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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疏导在挽救工作中的运用

作者:姚依升 金戈 · 2010-10-26 来源:凯风网

  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挽救工作,使之从法轮功的精神陷阱中解脱出来,需要经过一个相当艰苦的过程。能否成功,一方面取决于痴迷者本人的主观愿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挽救工作者的态度和方法。因此,在挽救工作过程中,必须适时应用心理疏导的工作方法,以理服人,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法轮功痴迷者心理问题及表现形式

  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已经十一年了,绝大多数法轮功习练者早已脱离了邪教组织,重新融入了社会。但仍有少数痴迷者却始终摆脱不了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他们认为自己在追求一个崇高的目标,并甘愿为之牺牲。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问题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逆反心理:在心理学上又叫控制心理,它是指行为主体按照特定的标准或社会规范对人们进行引导和控制时,行为客体产生的反向心理活动。也可以说是人们由于受某种原因的影响产生对某事物(内容和形式)持对立、抵触、反对态度的心理状态。一些法轮功痴迷者,本来就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现象,练习了法轮功后,又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影响,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偏见,对挽救工作往往表现出心理上的不舒服,不接受,甚至不欢迎,产生心理上的排斥,情绪上的抵触。

  2、恐惧心理:所谓恐惧心理,是在真实或想象的危险中,个人或群体深刻感受到的一种强烈而压抑的情感状态。其表现为神经高度紧张,内心充满害怕,注意力无法集中,不能正确判断或控制自己的举止,变得容易冲动。不少法轮功痴迷者,他们希望自己能强身健体,希望能找到一种精神寄托,认为练功得益后如果不再修炼要遭报应,李洪志的魔咒始终盘旋在他们耳边:“一旦降为常人,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的性命,业力也会回到你的身上来”,“一切破坏大法的人都是魔”,“转化了的人或对大法不敬的人都得下地狱,形神全灭”等等,在大量的威胁恐吓言论下,痴迷者不敢背叛,甚至有一点怀疑的念头都会感到害怕,只能任凭摆布而欲罢不能。

  3、偏执心理:偏执,意指对一些问题或事物的看法主观死板、僵硬或以偏盖全,不能听取别人的不同意见,固执己见,不灵活,不善变道,其认知不能随着现实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发展下去还会影响到情绪和行为。具有偏执心理的人,辩证思维不足,看问题不善于一分为二,容易意气用事,主观武断,往往导致错误的结论。这样的人,虽不愚钝却易陷入某件事物中不能自拔,任凭周围亲朋的劝说,也总是执迷不悟,最终受到实践的惩罚。对于法轮功痴迷者来说,他们迷恋法轮功,为求圆满,深陷泥潭而不能自拔,通常对于外界的帮助更会表现出行为上的拒绝和思想上的反感。

  二、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邪教教主借助人们的心理需求得以传播法轮功

  法轮功痴迷者之所以上当受骗,除了受李洪志那一套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的感染,以及受到李洪志暗示、模仿、从众、催眠、强化等心理控制手段影响外,最关键的是法轮功歪理邪说能够满足其信徒的某种病态心理的需求,可以给人实惠,如:修炼能使人“圆满”、“白日飞升”;有关“真、善、忍”的鼓吹,等等,等等,使善良的人们认为找到了人生的万能钥匙,却没有看到李洪志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一面,最终误入歧途。

  2、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控制法轮功人员的手段

  李洪志在法轮功传播的过程中,通过“传功”“讲法”,打着“真、善、忍”,“不参与政治”,“免费传功”,“没有组织”等幌子,编造了虚假生日,传奇经历,“四大功能”等欺骗伎俩,利用“心理暗示”等手法,打击人的自尊,消亡人的意志,让痴迷者在“大法”面前俯首称臣,忘乎所以。痴迷者看到的只是扭曲的自我,一旦他们诵读《转法轮》等法轮功的“经文”时间久了,便会自觉地放弃抵御,把幻想看成现实,把扭曲的自我看成是现实的自己,这也就是邪教精神控制的魔力所在。

