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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销毁论”

作者:郑 炎 · 2012-03-07 来源:凯风网

  在接受骑虎网(美国)采访时,一位24岁的美国原法轮功成员说:“我还有一件不解的事就是我的父母(至今仍为法轮功成员)开始变得对待他人非常偏执。”其实,她不仅说了她父母的偏执,还说了其他法轮功成员的偏执。偏执的表现有:想控告一位很好的牧师,理由只是这位牧师不赞成法轮功;将所有反对法轮功的人都说成是坏人;称每个不练法轮功的人为“肮脏的恶魔”,还说就算这些人“被销毁”了也没关系。

  若问,法轮功成员为何如此偏执、如此极端,以至于谁不练法轮功就要销毁谁?回答是:根子通在李洪志身上,根源之一是受了李洪志“销毁”论的蛊惑。

  一、谁要跟李洪志“捣乱”,李洪志就要销毁谁

  在《转法轮》中,李洪志编了这样一个故事:“因为他本性不改,又化成一条大蛇跟我捣乱。我一看也太不象话了,我就把它抓到手里,用了非常强大的一种功,叫作化功,把它下半身化掉了,化成水了,它上半身跑回去了。”“在北京九三年东方健康博览上他又跟我捣乱。因为他老干坏事,他破坏我传大法,我就把他彻底销毁了。销毁之后,他的师姐、师妹、师兄、师弟都想动。当时我说了几句话,他们都感到震惊,吓坏了,谁也不敢动了,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在这个故事中,李洪志没说蛇仙其它有什么罪行,甚至连其它有什么过失也没有说,李洪志销毁它的惟一理由就是它跟他“捣乱”。这就是告诉人,谁跟李洪志捣乱,李洪志就要销毁谁。

  二、一切不赞成法轮功的人,都在被销毁之列

  “生命都是为法来的,一个是起正面作用,一个是起负面作用,起负面作用的最后都将被销毁,所以看到学员这样就一定要将此人推到对立面上去,从今以后就叫其使劲干坏事了。”(《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如果世人心里装上了对大法与大法弟子不好的念头,或者是对‘真善忍’这宇宙的根本法理诋毁或不认同,特别是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对大法说了不好的话、做了对大法不好的事情的,就会被神淘汰、销毁。”(《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这里所说的“法”、“大法”,当然是指“法轮大法”。也就是说,不能对这个法起正面作用,即不赞成这个法,哪怕只是有一个念头,就会被销毁。

  三、不信法轮功的其他宗教徒,李洪志也要销毁

  “整个正法形势突飞猛進的往表面上突破,已经非常快了,所以销毁的邪恶因素特别多……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前些日子讲过的关于宗教中那些个乱神,也都在清理。”(《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这等于说,不管你是基督教徒、佛教徒,都必须信法轮功、练法轮功,否则,你就是乱神,就要销毁你。

  四、对于态度不正的法轮功成员,李洪志也要毫不留情地销毁

  “我的什么门都敞开了,我过去跟你们讲过,对正法的态度这一点都不看,新的法、新的宇宙就没有了,所以对正法的态度就至关重要。你们真的犯了这一点的时候,旧势力把你们销毁的时候我都无话可说。”(《二零零三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这是在法会讲的,这里所说的“你们”,必然指的是法轮功成员。有点奇怪的是销毁这些成员,李洪志不想直接下手,而是借刀杀人,借邪恶之手去销毁。或者说,当邪恶在销毁这些不争气的弟子时,李洪志作壁上观。

  五、所有的人都是垃圾,全部在李洪志的销毁之列

  “整个的人类社会,都是在一个层次当中。掉到这一步上来,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转法轮》)请注意“整个”、“都是”,照这个说法不得了,所有的人甚至是所有的生命都要被李洪志销毁掉。当然,这里所说的人或生命不包括法轮功成员。如此说来,法轮功成员不算人,甚至连生命也算不上。

  至于要销毁“邪恶”、“烂鬼”、“旧势力”的“经文”,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之,按照李洪志的“销毁论”,不仅不赞成法轮功的人在销毁之列,而且一切人、一切生命也都在他的销毁之列。这不仅会导致法轮功成员的性格偏执,还会煽动仇恨,甚至鼓励弟子去“销毁”他人的生命(读者不难从网上找到这样的案例)。正如俄罗斯学者М.Н.库兹涅佐夫、И.В.博金所说,“法轮功理论认为恐怖主义、大规模杀戮是正当的、容许的和必要的,宣称谁不信法轮功、谁不走‘正法之路’,早晚要被销毁,而‘大法弟子’将直接参与对‘这些淘汰者’的销毁。”(《法轮功是充满仇恨的邪教》)为了证明这一点,作者引用了李洪志的“经文”:“整个的人类社会,都是在一个层次当中。掉到这也不上来,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转法轮》)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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