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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众怒,绝无好下场!

作者:陕西 陈斌 · 2007-08-10 来源:凯风网

  近日上网,从网友谈德音载于2007年8月6日《凯风网》的《加拿大法轮功又遭暴袭》一文中得知,8月2日清晨,在加拿大温哥华“讲真相”、“发正念”的法轮功老学员张春雨再次遭到暴力袭击,眼下骨被击碎,眼底充血。法轮功的展板及专用小蓝屋也被毁坏。且去年也曾经遭到过一次类似的袭击。

  尽管张春雨本人在回忆再次遭暴袭的场景时说,“深感恐怖”。但周围民众却并无同情之心。原因何在?原来,当地居民对法轮功破坏市容乱搞“酷刑展”,影响市民情绪的所谓抗议造势活动,早已十分反感。在去年6月初,温哥华市长苏利文就曾应公众要求,勒令法轮功拆除修建在中国领事馆前人行道上的“抗议墙”。

  张春雨是法轮功老学员,且又是第二次遭到暴力袭击。所以,作为也曾练过法轮功的我,想对张春雨说几句。

  张春雨,你作为法轮功的老学员,应该很清楚李洪志过去讲过的“法”!依李洪志讲的“法理”,你怎么可能被“暴力袭击”?居然还不止一次!你居住在国外,法轮功弟子在世界各国的遭遇,信息应该比国内灵通。前不久,美国的大法弟子王文怡也遭“暴力袭击”,你不会不知道吧!王文怡效力于“大纪元报”,且又曾在白宫“狮吼”,应该是李洪志的“真修弟子”。而你不是也专门弄了个“小蓝屋”,陈列法轮功搞的“酷刑展”“展板”吗?也应该称得上是李洪志的“真修弟子”。为什么最应该受李洪志“保护”的你们,却一个都没有受到“保护”?尤其是你,既然是“老学员”,修炼时间应该不短,按《转法轮》里的说法,你的身体内怎么也得有点“高能量物质”了,怎能让常人把“眼下骨”“击碎”、“眼底充血”?更何况李洪志说你们都具备了能随心所欲指挥“恶人”的“功能”!这些,你想过没有?

  古语说,“学而不思则罔”。你真到了该把你学过的李洪志所讲的“法”,好好想一想的时候了!不仅用“法”对照自己的遭遇,更应该对照你所了解到的、法轮功弟子在按李洪志所要求那样去做时,各国政府、主流媒体和民众的反映。

  这方面,网上的报导太多了!望你本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生活常识,也看一看法轮功媒体之外的其它媒体的报导。你就会清楚地看到,你们按李洪志的要求做得越起劲,“效果”越是适得其反!各国政府越是冷对,甚至运用法律武器对法轮功违法分子予以惩处。世界各主流媒体不仅不予报导,而且还用独立调查得到的事实,对法轮功的谎言予以揭穿,以正视听。各国民众更是不堪忍受法轮功无休止的谎言搔扰,纷纷组织起来,采取应对措施,让法轮功的搔扰活动受挫,目的难以得逞!

 

  张春雨,你不是生活在加拿大吗?加拿大华人锺仁载于《华侨时报》正义特刊的 《法轮功:你究竟是宗教组织还是政党?》一文,你应该看一看。文中最后有两段话:“第一段给法轮功:拜托啦!Can't you see that the world on both pro and anti China sides has lost interest in your lies? (看不出这世界-不论亲华还是反华,都已经对你们的谎言失了兴趣?)

  对其它的中国人:海内外华人,大家都行动起来!告诉法轮功,世界上大多数人跟他们不一样!”

  值得你张春雨好好想一想!为什么法轮功做的各种所谓“救人”的“项目”,不仅无效,反惹众怒!不仅新“接触”的人“救”不成,连过去曾被“救”的人,对法轮功曾有过一点“同情”之心的人,都大批量地远离法轮功而去!你们越按李洪志“救人”的要求去做,需要“救”的人的数量越大,离李洪志要达到的“救人”的目标越远!

  面对如此不妙之形势,李洪志不久前,还在《美国首都讲法》骗你们,把此前已因触犯众怒、受到各种抵制、遭到惨败的各种所谓“救人”的“项目”的窘状,描绘成“大家做的很好”,还在要求:“你们最主要的、也是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救人。”因为“我们还有那么多众生没有救度”。

  你若还要按他的要求去做,就意味着还要去触犯更大范围的众怒!恐怕不仅“救”不了别人,连自己都“救”不了自己!

  这次遭到暴力袭击,你不是还得通过报警,求常人的警察对你实施“保护”吗!据文中所言,实际上还是李洪志要你们去“救”的“常人”把你给“救”了,是“一辆过路的巴士驶近”才迫使暴徒“离开现场”,你才没受到更大的伤害。

  你为什么不向李洪志报警?告李洪志的“法身”不“保护”你!也许你很清楚上诉的结果,肯定告不赢!

  因为你和我一样,都学过李洪志的“法”。李洪志早在1998年《瑞士法会上讲法》时就说过,“天下的事没有偶然的,神在那里看着呢”“随便在常人社会中想要出现什么就出现什么吗,绝对不可能的”。按此“法理”,你这次遭到的暴力袭击,会是“偶然的”吗?肯定是“神”“安排”的!李洪志是“宇宙主佛”,不经他的“批准”,哪个“神”敢胡来?也就是说,你的这次“待遇”完全是李洪志“安排”后给的!“神”恩浩荡,你只能感恩,还能“告”?!

  你若把这点想明白了,你就应该清楚,如果再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你的这种“待遇”肯定还少不了!因为李洪志才在《美国首都讲法》说过,“我最珍惜的”就是大法弟子做“救人”项目的“过程”。最终“救”不“救”得了人,或能“救”多少人?李洪志说了,“最后结果怎么样我没看重”,“ 我对这个不太注重”。只说“结果是必然的”,且“是必然成的”。

  为什么“是必然成的”?李洪志没有说,他也说不出来。你从自己在实施“救人”项目的“过程”中,两次遭到暴力袭击的经历;再加上其他大法弟子在实施“救人”项目的“过程”中发生的被所在国依法惩治、被各国民众抵制等等情况清楚地表明:“救人”的实践“结果”与李洪志描绘的“救人”前景完全是相反的!什么“结果”“是必然成的”,别再被李洪志蒙在鼓里了!

  张春雨,你的当务之急,不是“救人”,而是赶快想清楚,如何“救” “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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