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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修炼者的深层心理分析

作者:周 华 · 2010-10-24 来源:凯风网

  题记:尹立,男,四川大学宗教学博士、心理分析学博士后,四川心理学会精神分析专业委员会成员,欧洲精神分析组织间联盟(AIPEC)成员,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社会工作与社区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近日,笔者专门走访了尹立博士,他专题就法轮功痴迷者的深层心理分析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尹博士说,法轮邪教至今肆虐未歇,除了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外,它对其修炼者的心理控制当是一个重要内在原因。从深层心理学角度看,这种控制通过引发人类心灵中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对修炼者人格产生巨大破坏作用,利用人类向善、向美的愿望,摧毁正常意识状态下的理性与人格统一,使个人在不知不觉中走入一条偏执、迷信、自大甚至是癫狂之路,个别还可能导致自我毁灭。

  深层心理学发现,人类心灵包括三个层次: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就正常人而言,“自我”是意识层的中心,它使个人呈现出外在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果从更深一层的个人无意识看,“自我”并非理所当然地会成为意识的中心,因为在个人无意识中蕴容了许多使个体受到挫折和压抑,与人类个体化机能不一致的内容;平常,为保持自我的一致性,它们得不到显现,而聚集成一簇一簇的情结。这些情结作为心理经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心灵的特点,表现出自主性和自由性,是一种自主情结。它们具有自身的内驱力,会按照自己的规律出现和消失,从而干扰自我意志,搅乱意识活动。实际上,在个人无意识视野中,“自我”只是诸多情结之一,绝不是人格的全部,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个起到统一、协调与中心作用的独特情结。当意识自我减弱或其它无意识情结增强时,这些无意识情结就会影响语言和行动,个人便会不自觉的陷入某种情绪或思想中而无法自拔。无意识情结过度强化将导致一种病态,即自我有可能不再是人格的唯一中心,而会出现两个甚至多个人格中心。这时,无意识情结以幻视、幻听等各种幻觉和妄想形式无法控制地自由发作,与意识自我共同主宰个人的行为思想,神经症或精神分裂便发生了。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心灵完全被无意识情结支配时,个人便会彻底因癫狂而毁灭。因此,在人类心灵结构中,具有一种潜在的分裂可能,如果对此不了解,随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发无意识内容而又处理不当,就很可能会给个人心灵带来灭顶之灾。

  尹博士指出,李洪志要求广大法轮功修炼者刻苦打坐入定,每天至少4小时以上。他说:“历代的功法都教人练功时要惚兮恍兮,什么都不想,然后深度入定,定到最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转法轮》271页)李洪志所说的这种精神状态,在真正的佛法中被称做“邪定”。因为当意识什么都不想、不知道时,深层的无意识自主情结依然在活动,会趁机以幻听、幻视的方式表现出来,占据人的意识层。此时,意识已失去了辨别力,不知其所从何来,因何而生,自己又无法主宰,便只能认为是外在某种神灵的作用:它们可以左右自己头脑中的内容,因而是更高级的存在。(此种情况在真正的佛教中被称作“愚痴”,乃佛教所说的“无明”根本。)意识的这种无知又进一步增强了无意识情结的自发显现:在个人为神佛不断向自己显圣感到欣喜的过程中,他逐渐被自身根本无法把握的无意识情结控制,一切行为皆听命于他自认为是一个外在神灵的命令或启示,从而丧失了自我意志。进而,法轮功修炼者把内心的感受外投到现实中,便很自然地与引发它们的李洪志联系起来,于是李洪志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内心涌现出神佛的外在代表;李洪志的这种外在形象,又内投到修炼者的心灵中,在进行所谓“打坐入定”,缺乏意识觉照的情况下,以一种活生生的内在的神佛面目呈现出来,由此更进一步激起了修炼者对李洪志的绝对信仰和崇拜,以至在他面前完全丧失了自我辨别能力,把他的每一句话都当作绝对真理,包括那些在平常无论如何都不会接受的缺乏常识、违背逻辑乃至公然胡说八道、残害生命的内容也都坚信不移。许多不明白人类心灵结构,只是相信眼见为实的高级知识分子,正是因此被套进了李洪志那一派明显是胡言乱语的荒谬理论中。