  3、邪教教主利用了人们的认知误差笼络人心

  李洪志针对现代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健康问题,信仰问题,个人的痛苦、不如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质化等问题,利用人们对人生、对社会的关注、思考和怀疑,将自己装扮成“真理”的唯一掌握者,吹嘘“大法”能够解决一切问题,能够满足所有人各方面的需要,能够产生超自然的“动能”,迷惑民众加入,然后再利用看书、“学法”、练功、“发正念”、“讲真相”等一系列洗脑程序及精神控制方法,使法轮功习练者认为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缺乏感觉的时候,找到了人生的真谛而更加痴迷,心甘情愿地受他驱使,“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练法轮功”,成了李洪志的忠实信徒和精神奴隶。

  三、运用心理疏导实施挽救取得的实效

  1、心理疏导的含义

  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必须先要准确地理解心理疏导的概念。这需要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从医学的角度解释,就是利用心理学的知识改变人们的心理认知、情绪、行为和意志,以达到消除症状,治疗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的方法。二是从思想工作角度来理解,就是通过解释、说明、同情、支持和相互之间的理解,运用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方式,来影响对方的心理状态,改善或改变心理问题以及人群的认知、信念、情感、态度和行为等,达到降低、消除不良心理状态和清除思想障碍的目的。心理疏导从医学角度讲,就是根据患者所处的环境及其生活条件、个性等其心理特征以及患者的发病诱因来施行心理疏导,千方百计地把他们从痛苦中解放出来,让他们幸福地生活。而做好思想工作,也要从心理和精神角度考虑问题,分析问题,因为心理和思想是有机统一的,是相互发生作用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挽救工作。

  2、运用个性化的心理疏导手段,实施多把钥匙开一把锁。

  由于法轮功痴迷者多重性的复杂心理交织在一起,采取单一的,或简单的办法,难以取得很好的效果。我们必须依靠了法制的力量,社会的力量,家庭的力量,以多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式,运用“个性化”的心理疏导手段,帮助他们矫治扭曲的心理,找回自我,尽早地回归社会。笔者对法轮功痴迷者谭某开展挽救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就是一个运用心理疏导的实例。

  谭某,从1999年开始练法轮功,并担任站点辅导员。法轮功被取缔后,她仍多次参与法轮功违法活动,3次被依法处理。笔者从2004年开始参与对其的挽救工作,经过努力,终于使其从法轮功的泥潭中摆脱过来。在对谭某的挽救工作中,我们适时运用了心理疏导的方式,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在充分说理的前提下,从根本上解决她的思想认识问题,不断突破她的心理防线,矫正她的心理模式。我们运用“合理情绪疗法”改善其认知心理,让她以合理的方式看待自己、看待周围的人和事。(1)帮她搞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怎么就变成目前这样了,讲清楚不合理的信念与她的情绪困扰之间的关系(这不合理的信念就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2)帮助她领悟:她的情绪困扰所以延续至今,不是生活或身体方面因素的影响,而是由于她所存在的不合理信念所导致的,指出你也是受害者,但你触犯了法律,自己就要承担责任。(3)帮她认清其信念的不合理性,进而放弃不合理的信念。帮助她产生某种认知层次的改变,这一阶段的工作是合理情绪疗法中最主要的部分。帮她认清宗教与伪宗教的区别,信仰正宗的宗教。(4)帮助她进一步摆脱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及思维方式,使新的观念得以强化,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本质,彻底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应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适应生活,回归社会。

