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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法轮功”与宗教的本质区别

作者:陈荣富 · 2007-11-23

第四章

邪教“法轮功”与宗教的本质区别

 

“法轮功”被取缔以后,李洪志逃到境外,在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的支持下,不断在因特网上发布所谓的“新经文”,蛊惑人心。2004年2月28日,李洪志在美国洛杉矶“讲法”时,污蔑我国政府取缔“法轮功”是“剥夺人的信仰”,是“剥夺人的思想自由”。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也攻击我国取缔“法轮功”“违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法轮功”是一种信仰或一种思想吗?不是。“法轮功”是邪教,邪教是对信仰的亵渎,是信仰的异化,是社会的毒瘤,世界上所有国家对反人类、反人权、反社会的邪教都是予以取缔和打击的,而决不给其泛滥成灾的“自由”。

 

李洪志连篇累牍,粗制滥造的“新经文”是“法轮功”邪教本质的进一步大暴露。它再一次使世人认识到:邪教与宗教有本质的区别,信奉“法轮功”不是信奉宗教,“法轮功”虽然利用了传统宗教中的一些概念和说法,但只是歪曲和利用,绝不可将“法轮功”与宗教混为一谈,更不是什么比宗教更高层次的信仰。

 

第一节  “法轮功”不是新兴宗教而是邪教

 

一、传统宗教、新兴宗教和邪教

 

为了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我们必须先弄清传统宗教、新兴宗教和邪教的区别。

 

传统宗教是指产生于古代社会并流传至今具有悠久、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宗教。例如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民族宗教如印度教、犹太教、道教等。它们有如下主要特征:

 

第一,产生的年代久远。传统宗教大都产生于奴隶社会或早期封建社会。例如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5世纪的古代印度,距今2500余年;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中叶,古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小亚细亚一带,距今近2000年;伊斯兰教产生于公元7世纪初的阿拉伯,距今约1500年;犹太教产生于公元前12—9世纪,距今3000余年。

 

第二,有丰厚的文化积淀。各大传统宗教都有成文的、系统化的、完备的经典,例如佛教的《大藏经》、基督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这些经典阐述了系统化和规范化的上帝观、人生观、伦理观,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统一信仰者的思想,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反映了信教群众的精神寄托和追求。同时,这些经典保留了各民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涉及天文、地理、政治、历史、哲学、文学、道德、律法等领域,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成为各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各大传统宗教不仅有着丰富、深遂的观念文化,还有丰富的物质文化,例如寺院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雕塑、宗教音乐等,成为人类艺术宝库的璀璨瑰宝。

 

第三,对历史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传统宗教基本上都是它们所在社会主流文化的精神支柱,甚至居于绝对统治地位。例如《圣经》就是欧洲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成为信仰、生活和一切言行的根据,以及区分是非、善恶、真假的标准。《古兰经》是伊斯兰教信仰及宗教制度的源泉,是指导穆斯林社会生活和个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绳,也是伊斯兰世界各种学说和思潮的出发点及理论依据。传统宗教对世界主要文明的形成都曾分别起过塑造性的作用,它们深刻地影响了所在文化圈各民族的价值观念、民族心理、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发挥着政治、教育、道德、法律等诸多功能。

 

第四,传统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式,而且是一种得到社会认可的制度化、模式化的社会实体,有自己固定的崇拜场所,定型的规范化的崇拜仪式,科层化的宗教组织。

 

第五,传统宗教和社会的发展整体上是和谐的。经过漫长的历史沉淀和社会整合,使传统宗教一般说来具有随顺世间,不干涉世俗事务的特点,且有调风化俗、促进社会稳定的功能。在其主导方面与社会发展潮流是同一的、相吻合的,它们的生存和健康发展有益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伦理道德的提升。

 

所谓新兴宗教,“是一些随着世界现代化进程而出现的,脱离传统宗教的常轨并提出了某些新教义或礼仪的宗教运动和宗教团体”[1],新兴宗教的“新”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时间上“新”。当代新兴宗教产生的时间晚,它源于19世纪,到了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出现了发展快、数量多、影响大的态势。故宗教学家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地新兴宗教大量涌现的现象称为“新宗教运动”。据《国际传教研究公报》的统计,至1997年,世界新兴宗教的信徒已达1.484亿,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新增宗教团体达2500个以上;西欧、南欧18个国家有1300多个新兴宗教;日本目前登记的宗教团体总计多达18.5万个,多数是新兴宗教团体;韩国现存的宗教团体估计有6500个以上,但在政府履行法人登记的只有370个;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相继出现7000多个新兴宗教。[2]

 

第二,观念新。当代新兴宗教是世界现代化过程的产物,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即社会结构从一体到多元的分化,这种分化使传统宗教进一步世俗化,丧失了其垄断地位,其影响逐步削弱。美国宗教社会学家彼得·贝格尔指出:“在人类大部分历史上,各种宗教机构一直作为社会中的垄断者而存在,它们垄断着为个人和集体生活所作的终极论证。宗教制度实际上就是种种制度本身,是调节思想和行动的力量。”[3]但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分化和多元化,首先是高度的结构分化,即不同的社会功能由不同类型的社会结构专门执行;二是家庭功能分化,传统家庭解体;三是宗教与其他社会结构分离,首先是宗教与政治分离,再者是宗教与教育分离,这意味着传统宗教作为社会的统一基本价值观和价值取向的功能已经丧失,“宗教再也不能声称为其他一些准则提供了基础,尤其是宗教机构,例如教会,已经很难声称对其他一些领域拥有支配权了。”[4]在现代多元社会中,不同社会成员对人生观、价值观的需求不同。新兴宗教于是应运而生,形成“信仰市场”。各种五花八门的新兴宗教根据信仰“消费者”的不同需求而开出花样翻新、名目繁多、形式多样的“灵丹妙方”。或填补慰藉在社会转型期,旧的价值观崩溃后所造成的空虚和失落感、恐惧感、孤独感;或满足部分社会成员对新价值观的探求欲望。

 

第三,在与传统宗教的关系上,新兴宗教尽管离不开传统思想——它们大多是从传统宗教、传统教会中分化出来的,其宗教思想往往吸纳了传统宗教或民间信仰,或把几种传统宗教混合在一起“创新”——但它毕竟脱离了传统宗教的常规,搀杂了各种现代物质文化和多种宗教成分,在教义、教规、组织制度等方面与传统宗教有所不同,以独立的面貌出现。

 

什么是邪教?

 

尽管世界各国的宗教学者、社会学者、政治学者对什么是邪教的看法不一,但邪教作为一种国际现象和社会毒瘤,已经引起了各国的严重关注,对邪教的界定也越来越清晰。美国学者詹姆斯·路丁和马西娅·路丁提出了十四种“邪教特征”:

 

(1)宣誓效忠一个全能的领导者,相信他是救世主;(2)反对或禁止理性思维;(3)通常以欺骗的手段来吸收新成员;(4)削弱成员的心理防线;(5)随心所欲地进行犯罪;(6)与外部世界隔绝;(7)领导者独裁决定成员的事业和生活;(8)成员为组织或领导奉献所有的精力和资金;(9)成员为组织全力工作,却得不到适当的报酬;(10)反对妇女、儿童、家庭;(11)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临;(12)伦理体系的准则是卑贱者将在末日受到审判;(13)制造神圣和神秘气氛,财政状况隐秘;(14)时常有暴力或潜在暴力倾向。[1]

 

法国“反邪教斗争部际委员会”主席阿兰·维维安认为,按照人们的普遍看法,对“邪教”这个概念可作这样的理解:“无论有无宗教教义,它所推行的都是一套绝对服从的组织形式,因此必然伤害根本人权”。[2]西班牙邪教问题专家罗德里格斯也认为:“所有为网罗信徒和推行其理论而使用种种摧毁或严重伤害信徒本性的强制性说教手段的团体,所有为保持本组织的活力而全面或严重破坏信徒与亲朋好友甚至与自己的情感联系和交流的团体,以及所有那些其活动动机导致破坏和践踏一个法治国家原本不可侵犯的法律的团体,均属邪教组织之列。”[3]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对邪教有更确切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可以说,国际社会已对“邪教”形成了公认的统一的界定,不管具体如何概括,邪教实行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秘密结社,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伤害人权的特性已一致公认。

 

二、“法轮功”是彻头彻尾的邪教

 

邪教的来源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一部分新兴宗教蜕变为邪教。许多新兴宗教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具有诡秘性、教主崇拜、盲从迷信、狂热膜拜等特点,一些膜拜团体在发端时期就具有反社会、反文明的倾向。因此在新兴宗教的发展过程中,为数众多的新兴宗教教团被信徒抛弃,失去市场,自生自灭,昙花一现;也有一些新兴宗教教派不断调整教义、教规,逐渐与主流社会价值体系融合,成为有利于社会稳定,至少不危害社会的群体;还有一些极端教派一意孤行,奉行反社会、反文明的教义,变本加厉地实施教主极权统治,对信徒进行强制洗脑和精神控制,摧残人权,危害社会,成为具有严重犯罪性质的邪教组织。当一种新兴宗教蜕变为邪教时,它就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就不再是宗教了。

 

第二个来源是少数仇视社会,或有政治野心,或有经济野心(敛财)等邪恶动机的不良分子,或披上宗教的外衣,利用和歪曲传统宗教的某些教义和概念;或冒用气功以健身为诱饵;或两者兼而有之,组织和发展非法组织。“法轮功”就属于此类邪教组织。“法轮功”从来就不是新兴宗教,也即不是从新兴宗教蜕变的。一方面,我国政府只承认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不承认其他任何未经政府审查并获取宗教法人资格的所谓新兴宗教。另一方面,“法轮功”从发端之初,就具备了邪教的基本特征,只不过其暴露有一个过程,人们对它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

 

李洪志和他的幕僚知道,佛教和道教在中国传承久远,影响广泛,深入人心,有着极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因此,要发展“法轮功”,就必须披上佛教和道教的外衣,盗用佛教、道教的某些教义和概念,以欺骗群众。所以李洪志盗用佛教的标志“法轮”和道教的太极图,组合成“法轮功”的标志。常常开口说“咱们佛教”,“佛教说……”,“释加牟尼说……”,在《转法轮》一书中多次强调“因为我们是佛家的”,“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其意图无非是想利用佛教在民间的深远影响,使自己—出场就赢得善良的人们“似曾相识”的好感。然后他又大肆诋毁传统宗教,抬高自己,宣称自己高于释迦牟尼、老子和基督,是“主佛”、“最大的佛”,是当今世界上唯一“传大法”,“真正往高层次”“度人”的救世主,以蒙骗更多的人。

 

2004年4月12日,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有“大法弟子”问:“我们与宗教的区别是什么?”李洪志回答:“大法无形啊,我带你们今天走的就是一条最纯正的路,放弃一切有形的东西,只见人心。修炼是生命提高的根本,任何外在的形式上的东西都会引起人的执著。你们看现在有多少宗教人士,他们维护的不是佛、道、神,他们维护的是宗教形式。他信的不是神,他信的是宗教形式、宗教事业的发达,天壤之别嘛。信神与信宗教,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宗教会引起人们对这些形式本身的执著,也严重的影响了人们对神的正信。形式有影响修炼人的提高因素。”

 

李洪志认为,“法轮功”和宗教的区别在于宗教维持的是“宗教形式”,是“信仰宗教”而不是“信神”,而“法轮功”是抛弃了宗教的“外在形式的”“执著”,只是对“神的正信”,所以是“一条最纯正的路”。也就是说,“法轮功”是比宗教更高、更纯正的对神的信仰。这样,李洪志一方面可以把“法轮功”抬到高于传统宗教的地位,另一方面又可以利用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李洪志在境外不断攻击我国政府剥夺人的信仰自由。2004年2月28日,李洪志在洛杉矶说:“一个政权怎么能够剥夺人的信仰呢?怎么能够剥夺人的思想自由呢”。同年,他在芝加哥又说:“我们现在用人权、用信仰自由等方面去讲真象,也是为了救度众生而已”。

 

如前所述,“法轮功”不是宗教,既不是传统宗教,也不是新兴宗教的蜕变物,而是邪教。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割的,任何内容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表现,任何形式也要表现一定的内容。世界上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法轮功”不是有从上到下诡秘的组织形式吗?不是强调要集体“练功”的形式吗?说穿了,李洪志反对的是传统宗教经国家民政部注册的合法的组织形式,是传统宗教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的种种形式,他们坚持的是邪教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所以,“法轮功”同宗教的区别决不是内容与形式的区别,纯正与不纯正的区别,而是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当今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对邪教都采取取缔和打击的政策,而决不给予任其泛滥的“自由”。对于“法轮功”邪教与宗教的本质区别,只要认真剖析李洪志的“新经文”就可以一目了然。本章下面各节,我们就通过对“新经文”的剖析来揭露“法轮功”邪教与传统宗教的本质区别。

 

第二节   变本加厉地自我神化

 

一、宗教和邪教崇拜对象的本质区别

 

宗教和邪教崇拜和信奉的对象有本质区别。这种区别不是李洪志所说的,宗教信奉的只是“宗教形式”不是神;而“法轮功”信奉的是神,是对“神的正信”。在信奉和崇拜的对象上,它们的真正区别在于:宗教崇拜的神不是某一个现实的、具体的人,而是最高的精神实体和绝对存在物,是抽象的、彼岸的神。而邪教信奉和崇拜的神是具体的、此岸的、至今还活着的教主,是把教主直接神化为神,甚至最高神加以崇拜。李洪志在《转法轮》等书中无耻地自我吹嘘、自我神化,逃窜境外后,这种自我吹嘘、自我神化变本加厉,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其邪教本质进一步暴露无遗。

 

传统宗教虽然不属于科学世界观,不属于科学信仰之列,但它属于信仰之列,因为它是信徒对美好的事物、社会状态和境界的炽烈的精神追求,是人的一种精神需要。“反映了人类本质的永恒本性”。[1]传统宗教所信仰的神(上帝)是抽象的、彼岸的神,是最高的精神实体和绝对的存在物,“这种绝对并非人之神化或将相对扩大,而乃人对超越有限存在之无限整体的感悟和把握,是对理想境界之完善整体的寻求和向往,这种对‘绝对’、‘无限’、‘整体’的把握超出了时空之中有限之人的认知能力,故成其为一种信仰。”[2]

 

传统宗教信仰的神实际上是真善美的化身,它全知、全能、全在,是无限的、永恒的,它满足了人渴望万能和永恒的心理需要。全知、全能、全在的神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是由现实的人塑造的,是现实的人渴望获得全面的高度发展的理想化身。这种理想化身必然同世俗的、有限的人(能力有限,生命有限)形成对照,同世俗的价值观发生矛盾,当神性被引伸到人本身之后,神性便会成为人性的组成部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传统宗教的神还是社会道德和善恶的最高裁判者和监督者,它惩恶扬善,让行善者进入天堂,永远享福;将恶人打入地狱,永远受苦。满足了人们追求社会公正和社会正义的要求。虽然它将人们对社会公正的要求从现世推到来世,给人以虚幻的满足,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

