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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李洪志在垦利办班的几件事

作者:宋建峰 · 2009-09-11 来源:凯风网
  我叫宋建峰,山东省垦利县人,原在垦利县开发区工作。当时,垦利县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不久,为了扩大知名度,邀请当时认为能祛病健身的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来垦利办班。李洪志在垦利县办“培训班”时,根据领导的安排,由我和县另外一名同志负责接待和一些财务工作。现将我所亲历的三件事讲出来,让大家看清李洪志的真实面目。

   一、从北京来听课的小女孩“跳楼”

  李洪志是从1994年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九在垦利招待所办班,讲课时间安排在每晚19:30—22:00,白天到胜利油田一些单位活动。当时来听课的学员有420人,主要是来自东营市内、胜利油田和周边县区,外埠人员较少,老学员费用是50元。其中有来自北京的一家三口,父母和女儿,女儿14岁。记不清是初五还是初六,凌晨3点左右,二楼的值班员小刘大声叫我起床,说有人跳楼。我赶紧出来,和小刘一同到楼外去看,看到北京的那个小女孩躺在地上大声哭喊,问不出原因,这时我抬头向上看,3楼一房间亮着灯,正是北京三口人住的房间,父母没有下楼。据后来了解,北京三口人每晚听完李洪志讲课都要讨论,这一次可能是意见不统一,出现小女孩跳楼情况,当时有人怀疑是其父母将她推下楼的。小女孩先是掉到树上,又落到地上,要不然早摔死了。

  看到这种情况,我就找到刘桂荣(李洪志的财务负责人,女性,当时也就35岁左右),请李洪志给治病。刘桂荣到了李洪志房间,不足2分钟就出来交代我:“李大师说了,北京一家三口都是神经病,神经病他不能治,把学费退还给他,找车送她们到垦利车站,6:40发北京的车回家。”当时,我们在李洪志的房间外面,听到李洪志对刘桂荣说:“北京三人是精神病,精神病治不了。”看到李洪志不给治病,我建议到垦利医院去看一看,小女孩父母不同意,说“生病不打针、不吃药、不住院”。北京三口人也不愿走,坚持要留在垦利参加完“培训班”。刘桂荣见他们不走,恼羞成怒,坚决让他们离开,他们才勉强同意回北京。送他们走的时候,看到小女孩痛苦的样,现在想起来都让人伤心,也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活着。但是,自称能消业治病的李洪志,硬是没有管小女孩的死活。

  二、李洪志卖书、徽章和磁带赚钱

  在办班期间,李洪志他们还要卖书、徽章和磁带,书是按定价卖,徽章和磁带中每一样卖5元。这些东西由我们来卖,他们不让弟子参与,就是怕弟子们知道他们在赚钱,卖的钱由刘桂荣全部收起来。

  李洪志走后,那些书、徽章和磁带要当时站长老李(李洪志要求当地某领导指定的,名字就不提了,老李对法轮功不感兴趣)代卖,李洪志他们要求一分不少地寄去。卖出一部分后,老李给李洪志寄去,但每次的邮寄费都要由老李个人出。次数多了,老李很烦。就这事还和我说了好多次。

   三、办班收入分成纠纷

  李洪志讲课的费用,按照协议要与垦利开发区管委会按比例分成。就在分成的时候,刘桂荣还和我吵了一架。当时,有二百元应归管委会,可刘桂荣硬说没有下账,不能给管委会。我和刘桂荣争执起来,最后没办法了,我向领导作了汇报,领导表示“算了,他们要就给他们吧”,就这样眼看着开发区的钱变成了李洪志的钱。现在看,这二百块不算多,可那时顶我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说,李洪志赚钱赚到家了。

  李洪志口口声声说“真、善、忍”,说假话做假事是“真”吗?见死不救是“善”吗?还说是“义务传功”,少赚一分也不干。希望大家特别是那些还痴迷的人,一定要看清李洪志的真面目,千万不要再上他的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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