  我们运用了合理的情绪疗法,平等、诚恳地与她对话交流,耐心地倾听,消除了她的逆反心理、偏执心理,开启了她封闭的心扉,进而产生了认同感,愿意交流、沟通。正如她自己所讲的:“这一年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重大转折,老师们多次来探望我,和我耐心谈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启发我、教育我,从而使我的思想开始发生了转变。”最终,她与法轮功彻底决裂,并感到自己精神轻松、生活愉快。现在,她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经常为法轮功痴迷者现身说法,帮助开展挽救工作。

  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当人们受到批评,感到尊严受到威胁时,他们的精力就都用到反驳批评,维护尊严上了,根本没有精力去思考批评者的观点,也没有可能学习和发展。”所以在挽救工作中,应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对话,把他们作为亲人来看待,诚挚地与他们对话,语气平和,要耐心倾听,细心琢磨,用心地去做工作,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根据法轮功习练者以老年人居多的特点,用心去了解老年人的心理特点,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做好挽救工作,我们在人格上尊重,满足自尊的需求;在态度上耐心,满足求助的需求;在言语上温和,满足情绪的需求;在生活上关心,满足健康的需求,打消了他们的戒备心理,赢得了工作的时机。

  如法轮功习练者胡某,90年代初,由于生活遭到重挫,她的精神频临崩溃,身体状况极差。当听人介绍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后,便一头扎了进去。在我们与其多次交谈以后,相互间感情逐渐融洽,话题逐渐多了起来,她说自己练法轮功只为身体健康,但现在处于两难。一方面“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不能不做;另一方面又感到这是违反国家法律,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真心关心我的人。由于我们较长期地与胡某真心诚意地交谈,不纠结过去,着眼未来,使她唤起了良知,长期压抑的心情得到了释放,现在每次与我们交谈,其心情都十分舒畅。谈起自己的经历滔滔不绝,心结彻底打开了。为了让她能多与社会接触,社区帮她找了一份在体育中心小卖部的工作。我们对胡某这样强身健体型的法轮功习练者开展工作,除了与她真诚的交流外,还必须要使其明白,气功调息、心理暗示本来就对治病都有一定作用,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的关键并不在于“五套功法”,况且,这五套功法本来就是由佛教的禅密功和道教的九宫八卦功拼凑而成。关键是要在思想上彻底摆脱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荒谬论调对你的影响,摆脱精神上的困扰,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这一切她已经都能表示接受。类似的法轮功痴迷者,都具有郁郁寡欢、自我封闭、心理戒备的特征,只有通过真诚、贴心的关怀,耐心说理的疏导,以尊重赢得了沟通,以真情解开心锁,才能确保挽救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3、开展系列教育,提高法轮功人员自我领悟,自我认知和自我矫正的能力

  注重思想认知上的清理,帮助法轮功痴迷者从根本上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注重正确思想的填充,帮助他们从源头上防止精神控制的反弹复发,开展系统的教育,也是实施心理疏导的一个极好的途径。如我区各社区学校经常举办各种内容的系列讲座,面向社区居民开放。前不久举行的“崇尚科学,关爱健康”系列讲座就得到了很多社区居民的欢迎,有几位曾经痴迷法轮功的居民在听完讲座之后的感想也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前面提到的谭某就谈到:“听了有关中国五大宗教知识的课后,我更后悔当初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无知可悲,走了这么一大段弯路。我要是早点懂的这些,可能不会如此。”另一位原法轮功痴迷者姜某也说:“有关宗教知识的讲课,使我认识了真正宗教与伪宗教的区别。虽然在我内心深处早已与法轮功决裂,但我还是要通过纸和笔写出我的心声——希望痴迷在法轮功里的兄弟姐妹们早日摆脱邪教的束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实践证实了社会的干预对防范邪教,救助邪教受害者无疑是必要的,但理想的解决方法还是必须使那些受害者靠自己的力量脱离邪教,使他们找到精神寄托,回到现实社会。

