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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法轮功痴迷者的“成瘾症”

作者:王 哲 · 2010-08-19 来源:凯风网

  在传统的意义上,成瘾(addiction)是指生理上对一种药物的依赖,在戒断时伴随有各种症状,如疼痛、恶心和极度痛苦。但近年来在心理学领域,一些心理学家将成瘾定义为“任何强制性的习惯模式”,把许多无法拒绝的诱惑甚至像坏习惯或犯罪行为都称之为“成瘾”[1]。痴迷者受精神控制和蛊惑,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存在过度的精神依赖,感到必须从事练功活动才能维持自己情绪或心理上的幸福感,产生了一种仪式性的、无法自拔的心理状态。这是一种独特的“成瘾”现象,又称为“心瘾”或“想瘾”,具有与药物依赖或行为成瘾而导致的精神依赖完全相同或相近的特征。

  一、对致瘾源有难以抑制的精神需求

  致瘾源是一种能使人产生强烈欣快感和满足感的物质或行为。对于法轮功痴迷者来说,这种致瘾源是李洪志及其思想言论“法轮大法”以及相应的信仰活动。所以说它是致瘾源,是因为痴迷者对它的需求到了难以抑制的地步,形成了一种强烈的依赖,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一天不学法就感到难受”,“一天不做弘法的事情就像缺少了什么不踏实”。

  如同药物成瘾者、网络痴迷者及其它成瘾者一样,必须周期性地强迫自己定时用药,不断上网,才能满足自己的心理渴求。法轮功痴迷者也是不断地周期性地强迫自己要去从事与信仰有关的各种活动,为的是要去感受它的精神效应,或是为了避免由于断开所引起的不舒适。如果痴迷者由于外力原因与致瘾源(李洪志的言论、相关网站、相关活动等)分隔一段时间,就会时时对致瘾源萦绕在心,念念不忘,充满渴求。一旦恢复接触致瘾源,就如同久旱之后遇到甘霖,陶醉其中,立刻有了精神。这种渴求是一种内在的对致瘾源强烈的欲念。渴求具有本能的驱动力,因为对致瘾源所引起的满足感和欣快感存有“好的”记忆,就驱使行为者为满足这种感觉反复使用致瘾源,表现出所谓的渴求状态。

  二、信仰行为成为生活的主要部分,以逃避自身问题

  法轮功痴迷者将生活中的所有业余时间用来从事信仰活动,如“学法”、“练功”、“发正念”、“讲真相”,忙得不可开交。痴迷者将工作、学业等业内之事,以及衣食住行等正常的生活时间都是尽量压缩或敷衍,经常表现为睡眠不足、工作表现及学业成绩的衰退等。同时将自己所有的兴趣爱好放弃,连电视也不看的大有人在。其它社会活动、人际往来或娱乐活动都没有兴趣,思维活动的主要指向和唯一热衷的行为是与信仰有关的活动。所看、所想、所做几乎全部围绕所热衷的信仰事物。

  当意识到成瘾导致各种生理、心理、社交、工作困扰问题(如睡眠减少、婚姻困境、推卸工作责任、学业热情消退、及忽视他人的感觉等等),痴迷者也不会停止痴迷行为。相反,当事人继续甚至加倍利用信仰活动来逃避压力,调节情绪,以此来激起正面情绪,躲避现实矛盾和困境。痴迷有的时候往往不是“寻求什么”——比如寻求新的感觉或强烈的快感,而是企图“回避什么”。因为痴迷能够消除痛苦、焦虑、内疚和各种不适应。

  三、出现戒断性症状和反复发作

  心理依赖是反复从事致瘾活动和使用致瘾源所造成的一种适应状态,当外力终止信仰痴迷行为时,痴迷者就会不适应,会出现戒断性症状。既有生理上的,也有心理上的。特别是心理上的表现更为突出,如茫然、空虚、忧郁、焦虑、沮丧、虚无感……(见下表)。表面上是戒断了所痴迷的事物人物,实际上是割断了所依赖的对象,这种依赖已经在长期的痴迷行为中形成习惯,那种体验已经成为深刻的大脑印痕。一旦又接触到原先所痴迷的事物、人物和环境时,当事者往往难以克制自己,而一再重复以往的行为,在戒除一段时间后重蹈覆辙,甚至重现痴迷高峰期的状况。

  这种“邪教瘾癖”现象类似于吸毒者的“药物瘾癖”,都需要不断地寻找毒品,以避免断药时生理心理戒断症状的痛苦。法轮功痴迷者反复地练功,使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了“病理惰性兴奋灶增强的生化或生理性变化”[2],以至于需要练功,一练功,就会兴奋,产生满足感;有些人甚至在不练功时,只要想到或看到所谓“李洪志”画像,也会出现不可遏制的精神兴奋和难以控制的求功行为。一旦阻止他们进行所痴迷渴求的活动之时,痴迷者就会出现焦虑、烦躁等心理戒断症状。


  痴迷者停止练功活动初期易出现的心理戒断症状:

 

 

(资料来源:[3])


  四、耐受性表现

  耐受性在药物成瘾者那里,是需要增加药物剂量以便达到使用较低剂量时获得的效果。在上网痴迷者那里,是希望增加上网的时间以求得满足。如果继续用相同的时间上网,相同的剂量服用,会产生满足感递减现象。在信仰痴迷者那里,表现为需要增加信仰活动的强度、频度,才能得到过去得到的满足。一位中国大陆的法轮功成员复制散发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被发现后他说,“最近总感觉自己提不起劲,层次上去慢了,后来悟到是自己弘法的事情做得少了,就强迫自己要去多做这些事情。”一旦更高频度地投入到所痴迷的事物中去,才能激起兴奋,得到满足。

  法轮功痴迷者相信只要不断地修炼,就一定可以得到今生和来世的福报。他们一年365天不停地投入信仰行为,就是不停地“学法”、练功、“发正念”、“讲真相”等等。他们拒绝承认他们的行为已经失去控制,也拒不承认自己对信仰行为有所依赖,特别是在家人反对的情况下,对家人、朋友、同事、领导隐瞒其痴迷行为,也不理会这种依赖可能造成的和已经造成的后果。

  附注:
  [1]黄希庭著,《心理学导论》(第2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299页。
  [2]陈青萍,邪教痴迷的原因分析,《社会》2003年第4 期,第36-38页。
  [3]陈青萍编著,《让心理充满阳光》,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页。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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