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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思维模式析略

作者:大弓 天泼 · 2011-04-11 来源:凯风网

  邪教思维模式具有与众不同之处,是左右邪教痴迷者行为的方向指南。追究痴迷邪教的深层思想根源,不能不对邪教思维模式深入分析,从中找出正确答案。只有认清邪教思维模式的诸多特点和作用,才能针对其思维模式存在的各种缺陷、问题,有效地实施矫治。

 

(一)


  思维模式是指不同思维方式所呈现出的各种模态。思维模式与时俱进,千变万化,并非一成不变,无可选择。守成思维与创造思维、横向思维与纵向思维、简单思维与复杂思维、抽象思维与具象思维、理论思维与形象思维、顺向思维与逆向思维、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单向思维与多向思维等,便是呈现出不同模态的思维方式,亦可称之为思维模式。

  不同思维模式,导致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有所不同。正确的思维模式较之错误的思维模式,更能使人获得成功的可能。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跛足而不迷路能赶过虽健步如飞但误入歧途的人。”[1]英国科学家W·I·B·贝弗里奇说:“过多的阅读滞碍思想,这主要是对那些思想方法错误的人而言。”[2]由此可见,思维模式的正确与否关系甚大。

  痴迷者因邪教思维模式而误入歧途,甚至导致灾难性后果。各种邪教的极端案例无不受到邪教思维模式的莫大影响。追求“得道圆满”的法轮功修炼者王进东等人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3]追求“圣殿”福祉的“人民圣殿教”信徒在圭亚那热带丛林的琼斯墩集体服毒自杀,[4]追求“末日被提”的“大卫教派”信徒在卡梅尔庄园与军警对抗不敌时引火焚身。[5]可见邪教思维模式是邪教极端行为的深层次思想根源,其危害性甚大。

 

(二)


  邪教思维模式具有主观、片面、短浅、单向、僵化、狭窄等特点。

  1、邪教思维模式的主观性。邪教主虚拟的各种利诱无不被追求自我满足的信徒所笃诚信奉,尽管这些利诱缺乏必要的事实依据表明其实有实存,却并不影响其信徒坚信的程度。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所虚拟的“功柱”、“元婴”、“元神”、“法身”、“法轮”、“神通”、“德”等各种利诱,毫无依凭,纯系臆说,法轮功痴迷者却信而有加,望若云霓。

  2、邪教思维模式的片面性。由于邪教片面提供信息,导致信徒的感知不全,尽管对于邪教主并无佐证的一面之词难加详审,却依旧奉为圭臬。“人民圣殿教”邪教主吉姆·琼斯向被隔绝的信徒宣称世界将发生核战争和社会大崩溃,只有藏在山洞中的该教信徒能够得到拯救。[6]这种说法虽然并无充分的事实根据,却被缺乏必要信息进行正确判断的信徒不假思索地全盘接受。

  3、邪教思维模式的短浅性。因信徒急功近利,短期行为,邪教主施法行骗,极易得逞。“科学教派”邪教主罗恩·哈伯德声称能用“通灵术”(亦名“戴尼提”)清除掉病人心灵上的“印痕”,驱逐“恶魔”,使之病愈后成为“清新者”。[7]其实所谓“通灵术”不过是精神分析法、催眠术和医学心理学等大杂烩,却被他化为敛财行骗的道具,从而赚得盆满钵满。

  4、邪教思维模式的单向性。邪教主为信徒提供的是非此即彼的单向选择,黑白分明,不是对就是错,不是拯救便是毁灭。德国反邪教专家库尔特-赫尔穆特·埃穆特说:“(邪教)只要求按非此即彼的模式进行思考。”[8]邪教普遍在丑化现实的基础上制造“天堂幻觉”。法轮功邪教在涂鸦“世界十恶”[9]的同时,大肆宣扬“法轮世界”[10]的美妙绝伦,即是典型例证。

  5、邪教思维模式的僵化性。邪教强调“教义优先”,教义的创制权与解释权掌握在邪教主手中,因此,在邪教中“只有一个人掌握着真理,其他的人充其量是在愚昧状态,再严重一点,是同魔鬼串通一气的敌人。反对这种真理的人,都是敌人,都不能享有生存权。”[11]这种简单、直线、僵化、教条的思维方式将信徒置于邪教的精神奴役之下,根本不允许独立思考。