 

正因为传统宗教信奉和崇拜的神是最高的精神实体和绝对的存在物,所以它是时空之中任何一个现实的、具体的人所不能及的,故成为一种信仰。任何一个现实的、具体的人都是有限的存在物,生命有限、知识有限、能力有限,都不可能成为神。任何一个正常的人也都不会说自己是神,除非他神经有毛病或心怀叵测,别有图谋,蓄意骗人。所以,传统宗教的创始人没有一个妄称自己为神。

 

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在世时,从来没有吹嘘自己为神,而只是把自己的学说看作当时印度兴起的众多学派(统称“沙门思潮”)的一种。释迦牟尼的弟子也没有把他看作神,而只是把他视为导师、圣人。“释迦”是种族的称谓,“牟尼”是“圣人”之意,释迦牟尼意即释迦族的圣人。释迦牟尼去世之后,人们仍然没有把释迦牟尼神化,更没有把他当作偶像来崇拜,而只是在和尚的住所放上一件释迦牟尼的遗物,以示怀念。在部派佛教时期,人们同样没有把释迦牟尼视为神,直到释迦牟尼逝世500年之后,大乘佛教才把释迦牟尼神化,并当作偶像来崇拜,佛经当中许多关于释迦牟尼的神话,例如其母感白象而生佛陀,佛陀一出生就能走路,并作狮子吼等都是这个时期创作的。但是被神化了的释迦牟尼也就不是释迦牟尼本人了,而演化为最高的精神实体和绝对的存在物,成为全知、全能、全在,无边佛法的象征,成为人们向往的追求的理想对象。

 

耶稣基督并非历史人物。关于历史上是否存在基督教所说的耶稣其人,一直是有争论的问题。与他同时代的人没有一个说到过他,与他有关的历史文献也没有记载过他。所以,有些研究者认为,有关耶稣的神话是公元2世纪基督教产生之后,教会为了现实斗争的需要塑造出来的,其目的是要把基督教说成神的旨意,基督教所描绘的耶稣降生、童年、奇迹、复活等事迹,其实不过是把当时流传的传说与道德说教移植到耶稣身上,并把这个塑造的耶稣放到历史背景中去而已。而被神化了的耶稣并非一个现实的具体的人,而是“道成肉身”,是绝对的精神实体,真、善、美的化身。

 

伊斯兰教是最彻底的一神教,它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唯一的神,这就是真主(安拉)。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从来没有说自己是神,而只说自己是安拉的使者,伊斯兰教信仰的核心就是“除安拉外别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伊斯兰教的真主同样是最高的精神实体和绝对存在物,是全知、全能、全在的。《古兰经》中称赞真主的词句比比皆是:“天地万物,确是真主的,真主是全知的”,[1]“真主是万能的,至睿的”,[2]“真主是全聪的”,[3]“真主是万物的创造者,他确是独一的,确是万能的”。[4]

 

道教的创始人张道陵,他于汉顺帝时在四川鹄鸣山创立道教,时称“五斗米道”。张道陵连自己是道教的创始人都不敢说,他认为自己资历不够,而把老子抬出来奉为道教的祖师爷,因为老子留下《道德经》,提出了“道”这一最高范畴,老子名气大,资深德高,众望所归。

 

为什么传统宗教的创始人没有一个自称为神?因为传统宗教的创始人创立宗教是顺应时代的要求,他们的目的是善的,是理性的,而不是为了欺名盗世,蛊惑人心,坑害信徒,对抗社会。

 

与传统宗教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历史上的秘密教门和会道门(姑且称为古代邪教)以及当代邪教都把现在还活着的教主奉为神,甚至奉为最高神、唯一真神来崇拜。

 

中国元、明、清以来产生的秘密教门和会道门的教主都利用中国民众浓厚而粗俗的宗教意识,竭力神化自己,在信徒中树立自己超凡脱俗、神仙化身的形象。他们的手法通常是渲染神秘性灵验,编造鬼话连篇,荒谬怪诞的神话故事,说自己有异人传授道法,是神佛下凡济世。例如:

 

明代“三一教”教主林兆恩,自称自己是“弥勒下生”。诞生时“所居之房,祥光冲天,异香袭人”。林兆恩还编造许多灵异事迹,借以骗人。他自称路遇明师,授以真诀,又得孔子授以微旨,老子通之以玄,释迦牟尼悟之以空,此后弥勒佛、张三丰、吕洞宾等等纷纷下凡各授真诀。这样,林兆恩便神通广大,他法力无边,能呼风唤雨,超度鬼神,驱疫逐魔。

 

明朝李宾创立“黄天教”时,自称是“普明金光佛”(弥勒佛的另一个称号),他的妻子、女儿也自称是佛转世。妻子是“普光归圣佛”转世,大女是“普净古佛”投胎,二女是“普贤古佛”投胎,三女是“圆通古佛”投胎,骗取了大批信徒,风靡一时。

 

明代“收圆教”教首方茶升也宣称自己就是“弥勒佛”,声称只要加入该教的人都是弥勒佛弟子。

 

“先天教”第三代教主曹顺自称是释迦牟尼佛转世,有知人前生的异才,还宣称自己教门中的骨干分子各有神圣的来历,分别是罗汉、海瑞、徐庶、扬业、哪吒、孙悟空、杨四郎、李靖等人转世。许多无知的民众信以为真,纷纷信奉“先天教”。[1]

 

当代邪教的教主也无一不是自我神化,以救世主自居,以蒙骗信徒,形成痴迷和盲信。例如,美国“大卫教派”的教主大卫·科雷什(原名弗农·豪厄尔)出身平民,是个私生子,中学时因吸毒被学校除名,当过工人,生活在社会下层。他自称耶稣基督再世,只有跟他走,世界末日来临时,才能得救。他靠能言善辩和对《圣经》随心所欲的解释,赢得了信徒们的折服和对他的狂热崇拜,完全服从他的旨意,愿意为他奉献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太阳圣殿教”的教主茹雷也是平民出身,与一个新纳粹恐怖集团关系密切。他创立“太阳圣殿教”后,自称“耶稣降生”,信徒则自称“耶稣的仆人”。日本“奥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出生在一个穷苦的织席工人家庭,因家境贫寒,一直靠奖学金维持学业。他在创立“奥姆真理教”并成为教主后,对教徒施行家长制统治,自称是“弥勒菩萨的化身”,要求教徒对他绝对服从,顶礼膜拜。美国“统一教会”教主文鲜明自称是“再世的弥赛”。“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自命为“基督的化身”,扬言“要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需要一个活的上帝而不是《圣经》的上帝”,这个“活的上帝”就是琼斯。日本邪教“法之华三法行”教主福永自称是“继释迦牟尼、基督之后,最后一位人类拯救者。”

 

二、李洪志在“新经文”中是怎样自我神化的

 

为什么古代邪教和当代邪教的教主都要自我神化?考察这些教主,我们可以发现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即他们绝大多数出身平民,处于社会底层,对社会强烈不满,急于改变自己的地位。他们创立邪教组织的目的,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地位与处境,企图利用组织的力量,达到跻身社会上层或登极称帝的目的。他们由于出身低微,只好编造出各种神话故事来神化自己,称自己是某某神灵转世或化身,或曾经得到过某异人的“真传”以抬高自己的身价,获得信徒的崇拜。又杂糅各种宗教的教义,形成一套异端邪说来迷惑徒众。可是,他们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知识有限,对于那些正宗宗教的教义仅一知半解,在运用这些教义时,便随心所欲,任意曲解,并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

 

“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也出身平民,当过兵,在部队和森林警察文艺宣传队当过小号手,退役后当过招待所服务员。为了实现其政治野心和经济图谋,他采取了几乎完全相同的手法。他把自己的生日改为农历四月初八,即释迦牟尼的诞生日,企图假冒佛祖转世,以愚弄世人,神化自己。他有时自诩是弥勒佛降世,有时又谎称自己是唐太宗转世,有时又冒充民族英雄岳飞转世。又编造故事,宣称自己先后得到全觉大师、八极真人、真道子等奇异之人“真传独授”,并编造许多“神奇经历”和神迹。宣称自己“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奇异功能”,有推迟地球爆炸时间的大神通,是“度人去天国”,把整个人类“超度”到光明世界去的“救世主”。妄称“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人在传正法”,“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自吹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还高,出言便是“经文”。

 

在所谓“新经文”中,李洪志自我吹嘘、自我神化达到了“新水平”,其厚颜无耻、不学无术令人叹为观止。

 

李洪志逃窜到境外后,理论上面临一个难题:如此神通广大的“法轮大法”为什么倾刻间土崩瓦解、众叛亲离?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李师傅为什么四处逃窜,狼狈不堪?在实践上,他面临着如何重新集结队伍,稳住阵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李洪志一方面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谋求政治和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变本加厉地神化自己,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强化精神控制。同在境内“传法”时期相比,李洪志在自我神化方面,加大了力度,更加肆无忌惮,更加荒诞不经,走得更远。

 

1.竭力鼓吹人是神创造的,人间是受上界控制的。

 

李洪志说:“人是神创造的,不同的人种是由不同的神创造的,比如说印度人哪,还有埃及人哪,都是由不同的神造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正因为人是神创造的,所以人的命运都是由神安排的、控制的,人必须服从神的控制。他说:“地上人的整体状态是上界的控制”;(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人类社会发生的任何变革,人类社会出现的什么举动,其实都是神操纵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神在操纵着人类的一切一切,人什么都没有自己说了算过,都是上边操纵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神创造人之说本是对人类创造力的歪曲反映。原始社会早期(蒙昧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蒙昧人的生活基本上完全依赖于自然界的恩赐,蒙昧人自己没有多少创造,既无创造的能力,也无创造的产品,因而在蒙昧人的思维之中也就没有“创造”这个概念。因此蒙昧人从来没有提出“人是什么创造的”这样的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制陶技术,人控制自然的能力增强了,人的创造力发展了,于是在原始人的思维中出现了“创造”这个概念。人们日常接触到的许多日用品和生产工具都是人创造的,这种认识的局限性使人们很自然地产生了“人是什么创造的”,“世界是什么创造的”等问题,这是人类对人类和世界起源的最早探索。但人类的认识总是受实践水平和科学水平制约的,当时的科学知识不可能对这个问题做出科学的回答,于是人们就从制陶技术得到启发,以为人是神用泥土创造的,就如同人用泥土制造陶器一样。这样,世界上许多民族都产生了神用泥土造人的神话,可见,“神创造人”的说法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对人类创造力的歪曲反映,是原始人粗俗的、幼稚的认识,现代科学的发展早已驳倒了“神创论”。李洪志之所以竭力鼓吹“神创造人”的陈词滥调,是因为“神创论”是为他的“度人”的理论服务的。

 

2.人变成了无根的人,没有神能“救度”的人。

 

在“人是神创造的”的基础上,2003年4月20日,在纽约讲法时,李洪志又杜撰了一套歪理,建立起了他的“度人”邪说:“《圣经》中讲耶和华用泥土造了人。其实耶和华造的是白人中的一种,还不是所有的白人,而白人也不都是一种人种,所以是由好几个神造的。黄种人也是由好几个神造的。那么其他的人哪,……都是由不同的神造的。人们都认为神是仿照自己的样子造了人,其实那个神就是那样的能力,他造出来的人一定是他自己的最低一部分、最下一层粒子而已,说白了就是神脚底的一个粒子。”(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又说:“造不同人的神当然要管自己的人……到了近代以后,有许多为法而来的众生转生成人的时候,原来神造的人的那个元神就留在阴间,而由高层三界外来的神转生成了人穿上这件衣服(人皮),也就是说过去那个神造的这张人皮被另外的神给穿上了。” (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还说:“因为不同的神造就了不同的人,几千年来,由于各种宗教超越地区与民族的传播,从而使有的人信了另外的一个神,那么造他的神会很伤心,而人信的那个神又度不了别的神造的人。也有很多民族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真正的神是谁了。有史以来这种现象非常的多,从而使造人的神不得不放弃自己造的人,这样一来很多民族就变成了无根的人,没有神管的人了。” (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总结上列三段颠三倒四、语无伦次、文理不通的奇文,李洪志表达了这样几点:(1)不同种族的人是不同的神创造的,神只能度自己创造的人;(2)以往的神能力是低的,他造出来的人的质量(层次)也是很低的,人只是神脚底的一个粒子,需要“救度”;(3)近代以后,由于高层三界外来的神转生为人,穿上“人皮”,原先神造的人失去了“人皮”,神不认得自己造的人了,也就无法度他了;(4)几千年来,由于各种宗教超越地区和民族传播,使许多人信了别的并非造他的神,这个神又度不了他,这样一来,许多人就变成了无根的人,没有神度的人。一句话,所有的人都需要“救度”,而又没有神能“救度”,于是,世界陷入了混乱。

 

3.李洪志是最高神,“谁都能度得了”。

 

所有的人都需要“救度”,而又没有神能“救度”,怎么办?在这危急关头,幸亏有了李洪志,才拯救了世界。李洪志自诩说,“我是从更高更远来的”最高神,“谁都能度得了”,“我有一切能力,我不被一切所累”,“一切是我所成,我又不在一切中。”(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也就是说,李洪志是高于所有神的“唯一者”。李洪志曾经在《转法轮》中妄称:“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在传正法”,“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李洪志在所谓“新经文”中对此所作的诠释进一步暴露了他竭力神化自我的嘴脸。

 

为了使信徒相信他是能“救度”所有人的最高神,李洪志在“新经文”中还编造了许多自吹自擂的文字垃圾。

 

第一,“我从里来,从外来,我从没有中来”。

 

李洪志故弄玄虚,胡吹自己是从三界之外、宇宙的最高层来的,他说:“我从里来,从外来,我从无中来,形成了有,出现在苍穹之顶,又从那里一步步往下到三界最表面,没有生命知道我是谁。”(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第二,自吹是宇宙和生命的创造者。

 

