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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是现代“巫觋”

作者:大 弓 · 2008-11-07 来源:凯风网
  巫,专指装神弄鬼祈福禳灾之巫师,因女巫称“巫”,男巫称“觋”,巫又称“巫觋”。巫擅长以巫术愚民,内容包括“祝祷”、“巫蛊”、“跳神”、“走阴”、“扶乩”、“升空”、“圆光”、“行尸”等。随着科学昌明、社会进步,巫及巫术市场日益逼窄,风光不再。然“法轮功”昧于科学,逆时而动,再吹巫风,迷惑人心。以《转法轮》一书为代表的“法轮经”中不乏巫术,所谓修炼能消“病业”是为消灾,能“圆满”升天是谓祈福,是故“法轮功”亦可称之为现代“巫觋”。如此摭拾传统文化的垃圾,自号“神传文化”,此之为邪神自榜,焉能代表泱泱中华传统文化,不过遗世人以笑柄矣。“水华究灵奥,阳精测神秘”。

  让我们对法轮功这一现代“巫觋”所鼓吹的法轮巫风作一番剖析,看看其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女巫男觋,汉称“下神”,唐称见“鬼人”,自谓能役鬼使神,究天地测福祸,令人趋避,颇有灵验。然而历代多有律条禁止师巫邪术,其法甚严。清雍正皇帝便曾以妖人左道名义杀掉了以巫医治病的道士贾士芳。明末清初的大儒方以智在其《物理小识》一书中对入山辟邪法、托仙、验针法、制气、召魔等巫术逐一分析,他说:“有体物之鬼神,即有成能之鬼神,即有作怪之鬼神。权在自己,正己毕矣,彼如我何!”意指鬼神偶像由人所为,不信鬼神,能耐我何。巫及巫术历代难登大雅之堂,明哲先贤对此不屑一顾。

  巫及巫术作为封建迷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已被法律所禁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7条第一款、《刑法》第300条,对封建迷信活动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然而李洪志却在《论迷信》、《再论迷信》两篇经文中对迷信重新解释,将传统贬义的迷信概念赋予褒义新意。他通过拆字法,将迷与信分别解释,说什么迷即着迷,信即相信,二者合起来便是着迷地相信。他甚至倒打一耙,反咬一口,妄称迷信之贬义是“国内某些搞政治的人把这两个字炒成了一个杀伤力很强的名词”,“是专门在打击别人时所用的政治专词”。李洪志不顾迷信概念历来具有贬义性质的历史文化事实,对迷信所作荒唐解释的目的不外为其食腐嚼烂再吹法轮巫风、决意成就现代“巫觋”奠基张本。请看法轮功现代“巫觋”之术之大略:

  《转法轮》辟专节大谈“附体”。巫术中的“附体”也称“请神附体”、“神灵附体”、“鬼神附体”、“精灵附体”、“降神”、“下神”等。“附体”既有主动行为,如巫婆、神汉“请神附体”,也有被动行为,如某位巫婆、神汉作法对象被认为有鬼神“附体”。《转法轮》一书中就专门辟出一节讲“附体”,李洪志说:“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狐黄柳白附体后修成的是魔,要招天杀。他甚至危言耸听地说:“全国各地炼的人,有多少人身后有附体的?要讲出来很多人会不敢炼功,为数相当吓人的!”李洪志将“附体”的原因归结为“思想不正”、修炼不专一、“有求心”未去等。“法轮功”宣扬“附体”迷信之说,别有用心,即欲以此恐吓修炼者,从而利于其施以邪教之精神控制。

  《转法轮》亦辟专节大谈“生魔”。魔是梵文“魔罗”的音译,本是佛教概念,指扰乱身心、障碍善法的鬼魅,与鬼同义,又称魔鬼,是巫作法的对象。没有魔,就没有巫,也没有巫术。《转法轮》一书中谈到魔的危害时说:“它(魔)不但附体,还把人的元神弄死”。该书中并且谈到了三种生魔的方式:“走火入魔”、“炼功招魔”、“自心生魔”。“走火入魔”其实就是“自己心不正,招来附体了”。“炼功招魔”是魔干扰炼功,有因缘关系,是“业力轮报”。“炼功招魔”表现为色魔、争斗心等。“自心生魔”缘于“欢喜心”、“人的情”、“魔幻”等执著心。“法轮功”肆谈“生魔”,亦有用心,就是要以之束缚修炼者的内心思想,使之完全接受其任意摆布,其结果使修炼者心无二念,专心致志遵从“法轮功”邪说,不敢越雷池一步。

