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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渴望与恐慌”背后的精神拮抗作用

作者:谢 腾 陈文静 · 2011-10-09 来源:凯风网

  一、引言

  精神拮抗作用是任何人都会出现的一种精神活动,表现为当一种心理出现时,常常有另一种与之相反的心理出现。例如,当感到恐惧时常出现不要怕的心理;受表扬时反而涌现内疚的感情;出现对别人不敬的念头时,想到这是不礼貌的;想购买高档贵重物品时,心里就会想到这是否太奢侈浪费。森田正马先生认为,这种抑制性意志是我们精神领域中的自然现象,它如同肌肉的拮抗作用,都不是我们能够一一加以随意支配的。适度的精神拮抗作用,可以保持我们的欲望和抑制之间的平衡,保证人的精神和行为的安全。

  二、勇敢者的游戏

  现在我们先来设计一个这样的体验:

  把一块长2米、宽20厘米的厚木板放在地上,几乎每个正常的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上面走过去。但是,如果把这块木板放到十几层楼高的地方,人在上面恐怕连一米也迈不出去。按说木板宽达20厘米,在上面走一走并非什么难事。但是,为什么把木板放在了高处,人们就不敢走了呢?这是因为“走过去”的过程中存在着“也许会掉下去”的可能性,人们的头脑中不自觉地就开始想象“掉下去”的情景。有人可能会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假设我们为这个勇敢者的游戏提供10万元的奖励机制,其他条件不变(假设你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现在你觉得你能走得过去吗?

  事实证明,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同样不可能成功!即使你主观上努力想要“好好走,不掉下去”,但那种担心可能会“掉下去”的想像力会异常强烈,这时你越是努力想采取一切措施避免失败,反而使引起拮抗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都相应增加,加之思想矛盾的影响,你就会感到越来越苦恼。如果你坚持一定要勉强在上面走,这种情况下是极可能掉下去的。这个小小的测试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想要实现某种成功的欲望越强烈,对可能出现的可怕后果就越恐惧。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渴望”与“恐慌”背后的精神拮抗作用。

  三、法轮功组织中的精神拮抗作用

  生活中也不乏类似的经验:一个人如果非常在乎、非常看重某个东西,如业绩、荣誉、地位、权力、金钱、爱情、友情等,那么在追求这类东西时内心的期望值就很容易膨胀,并对这类东西的丧失(哪怕一丁点的丧失)容易产生过敏性的偏激反应,这说明此人处在一种心理失衡的痴迷状态,容易走火入魔。本文拟从精神拮抗作用的理论入手,结合法轮功习练者练功过程中的“渴望”与“恐慌”,分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精神控制、蛊惑人心背后的心理机制。

  1、追求生命永恒过程中的渴望与恐慌——心理基础

  宇宙无垠,人生有涯,每一个生命,无论智愚、贵贱、贫富,都必然要面对一个自然规律——死亡。理智告诉我们,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它太无情;而在法轮功组织中,李洪志通过“把人往高层次上‘度’,使人能够修成神佛,达到生命的‘永生不灭’”的诱惑来蒙蔽群众,而这恰恰符合了人性中对生命的无限和永恒的不懈追求的心理目的。对“永生”的渴望越是强烈,对可能到来的“死亡”也就越恐惧。从这层意义上看,人们力图超越有限而趋向无限的“渴望”与对生命的有限性的“恐慌”是制约人性自由发展的关键所在,这也是形形色色伪科学不朽论得以传播的心理基础。

  “法轮功”之所以能迷惑善良的人们,甚至是许多掌握着先进文化的知识分子、党政干部,跟其抓住人性的上述弱点有关。在法轮功组织中,李洪志巧妙引导和控制人们的心理渴望,利用人们想要强身健体、提升自我的良好愿望,配合以言简意赅的所谓“经文”和解释,通过团体学习和背诵“经文”来营造一种令人坚信不移的帮教氛围,以此来给信徒彻底“洗脑”。其说教内容中移花接木、东拼西凑地盗用了佛教、道教、基督教以及科学中的大量思想内容,五花八门、繁复多样,尽管杂乱无章、缺乏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但因抓住了人性中对生命无限和永恒的强烈渴望,在精神控制上还是产生了惊人的效果。