李洪志说:“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洪大穹体中,你只要是宇宙中的一物,什么都包括了,不管你是有还是没有、空啊、无啊,你只要是物,你就是这法造就的,你就在这个法开创的生存环境中。对于生命来讲,法是有标准的。法造就了众生,法又在更生中使众生同化,救度众生……史前的一切生命都是法造就的,谁也不例外,谁也都在其中。谁要说这个《转法轮》有多高层次,他就是在讲魔话了。无量无计的大穹,无量无计的天体空间,每一个空间都有无量无计的生命,都是法造就的,没有任何生命能够评论法!而这法的一切都展现在那部《转法轮》中!就这么大的法。”“法不就是我这儿讲给你们的吗?就是这个嘴(用手指嘴),看见了吧?都是我讲出来的,谁也操控不了我。”(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这真是旷古奇文。尽管李洪志特地申明,这是“用人的话”说的,但却是鬼话,胡话连篇,是真正的“魔话”。李洪志的逻辑是:“法”是我造的——宇宙中的所有物,包括生命都是“法”造就的——所以,宇宙和宇宙中的一切都是李洪志创造的。茫茫宇宙在一般意义上是无限的,现代宇宙学中说的“宇宙”仅仅是指人类现在观测所及的“总星系”的天区,其半径约为200亿光年,宇宙中的星体无数,只有疯子和狂徒才会说宇宙中的一切是他创造的。既然李洪志造就了“法”,“法”造就了宇宙。所以李洪志就是宇宙的主宰,他说:“我自己的肉身已经在主持法轮世界了。”(2003年6月18日,《2003 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既然“法”就体现在那部《转法轮》中,“法”又是最高层次的,是不能够妄加评论的,所以所有信徒都要绝对相信《转法轮》,不能有任何怀疑。也许有人会说,李洪志所说的“法”是宇宙的自然法则,宇宙和生命正是按照这种自然法则生成和运动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种“法”同李洪志有什么关系?它是客观的、固有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转移的,是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现代宇宙学已经对宇宙的形成作了科学的论证,李洪志的胡言只能暴露他的狂妄与无知,至于他说“每一个空间都有无量无计的生命”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第三,“你们在将来的宇宙中,会看到许多我的过去”。

 

李洪志为了让信徒痴信他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又胡诌道:“我往下走到有形这个层次中开始做真身,然后一步一步进入大穹往下走。每一次呢,我都是真身单独下走。也就是说,真正的我就是真身。我一直在给你们讲,我说我就是最表面,真皮就是我,因为我在任何一个层次中都做最表面,都做真身,到了人这儿也是肉身中有真身。所以呢,我在不同层次上,在历史的过去,留下了不少我的真神,他们都是我过去不同层次的真神。有的他们自己在漫长的岁月中觉得我已经回不来了,他们就又演化成了一个身体,都和那时的我一模一样。也就是说,你们在将来的宇宙中,会看到许多我的过去。”(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又说:“师父有一个独立的体系,你们都是宇宙中的生命,庞大的宇宙不管多大,而师父不在其中。我不在这一切中,那么我又自己有一个独立的体系,我不需要这个宇宙中的任何东西,也不需要放进去任何东西,我自己有一个独立的自我生存体系。那么也就是说呢,宇宙中什么生命也不能看到我,也没有生命能知道我。其实我就是无形的,对于任何内外因素来说我都不存在,就是没有吧;那么我又能够在任何宇宙层次中显现出我的形象来,就是你们今天能看到的这个形象在不同层次中的升华。在人这儿是这样,当然,将来的时候可能会很年轻,我的本体是很年轻的。用人的话讲,层层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升华的形象,看上去都是我,只是越来越感觉着构成的因素越微观体积越大。当然我也可以层层聚为一体,同时变大变小,还可以无限分体,就那意思吧。”(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还说:“告诉你们,你们现在用人的肉眼看到的我,最表面的我就是真正的我李洪志,你们看到的那边是我的佛体,你们看到的我现在的最表面,就是我李洪志的最主体。为什么哪?因为我为了做这件事情,为了众生都被救度,我来到了最低层。所以你们不用管你们看到了什么,就是看到我的法身,看到我的功身,看到我身体的高层次上的任何一部分,你们都不要起什么心,那都是以我这表面为主体而存在的。我这儿最表面的人皮就是最主体。”(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我们原封不动,大段摘录了李洪志的上述“经文”,以便奇文共赏。我们相信,只要是理智正常的人,都会一眼看破李洪志这些胡话的荒谬绝伦、险恶用心和他的厚颜无耻,他为了迷惑信徒,编造了“佛体”、“最主体”、“本体”、“肉身”、“真身”、“法身”、“真神”、“功身”、“表面的我”、“真正的我”等五花八门的概念,无非是为了故弄玄虚,借以骗人。其语言表达极其拙劣,例如“我说我就是最表面,真皮就是我”,“表面的我就是真正的我李洪志”,“我这儿最表面的人皮就是最主体”,如此语无伦次本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李洪志毕竟只有“文革”时期的初中文化水平,但李洪志却要装扮成无所不知的样子,这就未免滑稽了。这连篇累牍的胡扯,也许只有一句是真话:李洪志确实只是表面披着人皮的“主体”,除了这张“人皮”,李洪志早已丧失人性。

 

第四,李洪志能阻止宇宙爆炸。

 

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吹嘘他能阻止地球爆炸。逃到境外后,李洪志的神功又见长了,他不仅能阻止地球爆炸,还能防止宇宙爆炸。现代天文学发现宇宙在加速膨胀,李洪志利用这一发现。说:“目前时间就是在不断的加快。我告诉大家,我做得越快时间越快,因为宇宙最高处的因素把我正法与时间联系在了一起。因为那个时间也是旧宇宙的的神哪,它们把正法中一切联系在一起了,我快它们就快,我慢它们就慢,所以我做得越快,那个时间就越快。可是为师的不能不快呀,要不及时赶上,最后解救就来不及了。大家知道了宇宙在快速膨胀,人类也看到了现在这个范围的宇宙也在膨胀。现在科学家不是知道了吗?膨胀的速度越来越快。那膨胀的最后是啥呀?大家看那气球,吹、吹、吹,吹到极点的时候“嘭”就爆炸了嘛,所以科学家已认识到这一点了,他们也知道这个膨胀是可怕的。我要不能追上它,这一切,最起码没正完法的地方就都毁掉了。”

 

李洪志真是“妙语连珠”,让人目不暇接。世界上的邪教五花八门,花样翻新,数量众多,其教主无不自我神化,自我吹嘘,然其吹牛的水平同李洪志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吹嘘能阻止宇宙爆炸者,在当今世界上大概非李洪志莫属。时间本是物质的存在形式,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可是李洪志却胡说时间的流速是由他主宰的,“我做得越快时间越快”,“我快它们就快,我慢它们就慢。”并且说什么“时间也是旧宇宙的神”,此等胡说据说“常人”是无法理解的,是“深不可测”的。宇宙加速膨胀是根据暗能量稳定存在的假说提出的,即使这个假说成立,科学家指出宇宙最起码在今后300亿年中,暗能量的变化不会导致宇宙毁灭。李洪志把复杂的宇宙比作气球,并要追上宇宙的加速膨胀,阻止宇宙爆炸,纯属痴人说梦,造谣惑众。

 

李洪志自我神化,自我吹嘘的胡言乱语在“新经文”中比比皆是。的确,我们这些“常人”是很难理解像李洪志这样的狂徒,何以会丧心病狂到如此地步。

 

第三节  强化精神控制和“帮主”统治

 

一、“法轮功”组织内部矛盾重重、士气低落

 

李洪志逃窜国外后,虽然有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的支持,但在当今世界各国都反对邪教,世界人民都反对邪教的总体格局下,在日益强大的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压力下,“法轮功”势力日益感到孤独,许多信徒不再参加“法轮功”的各种活动,继续参加者也有许多人心灰意懒,丧失信心,士气低落,内部矛盾重重。他们常常唉叹:“亚太地区一些国家与邪恶(这是李洪志对我国政府的攻击——引者)关系密切,救度众生工作差距极大”,“亚太一些国家政府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对发生在中国的迫害视而不见”。尽管“新经文”是李洪志讲法的记录,但李洪志在讲法中常常按捺不住心头的怒火,批评甚至痛斥信徒中各种歪风邪气,从中我们可以一窥境外“法轮功”动态。

 

2004年5月23日,在芝加哥法会上,李洪志痛斥道:“大家都在为大法付出,而有的人却无耻的向学员要报酬。你这是在修吗?你在和谁讲条件?修炼人的形象到哪里去了!修炼人的威德怎么树立?你以为师父在领你们搞常人的政治吗?还有一些人头脑一直不清醒、不冷静…… 我看到有一部分人表现得非常不好…… 你们注意到没有:我们有许多学员是不能被别人说的,一说就火,一说心里就受不了。这个东西呀已经非常突出了,你们仔细想一想,连我这个师父都说不了你们。”(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2003年4月30日,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说:“目前出现的一些学员之间的磨擦,大家要注意啦,不能够因为这些小事影响了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正事……还有一些人哪,还在做着一些不可告人的,很肮脏的事,对不起大法的事,对不起大法弟子称号的事。”在这次法会上,有一个“大法弟子”向李洪志反映“有的人放不下大法也放不下人。表面也在修,做一些正法的事,可实质上在挑拨是非,制造事端,更甚者自杀,同性恋”,李洪志回答说:“我都知道,最好这些人要想对得起自己就赶快清醒,赶快清醒”。又说:“师父有时候看到你们干的那些事哪,真的很伤心,……还有给中共……提供情报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2004年11月21日,在纽约讲法时,李洪志又大动肝火:“最后在这个问题上我还要强调一下。有的个别学员很不冷静,执著心很强!听到一点、看到一点、甚至感觉到一点自己有什么本事,或者自己感觉自己好象是谁,就开始颠三倒四、神魂颠倒、神神叨叨。你还能修吗?不管你是谁,今天我度不了你你就是地狱的鬼!为什么那么不理智?为什么在学员中散布那些个干扰学员修炼与证实法的事情呢?你只是自己自心生魔的问题吗?你在干扰大法。这个罪还小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我们只是摘录了“新经文”中关于“法轮功”内部矛盾的极少一部分材料,而“新经文”中所谈的这些情况又只是“法轮功”组织内部矛盾重重,互相争斗,士气低落状况的冰山一角,正如李洪志2002年11月30日在费城法会上所说:“在我们的大法弟子中,最近出现一些事,有很多事情师父是不好给你们讲的,特别是正好这个时期是不能讲的”,(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从中看到了境外“法轮功”的纷争、颓废、失落。

 

二、乞灵精神控制和“帮主”统治

 

正因为如此,为了稳住阵脚,李洪志更加强化了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和“帮主”统治。邪教同传统宗教在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主要表现就是邪教都实行精神控制和帮主专制统治,这是国际上公认的邪教的基本特征之一。李洪志流窜国外后,“法轮功”的这一特征进一步突显。

 

传统宗教一般是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社活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社会团体,具有开放性,表现在:它能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断调整自身的教义和组织形式,同社会保持着适应、协调的和谐关系,参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它容许信徒自由思考,对其他宗教一般也不排斥。例如佛教传入中国后,在东晋时就形成了“六家七宗”,[1]各宗之间常常进行辩论,通过辩论,促进佛教的发展。《世说新语·文学》就记载了“即色宗”代表人物支循和“识含宗”代表于法开在会稽山阴辩论即色空义,支循获胜,于法开在理论上逐渐信服支循。进入隋唐,在自由的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八大宗派(三论宗、天台宗、法相宗、华严宗、律宗、禅宗、净土宗、密宗),各宗派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逐渐形成禅教合一,禅净合一,而以净土为指归的局面。在西欧中世纪,虽然基督教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圣经》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它仍然允许和鼓励教父们对神学进行研究,提出不同的见解,形成了丰富的宗教哲学和神学体系。

 

但是邪教却具有非法性和隐秘性的特点,邪教是一种非法组织,利用教主崇拜和精神控制实行帮会式的专制统治。许多邪教组织表面结构松散,但其内部组织特别是核心组织极其严密,它要求对教主绝对忠诚和服从。它通过神秘主义的神怪、鬼魔之说来威胁、欺骗信徒和受骗群众,对他们实行严密的精神控制,不允许他们独立思考。

 

所谓精神控制,是指邪教教主为了达到摧毁人的自主意识,加深个人对邪教组织的依赖性,从而建立和巩固邪教教主的绝对崇拜,达到在思想上和行为上完全受其控制的目的,而对信徒进行的带有强制性的“心理改造”过程。

 

李洪志逃到国外后,行动诡秘,变本加厉地神化自己,加强对信徒和受骗群众的精神控制,其手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抬高信徒,使信徒产生超凡脱俗的高贵感、神圣感。

 

同《转法轮》相比,“新经文”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这就是抬高信徒,直接把“大法弟子”抬高为神,给他们开列廉价的“修炼为神”的许诺。李洪志说:“我告诉你们,我真正的大法弟子们,你们将来的威德超过历史上来过世间的一切神。”(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大法弟子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在证实法,都是你们在走神的路。”(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我叫你们修成的是神。”(2004年1月24日,《师父在海外电话会议上的讲法》)

 

“大法弟子都是神啊。”(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你是大法弟子,你是史无前例的,你是众生都想当而当不上的神。”(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你想到你要得到的是证实过法的神、佛正果吗?”(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你修得好我就给你更高的果位。你是神你还修成你原来神的形象,我是不会给你动的;你原来是佛的,你还是佛;你原来是道的,你还是道。”(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将来等待着你们的是什么?我没有跟你们具体讲过,但是我今天点给你们,那是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的至高无上的荣耀!”(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这次大法弟子不但要修出三界,我还要叫你们修到不同层次,直到极高的王、主。”(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这么一部大法,这么多大法修炼出来的伟大的未来的神,伟大的大法弟子,怎么能把希望寄托在常人的什么人呢!”(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此类胡话,在“新经文”中比比皆是。如果说在“法轮功”的初期,李洪志还是以练功、健身为诱饵,然后要你“学法”、“传法”。逃窜国外的这几年,李洪志的许诺提级了,他有时直接称“大法弟子”是神;有时说修炼“法轮功”是要修成神,谁对“法轮功”越痴迷,谁就能修得更高的“果位”。这些空头支票能满足某些人“超凡脱俗”的心理需要,对某些想入非非,一心想“白日飞升”,成佛成仙的人来说,是颇有吸引力的,使他们顿时觉得自己是与“常人”不同的“修炼人”,是无比荣耀的神,并产生了某种神圣感和幻觉,这种神圣感和幻觉使他们同社会格格不入。这是实施精神控制的极为重要一步。李洪志口口声声说“修炼人”不能有“执著心”,要“抛开一切”,但他实际上正是利用常人渴望永恒、渴望荣耀的人性弱点,用更大的“执著心”——修炼成神、成王、成主为诱饵来实施精神控制,这同传统宗教的修炼目的是根本不同的,传统宗教主要是教人修心。通过修心养性,自我净化,自我超脱,达到人格升华,去除烦恼。

 

第二,摧毁信徒原有的价值观和思维逻辑体系,造成对“常人”社会的冷漠感。

 

在利用修炼为神、为王、为主的廉价承诺,使信徒形成神圣感和高贵感的基础上,李洪志进一步隔断“法轮功”成员(李洪志称之为“修炼人” ),同“常人社会”的联系,把他们封闭起来,以免受“常人社会”的影响,以更好地实施精神控制。

 

