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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信徒的“沉没成本”心理分析

作者:龚灿锋 · 2010-03-11 来源:凯风网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法轮功痴迷者在社会各界的挽救之下走出了泥潭,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但仍有少数信徒继续痴迷于邪教法轮功,并变得更加不可理喻,甚至也有极个别的习练者出现了多次反复。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呢?我认为,除了这些习练者受到李洪志异端邪说的毒害之深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心理,那就是“沉没成本”心理。在此,我想做一些分析,以求给执迷不悟者以启迪。

   “沉没成本”的含义及应用

  “沉没成本”,本是经济领域的一个名词,是指一旦付出了就无法收回的成本。在实际生活中,“沉没成本”可以对人形成一种约束作用。为了想挽回成本,人们就只有继续坚持和努力,以图实现自己的愿望,挽回成本造成的损失,从而出现了“沉没成本”心理。对于好的事情,“沉没成本”心理可以促使人们保持积极性,使得事情向有利方面发展。但是,对于不好的事情,一旦出现了“沉没成本”,而当事人不能够立即刹车的话,往往会促使人们继续努力追求,试图挽回成本,结果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当中。这种“沉没成本”心理与典型的赌徒心理极为类似,都是通过坚持原有方式以求挽回成本,却使得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大,愿望却始终不能实现,从而被套牢。

   法轮功信徒的“沉没成本”心理

  早期,绝大多数法轮功信徒都是抱着一种祛病健身、提高层次做好人的心理走入法轮功当中的。为此,他们早晨练功、晚上学法,放弃了常人社会当中的许多时间和追求,逐渐陷入到李洪志提出的“圆满”的陷阱当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越来越多的问题暴露出来,练功致人死亡、致人精神失常,李洪志也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对抗党和政府,随后也遭到了政府的依法取缔。许多人也退出了邪教法轮功,这是极为正确的。但依然有一些人不甘心就这么放弃,受到李洪志的蒙蔽,继续追随李洪志,并开始非法聚会、以上访为由闹事,从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个过程中,他们付出了许多,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庭,失去了许多正常生活中应该得到的东西。本来,这可以当作一种教训。但是,一些信徒却认为,反正那些事情已经发生了,已经无可挽回了,于是要么怀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要么怀着赌一把的心理,继续参加邪教,以图从邪教法轮功中寻找自己的目的,也继续寄希望于李洪志“圆满”的鬼话。很大一部分信徒就是带着这样一种心理重新步入邪教的。即使那些没有受到过处理的邪教痴迷者,也是怀着这样一种心理,反正已经付出了那么多,还不如继续坚持,万一李洪志所讲的那些哪一天来了呢,于是保持一种侥幸的心理继续习练法轮功。这些都是极为危险的,是没有看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教面目所致。

   “付出越多”与邪教“圆满”根本没有关系

  许多信徒受到李洪志“付出越多,将来得到的也越多”“一定会圆满”的欺骗,想尽一切办法,听从李洪志的指挥,做着各种不理智的事情。他们认为自己付出了越多,将来也会得到越多,从而把过去自己在学练法轮功的过程中所付出的东西与李洪志所许诺的“圆满”挂钩。

  事实上,李洪志所宣称的“圆满”是根本就不存在的。自从李洪志1992年传出邪教法轮功以来,已经十多年过去了,从来就没有看到李洪志所讲的“圆满飞升”的出现。我们看到的只是,无数的痴迷者因为过于痴迷邪教而失去生命,而失去了家庭,失去了自由,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而李洪志不止一次地推迟所谓“圆满”的时间,为自己当初向信徒承诺的“圆满”找借口。我们从凯风网上所报道的大量文章就可以看出来,李洪志的“圆满”不过就是幌子和诱饵而已。

  “付出越多”,这个概念很笼统,更多的还是因为信徒“沉没成本”的心理在作怪。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社交技巧和生存能力,宁愿继续对李洪志抱着幻想,特别是每一次都听着李洪志说,“快了,快了”,而无形之中自己给自己造成了一种压力和危机感,增强了“沉没成本”心理,更易受到李洪志的控制而无可自拔。

   正确认识“沉没成本”,回到社会正道才是真

  的确,昔日因为受到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毒害,信徒们付出了很多,平时也放弃了许多时间,起早摸黑,不断练功,不断学法,有的甚至得罪了家人,放弃了太多的东西,更有一些因为触犯国家刑律,失去了人生自由以及许多珍贵的东西。但是,这些都是因为受到了李洪志的毒害,自己做出了对不起国家和社会的事情,触犯了刑律。即使如此,党和社会还是没有放弃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挽救我们,同时想尽一切办法为我们提供机会和条件。这些应该说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但是,李洪志呢,从来没有提及这些,只是以空头支票不断发号施令,要求信徒跟着他,继续做对抗党和国家的事情。如果按照李洪志所讲的去做,只会导致进一步的无法挽回的结局。

  因此,我们需要彻底看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阴谋,需要看清李洪志为了利用信徒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所采用的伎俩,从而远离邪教,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才能够在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以对社会、对家庭,对自身有利的方式去挽回那因为误信邪教产生的“沉没成本”。否则,如果继续追随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那么,永远只有在“沉没成本”的心理的控制下失去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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