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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法轮功"痴迷者残害无辜者

作者:吴瑞璋 · 2007-11-15

  4月16日下午7点多,融安县大巷乡珠玉村富用屯村民、"法轮功"痴迷者兰云长,在李洪志"升天圆满"妖言的鼓惑下,无情地将同村上洞屯一名80岁的孤寡老人韦少明残酷杀
害,制造了"法轮功"邪教的又一起人间惨案。

  兰云长今年33岁,自1998年2月迷上"法轮功"后,听信李洪志散布的"人类要发生大劫难"的邪说,认为只要按李洪志的"旨意"去做,就可以升天圆满。于是,兰云长抛弃原来所追求的勤劳致富,抛弃了亲情、友情和爱情,从此,不再干任何农活和家务,白天痴迷于看"法轮功"书籍,夜里打坐练功,以至身体越练越差,在邪教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他曾背着家人,卖掉家里的米,卖掉平时订阅的科技书刊,还挪用妹妹从外地寄回给弟弟读书的400元钱,两次上北京去"护法"。他认为"常人社会的一切现象都是幻象,是不真实
的。"为了逃避县乡政府干部上门做帮教工作,他口是心非,白天下地干活,并假装思想转化,但到了深更半夜,又起来打坐练功。结果,功练得越多受毒害越深,导致走火入
魔。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即兰云长行凶杀人的前几天),兰云长做了一个梦:一个长着白发、白胡子的老人告诉他,"你只差一点就圆满了,只需带一个你前世的亲人作伴,你就能够上天去了。"兰云长以为这是李洪志的法身在点化自己。于是,在4月16日19时许,兰云长按照梦中的提示,来到了上洞屯80岁孤寡老人韦少明(曾是赤脚医生)家中,向他借药书,并索要砒霜。韦少明说,药书已找不到,家里也从来没有砒霜。兰云长此时已产生邪念,执意要带这个老头一起上"天堂"。于是,他趁韦少明老人不备,即拿起斧头将对方敲打致死。

  案发后,兰云长还若无其事地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件事立即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公愤。记者采访时,群众愤怒控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说是"法轮功"邪教把一个好青年引向邪路,变成一个六亲不认、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们纷纷表示要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作坚决斗争,把至今仍受"法轮功"毒害的痴迷者挽救过来。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查处中。兰云长在血的事实面前,在当地干部、公安执法人员和乡亲们的帮教下,已经有所醒悟,对自己的杀人罪行表示忏悔。

  《广西日报》200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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