李洪志一再向“大法弟子”宣称,只要你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你就已经脱离了“常人”的社会,成为“修炼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因为“修炼人”和“常人”的是非标准、价值评判是相反的。李洪志常说“不同层次的思维方法”是不同的,“我们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往往是坏的”,“在三界外看人是反理,在人这儿看就成了正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作为一个修炼人哪,要在过去根本就不管世人说其如何如何……人的理是反的”,所以,“修炼人是不理会人怎么说的”。(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李洪志一再强调:“不在艰苦的修炼中去掉自己在常人中形成的各种心,那么是绝对不能够圆满的”。(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李洪志说:“其实我们练功人是不能够混同于常人的”,“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够混同于常人了。说句严重的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李洪志称之为“修炼人”,有时称“超常人”。在“新经文”里“修炼人”和“常人”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这是李洪志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的非常重要的,也是极其险恶的一招,因为它摧毁了“法轮功”修炼者原有的自我意识、是非标准和思维逻辑:他们一方面产生一种高于“常人”的团体优越感,同时产生对“常人社会”的道德规范、制度安排和价值评判的叛逆或抵制,变成行为举止和“常人”迥异的人,变得冷漠、孤独、偏执。另一方面,使他们在思想上铸起了一道“金钟罩”,拒绝社会的帮教,亲人的劝说,朋友的关爱,把这些都视“常人”的低层次的见解,否则就是把自己等同为“常人”。李洪志一再对他们说:“人哪,在常人社会中受着各种观念的影响,还在不断形成各种观念,严重的影响着这个人本性真念”,所以,“不要太重视常人说的话……不要把常人当作象你们那样理智”(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一再要信徒“不要象常人那样”,“你经常不能按照大法弟子,修炼人的要求去做,那不就是常人吗?”(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不怕有这些常人的东西,行为上能够仰制它,能够坚定自己,坚定正念,行为上做好,这就是修炼。”(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也就是说,所谓修炼,就是不断抛弃修炼者原有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同时又不断吸纳“法轮功”邪教的歪理邪说和价值准则的洗脑过程。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邪教问题研究专家M·T·辛格教授指出“洗脑不像发烧或疼痛,它是一种看不见的社会适应性。当你被洗脑时你无法感觉所施加于你的影响过程,特别是你无法意识到它在你身上所带来的变化。”[1]李洪志要求修炼者不断自我反省、自我检讨、自我忏悔,胡说只有这样才能向神体转化。受此控制的练习者,常常会因为自己还有“常人心”而苦恼,不断自我检讨、自我反省、自我忏悔,希望通过不断“学法”和修炼,成为“超常人”。

 

  第三,不准“修炼人”参加“常人”社会活动,实行封闭式驯化,使修炼者对“常人社会”产生隔阂感。

 

李洪志一再强调:“大法弟子是绝对不能够参加常人搞的什么东西,只要与我们法轮功没有关系,你们就不能参加。”(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常人做什么呢,那个与我们无关……如果与我们没有关系的,靠不上边的,我们就不能参加,这个大家要清楚。”(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别看大家在世间中所做的事情好象和常人平时做的事情很相似,实际上大法弟子的基点,做事的目的和常人是完全不同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为了使“法轮功”修炼者同“常人社会”隔断,李洪志特别强调“集体练功”、“集体学法”。在李洪志逃窜国外以前,他就采取了这种手段。各个练功点不断要求新练功的人参加“读书会”、“集体学法”、“座谈会”、“交流会”等活动,来营造精神控制的环境和氛围。在各种各样的“读书会”、“集体学法”等活动中,李洪志之流安排一些练习者“现身说法”,不断表示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会”的赞颂,如果有人胆敢提出怀疑,就会被视为“心不诚”、“心性”不高,甚至被咒骂为“魔”。通过这众多的“集体练功”、“集体学法”活动,使练习者从思想上和时间、空间上都割断同“常人社会”的联系,形成由“法轮功”修炼者组成的相对封闭的小环境,使他们越陷越深。逃窜国外后,李洪志更强调集体练功。2004年11月21日,在纽约讲法时,李洪志强调:“要尽量劝他们集体学法,因为集体学法这个环境对大家帮助提高是不可缺少的,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这个环境啊,大家想一想,就今天大法弟子也是一样,你们回到常人社会中,就是在常人社会环境中”,就“很难精进”,所以“一定要集体练功”。(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心理学证明,群体影响的力量是很强的。所以国外有些邪教组织往往采取聚居的生活方式以加强群体影响,例如“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派”、“天堂之门”等邪教组织都是如此,“法轮功”虽然没有采取聚居的方式,但竭力通过控制练习者的社会和心理环境,以造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思想环境,在思想意识上加强对信徒的控制。

 

第四,实行帮主专制统治,使修炼者对李洪志产生恐惧感。

 

同中国历史上的会道门和当代邪教一样,李洪志竭力树立个人的绝对权威,实行“帮主”专制统治,把修炼者当作玩偶,他声嘶力竭地对“大法弟子”们说:“我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不管你怎么想,我叫你做的事一定是最强大的。有的学员总是正念不足,一起了什么欢喜心就想另来一套,你就会被魔利用,你就会走偏出现问题。”(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李洪志不允许“大法弟子”的言行同他的规定有任何不同,甚至他们在“弘法”时也不允许有任何自己的见解和独创的方法,有一个“大法弟子”在“弘法”时创造了自己的一套方法——先“背诵《论语》若干次,加上某些手印动作”,据说这种方法“发挥了很强的效果”。李洪志知道后,斥责他的做法“不止是糊涂问题”,而且是“干扰”,“是已经被魔利用了”,“层次已经掉得很厉害了,和大法弟子们堂堂正正的证实法相比显得多少渺小,唉!差得太远了。”(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香港一个“法轮功”的练功点的负责人为宣传“法轮功”不遗余力,据说收效明显,“很多学员慕名而去”。但是后来,这个负责人在练功时“坚持改变发正念方式,更改五分钟结合顺序,把前面五分钟清除自己思想中所有不好的念头改为先铲除黑手,强迫学员依照她的口诀做”。李洪志知道后,甚为不满,指责她自行其事,是“起了心了”,是“另来一套”。他借此例教训所有“大法弟子”:“所以我讲啊,要多学法,以法为准”。(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所谓“以法为准”,就是以李洪志所说的为准,不能越雷池一步,不管你曾经为“弘传法轮大法”尽了多少力,作了多大贡献,只要你越雷池一步,轻则“掉很多层次”,重则成为“干扰”“大法”的“魔”。

 

有些“大法弟子”写书,内容是写修炼,以及如何遭受政府的“迫害”,甚至连这样的书李洪志也担心会影响“大法弟子”的意志,严令禁止流传,他在一次“法会”上说:

 

“除了学法,任何东西都不能插进来,所以绝对不能够在大法弟子中流传不属于大法本身的任何东西,绝对不能对大法弟子造成干扰……以后在法会上,除了大法的书之外,任何不是法本身的资料、音像等等,都不要在法会上出售”。(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有的“大法弟子”在“讲法”中加音乐,也有人自己写书,李洪志知道后说:“讲法中不能加音乐,大法的音乐也不行。我所有出版的事啊,都是统一的由负责的学员在管。而且呢,都是有合同的,所以我们学员不能随便自己去做书,自作主张,或者用它去赚钱,你即使不赚钱也不能自己随便做。”(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李洪志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精神控制,不允许任何一个“大法弟子”有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见解。另一方面是为了敛财,在“法轮功”修炼者中只可以出版和出售他的书,不准其他任何人写书,否则就是“自作主张”,是不能容忍的;只许他敛财,不准其他任何人“赚钱”。

 

这充分暴露了李洪志多么专横、多么心虚。真理是开放的,是不怕阳光的,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而“法轮功”通篇的歪理邪说是见不得阳光的,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因此,李洪志只有依靠黑社会式的帮主专制和精神控制来维持。

 

  第五,对“大法弟子”进行诱骗和恐吓,使他们对李洪志产生敬畏感和依赖感。

 

李洪志首先把自己的“神功”吹得天花乱坠,使修炼者对他产生一种崇敬感,2003年11月29日,在亚特兰大讲法时,有学员问:“被旧势力淘汰的一切众生,大法是否有办法使它们复活、生还新宇宙?”李洪志答:“被旧势力淘汰的众生,这个事讲起来很大。如果旧势力不干扰,历史上一切众生再有罪我都能够消去他们的罪业,芸芸众生互相之间历史上复杂的恩恩怨怨,不管是哪一层的,上下交叉、纵横交错的那些乱渊怨、复杂的关系,这一切我都能平衡,什么我都能做得了,也就是说我能够把整个宇宙生命救下来。可是旧势力它们就非要淘汰一批。”(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当然我还有旧势力想不到的办法。我能使生命在完全被销毁得无影无踪,甚至已经在漫长的岁月中被转化成其它的生物、植物,又发生了各种各样的转化,我都能把它找回来,因为我能够超越一切生命的最微观,所以就能找到它……我什么都做得到,但是也不是随便做。要看原因,师父总得为未来的宇宙考虑,为未来的美好考虑,为未来的众生考虑。” (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李洪志这段奇文可以达到三个目的:(1)把自己吹嘘为无所不能的神。(2)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开脱。因为在客观上,有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幡然醒悟,不仅自己不再修炼“法轮功”,而且站出来批判“法轮功”。在李洪志和“法轮功”痴迷者看来,这些人是要“被淘汰”的,是不能“救度”的。李洪志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把这些众生的“被淘汰”归于“旧势力”,说什么虽然我可以“把整个宇宙生命救下来,可是旧势力它们非要淘汰一批。”李洪志以为把这些人的“被淘汰”归于“旧势力”就可以掩盖自己的无能了,但恰恰证明了他面对“旧势力”(即正义的力量)的无可奈何。(3)恐吓学员“我什么都做得到,但也不是随便做”。李洪志多次说,哪一个修炼者背叛“法轮功”,这样的人是“救度”不了的。

 

李洪志要求学员必须绝对按“法轮大法”的要求做,必须绝对听李洪志的话,否则就要将他销毁,他说:

 

“我也顺便说一句啊,最近有很多学员看到个别学员对师父不尊敬,……一旦有人对师父不尊敬的时候,它们就一定要把他推到反面去。生命是为法来的,一个是起正面作用,一个是起负面作用,起负面作用的最后都将被销毁。”(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叫嚣,哪有一点“真、善、忍”?李洪志不仅不容许“大法弟子” “对师父不尊敬”,更不允许他们议论“当师父的如何如何”。他说:

 

“个别学员认不清因此而不敬师父,开始敢谈论法有多高,我这个当师父的如何如何……从说的这些话中我看到了你们的心和你们可怕的走向。”(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对于学员对他的“不敬”,李洪志又是诱骗,又是威胁:“就我们学员而论,我当初等于是从地狱把你们捞起来的。我真的替你们承担了你们犯下的千百年的罪,不止是这样,我因此还要把你们度成神。在这过程中,我对你们费尽了苦心,同时呢,因为你们要成为那么高的神,我就要给予你们那么高神的荣耀和你们那么高层次所具备的一切福分。开天辟地没有任何的神敢于这样做,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事情。”

 

这是诱惑,企图使学员感恩,紧接着就是威胁和恐吓:

 

“我们有些学员哪,一时糊涂,心态不正,你们想一想,你们一旦对我不敬的时候,旧势力就会下狠手,它们认为这人太坏了。当然它们绝不是马上就消灭了,它们会引导着你们,叫你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假象,使你的心越来越不正,叫你的心对师父魔变,把你们引上邪路,从而叫你们犯了那么大的罪。”(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为了始终实现对“大法弟子”的精神控制,李洪志宣称自己能在修炼者腹部“下法轮”,有无数“法身”。这些“法身”神通广大,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时时处处都在保护和监视着信徒,使信徒对他产生敬畏和惧怕。他说:

 

“我在给你们长功下的自动机制,还有法轮等多种因素,而且我的法身也在亲自管大法弟子,同时还有我的法身指定一些真正的能够协同正法的神在帮助。”(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我在安排正神和我的法身在全面接管,全面看着它们,避免它们捣乱,不出问题。”(2003年6月18日,《2003 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李洪志为了诱惑信徒,说“大法弟子”都将修炼为神,不料有些信徒自以为“得法”,竟然“不敬师父”,“议论师父”,甚至认为修炼成神“靠法不靠师父”。李洪志大为恼火,说:“我把我的巨大的能力呀,容进了这部法中,所以这部法什么都给你们做得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因此,遵照“法”,就是遵照我李洪志。李洪志还不放心,于是又在“圆满”的最后时刻设了一道卡。

 

有信徒问:“大法弟子将以何种形式圆满?”李洪志回答:“那是一样的,整体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有一点,不是我接、我送,都不行。先走的,虽然我定他圆满了,其实也在一个地方等着呢。必须是我接,我不接的都不被承认。”(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这样李洪志就筑起了一道全封闭的精神控制系统。通过修炼成神的许诺使修炼者产生超凡脱俗的高贵感和神圣感;通过摧毁修炼者原有的价值观和思维逻辑体系,造成对“常人社会”的冷漠感;不准修炼者参加“常人社会”的任何活动,实行封闭化驯化,使修炼者对“常人社会”产生隔阂感;通过实行帮主专制统治,使修炼者对李洪志产生恐惧感,对他顶礼膜拜,惟命是从;通过“下法轮”、“法身”,对信徒进行监督和控制,使信徒对他产生敬畏感,对他绝对顺从,不敢越雷池一步;最后通过圆满时“我不接的都不被承认”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恫吓,使信徒产生依赖感,为求得“成仙”、“成佛”、“圆满”或消除“业力”不得不绝对服从“师父”的摆布,其邪教本质昭然若揭。这种精神控制手段是对修炼者进行严密的组织控制和残酷的人身控制的无形枷锁,它使修炼者消沉、麻木、痴迷、盲信,失去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只剩下对修炼成神的执著和疯狂。

 

 

第四节  用粗俗荒诞的歪理邪说坑害信徒

 

一、传统宗教与邪教在修持方法和目的上的本质区别

 

宗教与邪教在修持方法和目的上也是有本质区别的。传统宗教是一种世界观,各大宗教都形成了系统的、完整的经典,这些经典博大精深,是一种理论化的世界观,反映了信教群众的精神寄托和追求。传统宗教存在的目的是追求超越和表达终极关怀,其超越时空的审视旨在引导积极有为的人生而不是让人消沉,其对人之有限、相对的洞见旨在超越自我而不是让人僭越。传统宗教的修持方法主要是教人修心,它是教人修心养性的学说,通过自我净化、自我超脱达到去除烦恼,人格升华。所以传统宗教坚决反对把人神化,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反对各种骗术、巫术和各种“神力”之举,它要人的行为和利益符合那体现宇宙秩序和人的全面发展,成为人的追求目标的超然的“神”,并且以一种超凡脱俗的精神来推动人类社会达到公正、道德、纯洁和圣化,使人获得一种精神境界上的升华。

 