  “法轮功”所谓“摄魂大法”便是“禳解”之现代版。“禳解”是用巫术消灾解难的方法。古人对灾难的发生无法找到合理解释,便归结于恶鬼作祟,于是产生了诸多镇鬼禳灾的方法。这些方法有贿鬼、驱鬼、捉鬼、斩鬼等。《转法轮》一书中说,有病的人“身体有黑气”,“可是黑气不是造成病的根本原因,是在更深的一个空间当中有那么一个灵体,是它发出的这个场”。李洪志称有一种“摄魂大法”功能强大,就是针对这个“灵体”的,好比如来佛的手掌,“不管灵体多大,不管灵体多小,一下子打到手里抓住,就变得很小”。如此,“摄魂大法”岂不是同样有“禳解”作用吗。尽管“法轮功”话语未直接采用“禳解”一词,但其采用的方法如出一辙。既然造成病的根本原因在于“另外空间”的一个“灵体”,此“灵体”与彼鬼魅何别之有,如此则“摄魂大法”与镇鬼禳灾之“禳解”之法亦无二致。“法轮功”之“摄魂大法”说者哓哓,见者乌有,作用不过诳语欺人,欺骗修炼者而已。

  “法轮功”力倡“巫医”以对抗现代医学。“巫医”是巫治病的一套理论、方法。“巫医”惯用迷信的理论解释病因,用迷信的方法进行治疗。传统巫医所用使用的药物常常是所谓神水、香灰、尿液、粪便之类,采取的方法往往是所谓“降神附体”、“烧符念咒”、“扶乩招魂”、“驱魔赶鬼”等。《转法轮》一书中说:“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李洪志反对有病就医,他在《病业》一文中说:“人一有病就吃药,或采取各种方法去医治,那么实质上就是把病又压进身体里面去了”。李洪志用“病业”解释病因,用“消业”解释病愈,用“修炼”作为治病的方法,形成了一套新的“巫医”理论和方法。“法轮功”力倡“巫医”,目的就是与现代医学对抗,要修炼者信奉迷信,不尚科学。许多修炼者因之拒医拒药,酿成难以吞咽的苦果。

  “法轮功”利用“降神”之说神化教主。基督教中有“道成肉身”说,佛教中也有“转世”说,然与巫术中“降神”说截然不同。李洪志“转生”说则近乎于巫术中“降神”说,不外原本真神,出于慈悲,降落人间,济世救人。《转法轮》中他不断自我神化,吹嘘国内外唯有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在末劫最后时期再一次把它(法轮大法)弘传出来”,最终能让修炼者“得道、圆满”。在《洪吟》中还暗示他是释迦牟尼、唐太宗、岳飞、康熙传世。《北美巡回讲法》中自吹曾在上一个地球上传过法。总之,他以各种方式非要将自己打扮成高高在上的“主佛”。他在“转生”问题上甚至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全世界所有的民族都在中国转生过”,“现在的美国人是大明朝人……英国是大唐,法国是大清,意大利是元,澳大利亚是夏,俄罗斯是周,瑞典呢是北宋,台湾是南宋,日本是隋”。如此自吹自擂,真实用意不外惑世欺人,特别是愚弄那些修炼者,使其误入歧途,日益痴迷,心无旁鹜,甘受驱使。

  “发正念”便是“厌胜”之现代翻版。“厌胜”是一种用诅咒或其他法术制服人或物的巫术,其作用原理是语言交感和接触交感,即认为人的名字、雕像或人身体的某一部分与人身体有联系,用“埋像以诅咒”的方法就能达到目的。《史记》中记“巫祝”苌弘为周灵王设射狸首,《汉书》中记夜郎王刻汉吏木像立道旁射之等,便是典型的厌胜巫术。李洪志提出当前修炼者主要应做的“三件事”,其中的“发正念”便是“厌胜”巫术的现代翻版,两者的方法有许多共同之处,譬如诅咒某人。“发正念”要求“法轮功”修炼者默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法正天地,现世现报”几句咒语,并宣称这些咒语威力无比,是制止和铲除“邪恶”的最有效手段。“法轮功”将其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的责任归咎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并要求修炼者以“发正念”方式诅咒之,使之还原为所谓的“蛤蟆精”等物,并咒之使死。如此做法,乃典型的“厌胜”做法。“法轮功”虽自吹自擂法力无边,然而在现实中却只能搬出“厌胜”之法以求阿Q似的精神自慰,聊以欺骗修炼者,充分表现出其真实中的无能与无奈。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自充“神判”。“神判”是借鬼神意志裁决是非曲直的方法,具体方法很多,诸如捞油锅、抛血酒、斗田螺、拔火桩、捏鸡蛋、点蜡烛、跳火堆、过火链等。李洪志便是自充“神判”的典型。他将自己打扮成真神模样,在《转法轮》一书中信誓旦旦地说:“我们法轮大法会保护学员不出偏差”。甚至还说自己的根扎在宇宙中,完全有能力保护修炼者不出任何问题。完全是一幅至尊真神模样,不由人不信。其实这便是借神佛名义所作的“神判”。在《严肃的教诲》中他却又说:“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还配当大法弟子吗?无论他们怎么在家里所谓的坚持学法炼功,都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既然都“邪悟”了,难道还不算“出偏差”吗?两种说法都是李洪志这个所谓的“主佛”所说,哪一个“神判”是对的呢,真让修炼者颇费神思。

