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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世界末日”传言 不少荒诞闹剧上演

2012-12-14 来源:凯风网

  如果有人告诉你“世界要毁灭了,唯有信神,才能与神同在,永世不灭”,你信吗?如果有人告诉你“不用劳动就可不劳而获”,你信吗?

  随着2012年12月21日午夜——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的临近,看似荒诞的闹剧正愈演愈烈,有的人为此自杀身亡,有的人为此妻离子散,有的人为此人财两空……而这些故事,就在我们身边上演。

  信了“实际神”闹得夫妻离婚

  阿美(化名)是一个淳朴的农村妇女,很难与邪恶的“实际神”联系在一起。

  她本是基督教徒,去年的一个夜晚,她在同村一位妇女的指点下,知道了“世界要毁灭”、“地球即将爆炸”、“实际神派来拯救信教的人”、“只有信全能神才能与神永世同在”之类的“惊天秘密”。

  不久,阿美瞒着家人,悄悄地写下“保证书”,加入了“实际神(即“全能神”)”。

  她认识了一些“教友”,都是年龄差不多的村妇,大家经常秘密聚会,传播“教义”。跟一般的宗教不同的是,“实际神”似乎怕见“阳光”,只在地下秘密传播。进会的人员,都是亲戚朋友“传帮带”,而且都是经过“物色”后才逐一突破、发展。阿美认识的人在加入“实际神”后,都写下了“保证书”。这份“保证书”极其恶毒——一旦泄密,全家人死光光。

  过了一阵子,丈夫发现原本勤快的阿美越来越懒惰,整天早出晚归,神神叨叨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终于发现了妻子的秘密,表示强烈反对,但阿美无动于衷。

  今年,阿美中毒越来越深,到处散播“实际神”教义,夫妻之间吵架也愈演愈烈,前段时间终于闹到离婚。

  脱离组织不成村民跳崖自尽

  2009年1月23日晚,淳安县一位村民跳崖自尽。他姓吕,时年55岁。

  2008年11月的一天,吕从同村的方某那儿接触到“实际神”。方某说“这个世界已经进入末世审判时代,只有信了这个万能的全能神才能获救,才能度你去神的国度”,还宣扬“实际神”的其他邪说,一下子把吕弄得惶恐不安。

  方还说,只要加入“实际神”就可以保平安。怀着恐慌之心,吕很快就“入教”,并发了“背叛全能神必遭天谴”的毒誓。

  之后,吕反复阅读观看关于“实际神”的书籍和碟片,思想渐渐地被“不用种庄稼,米越吃越多”、“可以消灾避难”等歪理邪说占领,对此深信不疑,并越陷越深,整天吃饭不香,睡觉不酣,连活都不去干。

  2009年1月初,妻儿获悉吕的情况,邀亲朋好友一起相劝,终于使其萌生了脱离“实际神”的念头。

  当时,方某眼看新发展的成员要脱离组织,便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段加紧控制,并要挟恐吓说:“你是起过誓的,老天已经知道了,现在想退出,已经晚了!”

  在方某的威胁下,吕倍感压力,失魂落魄。2009年1月,精神崩溃的他先后采用石头砸自己头部、服药、喝杀虫剂等方式以求解脱,最后趁家人不备,悄悄奔向村水库边的一处悬崖,跳崖自尽。

  富阳多名村妇因“信教”离家出走

  据警方介绍,这些年还有不少人因深陷“实际神”组织而离家出走。

  今年6月底,洞桥镇一名农妇带着家里的10万元存款离家出走。她丈夫说,此前,妻子神神秘秘的,经常和一些妇女聚会,交往甚密。他发现后劝阻过多次,但妻子都不为所动,甚至还在村里传教,要求其他村民也加入其中,说是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全能神可以拯救人类。

  一名女士在城区经营一家商店,经人介绍加入了“实际神”组织,遭丈夫反对后,她抛夫弃子离家出走。直到房东找上门催缴租金,丈夫才知道她外出时一并带走了4万余元的店面租金。

  还有湖源乡的一对夫妇,他们于1999年参加“实际神”组织,次年便离家出走,抛弃了当时年仅13岁和15岁的儿女,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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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神”是什么组织?