与宗教不同,邪教是用一套浅薄、粗糙、庞杂、荒谬、自相矛盾、反科学的歪理邪说和骗术、巫术、神迹来迷惑、愚弄和欺骗信众。宣传一种荒诞的神灵观、宇宙观和消极的人生观、虚无的世界观以及颓废的价值观,使信徒痴迷、盲信、偏执、冷漠乃至精神分裂、自虐、自残、自杀。这是当代世界各国邪教的共同特点之一。比如“太阳圣殿教”,以翁贝托·埃科的小说《傅科的钟摆》为教义,认为我们正在走近《圣经》启示录中所说的世界末日,“太阳圣殿教”就是给人们建造的一艘“诺亚方舟”,信徒自愿“参加”天狼星之旅(天狼星:古希腊和古罗马神话中众神汇聚的圣地),通过集体自杀来到天狼星,在另一个世界获得永生;死时排成太阳状图案,脚对着中心的一个火堆。邪教“天堂之门”在自己的环球网网页中称:“我们大家都希望很快就能登上从更高层次来迎接我们的外星人太空船……我们的教派领袖是耶稣的化身,他被派到地球上来的唯一目的是对你们说,如果你们想去天堂的话,我能通过天堂之门,把你们带去,但是你们必须舍弃一切……我们的教派的最早成员现在已经处于一个高于人类的进化层次内,即位于天堂王国之中,他(她)已经向我们表明,海尔·波普慧星的到来是我们所等待的一个标志,即外星人太空船抵达的时间已到,我们将被接到我们的家乡,即天堂世界之中去”。信徒们也是通过自杀实现这一进入天堂的愿望。日本的邪教“奥姆真理教”,信奉的是印度破坏神湿婆,教主麻原彰晃把科学与玄学、佛教与瑜伽混为一体,他预言世界末日即来临,而他是“最后一位救世主”,信徒们跟着他就可以发挥“超能力”,可以得到他的拯救,即为人类“最终战争”作好准备,以便征服世界。所以当他们的劣迹和黑幕暴露后,就孤注一掷,不惜使用沙林毒气屠杀无辜的人。中国的“法轮功”更为大家所熟悉,李洪志炮制的“法轮大法”也是要人们相信: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人类将要毁灭,现代科学无力挽救,任何政府也无能为力,只有“法轮功”可以拯救人类,李洪志是唯一的“救世主”,只有遵循李洪志指示的“真、善、忍”这一“宇宙特性”和人生是“业力”回报等法理,专一修炼“法轮功”,才能得到拯救。此外,邪教“天父的儿女”、“人民圣殿教”、“恢复上帝十戒运动”、“少年撒旦教”等,还有我国的邪教“被立王”、“主神教”等,莫不有教义和教规,这些教义、邪说都被信徒奉为圣旨,不得怀疑,绝对遵从。

 

二、“新经文”用粗俗荒诞的歪理邪说坑害信徒

 

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反社会、反人性、反人类的本质,为他鼓吹的“真、善、忍”作了最好的诠释。

 

(一)要信徒去掉“亲情”,六亲不认。

 

他说:“现在的人哪,把亲情看得很重,可是情是个最不可靠的东西。”其实,李洪志就是一个最不讲情的人。2003年11月29日,在亚特兰大讲法时,有一个“大法弟子”问:“最近有个别弟子被旧势力以病魔的方式拖走生命,是否能圆满?”李洪志回答说,这些人因病死亡是由于他们没有丢掉“常人”的“一切执著”,是“旧势力”安排的,是“历史上哪个时期自己同意的,所以就不好办”,也就是说他们因病死亡,是它们命里注定的,既“圆满”不了,也不值得同情。信徒对他说:“最近出现了一些感情的困惑,弟子在这方面很辛苦。”李洪志回答说:“一个常人想逃离这个情是做不到的,只有修炼能做得到。”也就是说修炼的目的就是要彻底去掉情。他接着说:“我最近看了几篇学员写的文章,流离失所的谈我的妻子是大法弟子怎么好,但是话中我看到了他的情;也有人谈到我的丈夫怎么好,我也是看到了情。”(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李洪志不准丈夫思念妻子,妻子思念丈夫,即便他们都是“大法弟子”,也不能有丝毫的情,他要求“作为修炼人,我们不能被情那样左右”,要“像个铁板”一样,“不动情”。他说:“对于情的执著”是“师父最为痛心的”,“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哪,它太可耻了……你们知道吗?在过去的修炼中啊,如果这个修炼人一旦在这方面犯戒了,永世不能再修炼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在这个法会上,有一个弟子问:“我很容易陷入情绪消沉的状态,自己觉得生命中最大的痛苦是孤独,没有家的温暖。”李洪志回答说:这是“业力”和“旧势力”的“干扰”,要“清除它”,并且说,这是“不精进”的表现,是“常人的那种感受”。事实上这个弟子的感受,是许多“大法弟子”的共同感受,要克服这种感受,唯一正确的途径是与“法轮功”决裂,回到“常人社会”。有一个“大法弟子”在“法会”上问:“有大法弟子说自己父母不用管了,他们也许是我们以前的敌人,我对此感到疑惑。”李洪志回答说:“你身前身后所有的事情师父都得给你管,用得着你操什么心哪?你操得过来吗?”(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赤裸裸地反对“大法弟子”去管父母,去关心赡养父母。佛教把“父母恩”列在“四恩”[1]之首,把杀父、杀母列为“五逆罪”即五种极端罪恶的行为之一,把孝道提到至尊的地位。宋代杭州灵隐寺高僧契嵩说:“夫孝,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他甚至以儒家学者的口吻,把孝说成“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至哉大矣!教之为道也夫。”[2]李洪志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主佛”,却要“大法弟子”置父母于不顾,只顾自己“修炼”,完全撕下了其“慈悲”、“善”的假面具。有弟子问:“存钱去给子女安排未来的教育经费,将来圆满了就不必管了。”对此,李洪志回答说:“你安排得了吗?……他福分没有,你安排什么都没有用啊,可是师父却能给你安排得了,你说你操什么心哪?你只有去修炼,我什么都给你管,不是说过了吗?可是你们修炼不好,我什么也不管了,不象大法弟子说的话啦。”(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所谓“我什么都给你管”只是李洪志骗人的鬼话,他认为照顾父母,安排子女就学,都“不像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就要六亲不认,就要自私,就要残忍。2003年春天,世界上许多国家流行“非典”,祖国大陆同样“非典”肆虐,亿万人民紧密团结,同心同德,打了一场抗击“非典”的人民战争。而此时标榜“真、善、忍”的李洪志却“忍”不住幸灾乐祸,大放厥词,他说:“你们看到了当前中国出现的这场瘟疫了吧?这不是大瘟疫降临了吗?用人的话讲这就是天在治人。”这就是李洪志的“善”,这样的“法轮功”,不是邪教是什么!

 

(二)从精神上摧残修炼者。

 

由于李洪志的“法轮功”用种种歪理邪说坑害信徒,使信徒产生各种精神障碍,甚至出现精神分裂,通过对大量案例的研究,我们发现造成修炼者精神障碍的主要因素有:

 

第一,坚信李洪志在其腹内上了“气机”、安了“法轮”而剖腹寻找,因救治不及时死亡;或者自认为腹中有旋转的“法轮”能吸取能量,痴迷李洪志在暗示、点化,让自己“辟谷”,加深功力,而导致精神障碍。

 

第二,坚信李洪志讲的,修炼“法轮功”到达一定程度,会“三花聚顶”、“生原婴”、“返本归真”、“死后升天”、“灵魂不丢”等,认为自己已练到这个程度,而跳楼或投井自杀,或者导致精神障碍。

 

第三,坚信李洪志所说,修炼“法轮功”能达到“开功、开悟、功成圆满”,自认为自己已“圆满”“成佛”,李洪志让他自焚“成佛”而自杀或导致精神障碍。

 

第四,坚信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认为李洪志的“法身”无所不在,李洪志的“法身”在监视自己、保护自己,而投河、上吊或导致精神障碍。

 

第五,坚信李洪志的“业力回报”,认为“疾病是前世的业债”,修炼“法轮功”能降低“业力”,消除“业力”,净化身体,有病不上医院,拒绝吃药打针而死亡或者导致精神障碍。

 

第六,坚信李洪志宣扬的“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认为自己是“佛”,别人是“魔”而杀害父母或亲人。

 

李洪志逃窜国外后继续变本加厉,用各种歪理邪说坑害信徒,有些“大法弟子”由于受“法轮功”的毒害,精神恍惚。

 

2003年2月15日,在洛杉矶法会上,有一个弟子问:“目前有弟子表现出病态,很严重,几乎无法读书、练功、发正念”。李洪志把信徒出现的这些问题统统归结于信徒的“执著”,他不耐烦地回答说:“出问题又问师父咋办,其实就是你们执著造成的。”(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2003年4月20日,在纽约法会上又有一个“大法弟子”问:“弟子长期受病业的干扰,特别是在炼静功、发正念时,我意念思想集中时特别厉害,有时会呼吸困难、疼痛。”对此,李洪志回答:“我们有些学员是出现过不对劲的情况,但是我告诉大家,多数都是两种原因。一个是新学员……再一个呢就是被干扰……为什么干扰你?为什么能够干扰得了你?是不是自己有什么执著?放不下的?为什么不看看自己呢?真正原因是在自己这儿。”(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有的“大法弟子”在修炼过程中精神错乱,出现幻觉。李洪志对此解释说:“还有一些个幻听的。只能叫你幻听,其实你是真听到了,可是你听到的不是师父,它们会冒充师父,连形象都会冒充的,利用你的执著骗你。”

 

2004年11月21日,在纽约讲法时,有弟子问:“有学员几年前犯过精神病,但近几年来没犯病,现在他参加证实法的工作,是否我们建议他尽量少抛头露面,低调在幕后做工作?”李洪志回答:“这是好建议。”(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因练“法轮功”而犯精神病,现在又参加“证实法”,这岂不是证明“法轮功”是邪教!但又不好不让他参加,只好“尽量少抛头露面,低调在幕后工作”,这真是欲盖弥彰。

 

明明是“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使信徒精神上受到摧残,产生焦虑、恐惧、幻觉、狂想、痴迷,乃至精神分裂,李洪志却把这一切或者归咎于信徒自身的“执著”,或者归咎于信徒自身的“业力”,或者归咎于“魔”的干扰。更有甚者,有的信徒因此断送了生命,李洪志却说:“大法弟子不会象常人一样死掉,就是先走了,等待他的也都是最美好的,这是肯定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他蔑视人的生命,欺骗信徒为“法轮功”献身,要他们“去掉一切常人的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

 

2004年11月21日,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有一个弟子向李洪志汇报,积极参加“讲真象”的弟子中,“最近连续出现了几位学员发生意外、不幸身亡的事情。一位是乘坐的汽车翻了,一位是溺水而身亡,一位是工作发生事故。其中一位讲真象非常积极。几起事件发生后,在新学员中产生了一定的波动。”李洪志回答说,这是“旧势力对正法和大法弟子的干扰”,也是对“大法弟子”的考验。“看有人到寿就叫其先走了的时候你还说不说大法好、你还留不留在这里修炼。这就是旧势力干的,所以出现生命危险的学员呢,不能说他不好,也不能说他有什么严重问题”。(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也就是说,这几个学员发生意外死亡是因为他们“人寿到了”,是他们该死。或者是他们的“业力”所致:“一个人没有那么大的业力,就绝对不会出现那么大的难”,同样是他们活该如此。(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三)鼓吹荒谬的“消业说”,坑害修炼者生命。

 

李洪志在《转法轮》等书中大肆鼓吹臭名昭著的“消业”说,说什么人们得病的根源是人在其他空间的那些身体上有“业”,这个“业”发出的“业力场”使人生病:“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它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这是最主要的一种病的来源”,现代医学只能治疗“业”在地球这个空间身体上的表现症状,无法消除其他空间身体上的致病根源,只能推迟疾病,只能治标,治不了本。作为“修炼者”要想把病全治好,想成仙,就不能去医院看病治疗,而只能练“法轮功”“消业”,借“师傅”的“法力”把致病的东西拿掉:“生老病死都是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你欠了债就得还。”“你只有偿还业力之后,你才能够得到幸福,才能变好”。他还说:“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真正要治好人的病,必须是真正修炼的人……练功的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过了这一关,你就是一个超常人了。”

 

所以,在修炼“法轮功”的人当中,“消业”一词是得非常普遍的,许多修炼“法轮功”的人听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生病不吃药,怕吃药以后影响“消业”,影响练功的“功效”,结果,贻误了治疗时机,使病情恶化,甚至葬送了生命。李洪志在“新经文”中继续坚持他的“消业说”,继续坑害信徒。

 

在一次“法会”上,有一个“大法弟子”说,很多学员有病不去看医生,一点小病都想通过“发正念”来铲除。李洪志回答:“小病”是“消业的表现”。(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2004年11月21日,在纽约法会上,李洪志说:“病是常人得的,治病的心放下了,他的病也就好了。”也就是说,真正的修炼人是不会得病的,只有“常人”才会得病。如果你原来是“常人”,得了病,后来修炼“法轮功”了,成了“修炼人”,那么,你不必吃药,只要把“治病的心放下了”,病自然而然就好了。如果你的病仍然没有好,那只能怪你自己有“执著心”,你是“为了治病来的”,“不是真正来修炼的”,或者你“其实就是到寿了”,“就是生命快完结了”,也就是该死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在这次法会上,有弟子问:“香港派发出的资料中有数则‘默念大法好,疾病就痊愈’的故事,导致曾有大陆游客误会我们宣传生病之人不需吃药,默念大法好病就会好、痊愈”。显然,这位弟子本来是不同意默念“大法”就能治病的,没有想到李洪志却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他说:“念‘大法’不但对常人有效,对于大法弟子清理思想也都是有效的。你叫自己的全身细胞都念大法好,你会发现整个身体内都在震动。因为念动的是法,所以才有那么大的威力。”(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吹嘘他通过“发功”可以治好百病,但是事实上有许多“大法弟子”病死,这使李洪志陷入了困境:如果是李洪志见死不救,那么“善”表现何在?如果是李洪志治不好病,那么牛皮不吹自破。李洪志为了自圆其说,自欺欺人,在2003年2月15日,洛杉矶法会上说:“有的人业力很大,我给他们治病时,旧势力就不让我给他们治好。旧势力采取阻挡的办法是,无数的,数不清的旧势力安排的神,一下就档在那个人的病灶的部位上,他们变得很小,可是密度却相当大……其实它们是挡不住我的,我可以一把把它们抓下去,我也可以把它打下去。正法中哪,有个理——我怎么处理,都是正的。你们记住师父说的这句话:我要怎么处理都是正的,被处理的都是错的…… 可是呢,我为了给一个常人治病,我把这些神都打下去,经我手打掉之后,马上果位就削掉也,就打下去了,…… 师父不忍心哪,我不能够因为只慈悲于一个常人,毁掉那么多神哪。”(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这段奇文把李洪志作为邪教教主的嘴脸暴露得淋漓尽致。李洪志宣称他能“发功”治百病,但许多人却让治死了。于是他把他们的死因归于病者的“业力”过大和“旧势力”安排的数不清的神的干扰。李洪志“法力无边”,他本来是可以把这些神打下去的,但李洪志“不忍心”,他不能够只为治好一个常人的病而毁掉那么多神。这样,他既推卸了没治好病的责任,又维护了自己“法力无边”的形象,还彰显了自己的“慈悲”心怀。

 