  “法轮功”之“圆满”便是“超度”之现代再版。“轮回”是“超度”的前提,“超度”是指对地狱鬼魂的超度,方法主要有斋谯诵经、回骸起死等。唐无名氏《薛昭传》中记女鬼张云容靠神仙帮助,从棺中复活,与薛昭结为夫妇。清蒲松龄《聊斋志异》是记女鬼范十一娘因狐仙封三娘投以异药,逾时而苏。李洪志也常对“法轮功”亡灵进行超度,但区别在于只提“圆满”,绝不谈起死回生。1998年海南车祸事件发生后,他在致海南“法轮功”辅导站站长蒋小君的信中称:车祸死亡的修炼者已经“圆满”在各自的天国世界。在《严肃教诲》这篇经文中他也说:“无论他们(‘法轮功’修炼者)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李洪志虽然自扮真神,但也知道绝无神话传说中起死回生之法力,所以他对“法轮功”亡灵之“超度”便采取谁也搞不清的“圆满”方式,这种“超度”方式下,死者是死是活(即所谓活在另外空间或“天国世界”、“法轮世界”)谁看不见,完全由其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了。可见“圆满”这种现代版的“超度”更具有新的欺骗性、蛊惑力。

  李洪志编“斗蛇仙”故事是“镇邪”之现代版。“镇邪”是以镇物招祥、禳灾的巫术,源于原始时代的经石崇拜。镇物包括镜子、宝匣、宝剑、神码、艾草等。山东流传泰山石敢当能镇邪的习俗,石敢当便是镇物。钟馗是吃鬼斩鬼的门神,也是家喻户晓的镇物。不过镇邪巫术演变为“法轮功”的欺骗手法,两者的性质便截然不同了。李洪志在《转法轮》中编了一个他在贵州山洞中与明代修成人形的蛇仙斗法的故事,却是“镇邪”巫术的现代新版,他的镇物是所谓强大的“化功”,而所谓明朝修炼成人形的蛇仙则是邪恶之代表,是被镇之邪物,经过两者在贵州与北京的几场较量,蛇仙最终被化为水,彻底销毁了。李洪志强调“镇邪”巫术的真正目的不是祛邪,而是让“法轮功”修炼者因其具有“镇邪”的强大威力而视之为真神,从而无限敬仰之、崇拜之。

  “法轮功”之“法轮”便是现代版的“象符”。“象符”是巫术的一种符号,与“符箓”相近,用文字或图形等表现,如灵芝等纳福图案、仙桃等祝寿图案、钟馗捉鬼等辟邪图案。李洪志也为“法轮功”设计了“法轮”图案,并神化“法轮”,说这是历代单传的灵体,也是宇宙的缩影,可由他安置在修炼者小腹部位,昼夜旋转,“内旋度己,外旋度人”,甚至具有保护修炼者的功能。“法轮”便是李洪志为“法轮功”设计的“象符”,具有巫术的作用。法轮大法研究会编的《法轮大法修炼故事》中讲了许多诸如大墙砸不死、高压电打不死、硫酸烧不伤等稀奇古怪的故事,结论都是由于“法轮”等“象符”的保护。

  此外,“法轮功”还通过宣扬“尸解”、曲解“辟谷”等各种方式劲吹法轮巫风。总之,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以行为展示出其就是现代“巫觋”,企图借以代表中华传统文化,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为巫及巫术绝非中华传统文化之骨干,亦非中华传统文化之精粹。即便是要代表所谓“神传文化”,也要打个问号,这个神是哪路神,是正神还是邪神,如果是佛、道正神还罢,若是自我神化的邪神,所谓“神传文化”可想而知是个啥东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摭拾传统文化垃圾、糟粕,翻新再版,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奉劝“法轮功”修炼者如欲真正了解中华传统文化,还须博览诸子百家,切莫再受李洪志蛊惑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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