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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轮功"习练者李艳华之死真相

作者:中新社记者 李达业 · 2007-11-16
  去年2月,一名"法轮功"习练者因病死亡,此事却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无端炒作,在辽宁省大石桥市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19日,"那是一个寒冷的早晨",辽宁省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西江村的村民这样描绘那天的天气。早晨7点40分,村民张秀敏发现她家的柴垛旁躺卧着一个老妇人,善良的村民们连忙取来棉衣、棉垫给老妇人御寒。

  村民们赶快拨打"110"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老妇人送到邻近的东环医院。经医生紧急抢救,诊断结果为糖尿病二型,酮症酸中毒,昏迷,低血钾,心律失常,窦性心律不齐伴过缓,血压18/10,该妇人为严重糖尿病患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抢救一直进行到次日晨6点10分,老妇人终告不治。

  由于在老妇人的衣袋和袖口里发现了31份"法轮功"传单,当地公安机关特别派出法医进行尸检,结果为:头皮无损伤,颅骨未触及骨折,颈部无扼痕,甲状软骨未触及骨折,肋骨未触及骨折,体表皮肤无损伤,可排除暴力致死。

  就在公安机关对死者身份和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时,2月21日6时,东江村村民冯明森同儿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妻李艳华于2月19日早晨出走至今未归。经到太平间认尸,死者正是李艳华。

  经调查,李艳华,女,58岁,大石桥市东江村人,李妇于1994年开始习练"法轮功"。"法轮功"被取缔后,她表面上说不再练"法轮功",但仍在家中习练,因为她未曾危害社会治安,因此她在家中习练也未受到干预。

  李艳华的家人感谢公安民警对李艳华的及时抢救,对李艳华的死亡原因没有异议,李妇的亲属认尸时亦未发现有任何暴力痕迹。

  至此,可以根据上述事实推定,李妇19日早晨6点30分离家出走,后因冻病交加,昏倒在西江村。后来村民在李妇行走沿路拾到30余份传单,可以推定李妇是在一路散发传单。李妇有严重糖尿病史,病情恶化随时有可能发生。

  事情本来并不太复杂,市民亦未对李妇之死有无端揣测。但是,谁也没有料到这件事仍会有人利用来大做文章。

  就在李妇火化日的2月23日,李妇的亲友们发现太平间和火化场有许多写有"李艳华被公安干警殴打致死"的标语。2月27日,大石桥市又发现了传单,并附有李妇的尸体照片。

  这些不顾事实的假话令当地市民十分反感。发现李妇的西江村村民,救治李妇的东环医院医生,为李妇装殓寿衣的太平间看门人,以及救护李妇的民警和做鉴定的法医都认为传单上的演绎十分幼稚可笑。李妇的丈夫则增添了一份愤怒,他不能容忍那些背后的人为圆他们的谎而把他的妻子脱光衣服照相。

  尽管一些人躲在背后,但事情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经公安人员侦查,现已查明:2月22日晚11时,王长顺、徐正强、刘庆年来到陆国占家,对陆说:"我们一起到东环医院太平间去看李艳华,准备拍照片。"于是4人来到大石桥市青花管理区蟠龙街他们租的房子里拿了照相机、螺丝刀、手电筒后,乘出租车来到东环医院,进入太平间内,将李艳华尸体从冰柜里抬出放在地上,除去李妇上衣,由王长顺拍摄7幅照片,然后将事先写好的"李艳华被民警殴打致死冤魂不散"的标语置放在太平间。2月23日下午,王长顺、李英、伏艳、刘庆年、徐正强、陆国占6人聚在一起,由王长顺口述,李英执笔,写出完全违背事实的文章,后又制成传单散发,并上网炒作。

  事情就是如此。陆国占事后说,"我们在太平间并没有看到如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伤痕。"他们本应该就此收手,平心静气地接受事实,但他们只想到"再上一个层次。"

  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说法,说谎是违背他们一贯的追求的,不知这些人的做法会受到惩罚,还是会得到褒奖,看来只有李洪志能作出回答。

                                                                                                                                                                                                    中新社200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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