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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妈妈,您好!

2006-06-30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汉莲,出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第二年,是祖国和人民把我哺育长大的。在我九岁、弟弟六岁、妹妹两岁时,父亲就因病去世了,母亲没有工作,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母亲看着我们三人,除了哭,什么办法也没有。她除了伤心,更多的是担心:三个孩子上学怎么办?以后生活怎么办?就在母亲不知道如何生活下去的关键时候,父亲单位的领导把党的温暖送到了家,母亲顶了父亲的职,这是母亲万万没有想到的。失去亲人是痛苦的,但党和政府的关心又使母亲感到无比的安慰!更使母亲没有想到的是:组织决定我们姐弟三人上学学费全免,我每月还有助学金,逢年过节领导上门问寒问暖,严冬腊月送来棉衣棉裤,左邻右舍有了好吃的,也不忘给我们送来一碗。我们这一家,在各级政府和同志的关怀下,幸福地生活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里。

 

  这一切都深深地铭刻在我心里,从小我对党怀着无限的感激之情,我心里很清楚,向我们这样的,靠国家政府照顾生活着的家庭何止千万(包括现在),母亲也时常嘱咐我们不要忘了党和国家,人民给予我们的帮助和好处!那时我就立志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报效于国家。在学校我刻苦学习,曾担任少先队大队委和学生会委员!走上社会我兢兢业业地工作,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和标兵;从入队入团到入党提干,一步一个脚印,顺顺当当,平平稳稳!

 

  但是自从习练了法轮功以后,一切都变了,我的整个世界观发生了根本变化,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越走越远,我市抱着祛病健身做好人的良好愿望迷恋上法轮功的,但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惑下,却一步步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泥潭。忘记了从小的立志,忘记了在党旗下的宣誓,忘记了祖国和人民的养育之恩。社会的发展不再关心,国家的概念在思想中渐渐地淡薄,只把法轮功当成一生追求的精神支柱,把李洪志堪称心目中的神。

 

  当法轮功被定为非法组织取缔后,仍不知悔改,顽固坚持法轮功立场,甚至不顾一切地干着原本不敢干和不愿干的事。我们的行为严重地违犯了国家法律,干扰了各级政府、新闻单位及个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也干扰了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更严重的是我们的行为还败坏了国家形象,造成了很不好的国际影响,不知不觉中被西方反华势力钻了空子。

 

  做了那么多对不起党和政府的事,而祖国和人民从来没有抛弃我们,为了唤回迷途的游子,国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财力,党——伟大的母亲,她那博大宽容的胸怀,融化了我们那颗几乎冰冷扭曲的心,我庆幸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枷锁,也深深地感到党的“团结、教育、挽救”方针的英明伟大!回首昨天,心中有说不出的惭愧,愧疚更激发了我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情。所以当我转化后,毫不忧虑地加入到帮教队伍之中。因为党又一次给了我生命,所以我现在的生命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我要尽一个赤子对祖国母亲的忠诚,尽全力协助政府帮助仍在痴迷中的昔日的“功友”。因为他们还在被李洪志利用,作为攻击党和政府的工具,这是我不愿看到的,所以我也要利用一切机会挽回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我还有一个心愿,那就是要再一次去北京,去天安门广场。我要站在五星红旗下,深深鞠上一躬,在心灵深处呼唤一声:祖国妈妈,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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