李洪志在北美讲法时说:“一个常人得了要命的病了他就坚持死也不吃药,他死不死呢?他不就死了吗?该他死就死嘛。因为他是常人,常人怎么能随便给他延长生命呢?他说他练功了,也看了书了,就是大法弟子了?”李洪志承认“常人”有病不吃药会死。但“大法弟子”有病不必吃药。如果练“法轮功”的人有病不吃药死了,那就证明你虽然练了“法轮功”,但你还是“常人”,还不是“大法弟子”。这样,李洪志就把众多“法轮功”练习者不吃药而死亡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没有哪一个传统宗教反对信徒有病吃药。佛教认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人不外是两种方法,一是用佛教的教义去开导人、教育人,使之了悟人生和社会的究竟,自我净化,去除烦恼。二是用药物治疗。佛教中有“五明”(五种学问),其中就有“医方明”,讲究医药知识,佛教史上不少高僧是名医。佛教著名石窟龙门石窟“古阳洞”石壁上刻有一百多个中药药方。在封建社会,药方是保密的,但佛教认为把药方公开,让世人共享是一种功德。佛教甚至把中医药方收入其经典《大正藏》中。基督教同样不反对信徒生病吃药,西医就是从教会学校中发展起来的。近代西方殖民者还把建立教会学校和教会医院作为征服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手段。张道陵创立道教时,就以治病作为传教手段,治病主要是两种方法,一种是举行驱鬼仪式,二是配合以药物治疗。中国历史上许多道士同时就是医生,许多著名道士同时也是著名医生,如陶弘景、葛洪等。汉代道教经典《太平经》对生病的原因作了详细论述,并记载了许多治病的具体方法,如诊断、药物治疗和针灸。道教的其他许多经典也都包含医学方面的内容,有药物知识,养生保健知识等等。

 

传统宗教之所以都不反对信徒吃药治病,甚至努力探索各种药物治病和养生保健方法,是因为传统宗教是主张止恶扬善,提倡善行的宗教,是尊重人的生命,关爱人的生命的宗教,是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宗教,而“法轮功”是打着“真、善、恶”的幌子行恶的邪教;是欺骗信徒,坑害信徒,反人类的邪教;是仇视社会,肆意制造混乱的反社会的邪教。

 

(四)鼓吹“世界末日”论,借以恐吓和诱骗信徒。

 

当代邪教普遍都要盗用宗教中“世界末日”的概念,偷梁换柱,歪曲解释,将其具体化、明确化,恐吓世人,以加强对信徒的精神控制。他们利用某些人不能正确认识社会的弱点,极力夸大渲染现实社会中各种黑暗面,宣称当今社会是“恶魔的世界”,“整个地球就像一个外表尚好但内里全都爬满蛆虫的烂苹果”,已经毫无希望了、没有救了,“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了”。例如,美国的“大卫教派”,把基督教《新约全书·启示录》中的某些内容,解释为世界末日将临近,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世间将充满灾难和战争。在世界末日过去之后,便会出现一个没有魔鬼和恶人的“千年太平王国”。“太阳圣殿教”也鼓吹“世界末日将要来临”,只有加入该教才能得救,教主茹雷称“死是生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在另一个世界的生”。为了把信徒带向另一个“美好的世界”,制造了瑞士与加拿大两起教徒集体自杀的惨剧。“世界基督教统一神灵协会”宣称当今世界正处于世界的末世,将要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在此之后,才会有“弥赛亚”再次降临,出现太平盛世,这个再临人间的“弥赛亚”就是文鲜明。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则宣扬“末日大战”说,预言1997年将发生一场毁灭人类的“世界末日大战”,加入该教便可得救,未入教者将全部死光。在“末日大战”之后,将建立一个无比美好的“奥姆王国”。乌干达“恢复上帝十诫运动”说1999年12月30日、2000年底是“世界末日”。同世界上许多邪教一样,李洪志也大肆鼓吹“世界末日论”。在《转法论》等书中,李洪志宣扬人类生来是有罪的,是因为心坏了才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不可救药的。他说:“人的生命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由于“增加了私心,慢慢地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可是在另一层次中,又变得不太好,他们还呆不了,就继续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掉到这层次上,是要把人彻底销毁的,可是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决定在最苦的环境中再给人一次机会,就创造了这么一个空间”,“宇宙中不好的人往下掉,掉到宇宙的中心地球。地球就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从宇宙空间中掉下来的人中“返不回去的,就只有继续轮回,直到业力销毁。所以地球就有多次劫难”。他宣称,“许许多多人类在不同历史中的劫难被销毁掉了,然后又产生新的人类”,“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只有极少数人活下来”,“地球第一次爆炸是我的祖师爷定的,第二次爆炸是我的师傅定的,第三次爆炸是我定的。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接见我,让我推迟地球爆炸时间,我使了点劲,让地球晚爆炸30年”。

 

李洪志极端仇视现在的社会,认为“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现在人类已堕落到极点,“真是十恶俱全”,“很可怕”,神已经不拿人当人待了,要毁灭人类,“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末劫”马上要到了,地球要爆炸了,人类要毁灭了。他这次“传功”是最后一次“度人”,错过这个机会,人们就只有死路一条。

 

在“新经文”中,李洪志继续鼓吹“世界末日”论。他胡说三界是宇宙的最低层,地球又是三界的最低层,“宇宙越往下来越低,物质颗粒越大越粗糙,也就是越不好……也就越肮脏。”(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在“正法”时期“所有庞大的、巨大的天体都向宇宙中最低的层次——三界,伸进了一只脚”,“压进三界的大穹天体太多了,其中随之进三界的生命也无可计量”,“大家想一想,那么庞大的天体、巨大的生命,要进入三界,会给三界造成什么样的状态?今天的人类变异得是不能够和历史的过去做对比的。就连地上的神仙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地上的神都神不起来了,因为这些巨大的生命对宇宙在这个最低层次中的一切都是一种抑制。那么他们下来之后,对三界内生命的变异、物质的变异,造成了不可想象的破坏。如果不是法正人间最后彻底把它调整过来,这儿已经无法收拾,谁也没有办法了,已经是不可救要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这通篇的胡说令人叹为观止,什么庞大天体向三界“伸进了一只脚”,什么“随之进三界的生命也无可计量”,连最起码的逻辑和天文学知识也不要了,归根到底这些胡言乱语都是要说明世界“已经无法收拾了”,“不可救要(药)了”,只有依靠李洪志才能“最后彻底把它调整过来”。

 

李洪志胡说“旧宇宙到了成住坏灭的最后一步”,也就是说宇宙快毁灭了。“成住坏灭(空)”四劫之说本是佛教的宇宙生成和发展观。佛教认为宇宙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是既有消有长而又无始无终的,世界消长一周期中要经历“成、住、坏、空”四劫。“劫”是佛教用来计算极长时间的一个概念,与极短暂时间“刹那”相对。“劫”又分小劫、中劫、大劫,20个小劫为一中劫,“成、住、怀、空”四个阶段分别是一个中劫,总合“成、住、坏、空”四中劫为一大劫。一小劫有多长呢?按照佛教的说法,从人的寿命无量岁中,每100年减1岁,如此减至10岁;再从10岁起,每100增1岁,如此增至8万岁,合此一增一减为一小劫。有人据此略作计算,一小劫大约1600万年,一中劫大约32亿年,一大劫大约120亿年。按佛教的说法,世界现在还处于“住劫”的前期,离“空劫”还有几十亿年。佛教的猜测和现代自然科学的研究总体相吻合,据科学家研究,太阳的寿命是100亿年,现在才生存了50亿年;地球的年龄约为46亿年,地球上的生命诞生于35亿年前,而原始人类则出现于几百万年前,宇宙、太阳、地球都还很年青,离“坏(空)劫”还十分遥远。

 

李洪志的“世界末日”说同我国历史上的秘密教门和会道门如出一辙。流传中国上千年的秘密教门和会道门几乎都宣扬“三期未劫”即“三时三佛三劫说”。会道门中流行的《三教应劫总观通书》提出,世界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佛轮管天盘,分别由过去佛燃灯佛,现在佛释迦佛,未来佛弥勒佛掌教,与之对应的有青阳劫、红阳劫、白阳劫。“三时说”的思想来源于儒家今文学派中的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以及佛教中的龙华初会、二会、三会说。按照其邪说,“无生老母”不仅创造了宇宙,还生育了96亿“皇胎儿女”。由于人世间充满灾难,在青阳劫时“无生老母”派燃灯佛到人世间,度化了2亿人,称为“龙华初会”。在红阳劫时期又派释迦牟尼佛到人世间,又度化了2亿人,称为“龙华二会”。还剩下92亿将在白阳劫即末劫,由弥勒佛度化,称为“龙华三会”。历史上几乎所有的会道门都宣称:现在末劫来了,大难临头了,唯一的出路就是信奉他们的邪教,才能得救,进入天堂。例如,明代末叶创立的“龙天教”,在其“经文”《家谱宝卷》中竭力渲染末劫大难即将来临的种种征兆:“妖魔出现,混乱世人,白草成精,泥神出庙,鬼嚎呼叫,一切火光”,“风雨不调”、“旱涝不收”、“百病齐侵”、“天降魔王”等。如此大难,何以逃生呢?《家谱宝卷》指示了一条光明大道,这就是信奉“天龙教”,只要勤念《家谱宝卷》,就能及佛宝、上法船,就能躲过劫难,进入天宫陪伴老母得超升。否则,上错了船,投错了教,就势必受水淹,遭祸殃。清朝中期,“白莲教”教首王三槐“其始以邪教惑众也,谓其师为神人,师言:近将遭大劫,天地昏暗,日月无光,人民非被刀、兵、水、火,即遭奇疾,妻女为人淫掠,世界必一大变,惟入整形教可冀免。”又如清代影响最大的秘密教门“八卦教”也竭力宣扬“三劫应世说”和“无生老母”信仰,胡说现在正处于红阳劫尽,白阳当兴的时代,人类正遭受空前劫难。在清代,在华北大平原上,成千上万的“八卦教”信徒天天默念着“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现在如来,弥勒我祖”的咒语,热切地盼望“无生老母”派救世主弥勒佛下凡,救度世人。

 

李洪志宣扬“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只有少数人活了下来”,这是套用会道门的“三期末劫”“罡风扫世”的说教。但会道门只说有三次大劫难,不入道的全部灭亡。李洪志却说81次,这是套用“九九八十一难”,“九九八十一劫”的传统说法。后来李洪志又宣扬“地球爆炸”:说地球有三次爆炸,这是最后一次爆炸。这个说法和会道门的“三时三劫”说教就完全一致。李洪志向信徒们暗示,现在正处于“末劫”时期,即李洪志所说的“末法时期”,在旧世界毁灭之后,将由李洪志建立新的“法轮世界”。李洪志就是“末法时期”人类的救世主和未来“法轮世界”的最高主宰。其目的就是用“世界末日说”,“末劫说”来恐吓和欺骗民众,让更多的人尊他为超常的领袖。

 

古代邪教、现代邪教都宣扬具体的“世界末日”,邪教头子表述方式和预测的时间尽管不一,但其罪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以危言耸听的具体的“末日来临说”恐吓人,让人们终日处于思想极度恐惧之中,处于敌视社会、敌视人类、敌视政府、敌视科学与文明的极端绝望之中。在这种恐吓与精神控制下,邪教组织成员的自私心理很容易极端化,一心只盼“末日灾难”时个人的“解脱”与“得救”,对社会的认识由怀疑、不满到恐惧、绝望,最终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定教主,走上自绝于社会与人类的邪路。从美国“人民圣殿教”到乌干达“恢复上帝十诫运动”,那些邪教组织制造的一起又一起自杀、自焚和残杀他人的悲剧,包括“法轮功”练习者中那些死于非命者,死心塌地跟着李洪志反共、反人民、反政府、反社会主义祖国以图“上层次”、“得解脱”的顽固分子,都是这种邪说蛊惑的结果。显然,这种陷人于终日恐惧、走火入魔并最终让人弃绝社会、步入死亡的“末日来临”说,是地地道道的迷信邪说,绝非是正当的宗教信仰。

 

第五节  打着宗教的旗号贬损传统宗教

 

一、贬损和攻击传统宗教

 

我们在第一节已经指出,大凡邪教,通常都打着宗教的旗号,借用宗教的名词术语,加以篡改和歪曲,利用传统宗教在社会上广泛而深入的影响招摇撞骗,反过来又通过贬损传统宗教的声誉来宣扬和抬高自己。这一节我们专门论述李洪志在“新经文”中对传统宗教的盗用、歪曲和贬损,进一步揭露邪教和宗教的本质区别。

 

李洪志在《转法轮》等书中一方面声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到处以“佛法无边”的招牌欺世诓人,开口“咱们佛教”,“佛教说……”,“我们是佛家的”,妄称“主佛”。另一方面又大肆污辱和亵渎宗教,胡说什么“所有宗教都是假的,神是不承认宗教的”,“现在的宗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不能度人,是低的东西”。“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能把整个人类度到光明世界中,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李洪志盗用传统宗教的旗号和名词、概念,是为了欺骗群众,以售其奸;李洪志贬损传统宗教,是为了抬高自己,同样是为了欺骗群众,兜售邪教。

 

在“新经文”中,李洪志故伎重演,除了重弹老调,还花样翻新炮制了更多更“系统”的奇谈怪论。2004年11月21日,在纽约讲法时,李洪志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法轮功”同传统宗教的关系,认为所有传统宗教都是低层次的宗教,都不能真正“度人”,都是为李洪志“正法”服务的、为之奠定基础的。为了让读者共同“欣赏”这段奇文,现摘录如下:

 

