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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胜于雄辩:“神”活不过人

作者:霜 刃 · 2010-10-27 来源:凯风网

  “神”活不过人?你还别不信,咱有事实为证——只不过此“神”非彼神罢了。

  如果撇开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的争议不谈,单纯讨论“修炼法轮功是否能够祛病益寿”这个问题,那么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可以肯定地说,李洪志所称的“修炼好处”全是谎言。事实胜于雄辩,这不,最近又一个台湾法轮功骨干死于病魔之手。

  日前网友童济发文确认韩振国 “因肺癌死亡”(《龙泉寺行政主管韩振国死亡》,凯风网2010-10-25)。韩振国之死令我联想到台湾大法弟子中的另外两个冤魂。一个是死于背疮的江庆贵(男),一个是死于骨癌的刘莺钏(女)。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现将这三人的情况作一并综述。

  身份地位——都是精进分子。韩振国是法轮功总部龙泉寺行政主管,主要负责龙泉寺土建工程;江庆贵(台湾嘉义人),由于表现突出,2006年赴美国法轮功总部“龙泉寺”基地做义工,负责驾驶挖土车,典型的实干实修的“精进”弟子;刘莺钏(台湾台南市人)与张清溪等人于1999年9月共同发起成立台湾法轮佛学会(张任会长),曾任台湾“新唐人亚太电视台”总经理。

  死亡年龄——都不足60岁。韩振国死时50多岁,江庆贵死时才50岁(死于2009年7月),刘江庆贵(1951年生)死时58岁(死于2009年6月8日)。这三人的平均寿命约为55岁,而国人的平均寿龄为72-73岁之间。

  病逝情况——都很悲凉。韩振国为修建龙泉寺贡献很大,患病期间,受尽病痛折磨,可自称法力无边的“李大师”却不出手相救。江庆贵在2009年6月背部生疮,但法轮功不让他“下山”看病、吃药;7月,江病情加重,卧床不起。在义工们不断要求下,法轮功被迫送江返台,因病情恶化,江庆贵病死在路上,正所谓“死都不能到地头”。刘莺钏于2009年3月1日突发骨癌,请辞相关职务,此后在3个多月中苦熬病痛,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最后在孤寂中离开了人世。

  “师父”态度及反响——“主佛”绝情,轮民义愤。这3个台湾大法“精进”人员病危之时,声称神通广大的李洪志不施法相救倒也罢了,竟然急于将撇脱其死亡与法轮功干系。刘莺钏病逝后,台湾法轮功组织宣称,刘生前将主要精力用于“新唐人亚太电视台”的行政性工作,疏于练习“五套功法”及自身修炼,最终导致“过劳死”。江庆贵死后,李洪志称:“这不是他身体的问题,而是外来魔的入侵,是修炼不精进所致。”台湾义工对此十分不满,开始质疑法轮功的功效,先后有数十名义工为此陆续返台。韩振国的死亡同样引起部分在美国龙泉寺从事“义工”的台湾法轮功人员恐慌。他们对李洪志产生怀疑,以各种借口离开龙泉寺返台。李洪志则要求龙泉寺人员和台湾法轮功高层封锁消息,并开始物色接替韩振国的合适人选。三人死后,法轮功组织照例是秘不发丧。生前为法轮功卖命,眼睛一闭,被当作死狗一抛了事。邪教“精进”人员就是这等下场,遑论普通弟子?

  三个台湾法轮功骨干的早死告诉人们:“神”活不过人,这就是修炼法轮功的“好处”!

  虽然韩振国、江庆贵、刘莺钏因误入邪教歧途而未得善终,应该自负其责;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受害者,对其过早离世,我等常人所能表示的只有惋惜和同情。现在他们是台湾法轮功的“阴间三友”了,倘若九泉有知,真不知相聚于地下时将作何感慨。

  可以肯定的是,台湾法轮功骨干人员的相继过早病死,让“宇宙主佛”最为尴尬,因为铁一般的事实戳穿了李洪志一系列神通谎言。

  ——戳穿了“永保人身”说的谎言。李洪志说过:“为什么修佛呢?一是可以永保人身;二是可以永不吃苦,永远美好。人的一生很暂短,保住人身这是一方面……”(《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1994年9月18日)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还胡说他可以让修炼者的身体“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最终达到“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说白了,就是“金刚不坏”,摆脱生死轮回,长生不老。要知道,韩振中等3人可都是台湾的法轮功“精进”弟子呀,哪一个能够“永保人身”啦?

  ——戳穿了“性命双修”说的谎言。李洪志胡谄,佛家只修性,道家只修命,唯有他的法轮大法是“性命双修”。请听李氏牛皮:“修炼的最终目地就是得道、圆满。可是有些人在他有生之年,年龄已经很有限了,不一定够用了,我们法轮大法能够解决这样一个问题,使练功進程缩短……(法轮功)同时又是性命双修的功法,你在不断的修炼的时候,就会不断的延长你的生命,你不断的炼,不断的延,根基好而年岁大的人,你的炼功时间也就够用了。”(《转法轮》)“永保人身”做不到,那就退而求其次吧,能够延年益寿也算不错。然而,两年内相继死去的3个台湾法轮功骨干,平均寿龄比正常人少了17岁。这就是李洪志的“性命双修!”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李洪志欺骗弟子说:“当然你的修炼还没有结束,你还在常人中修炼,所以表面上看如常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你与同龄人比较显的很年轻。”(《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上述3人比正常人少享阳寿17年,如果不管寿龄,只比较“临死之相貌”,他们也许“比较显的很年轻”。

  ——戳穿了“地狱除名”说的谎言。李洪志为了阻止弟子求医吃药,曾谎称他已为弟子在地狱中除名:“早期我就对你们讲过,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地狱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册中有名。”(《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所谓的“地狱除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阎罗王那儿勾销生死簿”,也就等同于“永保人身”、金刚不坏。李洪志当然自知是吹牛撒谎,于是为“地狱除名”附加了条件:“也就是说呢,(地狱除名后)你根本就不属于三界内的生命,你已经不属于常人了,所以正念强了你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换言之,这是为自己的牛皮爆破预留退步:谁不幸病死了,那是他自己正念不强所致。可上述3人,要么就是没戴“官帽”的法轮功痴迷者,要么就是法轮功组织中有“官”有职的骨干甚至是李洪志倚重的功臣(如韩振国)。如果这些人正念都不强,那么普通大法弟子有谁能够“正念强”呢?“地狱除名”成了“地狱早报到”,这无异于抽了李洪志一个脆响的大耳光。

  在行文即将结束之时,凯风网又披露了香港法轮功骨干梁达方病亡、香港法轮功组织骨干刘成国重病的消息(凯风网2010-10-26),这些不得不令人深思。

  死几个人,对于常人社会,也许不算什么,可对于法轮功来说就非同小可了。要知道,按李洪志的说法,大法弟子都是“走在神路上的人”,至于骨干分子,或者干脆就是“神”了(至少也是“半神”)。然而“精进”者先死,骨干分子早早就去阎罗处报到,“神”却活不过“人”,怎能不令普通弟子灰心丧气,感到无望乃至绝望呢?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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