  对生命永恒的渴望本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之一,是人性伟大的体现。但事物总是有其反面,当人过于注重对无限的追求时,这种强烈的渴望就变成了自己的束缚力量。在与一些法轮功人员的交谈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很多法轮功习练者一旦停止练功就就出现身体不适的不良体验。这是因为他们在脱离法轮功后精神长期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对身体变化哪怕是非常细微的变化都异常敏感。正是这种从生命永恒的渴望到身体亚健康状态的强烈恐慌的转化,致使他们心神不宁、惊恐万状,很多一度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练功者思想出现反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地区的原法轮功习练者郑惠珍,在老伴的极力反对下,曾一度停止练功,但身体反而出现一些毛病,如腹痛、腰酸、无力等。如此过了半年,心想以前练功时身体还好好的,不练反而不好,于是又重新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练,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追求“上层次”、“精进”过程中的渴望与恐慌——心理动力

  在法轮功组织中,“上层次”不仅是李洪志对“法轮功”弟子修炼结果的承诺,也是其诱骗众多习练者们趋之若鹜的重要“法宝”。李洪志在其“名著”《转法轮》中说:“人是从宇宙空间一层层掉到最底层来的,过着低能的生活”。因此“要赶紧逃离”,必须一层一层地往上“提高层次”。如果一旦你因为不够“精进”而“掉下来”的话,就要面临比不修炼法轮功之人更为可怕的灭顶之灾,如李洪志在(《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中谎称:“要知道有无数各个层次的护法神,他们的职责就是护法呀!而且魔也不会放过你呀!因为你过去世所欠下的业力是因为修正法而躲过了,一旦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性命的呀!就是求其他的佛、道、神保护也没有用,他们不会保护乱法的人。而且业力也会回到你身体上来。”因此,在法轮功组织中,只要是一名虔诚的修炼者,就会终日处于一种对“上层次”、“精进”的强烈“渴望”与害怕“掉下来”的“恐慌”之中,这是促使他们进行各种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力。

  对法轮功习练者而言,他们当中每个人修炼层次是完全不同的,这不仅取决于各自先天的悟性、缘分和“业力”,也是后天修炼刻苦与心性程度的表现。因此,层次越高,证明修炼得越好,李洪志甚至在《转法轮》中煞有介事地描绘了到达“最高层次”后的境界:“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赵小平认为,只有舍弃亲情,放下执著,才能“上层次”、“慈悲众生”,为此他主动断绝了与家人、亲戚和邻里的往来,把自己推上了众叛亲离的道路;《破灭的修炼梦》一文中的张文红,把同事取笑她走火入魔当成了“精进”和“上层次”,把自己的生活固定在宿舍、练功点、单位三点一线上,几乎断绝了一切社交活动,甚至将参与围攻《成都商务早报》的行为看作是“上层次”的标志,死心塌地走上“修炼”的道路。

  在通向李洪志所指点的“上层次”、“精进”的道路上,法轮功习练者们所怀揣的强烈渴望同时也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这种心理压力直接指向对层次“掉下来”的恐慌。举例来说,在法轮功组织中的那些“精进”、“上层次”的“榜样”往往会对其他习练者造成一种无形的压力,以至于他们在要求自己身体力行的同时,常常害怕由于自己的不精、不诚而掉队,无法达到别人已经达到的层次。尤其是当有人在练功、学法时声称自己开功渐悟了,或体验到了某些神奇的东西时(如开天目,感觉到腹中有法轮在转,夜梦李洪志师父等),他们恐慌的情绪就会表现得更加强烈。这种恐慌常常被他们会转化为修炼“法轮功”的心理动力,促使他们更加专注地投入到练功和通读背诵《转法轮》及有关“经文”之中。比如一位“法轮功”练习者在转化后反思说:“看到组里的老弟子对‘法轮功’虔诚的心态,我总觉得自愧不如,所以心中有疑问时就认为是自己心不够诚,心性不够高,没有‘悟’到一定层次所致,是思想‘业力’在作怪,对师父讲的话不再有半点怀疑。”