  尹博士强调,对大多数法轮功修炼者而言,每天“打坐”四小时以上,“什么都不想”,至少会产生如下效果:意识思维减少,表层意识对生理功能的限制和压抑降低,从而人体可以按照本然生理规律自行运转,出现一种自发的调节和恢复功能,此时健康状况应能得到改善。但这一过程与睡眠中人体自动恢复疲劳相似,并无神秘之处。睡眠是人体最自然的休息恢复方式,人真正“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是在熟睡而无梦的时候,这是人人共有的经验。因此当李洪志说“定到最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时,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此人“打坐”到一定程度睡着了,而且没有做梦。因为采取的睡姿不一样,他醒来后还以为自己刚才入了“深定”。但如果仅是这样,一个人每天多睡几个小时,除了会导致大脑僵化、辨别力日益低下、痴呆型身体健康之外,也不会有太大损害。(当然,对李洪志胡言乱语的识别能力会随之降低)。实际情况是,法轮功修炼者(也包括李洪志本人)在所谓“打坐入定”时的一般意识状态是处于日常清醒与睡眠失去意识知觉之间。这时,由于表面意识减弱而显露出的潜藏在心灵深处各种被压抑的思想、情绪,会马上被还没有完全失去的意识知觉感受到,成为一种清晰度不高的意识内容。

  另外,正常睡眠状态下无意识情结的内容也会在梦中呈现,但由于没有意识参与,醒来后很容易辨别出它们的虚幻性,不会与现实生活相混淆。(即便如此,如果梦中情绪过于激烈,醒来后人们依然会受到影响。)法轮功“打坐入定”时显露出来的无意识情结,由于马上转化为某种程度的意识内容,使修炼者感到头脑中出现的这些东西具有明确性和不能自主性,因而搞不清它们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他似乎一下子被抛在两个世界里:日常生活是一个世界,“打坐入定”时又是另一个。这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无法统一,他已有的知识也无法对此现象做出说明,加之人体的一些类似于动物预感地震一样的生命直觉能力也会在意识程度降低时显露出来,这就更让法轮功修炼者无法辨别真假,从而陷入意识危机,生活在一种恍恍惚惚的状态里。此时,任何一种似是而非的解释都有可能成为他信奉的真理,接下来,那些为初步的身体变化而兴奋不已的修炼者怎么也不会料到,就此开始,前面等待他们的必将是身心俱焚的下场。

  尹博士认为,继续保持李洪志所要求的精神状态,由于身体状况改善,体能增强,同时辨别力日益低下,无意识情结会乘着爆发出来的生命能量以比平时更有力的方式呈现出来,对薄弱的意识状态构成严重威胁。如果导致无意识情结的创伤较深或时间较长,该情结一旦在打坐时爆发,便极有可能摧毁表层意识的一致性,轻则产生人格变态,重则导致神经症甚至精神分裂。另一方面,表面意识越是薄弱,潜藏越深的本能生命能量也就越容易爆发出来,力量也就越大,这时,即使平常一般性的感情、思想也会变得难以驾驭。在某一受到诱发过分加强的主导观念驱使下,个人行为将表现出强迫性特征,变得缺乏理性和灵活性。对大多数诚心诚意的法轮功修炼者而言,由于受到单一强迫性观念(如成佛、圆满等)的支配,而这种观念又与他的自我理想相一致,一方面,他会感受到由这种单一性带来的意识表面的平静,体会到一种过去从未有过的自我道德认同的安定感;同时他也会觉察到一种来自内心的自我束缚和压抑,感到死板、贫乏,无法享受生命本有的自由、灵明与活泼。因而他总是会直觉到自己还有某种欠缺,始终没有达到最初的理想。由于受到强迫观念束缚,他不可能真正发现自己的缺陷,反而认为是个人做得不够好,于是更进一步地按强迫观念要求自己、压抑自己。同时,他的人际接触也逐渐僵化,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限制在一个狭窄的生活范围里,或仅同与自己观念相似的人接触。这种思想和行为方式又进一步加剧了他对强迫性观念的认同和执着,使上述心理过程不断反复加强,最终形成极端平静、压抑与极端渴望自由、活泼的绝然对立,由此产生出对生命本然自在、和谐状态的极度需要,迫使他不得不做出某种进一步选择。此时,如果按照强迫性观念的思路继续走下去,解决这一矛盾的途径注定只有两条:要么死亡,换得在另一个世界达到幸福、自由的愿望;要么疯狂,在虚幻中实现自己圆满、成佛的梦想。而这两个结果都意味着同一个东西:个人的毁灭。

  对那些目前还痴迷习练法轮功的人员,尹博士指出,越是虔诚的法轮功信徒,他走向个人毁灭之途也越迅速,这正是李洪志的希望。因为李洪志实现个人目的所需要的就是信徒这样一种疯狂的毁灭自我的牺牲精神。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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