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江川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骆某某、杨某某、王某某等10名被告人三年和三年缓刑三年的不同刑期处罚。
据了解,2008年以来,西畴县人骆某某、江川县人杨某某和禄劝县人王某某等人在江川县境内秘密发展“全能神”信徒,组织秘密聚会,印发“全能神”书籍、光盘等宣传资料,配送视频播放器和内存卡等用于宣传“全能神”邪教思想的设备,并先后组建了1个小区及其下辖的6个教会,极力宣扬“全能神”邪教歪理邪说,蛊惑煽动群众,扰乱社会秩序。2013年12月13日,骆某某等人召集下辖教会的信徒到三街农贸市场宣扬“全能神”歪理邪说,散布世界末日论,之后组织信徒在自己家中秘密聚会。
警方及时出动,有效制止了“全能神”邪教人员的违法活动,并在骆某某、杨某某、王某某等10人家中查获“全能神”大量书籍、宣传资料、宣传册和光盘、内存卡、播放器等设备。
“全能神”邪教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