  3、追求“圆满”过程中的渴望与恐慌——心理强迫

  现实生活的不圆满以及人们追求圆满的意识与渴望,是李洪志以离奇的方式诱惑大法弟子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法轮功组织中,李洪志要求习练者“排除一切外来干扰”,每天至少一口气通读两遍《转法轮》,每天看他讲“法”的录像,听他讲“法”的声音,并要求习练者反复背诵,反复抄写,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所谓“圆满”的彼岸。尽管他欲擒故纵地声称修炼法轮功“来去自由”,但日复一日刻板重复的“修炼”方式,很容易使习练者陷入“心理强迫”的圈套,从而对法轮功产生不可摆脱的强迫性心理需要,最后达到非法轮功不练,一旦停练就陷入莫名的焦虑、恐惧、压抑的状态中而不可自拔。

  李洪志抛出的形形色色的“圆满”论中,其共同点之一都是利用了法轮功习练者们追求“圆满”的强烈渴望,无论是修炼“法轮功”能“消业避难”的许诺,还是指向“救度众生”、“除魔卫道”的崇高“理想”,亦或是最后“升天圆满、摆脱尘世的痛苦”的完美结局,这些美轮美奂的诱惑往往让人无比着迷。如李洪志说修炼者通过练功“辟谷”就不需吃饭,靠宇宙的能量活着,那样可以减轻生存过程中的劳苦;通过练法轮功还可以“开天目”,遥视宇宙,无遮无碍,知过去,瞻未来,这种超凡脱俗,成神成仙的体验在普通人看来是何等的逍遥;甚至一些走火入魔的法轮功修炼者在自杀时还认为这是在“自焚成佛”。这就是渴望的魔力在起作用。他们带着追求“圆满”的强烈渴望,为此不惜结束自己的生命,成为这个“美丽”骗局的受害者也至死不悟。原“法轮功”人员何群,认为人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李洪志所谓的修炼“圆满”,返回“天国世界”,“脱离苦海”;《救世还是害己》一文中的范崇峰博士也抛弃了事业和家庭,痴迷地追求虚无缥缈的人生价值,把自己的理想放在梦幻的天堂里。

  法轮功习练者们这种强烈追求“圆满”的强烈渴望往往使他们宁愿接受美好的幻想而不愿面对现实。与此相对应的,他们对于任何一点不利于“法轮功”或自身“圆满”的风吹草动也会高度紧张。从这个层面上看,法轮功信徒对“圆满”的渴望的相反方面就是对不能做到上述要求的恐慌。于是,法轮功信徒越是对“圆满”充满着强烈的渴望,就越是按照“法轮功”的标准来参照自身,一旦他们的任何行为被认为是没有符合“法轮功”的标准,就会在内心出现假想的恐怖后果,非常害怕这种行为会给他们带来的厄运。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因此备受煎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得已只能更加“严于律己”,按“师父”的要求进行修炼,以摆脱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脱离法轮功的信徒,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心理徘徊和挣扎后,又纷纷“反复”、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功的重要原因。比如湖南省会同县电影公司退休职工梁雪琳在其痴迷“法轮功”期间,本已初步认识到“法轮功”的危害,并明确表示今后不再习练“法轮功”。但回到家里不久,想到如果她退出了“法轮功”,那之前的付出都白费了,甚至还落得个“形神俱灭、彻底销毁”的下场,想到这里她就感到心惊胆颤。最终弄得欲罢不能,越陷越深!

  四、小结

  从本文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在很多时候利用的正是“渴望”与“恐慌”这对孪生兄弟的交替作用下实现的。许多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抛出的“糖衣炮弹”的蒙骗下,情不自禁地卷入到“渴望”与“恐慌”的精神漩涡当中,并在这二者之间徘徊不定,最终成为李洪志操纵下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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