  “实际神”又称“东方闪电”,组织内称“全能神”,因其最早经常使用的宣传书籍《东方发生的闪电》,以及引用《圣经》中“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等语句,故宗教界人士称之为“东方闪电”或“闪电派”。该组织是由黑龙江省阿城市原“呼喊派”骨干赵维山于1993年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实际神”以《话在肉身显现》为经典,以所谓“神的话语”鼓吹世界已进入末世审判时代,声称神已第二次化成肉身来到人间,开展末世作工,要求世人绝对顺服神,听神使唤,最终建立神的国度。

  “实际神”对国家安全、政权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并已对社会造成了一定危害。同时,该组织以奉献为名大肆骗取信徒钱财,以所谓“现在脱离家庭、父母、妻子、丈夫、儿女的,便是进入灵界的开始”为名,以“人要绝对顺服神,否则必遭神击杀”等进行恐吓威胁,致使一大批信徒,特别是中青年信徒,有家不回,有工不做,有田不种,有学不上,造成许多家庭破裂,甚至发生暴力冲突。该组织还通过散布谣言,宣扬世界末日等妖言邪说,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其实质是一个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

  涉及“实际神”邪教的法律知识

  ■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实际神”为邪教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面对邪教怎么办?

  ●有人向你宣传邪教,该怎么办?

  要态度坚决,义正辞严予以拒绝,并及时向村干部或公安机关报告。

  对于邪教组织印制的书籍、磁带、光盘,要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传,将邪教宣传品上交,避免再坑害他人;及时报警或将邪教人员扭送至派出所。

  邪教组织会通过盲打电话,直接向机主宣传歪理邪说,有的以已去世亲友的名义打“鬼电话”或以基督的名义打“神电话”。出现这些情况时,应保持继续通话,拖住对方,同时设法报警,以便公安机关查找线索。

  ●有邪教分子纠缠,该怎么办?

  一旦被邪教组织定为发展对象,就会有邪教徒来拉拢你,若你胆小怕事,不敢拒绝或举报,邪教分子便会纠缠不放:或吃住在你家,赶也赶不走;或不分早晚,频繁登门,死缠硬磨,直至你信邪教为止。此时要克服害怕报复、不想多事的想法,设法报警或扭送其至派出所。

  ●面对邪教的各种诱惑,怎么办?

  邪教组织善于利用各种诱惑,骗人入伙,比如用小恩小惠收买、色情诱惑、造谣欺骗等等。面对各种诱惑,我们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被邪教势力包围,受人身攻击怎么办?

  如果邪教组织将你定为重点发展对象,用软的方法不行,往往会采取极端做法,此时,一要依靠基层组织;二要及时跟家人说明情况,争取家人、朋友的帮助;三要及时采取灵活的方法报案,努力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邪教挑拨离间逼你入教,怎么办?

  邪教组织往往会在信教群众之间、教会内部及教派与教派之间制造矛盾,挑拨离间,使发展对象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趁机拉人入伙。在生活中,要多和亲邻接触,有不顺心的事,可以找亲朋好友倾诉,绝不要上邪教的当。

  ●陷进邪教后醒悟却无法脱身,怎么办?

  首先要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不怕其任何方面的恐吓;其次要与邪教组织划清界限,断绝往来;第三要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问题,争取从宽处理。检举揭发有功的还可以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那些受骗上当加入邪教组织的群众,本身也是受害者,全社会都会欢迎他们回归正常的生活。 

 

  (记者:何芳芳 实习生:张鹏哲 通讯员:陈雄明 来源:富阳新闻网)

 

  原文网址:http://www.fynews.com.cn/html/2012/12/12/082731937.htm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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