  四、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对于法轮功痴迷人员干预作用的初步探索

  那些受到李洪志蒙骗,甘心供其驱使,甚至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法轮功痴迷者,其心理轨迹是:心理不平衡是前提,习练法轮功是条件,接受暗示和陷阱是关键,心理垄断、是非颠倒和偏执是结果。显而易见,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问题应该是一种或者多种不正常心理的综合体现。那么,通过分析他们的心理,并选择适当的心理疏导方法对他们的心理轨迹进行干预,我们又该如何具体操作呢?笔者认为,对于他们的心理疏导,也应该根据每个不同人员不同心理问题的体现,采用个案化的疏导。同时,由于心理问题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那么我们的心理疏导和矫正也必须是全程的模式,又因为那些痴迷者心理问题是一种或者多种不正常心理的综合体现,我们也需要运用综合心理干预手段才能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所以,笔者提出了“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并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在这里供读者参考。

  我们将上海某社区的全部XX名法轮功痴迷者随机分为两组,A组为研究组,接受我们的“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心理干预,B组为对照组,按照日常一般工作对其干预,在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工作后,分别对他们运用“精神症状自评量表”(用于测评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量表)和“简易应对方式量表”(用于检测人对于外界刺激的应对方式的心理量表)进行心理检测,再将检测结果分别与正常人群心理结果对照,同时将A,B两组结果进行同期对照研究,以检验我们“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对于法轮功痴迷者的干预效果,以下是研究结果:

 

表一:精神症状自评量表

 

 

*具有统计学差异,**具有统计学显著差异


  分析:从表一中我们看到,无论A组(干预组)还是B组(对照组),他们在总分,总均分,阳性因子分,人际因子,敌对因子,偏执因子,精神病性因子与常模(正常人群)对照都是明显有差异的。也就是说他们在人际关系处理,社会交往敌对性,精神偏执和精神病性四个方面与常人存在明显异常。为什么在经过我们“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的心理干预A组还是和B组一样出现有异于常人的病态心理呢?是否反映我们运用“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的干预方法对于法轮功痴迷者是无效的呢?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样的实验结果呢?第一,我们不能“好高骛远”的认为通过一个阶段的“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的心理疏导就能解决那些长期痴迷于法轮功的人员的所有精神问题。他们在长期接受了李洪志所谓“真善忍”、“强身健体”、“升入天国”等诱饵的引诱,产生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心理扭曲,绝非我们一次或者几次的心理疏导能够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与其做长期的心理矫正工作,这也是我们提出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的根本原因。第二,我们能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成效,从上面表一中我们看到A组(干预组)在人际关系处理,社会交往敌对性,精神偏执和精神病性四个核心方面与B组(对照组)在接近正常人群的实验数据上具有明显改善,虽然它尚未达到统计学明显差异,但在数据上已经有了明显趋于正常的走向。对于我们心理疏导工作者来说,更应该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系统化、个案化、全程化、综合化的心理疏导,在每一次的疏导积蓄着量变的力量,通过全程的系统疏导整治工作真正达到质变的飞跃,使他们真正做到精神的康复,回归社会。

 

表二:简易应对方式量表

 

 

*具有统计学差异,**具有统计学显著差异


  分析:从表二中我们发现A组(干预组)在应对外界刺激的方式上和B组(对照组)相比较,无论在积极分还是消极分都有明显统计学差异。这也印证了我们刚才在表一分析中提到的第二点,在通过了“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的心理干预后,A组对于外界刺激的应对已经由原来退缩回避的消极应对改变为直面果敢的积极应对,这点有力的说明了我们运用的“个案式全程综合心理疏导模式”的心理干预对于法轮功痴迷者的作用。

  路漫漫而长久远,对于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的探索还刚刚起步,尽管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实效,但是由于本次初步探索属于小规模前瞻性的研究性质,还存在着样本数少,干预时间短,干预手段相对简单等种种不足,有待于我们今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但是,从目前取得的阶段性效果来看,对于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疏导必须采用系统化、个案化、全程化、综合化的心理疏导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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