“整个三界,包括人类社会所有的生命,都是为了宇宙在最后时刻的正法中使众生得救、得度而造就、而成、而来、而生、而开创的。也就是说,三界为这个目地,是为了拯救宇宙众生而造就出来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在历史的更久远时期,在人类这层空间,在人类这个环境里,在分子构成的物质层面上,根本就不存在人类。现代人在探索中发现了有外星生命,过去就是那样的生命遍布在分子构成的这个层面上,从来没有过人。后来为什么神造了人?因为宇宙要重组,众生要得救,三界需要这样一个环境作为宇宙重整的中心点,在这个特殊的环境里传大法各界众生都能够听到法。就是为了救度全宇宙众生的巨大目地,造就了三界,特别是三界内的人类。那么在历史的各个时期,包括近代人类历史所有出现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人、给今天的人类造就能够认识法的文化,绝对不是为了人本身如何的生存为目地的,更不是为了人如何的发展、如何的在人类社会中创造什么美好的生活。人可以向往美好,也可以这样去做,但是三界和人类的出现绝对不是为了这个目的。” (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大家想一想,那么历史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再重大的事情,是不是都是有目的的?是不是都是在给今天的人类奠定什么?比如说,如果历史上没有释迦牟尼、没有耶稣、没有圣玛丽亚、没有老子等等,人们知道什么叫正信、什么叫神、什么叫佛、什么叫道、如何修炼、修炼的内涵是什么?天国世界的内涵又是什么?如果这些在人的头脑中都是空白,那么我今天传大法的难度就非同一般了。我连这些概念都得从头给人讲起那就不叫传大法了。……我告诉大家,历史上不管来了多少神、来了多少觉者,他们真正的使命是给大法奠定必需的修炼和正信的文化;谁也没有度了人,哪一个人也没上了天国,是因为过去的修炼方式是在给今天真正能够度得了人的大法在奠定基础。过去下来的神他们所做的那些事情当中,确实有的生命被度上去了,可是那不是这个人真正的自己,而是他们的副元神;就连那些下来度人的神当时所承载他们的身体——人,还在人世间轮回转生着,连承载他们自己的身体都没有得度。也就是说,历史上都喊度人、度人,可是谁也没有度了人。……人们知道我在传法救度世人…… 我今天和他们过去走的路不同……这才叫真正的度人,这才能真正的度了人。” (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同《转法轮》等书相比,这一大段奇文似乎把以往关于传统宗教为什么是低层次的,为什么是不能“度人”的,为什么只有李洪志是唯一在往高层次“度人”等胡说“系统化”了。但只要稍加剖析,就会发现这一段胡诌进一步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首先,李洪志的这套怪论是建立在他的“宇宙目的论”基础之上的。恩格斯指出:“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也就是说,在自然界的运动过程中,“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1]但是,李洪志却妄称“整个三界,包括人类社会所有的生命”都是为了“正法”,也就是为了李洪志的“法轮功”而创造的,真是狂妄之至。“三界”本是佛教的宇宙结构论,三界包括欲界、色界和无色界,而李洪志的“三界”概念是混乱的,他有时说“三界”就是天上、地上和地下,令人啼笑皆非。

 

第二,矛盾百出,语无伦次。李洪志说:“在人类这层空间、在人类这个环境里,根本就不存在人类”,这句话等于说“在水里根本就不存在水”,“在空气里根本就不存在空气”。紧接着,李洪志告诉我们:“后来为什么神造了人”,原来是“为了救度”“三界内的人类”,也就是说神创造人是为了“救度”人,说白了就是,神之所以创造人,是为了给李洪志有大显神通的机会,有“度人”的机会。全部人类历史的意义,“都是为了给人,给今天的人类造就能够认识法的文化”,也就是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目的和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使李洪志得以弘扬“法轮大法”。那么“度人”又是为了什么呢?李洪志说:“绝对不是为了人本身如何的生存为目的的,更不是为了人如何的发展,如何在人类社会中创造什么美好的生活”,“度人”就是为了“度人”。

 

第三,大肆贬损宗教,抬高自己。李洪志胡说释迦牟尼、耶稣、圣玛利亚、老子等,都是为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奠定基础的,“历史上不管来了多少神,来了多少觉者,他们真正的使命是给大法奠定必需的修炼和正信的文化”,由于佛教、基督教、道教的流传,使人们知道什么叫正信,什么叫神、佛、道等等,使李洪志在推销其“法轮大法”时免得“从头给人讲起”。所以,传统宗教是低层次的,是为“法轮大法”作铺垫的,传统宗教“谁也没有度了人”,它们只是“在给今天真正能够度得了人的大法奠定基础”,“历史上都喊度人、度人,可是谁也没有度了人”。过去的神为什么不能“度人”?因为过去的神即使“度”了人,所“度”的人也“不是这个人真正的自己,而是他们的副元神”。李洪志的“元神”,实际上就是指魂,而“副元神”实际上就是指“魄”。我国春秋时期把人的灵魂区分为“魂”与“魄”两种,“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人死之后,形魄归于地,随形体而腐烂;魂气归于天,变为鬼神而不灭。故“魂”较之于“魄”是更根本的[1],李洪志不直接称“魂”、“魄”,而称之“元神”和“副元神”,一方面怕称魂魄有鼓吹封建迷信之嫌,另一方面也可标新立异,借以说明传统宗教之所以不能真正“度人”,是因为传统宗教不能度“元神”(魂),而只能度“副元神”(魄),而李洪志的“法轮大法”是两者都能“度”的,是“真正的度人”。

 

可是这同一个李洪志,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讲法时又是另一种说法:

 

“过去讲普度众生,大家知道释迦牟尼佛时代也好啊,耶稣时代也好啊,甚至于是老子或者是其他一些来度人的神,他们讲的普度众生与你们所做的差异很大,那时世上最高的生命就是人,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世人。真正的人就是在三界内的产物,用三界内的物质造成的。这样的生命与神差别很大,不容易理解更高层生命,所以他们甚至对神是害怕的,度他那确实很难。所以为什么释迦牟尼讲罗汉法,只能度人到罗汉果位?人他确实修不高。而今天,大法弟子面对的众生是什么?我为什么说大法弟子伟大,你们摊上这伟大的时代,赋于你们的也是伟大的,因为人类90%的生命已经是从高层次上来的了,也就是说,人的这张皮里面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人了,人的这张皮已经被很高层次上来的生命得了、占据了。何止是人哪,正法这件事情,在上一个地球就已经安排好了,都已经试验过一次了。那么也就是说,这件事情经过这么久远的年代,都在系统的安排。……我刚才说的大法弟子伟大是说,那么如果人是很高层次上来的,大家想一想,你是在做一个普通的度人的事吗?不是啊,有许多宇宙的王啊、主啊,甚至于相当庞大的,更高级的生命都来了,转生成人了。可是转生到了人这儿,那就啥也不知道了,跟人一样。当然,现在的生命最大的特点就是比过去的人硬实,过去的人一伤到就死,今天的人很硬实,就是他的生命不一样了……大法弟子的慈悲,能够使这些生命尽量的得救,那你是在度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吗?如果你度的是一个主、一个王,那是什么威德呀?”(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

 

在这里,释迦牟尼、耶稣、老子(其实,老子并非道教的最高神,老子只是《道德经》的作者,道家学说的创始人)虽然也是“来度人的神”,也讲“普渡众生”,但他们所度的人“是普普通通的人”,是“三界内的产物”,这种人是低级的,不容易度的,而李洪志及“大法弟子”所要度的众生90%是从高层次,即从三界以外来的,他们原先是神,是宇宙的王、主,而后转生为人,能度这些人,更显现出“法轮大法”高于传统宗教。这同前面所说的显然相互矛盾。依前面所说,释迦牟尼、耶稣、老子等之所以不能度人,是因为他们只能度人的“副元神”,而“法轮大法”之所以能“真正度人”,是因为“法轮大法”不仅能度人的“副元神”,还能度人的“元神”,但不管如何,所度的“人”是一样的。而在这里两者的区别却变成了所度的“人”不同。随心所欲,信口雌黄是李洪志的一贯本性。

 

在“新经文”中,李洪志贬损传统宗教、抬高“法轮功”的胡言乱语比比皆是,举不胜举。2003年7月21日,在华盛顿讲法时,李洪志说:“传法时,我以什么形象正法这对众神来讲是很大的事,佛与道为我选择形象的问题当时在低层次中也发生了争执,道教也是为此而产生的。道想能使我选择道的形象,让我用道来讲道法。可是他们道是独传的,那独传怎么救度众生,怎么传大法呢?不行,所以他们就想了个办法,也在地上搞起宗教,因而出现了道教,后来道教中,很多道也分成佛、菩萨,天上也真的有了道的世界,因为他们是想要让我选择道的形象。佛那边也在为我选择佛而开创条件,说应该要佛的形象……可是呢,我转生到了中土,我要在西方转生,那白人形象的神也要创造条件。历史上道和佛之争就是为此而发生的。我确定了我要的一切后,这种形象之争就结束了?”(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李洪志的这段胡说无非是要标榜自己比释迦牟尼等“众神”还要高,佛教、道、基督教都想沾李洪志的光,都争着要李洪志选择自己的形象,所以,“法轮功”是比佛教、道教、基督教更高的“救世度人”的唯一“正法”。但是这段蹩脚的文字矛盾百出,暴露了李洪志的无知和浅薄:第一,道教是怎样产生的?是为争取李洪志“传法”时以道的形象出现才产生吗?稍有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这是胡说八道。第二,“道是独传的”吗?李洪志这里所说的“道”,如果是指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作为万物根源的“道”,那怎么会是“独传”的呢!如果是指老子创立的“道家”学派,那又何来“独传”呢!如果是指道教,那也不是独传的,李洪志常常分不清“道”、“道家”和“道教”。第三,说道教有佛和菩萨,纯属胡言乱语。第四,说历史上佛道之争是因为选择李洪志“传法”采取什么形象而引起的,也纯属杜撰。当然,李洪志可以用一句话来为自己的所有违背历史,违背科学,违背事实的胡言乱语辩护:“我们修炼人和你们常人的看法是不同的。”

 

2003年4月20日,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说:“你们知道神是怎么存在的吗?你们去过美国中部地区的,看到过美国有一些没有植被的山、裸露的石头看上去很象人,特别是到南部、中部的南方,而且很象神。那些石头有些象菩萨、佛,还有的象其他神的形象。为什么这样呢?其实那就是神的对应,它就是神的最低部分。过去的神和表面星球有一种对应关系,他们都有一个生命的循环体系。神保证着石头的不坏,而石头的存在又保证着神的生命;石头一旦坏掉了,那神体就解体了,有的神就掉下来了,是这样一种关系。实质是更高神控制的。”(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现代地质地理学早已对地球的变化和地表的形成原因、历史和现状作了科学的解释,李洪志却牵强附会,胡说地表和过去的神“有一种对应关系”。说什么美国中、南部一些裸露的石头,其实就是菩萨、佛以及其他神的“对应”,“是神的最低部分”,李洪志的此等说法,其一是为了鼓吹神秘主义,搞乱信徒的思想,使之迷迷糊糊。其二,也是最主要的方面是为了贬低传统宗教、贬低群众信仰的其他神,抬高“法轮功”。

 

李洪志为了贬低佛教和道教,常常信口开河说出一些颠三倒四、令人笑掉大牙的话。2004年11月21日,在纽约讲法时,李洪志说:“道家的世界是什么样的?道家,我过去都讲过了,道家过去没有世界啊,道是独修啊,清修啊,在天上也是在山洞里,道在天上也云游,个别的才有道观。从近代道教出现之后呢,也出现一些佛道之争的问题,所以造出了道教,道教中也有了佛、菩萨。”(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李洪志,为了把自己装扮成无所不知的最高神,难免常常胡言乱语,这又是典型的一段。首先,李洪志把道家学说和道教混为一谈,道家是春秋时期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是老子、庄子创立的一种哲学思想体系,道教是东汉末年张道陵等创立的一种宗教。两者虽然有联系,即道教继承了道家的许多思想成果,并把道家创始人老子奉为道教祖师,但两者毕竟有根本区别,既然道家是一种哲学思想体系,那么提出“道家的世界是怎么样的”、“道家过去没有世界”之说的问题,就十分可笑了。第二,李洪志还把“道”和“道教”混为一谈。“道”是老子所著《道德经》中的最高哲学范畴,既然“道”是一个哲学范畴,那么说“道是独修”,是“清修”,岂不笑话!说“道”在“云游”,个别才有“道观”,显然是把“道”同“道士”、“道教”混为一谈。第三,说近代道教才出现显然也是胡说,道教作为一种宗教产生于东汉末年,而非“近代”。第四,说先出现了佛道之争,然后才造出道教,更是一派胡言。道教没有产生,又何来佛道之争?第五,说道教中有佛、菩萨,更是痴人说梦。短短的一段话,错误百出,李洪志的狂妄、无知、浅薄跃然纸上。

 

李洪志常常胡言乱语,比如他说美国人是中国明朝人转生,法国人是中国清代人转生,澳大利亚人是中国夏朝人转生,新加坡人是李自成那一伙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这些都是故弄玄虚的鬼话,是见不得人的。有一个弟子问:师父说美国人是中国明朝人转生,我们在“讲真象”时,可不可以把这一“真象”告诉美国人,李洪志明确回答:

 

“不能这样说。我告诉大家,你们一定要理智的在做。你在讲清真象中,你超越一点人的道理的时候人就接受不了,所以你们在讲真象的时候,一定不能讲高。你们知道的都是神应该知道的,是我讲给你们的,不是讲给世人的,所以那些事情是不能讲给常人的。你们只能够讲我们是遭受迫害的,我们的真实情况,我们是好人被无辜的迫害,人权遭到了践踏,这个他们都能接受,马上就会支持你同情你,那还不足矣吗?你非得让他知道那么高的理干什么?(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知道他的胡说八道是“超越”“人的道理”的,是见不得人的,“不能讲给常人”听的,他自诩为“那么高的理”其实都是用来迷惑信徒对他们实施精神控制的。

 

李洪志还污蔑传统宗教“度不了人还败坏人的正信”,对“人类道德走向没落”负有责任。事实上,传统宗教虽然不是科学世界观,但它蕴含着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因素,可以和社会主义相适应,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如在宗教教义方面,佛教提倡建立“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利济群生,福益社会”;基督教提出“爱国爱教”、“荣神益人”;伊斯兰教宣传“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等等。

 

在宗教道德方面,世界三大宗教中都有许多弃恶扬善的内容,如基督教的“十诫”和“信”、“望”、“爱”;佛教的“五诫”、“十善”、“六度”,宣扬大慈大悲,众生平等,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不仅自己要仁慈、行善,而且还要嫉恶如仇、从善如流。此外宗教还能给人以心理调适,精神慰藉,缓和社会矛盾等等。

 

相反,“法轮功”才是真正危害社会的邪教。李洪志否定人类道德的社会制约性和具体历史性特点,蓄意把“真、善、忍”抽象夸大为主宰人类生活乃至世界万物的“根本特性”,这是露骨的历史唯心论。他的这通胡言乱语,故意抹煞思想意识与客观实在的界限,故意混淆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界限,利用人们热切向往真、善、美的良好愿望,否定人类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否定人类享受美好生活的正当性,否定人类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进取性;诋毁我国当今占主导地位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人际关系和价值取向,诋毁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诋毁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奋斗精神和光明前途。这充分暴露了他反人类、反文明的本质。

 

二、冒充、盗用和歪曲传统宗教的范畴概念

 

李洪志一方面肆无忌惮地贬损和攻击传统宗教,另一方面在“新经文”中仍然不断冒充宗教、盗用传统宗教的范畴概念。例如,“法轮”、“法”、“法身”、“业力”、“果位”、“圆满”等,企图借传统宗教在社会中的深刻影响兜售其邪教。

 

第一,主佛。

 