  6、邪教思维模式的狭窄性。邪教思维模式以自我为中心,思维或眼界狭窄,呈现管状,只从个人角度看问题。不善于将个人利益放在大局利益的天平上认真考量。法轮功痴迷者林春梅、温玉萍勒死素不相识的咸阳鸿宾旅社服务员买新萍,就只是一厢情愿的要“度人”,以使之成为自己“天国”里的“众生”,根本不考虑被度者的个人意愿。

 

(三)


  邪教思维模式具有欺骗、控制、操纵、推卸、危害等作用。

  1、邪教思维模式的思想欺骗性。美国心理学家利昂·费斯廷杰说:“人们总爱使自己的行为、思想和感情彼此保持和谐一致。”[12]邪教总能为其邪行找出貌似合理的解释,逞其骗术。“主神教”邪教主刘家国以神“蒙召”为名,大肆奸淫妇女,因为“蒙召”被该邪教说成是将女性身体当成活祭献给“主神”,同受“圣灵与火的洗礼”。[13]

  2、邪教思维模式的思维控制性。美国反邪教专家斯蒂文·哈桑说:“许多邪教组织有自由的‘欺骗性’语言、密码符号和表达术语。”因为“语言是表达思维的工具,一旦你控制了语言,你就控制了思维。”[14]“统一教”就通过反复默诵该邪教的若干简单话语进行“闭塞思维”,用邪教思维取代正常思维,从而达到对信徒思维控制的目的。

  3、邪教思维模式的行为操纵性。邪教对于信徒一般是通过思维控制进而实现行为操纵。“奥姆真理教”信徒奉邪教主之命在东京地铁施放“沙林”毒气,“恢复上帝十诫运动”信徒奉邪教主之命集体自焚,法轮功修炼者奉邪教主之命“讲真相”、“发正念”、煽动“三退”等,无不是邪教操纵其信徒行为的具体表现。尽管这种操纵表面上可能以自愿形式出现,但本质上却是精神被控制下的虚假的自愿。

  4、邪教思维模式的责任推卸性。邪教以谎言行骗,当邪教诸多许诺不兑现时难免会露出马脚,因此邪教思维模式的设计中总是留有各种“后门程序”,届时为邪教主推卸责任亮灯放行。法轮功邪教谎言多多,邪教主李洪志早为自己预留了后路。“遇到问题向内找”、“无求至得”、不能有“显示心”和“有求心”、“执著心”等,都是其预留的“后门程序”。[15]

  5、邪教思维模式的后果危害性。接受邪教思维模式的结果,是被邪教谎言欺骗,根本无法辨别是非对错,思想被控制,行为被操纵,成为邪教精神奴役的对象。一些邪教痴迷者在邪教的引领下,盲目地干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对自己或他人,甚至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奥姆真理教”邪教施放毒气行为、法轮功邪教与“恢复上帝十诫运动”的集体自焚行为、“人民圣殿教”邪教的集体服毒行为,便是典型例证。

  总之,邪教思维模式是左右邪教痴迷者行为的方向指南,是痴迷邪教的深层次思想根源,具有主观、片面、短浅、单向、僵化、狭窄等特点,以及欺骗、控制、操纵、推卸、危害等作用。要真正走出邪教,就需要对邪教思维模式进行有效矫治,抽薪断火,覆宗灭祀。

 

  附注:
  [1]《培根人生论》
  [2]《科学研究的艺术》
  [3]《愚昧、死亡、新生》
  [4]《人民圣殿教葬身丛林之谜》
  [5]《进入世界末日的大卫教派》
  [6]《人民圣殿教葬身丛林之谜》
  [7]《通灵术和科学教派》
  [8]《反邪教手册》
  [9]《洪吟》
  [10]《转法轮法解》
  [11]《摆脱邪教》
  [12]《当预言失灵的时候》
  [13]《邪教真相》(下)
  [14]《走出邪教》
  [15]《转法轮》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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