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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赵朴初先生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批示和信函(手迹)

2006-09-07 来源:凯风网

编者按:

  本站曾经公布的1996年长春般若寺的布告和1997年河南前台县《佛教文化简讯》的文章,都生动反映了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前,各地佛教人士以敏锐的眼光和正邪不两立的信念,率先对法轮功进行的无情揭露和批判。

  今天我们公布原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1996年关于法轮功问题的一次批示和五封信(复印件由中国佛教协会综合研究室主任徐玉成提供)、1999年8月1日《赵朴初先生关于法轮功问题的谈话》,以及徐玉成先生纪念赵朴初会长的文章《难忘的往事,谆谆的教诲——回忆赵朴初先生领导我们批判“法轮功”的岁月》,这些珍贵资料记证了当年中国佛教界高层对法轮功的清醒认识、原则立场和坚定态度。

  赵朴初是第六、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创始人之一(民促中央名誉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卓越的爱国者,佛学造诣深厚的宗教领袖。又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作家、诗人、书法大师。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前数年,赵朴初会长就能经过独立调查和深思熟虑,认准法轮功欺骗群众、危害社会、打着“佛法”旗号诋毁佛法的邪教本质,以十分果断和审慎的态度,领导整个中国佛教界同法轮功进行不懈斗争,实在难能可贵和令人敬佩。

  今天,朴老已经作古。他当年留下的这些批示和信函依然字字珠玑,笔沉墨重,给我们留下永远的启示。




1996年 11月16日赵朴初先生给徐玉成的信

 

 



1996年 11月24日赵朴初先生给徐玉成的信

 

 


1996年 11月27日赵朴初先生给徐玉成的信

 

 

 

难忘的往事,    谆谆的教诲

——回忆赵朴初先生领导我们批判“法轮功”的岁月

 

徐玉成

 

    赵朴初先生于2000年5月21日驾鹤西归,佛教界失去了一位杰出的领袖,国家失去了一位伟大的社会活动家,中国共产党失去了一位忠诚的朋友。就我个人来说,失去了一位和蔼可亲的长者,知识渊博的导师,循循善诱的领导人。朴老西去,使我陷入深深的悲痛和思念之中。

 

我在赵朴初先生的领导下工作了十几个年头,最使我难忘事情很多,他领导我们对“法轮功”进行批判的岁月,就是其中最难忘怀的事情之一。

 

众所周知,1999年7月下旬,中央政府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正在大病之后处在康复中的赵朴初先生闻讯后,十分高兴,向媒体发表了《关于法轮功问题的谈话》,他在谈话中指出:“我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这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它为人民消灭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障碍,为社会割掉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消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思想政治战线上的一个伟大胜利。”(《人民日报》1999年8月2日)

 

读着上面的一段谈话,从字里行间都感觉出这位德高望重一言九鼑的老人对取缔“法轮功”的欣喜心情,表现出老人家对邪教“法轮功”的深恶痛绝。在三年前,当全国多数人还不知道“法轮功”为何物的时候,朴老就已经看到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对社会的极大危害,并且领导了一场对邪教“法轮功”的批判。

 

现将当时的情况回忆如下:

 

从1995年开始,我们综合研究室经常收到全国各地佛教徒寄来反映“法轮功”抵毁佛教的信函,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法轮功”对佛教界的咄咄逼人之势。此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想办法组织力量对“法轮功”进行较为系统的批判。1996年9月下旬,我应邀为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举办的执事进修班讲课期间,听说陈星桥居士对“法轮功”有研究,不但亲自听过李洪志的所谓“传功”报告,而且还为此写过一些驳斥“法轮功”的文章。于是我请他将批判文章整理好寄给我们,如果有可能,考虑在《研究动态》上发表。10月下旬收到他寄来的《还法轮功的本来面目》的批判文章,文章运用佛教的正理正信正义正念,对李洪志宣扬的歪理邪说进行了比较系统地批判。于是我在11月7日将批判文章呈送给赵会长阅示,并随之呈给朴老一封短信,内容如下:

 

赵会长慈鉴:

 

兹呈上黑龙江哈尔滨市佛协副秘书长陈星桥居士写的批判“法轮功”的文章,请您在保重身体的前提下,酌情阅示。

 

   “法轮功”在国内传播很广,北京地区也有不少,并且在国际互联网上也有他们的宣传网站。此文如您认为可以,建议刊登在《研究动态》上。发表后,如果可能的话,能否印成单行小册子在社会上广为宣传。是否妥当,请您老定夺。

