召开座谈会,赠送了节日礼品,开展了有意义的文体活动。为了从根本上转变我们中毒的观念,认清"法轮功"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法律邪教本质,学习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我们同吃同住,促膝谈心,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学习。整个学习班始终呈现着诚挚平等、和睦热情的气氛,就在这样一个宽松祥和的环境中,我们愉快地度过了"双节",而各级领导和帮教干部却放弃了和亲人团聚的机会,夜以继日,不辞劳苦,无怨无悔,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地为我们做思想转化工作。试问这种比亲情还亲的高尚情操,谁之能比,何人能及?政府如此宽宏大度,高风亮节,一想起来我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更为自己以前的痴迷"法轮功"深感惭愧和内疚。

 

  宝鸡市法制教育学习班(金台班)从领导到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我是亲眼所见,亲身体验,学员是有目共睹,就连外界广大群众也是有口皆碑。但是近日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舆论工具"明慧网"却恶毒攻击法制教育学习班不给"法轮功"学员吃饭、喝水,残酷迫害,每天都进行长达十多个小时的非人折磨等。这纯属无中生有,恶意中伤,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和李洪志说谎成性的本质,什么"真、善、忍"、"公德圆满"等全是骗人的鬼话。李洪志神乎其神的说法无非是想神化自己,禁锢人们的思想。"明慧网"的所作所为现在看来完全是为李洪志贴金,"明慧网"所刊登的东西都是谣言,是根本不存在的。(2001年10月10日)

 

  中国网 200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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