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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揭开李洪志经济骗子的真面目

2006-06-07


陈斌感慨李洪志“洗脑有术”


陈斌目前在西安一所老年大学学习电脑课程,开始新的生活


陈斌母亲原想以练习“法轮功”祛病,但至今病情未见好转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年五十七岁的陈斌原是陕西省轻工局联社办公室的主任,一九九六年七月,患有高血压并喜爱强身健体的他开始学起了“法轮功”,后担任西安交通大学练功点的辅导员,成为一名“法轮功”的活跃分子。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后,陈斌仍然非法印制散发“法轮功”资料,于二000年十月被刑事拘留,后处两年劳教。因其表现优秀,提前解教。

 

  从彻底被李洪志“洗脑”到现在的彻底抛弃“法轮功”,陈斌说是因为明白了李洪志并不是什么“神”,而是一个经济骗子。

  他说,“在政府取缔‘法轮功’时,说李洪志敛财,我是不相信的。理由是,我练‘法轮功’没人向我收过钱。练功点上用的录音机、录音带也没向学员分摊过钱。买书等资料也是多少钱进的,多少钱卖出去,不准加价,我深信‘下梁正上梁更正’。可后来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原北京总站站长汤学华的揭发:李洪志让他定做一万枚法轮章,做好后李洪志让汤学华将四角五分一枚定做的法轮章卖成三元一枚。每枚净赚二点五五元。联想到李洪志在国外的辩解,‘我有一亿多弟子,我只要说每人给我一元钱,我马上成为亿万富翁……。但是我不会跟你要一分钱的。’这是何等的虚伪!仅一枚法轮章,李洪志就赚二点五五元。按其说法,光卖法轮章就能成为二点五五亿万富翁,而且每个学员还不只一个,我自己就买了五、六枚。原来‘义务授功,不收钱财’是对不了解真情的学员们的要求。让学员们的义务奉献掩盖了李洪志敛财的真相,无意中成为李洪志的帮凶。现在我真正地感到被李洪志愚弄了,欺骗了。”

2005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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