李洪志自称是最高的、无上的佛,是比如来佛高无数倍的“主佛”。但有时又说漏了嘴,仍把如来佛当作法力无边的最高佛。比如2004年2月28日,在洛杉矶讲法时,他说:“但是不管怎么样干扰,做的事情再邪恶,大家回过头来看看,其实,都没有跑出如来佛的手掌心。”(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李洪志毕竟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俗人,想把自己装扮成高于如来佛无数倍的“主佛”,结果还是装不像,露了馅。其实,按照佛教的说法,诸佛是平等的,并无高下、层次、大小之分,李洪志把佛分为不同层次,只不过是为了贬低佛教、抬高自己。他口口声声说“法轮大法”高于佛教,不属于佛教,但又成立所谓“佛学会”,说什么:“如果今天的社会形势不是这样,我真的连这个佛学会都不想叫你们成立。”(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李洪志承认“佛学会”是他叫成立的,为什么成立?是因为迫于形势,是负隅顽抗的需要,只有打起宗教的旗号,污蔑我国政府违背“信仰自由”政策,才能欺骗舆论。

 

第二,法身。

 

  “法身”是《转法轮》以及“新经文”使用频率很高的概念之一,是李洪志用来欺骗、恫吓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重要手段。“法身”原是佛教学说中的概念,最初来自对佛所说教法的人格化抽象,目的是使佛法的精神、佛法的普遍原则具体化、客观化、形象化,所以具有象征性意义。“法身”后被普遍运用于各类佛教经典,被看作诸佛的本源、永恒的存在。“法身”与“佛身”、“法性”、“佛性”属同一类概念,是一种抽象。但是,李洪志却盗用并歪曲佛教的“法身”概念,以售其奸。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也就是说,他的“法身”如他本人一样有很大威力,又是神不知鬼不觉。李洪志把佛法的精神象征说成“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生命”,把佛法的人格化抽象变成“出世间以外”的高层次空间的一种生命体,变成了李洪志的“神通法力”。其功能至少有三,一是“下法轮”,所谓“我的法身也可以直接下法轮”;二是控制信徒,李洪志宣称其“法身”无处不在,信徒的所言所作所为,其“法身”都了如指掌;三是保护信徒,所谓“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说到底,就是要把自己装扮成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最高神。

 

李洪志逃窜国外后,其弟子人心惶惶,悲观失望,组织涣散,李洪志为了从精神上对其信徒加以控制,在“新经文”中大肆鼓吹其“法身”论。

 

1.宣称“我有无数法身”。

 

2004年5月23日,在芝加哥讲法,李洪志对“大法弟子”中许多人“常人心重”,争名争利、互相不服气、争论不休等现象甚为不满,在一阵猛烈训斥之后,李洪志说:“师父今天就是一个肉身形象在人世间,可是师父有许许多多的能力,我有无数法身,都在解决着大法弟子应该解决的事情……作为大法弟子来讲,求的是什么,修的是什么,这些最基本、最简单的东西都忘了吗?”(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企图借“法身”的骗术来解决“大法弟子”中的混乱。

 

2.“师父的法身……会帮助你们”。

 

2003年11月29日,在亚特兰大讲法时,有学员反映,近来许多学员“感到很疲劳,精力和状态不如以前”,李洪志也承认许多学员“还象以前悠悠荡荡的”,为了给学员打气,李洪志又从武库里拿出了他心爱的“法身”说,他说:“大法的因素,师父的法身,还有那些完全协同的神,都会帮助你们”。(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3.“我的法身也在亲自管大法弟子”。

 

2003年6月22日,李洪志在美国中部讲法时,布置学员要做好“三件事:修炼好自己,讲清真象,发正念清除邪恶”,为了监督学员完成这三件事,李洪志又拿出了杀手锏——“法身”。他说:“大家知道啊,我在给你们长功下的自我机制,还有法轮等各种因素,而且我的法身也在亲自管大法弟了”,又说:“我也安排正神和我的法身在全面接管,全面看作它们,避免它们捣乱,不出问题。”(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4.假“法身”。

 

在“法轮功”邪教的危害下,仅中国大陆先后就有1600余名“法轮功”修炼者死于非命,他们或跳楼、或跳崖、或卧轨、或破腹,许多修炼者受害过深,精神错乱,产生幻觉,在李洪志“法身”引导下自杀“圆满”。这正是“法轮功”邪教本质的罪证。李洪志为了推卸责任,2000年8月10日在网上发布题为“理性”的“经文”,提出了“假法身”说:“目前一直还有学员说我的法身叫其如何如何做的,从而走入极端,我多次谈到假的法身才会直接告诉学员如何做的,而且,总是在有学员强烈的执著时、严格的说那时的行为根本就是魔性的表现、是感情带动下的行为、不是理性的,所以邪恶才会出现。今后也要注意,所有说我法身直接叫其如何做的都是假法身。”(2000年8月10日,《理性》)

 

李洪志宣扬他有“法身”是弥天大谎,但他的这一套邪说残害人命却是千真万确的,企图用“假法身”推卸“法轮功”残害人命的罪行,是办不到的。

 

第三,正念。

 

  “正念”是“新经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是李洪志逃窜境外后,向信徒们提出的三大任务之一,这三大任务一是“讲真象”,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一方面矢口否认“法轮功”反社会、反人类的罪行,另一方面造谣诬陷,攻击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是“残踏人权和信仰自由”。二是继续修炼。三就是“正念”,这是一种类似于咒语的巫术表演。相信意念可以消灭一切、指挥一切、战胜一切,李洪志称之为“神通”或“超能力”。

 

佛教的“正念”是“八正道”之一种,佛教认为要解脱一切痛苦进入涅磬,有八种正确的修行方法,即“八正道”,其中第七是“正念”,即要明记和念念不忘佛教的“真理”,也就是要明记佛教的基本教义,这完全属于个人的修心养性、自我超脱和人格升华。李洪志却把“正念”变成驱除“邪恶”、“魔”的一种巫术。

 

李洪志在2002年10月14日发布“正念”的“新经文”,教导信徒发“正念”的具体做法是:(1)要集中精力,有捣毁宇宙中一切“邪恶”的唯我独尊的气势。(2)暂时看不到“另外空间”的弟子,在念完口诀时集中强大的“念力”念一个“灭”字。“灭”字要强大到像宇宙天体一样大,一切空间无所不包、无所遗漏。(3)能看到“另外空间”“邪恶”的弟子,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去做,“正念”要强,充分运用智慧。一正本身就压百邪。(4)发“正念”时闭眼与不闭眼效果是一样的。睁眼要做到视“常人空间”的一切而不见。(2002年10月14日,《正念》)

 

2004年11月21日,在纽约法会上,李洪志教导“大法弟子”发“正念”的程序是一边打手势,一边口念:“宇宙在正法中,不干扰我证实法的,我也都可以给你们一个合理的安排,成为未来的生命;想善解的就离开我,到我的周围的环境中去等着;如果你真的无能力离开我的,也不要发挥任何作用干扰我,将来我能够圆满,我会善解你们;那些个完全不好的,还在干扰我的,按照标准不能留下的只能清除,我不清除你宇宙的法也不能留你”。李洪志说:“如果你发出这样的一念,对一些极低生命来讲是太慈悲了。对那些还在干扰的清除起来也会容易。”(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这使我们立刻联想起旧中国广大农村流行的驱鬼(退煞)巫术,退煞时,巫师一边作手势,一边口念咒语:“伏以拜请退煞咒,手举清香口念经,念得上界下方都清静,人离难,难高身,一切灾殃为尘,不怕流年和关煞,不怕太岁来较量,今使法水送灾殃,凶神恶煞不敢当。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巫术产生于原始社会。是原始人低下的实践能力的补充,是一种精神武器的战斗,是把愿望当作现实。如果说巫术在原始社会还有一定文化价值,那么经过奴隶主阶级,特别是封建阶级的污染和毒化,巫术已经成为野蛮粗俗、愚昧无知的代名词,成为少数封建迷信职业者骗钱的把戏,传统宗教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摒弃巫术的影响,甚至严厉打击巫术。时至今日,李洪志还把此等粗俗不堪的巫术当作最高层次的“大法”大肆推销,其邪教本质昭然若揭。

 

李洪志不仅宣扬巫术,还鼓吹同样粗俗低下的“万物有灵论”。

 

“万物有灵论”是原始人的世界观,他们不理解各种森严可怖的自然现象,例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大旱、大涝等等;不理解四季更替,草木枯荣。以为自然界的各种事物,诸如山川湖海,草木顽石,飞禽走兽等等,都同人一样,是有灵魂的。火山爆发、地震、洪涝灾害是山川湖海的灵魂发怒;冬天草木枯萎是草木的灵魂暂时离开草木之躯体,春天草木发芽,是草木的灵魂又回来了,所以原始人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有灵魂的,由此产生了“万物有灵论”。由“万物有灵论”又产生了对自然神(即崇拜自然物的灵魂)的崇拜,即对山神、土地神、河神、风神、雨神、雷神以及各种动物神的崇拜。传统宗教在发展过程中已经摒弃了这些野蛮粗俗的信仰,例如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都认为世界上只有唯一的神,否认多神。佛教以及正统道教已否定了动物神以及其他自然神。现代科学更是揭示了自然界运动的客观规律,把自然神彻底驱逐出了自然界。但是李洪志却从人类历史文化的垃圾堆中捡出了几件破烂,祭起了反文化、反科学的破旗,重弹起“万物有灵论”的陈词滥调,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显得特别怪诞滑稽和荒唐可笑。李洪志在《转法轮·附体》中,胡说什么人与动物原本都有特异功能,狐狸会炼丹,蛇会修炼,并编造了一个他和蛇精斗法的故事,说他如何把一个修炼成人的蛇精抓住,用“神功”将它化掉了。这个故事,即便放在武侠神怪小说中,也只能是一个荒诞粗俗的情节,但却被奉为“大法”,岂非咄咄怪事。在“新经文”中李洪志胡说三界中的一草、一木、一石、从人到物都是有生命的、有意志的、有目的的,都是为“正法”而来的。说什么“我当年传法的时候,我为了让这个法在未来宇宙中永远不破不败就必须走正,我就定下来动物不能够得法。在很久以前哪,也是不允许动物得法的。后来在漫长的岁月中啊,渐渐的都发生了变异了,也允许动物修了,就渐渐的越来越多动物修炼。我当年在传法时提出不让动物修大法,嚯,好家伙,各界都在闹。那也不行,规矩就是规矩。动物要得法哪,你可以转生成人,我也给机会。但是你今天来在了世上,正法中不管你是动物、是植物还是物质,我就看其对大法的态度如何,正面对待大法的我什么都能够给其解决。一般的情况都是哪来的同化后我让其还回到哪去,我可以解决这件事。动物直接修大法不行,对大法本身也不敬。”(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这段荒唐的文字出现在21世纪,是人类文明的反动。

 

第四,“业力”。

 

“业力”和“消业”也是“新经文”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

 

“业”是佛教的专用术语和理论之一,“业”在佛教中主要是指造作的意思,是指由人身、心两部分所构成的行为、意念活动,主要有“行业”(身体的活动)、“口业”(语言)和“意业”(思想意志)三业。佛教的“业力说”是同佛教的缘起说、因果报应说、四谛说紧密相关的,目的是要阐述佛教的人生哲理。佛教认为人生和社会充满着痛苦,主要有生、老、病、死、爱别离(和亲爱的人生离死别),求不得(得不到渴望获得的东西)、怨憎会(同自己所怨恨憎恶的人或事相会聚),失荣乐(失去原先的荣华富贵)等八苦。这是对人生和社会的价值评断。佛教进而分析了产生痛苦的根源。认为这诸多痛苦都是由于人有过多的欲望造成的,主要有三欲,即生存欲、繁荣欲和人伦欲;三欲会导致三毒,即贪(为达到三欲而贪得无厌)、嗔(仇视或企图伤害妨碍自己实现三欲的人)、痴(产生种种糊涂观念)。由三毒必然产生三恶业,即行业(贪嗔痴表现在行为上)、口业(贪嗔痴表现在语言上,如挑拨离间、污陷他人)、意业(三毒表现在思想意识上),有了三恶业必然产生“业报”。因此产生许多痛苦,所以佛教的“业”,其主旨是解释世界和人的行为产生及其后果,说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教导人们要抑制自己的欲望,了悟人生哲理,不要贪图物质享受,追求名利地位。

 

李洪志鼓吹的“业力”和佛教的“业”有本质的区别,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把“业力”说成是生病的原因,提出治病靠练“法轮功”“消业”,不练“法轮功”而专看医生吃药就是把“业”顶回去,治不了病,其目的是抬高“法轮功”,以治病健身为诱饵,骗取更多的人修炼“法轮功”,结果使得许多“法轮功”修炼者,有病不吃药,病情加重,乃至死亡。二是利用“业力”欺骗修炼者,对他们实施精神控制。有的修炼者有病不吃药,丧了命,李洪志就说他们“业力太重”该寿终正寝了;有的修炼者在“讲真象”过程中因车祸而死亡,李洪志也说他们是因“业力太重”而得的报应;有的修炼者幡然醒悟,同“法轮功”决裂,李洪志又说“他们业力太重,总是有人无法救度的,想度也度不了”。总之,“业力”同“执著心”一样,成为李洪志推卸责任和解释一切问题的两把万能钥匙,“发正念”则是李洪志欺骗信徒,稳住队伍的精神武器。

 

李洪志盗用和歪曲传统宗教的事例很多,许多批判文章都已谈到,本书不再赘述。

 

正因为邪教往往是正统宗教的假冒伪劣品,它们打着宗教的旗号,与正统宗教争夺信众,并肆意篡改、贬损和歪曲正统宗教教义。所以正统宗教对于识别邪教往往特别敏锐,对于批判和打击邪教有很高的积极性。中国佛教界很早就认识到了“法轮功”的危害,并对“法轮功”进行了系统的批判,《佛教“气功”与法轮功》[1]一书就是国内第一本,也是中央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之前唯一一部公开批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专著,并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定性以前,就已明确提出“法轮功”为邪教。传统宗教中也有许多批判邪教的资源值得认真发掘。我们在批判邪教的同时,还应坚决贯彻党的宗教信件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发展相适应,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1] 戴康生:《当代新兴宗教》,东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

[2] 转引自《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3期,第12页。

[3] []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0页。

[4] []卢曼:《宗教教义与社会演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选编者导言”第13页,正文第33页。

[1] 参见王大为:《美国现代史上的邪教与反邪教运动》,载《论邪教——首届邪教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第184185页。

[2] [3] 参见钱凤元:《世界邪教全景透视》,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版,第260264页,第84页。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51页。

[2] 卓新平:《揭发愚昧迷信,保护宗教信仰》,《世界宗教文化》,1999年第4期。

[1] 《古兰经》4170

[2] 《古兰经》4158

[3] 《古兰经》4148

[4] 《古兰经》4139

[1] 以上参见:邵雍:《中国会道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1] 六家指本无宗,即色宗、识含宗、幻化宗、心无宗、缘会宗。本无宗又分为本无和本无异两家,合称六家七宗。

[1] [] M·T·辛格:《邪教在我们中间》,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6月版,第55页。

[1] 四恩指父母恩(家庭)、众生恩(社会)、国土恩(国家)、三宝恩(宗教)。

[2] 《辅教编·孝论》。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3页。

[1] 参见《左传·昭合七年》

[1] 陈星桥:《佛教“气功”与法轮功》,宗教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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