 

祝法喜充满。

 

                                     徐玉成合掌

                                   1996年11月7日

 

赵朴初先生仔细阅读了陈星桥的文章后,于11月16日在信上作了如下批示:

 

“文章内有一些字不清楚,也有漏字。‘法轮’二字解释有误。可先登《研究动态》上。登出后,可开一次座谈会,组织几位学者讨论。

   

     退徐玉成同志。

                                朴初     11月16日

 

朴老作了上述批示后,感到言犹未尽,于同日又在“无尽意”信笺上用毛笔给我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玉成同志:

 

驳斥李洪志的文章在《研究动态》上登出后,应有文章介绍有关佛教的“气功”的书籍,如《安般守意经》及天台宗《童蒙止观》等,请与研究所吴老商量,最好写一篇文章补充一些有正知、正见和正行的佛教修持方法。请酌办。

 

                                  朴初     11月16日

 

收到朴老批示和信件后,由于吴立民所长因病在长沙住院,“请研究所吴老商量”的批示无法落实。于是我一边安排编发稿子,一边将朴老的信复印后寄给远在哈尔滨的陈星桥居士,请他遵照朴老的批示精神,将漏字补上,并对“法轮”一词的解释作一番修改和补充再寄来。然后请他遵照朴老嘱咐,再写一篇介绍有关佛教“气功”和佛教徒的修持方法的文章,从正面论述佛教的修持,以抵制“法轮功”对佛教的歪曲和抵毁。

 

不久陈星桥居士将修改稿寄来。正当我准备发稿时,朴老为了慎重起见,于11月24日又给我写了一信,内容如下:

 

玉成同志:

 

 关于李洪志的转法轮功的问题,可以迟一点发表。我建议将他的书(指《转法轮》,作者注)和那篇驳斥他的文章一起送吴立民先生一阅,阅后再商量。

 

                             朴初     11月24日

 

朴老从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提出批判文章迟一些时候发表,是有道理的。并且我们对“法轮功”情况了解很少。我准备对“法轮功”的情况做一番调查后再向朴老报告。第二天,即11月25日,朴老又给我一信,内容如下:

 

玉成同志:

 

关于李洪志转法轮问题,近日接到练功的人来信和写给《光明日报》的信,据云练功者已达百万人,其中有高级知识分子,确是一件大问题。我意,……须认真研究一下,建议将他的书和驳斥他的文章以及《光明日报》的文章(我末见)送请佛教文化研究所吴老研究一番再说。

 

                                朴初     11月25日

 

    从11月16日到25日的9天时间里,赵朴老因批判“法轮功”问题,给了我一次批示,三封信件,足以证明他老人家在这一时期,他思想上考虑的主要是“法轮功问题”以及如何对付“法轮功”。特别当他知道“练功者已达百万人,其中有高级知识分子”的情况后,引起老人家的高度重视。他既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感到痛恨,又对如此众多的人误入歧途深感忧虑。他是在权衡如何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清除“法轮功”对佛教的诋毁,对人们、特别是对知识分子们的毒害。我看到信后,深受教育和鞭策。并将我对法轮功调查的初步情况写信告诉朴老。信的内容大意如下:

 

朴老:

 

从目前看,“法轮功”是一个行动诡秘,流行很广的非法组织,由于它不是真正的气功组织,全国气功协会已经撤销注册,将其除名;《转法轮》之类的书由于有抵毁佛教的内容,并宣扬有病不吃药等邪说,据了解新闻出版署已经下令作为非法出版物进行查禁,并不准出版。李洪志虽然不承认“法轮功”是宗教,但事实上它是以气功为幌子,书中的内容涉及到“度人到更高层次”的说教,是关系到人们精神领域的“终极关怀问题”,有不少学者认为有很强的宗教性。据此,有学者认为它同国外的“新兴宗教”很相似,也有人称它很象我国明清时期的民间宗教。但是,从佛教界的立场上说,它应当是邪教或者附佛外道。但,在政府没有定性之前,应该认定它是一种“新兴宗教”。以上认识,是否妥当,请指正。”

 

过了三天,即11月28日,朴老针对上述信中提到“法轮功”是一种“新兴宗教”的问题,又写给我一封信,内容如下:

 

玉成同志:

 

