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资料库  >  历史回顾  >  群众举报
我是怎样编造大法弟子落水无恙的

作者:湖北崇阳 洪应谷 · 2007-03-09 来源:凯风网

  1996年10月,法轮大法崇阳站经请示咸宁分站同意,筹备召开一次弘法经验交流会议。

  咸宁分站再三强调:对大法弟子发言对象要严格审查,对每篇发言稿,从标题到每一句话都要严格把关,绝不准出现半句不利于大法形象的话,发言稿由各级把关,提前交分站过目。

  当时我是崇阳站的辅导员,在预选的发言对象中,有人推荐了一位14岁小女孩的发言稿,内容为:当年署假期间,她同武汉来的表姐弟3人在天城镇郭家岭村表姐家里玩。一天中午,她们表姐弟3人到河里去游泳,因河深水急,2人被淹死,只有她得救了,并说是因为她练过“法轮功”的原因。对于这篇稿子,崇阳站先后讨论过三次,既不能确定选用,又舍不得放弃。不能决定选用的原因是这位女孩的得救没有与李洪志的法身保护挂上钩,舍不得放弃的原因是这位女孩练过“法轮功”。

  最后崇阳站负责人交我修改,并说一定要用上,我明白意图后想起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讲到许多法身救人的故事,便改写成:“当我落水后,我和表姐弟一样在水中挣扎,突然间,我想到我是法轮大法弟子,什么都不怕。这时一只无形的大手托住我,把我送出了水面,我得救了。我知道,这只无形的大手就是李洪志老师的法身,是李洪志老师救了我。”

  在“法会”上,这段话从一位14岁小女孩口中讲出,谁会怀疑而不信以为真呢!一传十,十传百,李洪志的法身救人得到证实,李洪志真“神”了。事实上,这位小女孩得救的原因,是她在武汉表姐家里玩时,曾到体育馆学过几次游泳,有了一点游泳知识,这次落水后,危急中她蹩足了气,挣扎出了水面被人救上来的。

 

  现在,我把这件事讲出来,既是对我替“法轮功”制造了一谎言的忏悔,也是揭穿李洪志培植帮凶引诱“法轮功”痴迷者上当受骗的有力证据。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