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资料库  >  法轮功危害  >  侵犯人权
个案回放:谁害死了刘春书

作者:杨紫薇 · 2010-07-22 来源:凯风网

  刘春书,女,1957年10月出生,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刘春书曾就读于重庆58中,1975年8月她下乡当知青,1978年底顶替她母亲返城,在原重庆针织厂工作。由于她聪慧、泼辣、执着、敬业,工作不久便被单位派到西安进修服装设计。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思想前卫的她从西安进修回来后不久便“下海”经商,办起了自己的裁缝店、服装厂。几年下来,她便挣了不少钱,可以说是典型的改革开放初期的受益者和佼佼者。

  1982年,她和当年的中学同学恋爱并步入了婚姻的殿堂。1985年,她生下了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儿,组建了一个三口之家的中国式小家庭。那时的她,夫妻恩爱、女儿乖巧、家庭和睦、生活幸福,在同事、朋友眼中可谓是最令人羡慕的一对。

  1997年初,经朋友介绍,刘春书开始接触并练习法轮功。起初她仅仅是抱着强身健体、闲暇消遣、广交朋友的心态去练功,但久而久之,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麻痹和身边“功友”的劝说诱导下,她逐渐迷恋上了法轮功,并为之放弃了自己经营多年的服装店,放弃了自己作为一位妻子、一位母亲的家庭责任。从此,除了练功以外,她对任何事情都不再感兴趣,甚至对身边的亲人也都是麻木不仁、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再也没有了过去的热情、豪放和敢闯、敢为的劲头了。

  由于刘春书的综合素质和家庭条件较好,且对法轮功极其痴迷与执着,视李洪志为“救世主”、“大圣人”。为此,李洪志曾经于98年初,单独召见了她两次,并称其“精明能干”,指命她为重庆石桥铺地区法轮功辅导站站长,负责石桥铺区域的组织联络及人员召集。从这以后,刘春书对法轮功更加一往情深,全然不顾亲人、朋友和同事的劝阻。她除了自己每天坚持练“功”外,还把其余时间和精力全部投入到了法轮功的组织联系和上级指令执行当中,甚至连她自己辛勤奋斗攒下的积蓄,也全部花在了“弘法”上。

  2000年3月,刘春书的下身突然大量出血,并开始出现包块。当时,她的丈夫和女儿都劝她马上到医院进行检查。但她仍然执迷不悟、我行我素,拒绝就医、拒绝吃药,执意相信“师父”发功会为她祛除病根,成为她的“救世主”。

  2001年10月,刘春书已经下不了床,生命危在旦夕,当家人将她送往重庆大坪医院检查治疗时,结果是子宫癌晚期,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了。三天后,也就是2001年10月25日,刘春书因病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年仅44岁。

 

【责任编辑:辛木】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