关于“转法轮功”问题,闻学者已达百万人,我也有一个熟人因患癌症经过两次大手术而学了这个“功”。我劝她勇于舍弃(她是佛教徒),保持正知正见。但她······不肯抛弃,反而寄来一篇她同学写给《光明日报》文章为其辩护。因此,我主张请吴老将李洪志的书看一看,并组织座谈,付之公论。昨得您来信,知此功已作为“新兴宗教”予以取缔。既是如此,则东北寄来之文可以在我会刊物上发表。吴老及学者们座谈结论亦可发表。

 

您信中所提之问题,确可深思。但转法轮是一种邪教,尚不算作“新兴宗教”论。“新兴宗教”如非邪教,可不可许其存在?此关系“宗教信仰自由”理论与政策问题,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朴初     11月28日

 

在这封信中,朴老不同意我信中反映的“法轮功”是新兴宗教或民间宗教的诸种说法,一针见血地指出:“转法轮是一种邪教,尚不能以‘新兴宗教’论”。朴老高瞻远瞩、一言九鼎,直指“法转功”的本质特征,澄清了当时佛教界对“法转功”的诸多模糊观点,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并指示我们要从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论和政策上对“法轮功”进行研究:此类邪教“可不可许其存在”。在这里,朴老给我们提出一个研究课题。实际上,从朴老的一贯思想中,“法轮功”一类的邪教,是不允许它们存在的。在当时,朴老已经从《转法轮》书中看到“法轮功”的极端危害性,从维护佛教的正教正信及合法权益出发,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出发而提出来的,给我以深刻的教育和启发。可惜当时我没有深刻领会朴老的批示精神,直到1999年月4月25日“法轮功”围攻中南海后,我才真正认识到朴老的远见卓识。

 

因当时吴老还没有回北京,朴老批示“请吴老看后并组织座谈”之事迟迟不能落实。12月7日,朴老给我送来一本李洪志的《转法轮》,并附了一封较长的信,内容如下:

 

玉成同志:

 

我的那位学法轮功的熟人寄来这本书,“恳求”我看看,我猜想她的意思无非是说明她学的不是邪教。兹将此书送请你一阅。

 

你说的是“新兴宗教”,问题是它又假托“佛法”之名而违佛法之知见,佛教人士为文驳斥是合理的。我还是主张将李洪志的书和东北寄来的驳斥文章送请吴老看看,这本书也请他看看,约几位学者座谈一番。因知学转法轮者已有上百万人,不可不慎重对待,光是取缔还是不够,还要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

 

    至于“新兴宗教”是否允许存在问题,关系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问题,值得作为一个问题研究,请你们商讨后见告。

 

从这封信的内容看,朴老是在力排众议、说客盈门的情况下写这的,尽管有各种思想影响和干扰,但在信中朴老仍果断认定:“法轮功”就是“假托‘佛法’之名而违佛法之知见”的邪教,佛教人士为文驳斥是合理的”,并明确指出:对“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光是取缔还是不够,还要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这一正确论断对于我们开展同“法轮功”的长期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997年春节以后,佛教文化研究所所长吴立民先生从湖南回到北京,我遵照朴老的多次指示,将陈星桥居士批判“法轮功”的文章和朴老送来的《转法轮》书一并送请吴老看。吴老仔细看后,同意发表批判文章。在朴老和吴老的全力支持下,《还“法轮功”的本来面目》一文在中国佛教协会综合研究室编辑的《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上发表。这篇文章被称为一篇声讨“法轮功”的檄文,在佛教界和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给各地批判“法轮功”的个人和单位以有力的配合和支持。尊敬的赵朴初先生以超人的胆略和气魄,运筹帷幄和领导了佛教界最早对“法轮功”全面、系统地批判。

 

从1996年11月16日至1996年12月7日的21天时间中,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赵朴老在繁忙的工作中,对“法轮功”问题的出现给予高度关注,连续写了1次批示,5封信件。对许多知识分子练习法轮功的现象,他感到是个大问题,《转法轮》将会危及社会引起他的极大忧虑。他从维护佛教的利益、国家的安危和人民的安宁幸福出发,为正确、妥善批判和处理好“法轮功”问题,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体现了赵朴初先生爱国爱教,爱众敬民的思想情怀。

 

回忆赵朴初先生领导我们批判“法轮功”的难忘岁月中对我的谆谆教诲,使我深切感到朴老遇事谨慎,办事果敢的领袖风范和高屋建瓴、运筹帷幄的伟人气魄。朴老的上述批示和信件有许多是针对我个人的批评和教育,这种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容人之量、导人以善的高风亮节,将永远成为鼓舞我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力量源泉,是朴老遗留给我的一份宝贵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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