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为什么要提出解体“乱神”呢?看了李洪志的这篇“经文”,得知 “乱神”罪状有三:其一,“在大法弟子得法的初期,严重的干扰了正法与大法弟子、众生得法修炼。”其二,“一九九九年前后,又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加剧了邪恶形势的恐怖,助恶为虐,严重干扰了正法。”其三,“特别是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讲真相救度世人与众生的关键时刻,它们又参与了阻挡世人与众生的得救,这是直接在迫害世人与众生。”以上是“乱神”的三大罪状。说白了,就是:在我李洪志传大法初期你们就认定为邪教而不参与练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前后你们又证明法轮功是邪教,让世人认清了法轮功的真实面目;在法轮功信徒到处造谣滋事危害社会时,你们又出来反对法轮功。所以弄得我李氏所传法轮功在世界上臭名昭著,若过街老鼠到处挨打。因此,我李洪志要消除你们这些“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这是不无道理的。
这些“乱神”到底何许人也?李洪志到底还是说明白了。 “乱神”就是“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因为他们“坚持宗教中人不参与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之事,也不教各宗教中的人接触大法,”“极力的阻止信教人了解真相,使宗教中的几十亿人失去这千万年等待的机会,把众生推向淘汰的危险境地,甚至直接干扰正法。”全世界60多亿人口中,信仰宗教的就有45亿之多。这么大数量的信教者都不信法轮功,我李洪志再能忽悠也不顶用,我们队伍永远也不会壮大起来,所以我要号召信徒们起来反对宗教,解体宗教“乱神”、淘汰宗教。向宗教宣战,瓦解宗教发展邪教,是李洪志这篇经文的主题。
怎样解体“乱神”呢?李洪志给他的信徒们下了命令:(1)“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2)“无论它们有形无形”,(3)“无论它们什么层次。”(4)“无论它们是谁的形像”, “都全面解体、清除”。还要求“消除中对正法与大法弟子或众生犯罪的,它们自然都得偿还。”更应注意的是“特别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他们。”好一个邪教头目李洪志,你对中国这一宗教比例较小的国度危害已经够大的,还要危害全世界的宗教国度,要把全世界拥有45亿信众的传统宗教全部“解体、清除”。在这里,法轮功的凶恶面目和言行暴露得淋漓尽致。邪教是宗教的敌人,正邪势不两立,邪教不除,宗教不得安宁。
笔者就此又想起了《黔之驴》,如果老虎不计之曰“技止此耳”;如果不是“断其喉,尽其肉”的话,黔驴也许还会有更多的表演、更妙的演技。邪教头目李洪志在“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之后,不知还有什么更精妙的演技,我们仍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