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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轮功的教主崇拜及其危害

作者:胡绪作 · 2010-06-18 来源:凯风网

  邪教组织都有一个核心人物。这个核心人物就是邪教教主。大凡邪教的“教主”地位,并不是教徒推选出来,也不是由谁任命的。教主如何成为一教之主,其实这就是研究教主崇拜的范畴了。对比世界上几个臭名昭著的邪教,可以发现“教主崇拜”是众邪教的一大共性,法轮功概莫能外。本文试与其他邪教对比,谈法轮功的教主崇拜及其危害。

  一、关于教主崇拜

  (一)教主崇拜中的几种关系。教主崇拜有这么五个因素条件,即教派、教主、教徒、教义、教规。这五个因素条件均不可或缺。首先,我们来看教主与教派的关系——教主是指某一教派之主。无教则无教主。教主因教派依存,教派因教主而发展。邪教中的教派多为从某一大教派生出来的,这是教派内部骨干相互倾轧的结果。有的教派由教主自己创立。然后,来看教主与教徒的关系——教主也是众教徒之主,是精神领袖。无教徒,教主无以为继,教派也将不存在。再看教主与教义的关系——简单地说,教义是教主的主张,也是教徒精神需要。没有教义,教主无以为教,教徒也没有精神支柱。教主为了精神控制教徒,创立一套系统的歪理邪说,这就是教义。最后,看教主与教规的关系——教主高高在上,他建立了一套森严的教派管理制度,要求教徒绝对服从,达到控制教徒的目的。

  (二)教主崇拜的诱因。教主创立教派总有其功利性。纵观世界邪教,教主崇拜的诱因表现为教主某些膨胀的欲望。一是教主的统治欲望。教主创立教派,是为了发展、控制教徒,满足自己统治欲望。“奥姆真理教”巅峰时期,日本境内信徒人数达到1.14万。法轮功在取缔前,有几十万弟子分布在全国各地。二是教主的政治欲望。教主拉帮结派,秘密结社,扩大组织与影响,其政治性目的十分明显。三是教主的享乐欲望。教主统治教徒,趁势敛财供己挥霍。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在长春时,拥有一套越层式豪华住宅;在北京不仅有多处房产,而且还有小车;到了美国,住的是几十万美元的别墅,坐的也是豪车。除了敛财,大多男性教主对女教徒有占有欲,强迫女教徒“献身”。2005年5月7日,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名单的韩国邪教“摄理教”教主郑明析在中国落网。韩国数百名妇女控告郑明析借传教对她们进行强奸和骚扰。

  (三)教主崇拜的目的。一是为了网罗发展教徒。教主通过神化自己,让教徒产生崇拜心理追随教主。二是对教徒实施精神控制。教主通过系统教义(即歪理邪说)达到对教徒的身心控制目的。三是满足教主的各种欲望。操控、威吓、占有、煽动、组织教徒,以满足自己的统治、政治、享乐欲望。

  二、法轮功教主崇拜的主要形式

  (一)恐吓。恐吓是邪教搞教主崇拜的第一道“工序”。恐吓的方式有:在社会上散布恐怖谣言,引起人们恐慌心理;在教义中发布恐怖信息;在传教中传播恐怖言论。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也在各种场合发布恐怖言论。如,1995年美国《时代》周刊对李洪志访谈时,李洪志说:“地球就要爆炸,上次地球爆炸是我的师爷定的,之后的一次是我师父定的,这次爆炸将由我来定。这次大爆炸本来定在1999年,但现在说可能提前,可能提前到1997年……我李洪志稍微使点力,就能至少推迟30年。”他还在《转法轮》中说:“到了末法时期,宇宙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连宗教信仰的地方也不行了……末法时期,很高层次都在末劫之中,更管不了常人了。”

  “地球爆炸论”是“末世论”的一种。其他邪教也有“末世论”。“太阳圣殿教”教主茹雷断言:世界末日到来的征兆已经无处不在,如臭氧层被破坏、艾滋病的传播、全球性种族冲突的爆发。“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的首领预言地球会在1999年12月31日灭亡。“奥姆真理教”经常向信徒们发布教主的预言,如说富士山几天后会爆炸、东京将发生大地震、日本海面将上升、城市将被淹没,等等。李洪志的恐怖言论还不局限于“末世”、“末劫”论,所谓“病痛是业力”、“人类道德败坏”、“亲人是过客”“地球是宇宙垃圾站”、“灾害是天在治人”都成为李洪志危言耸听的言论。

  (二)诱惑。邪教在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后,紧接着会虚构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如何美妙、富丽、奢侈,堪称“极乐世界”。“太阳圣殿教”教主吹嘘自己能保护信徒在适当的时候奔赴圣地——“天狼星”。在古希腊罗马神话中,“天狼星”是众神汇聚之星,具有无边法力。而法轮功则虚构了“法轮世界”,李洪志说“法轮世界”到处是金子。“圆满”的“大法”弟子可以奔赴“法轮世界”,想要什么都有。正如他在《转法轮》中如是描绘:“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旧金山法会讲法》中说:“当修炼者走向圆满的时候,特别是圆满以后,展现在修炼者面前的那简直就是无法形容的壮丽美好,正法中能走过来的神看到这一切都无比的惊叹,这新的宇宙无比的壮丽、神圣。”然而,醉翁之意不在酒,教徒要得到这些美好,只有加入他们的教派。

  (三)造神。邪教也是讲信仰的,但邪教与宗教信仰不同。宗教信仰的是特定的抽象对象,如“耶稣”、“上帝”,而邪教组织神化的是活生生的教主。“大卫教”创始人、美国的保加利亚移民豪迪夫,原是“基督教安息日会”信徒,被该会开除后,创立了大卫教。豪迪夫成为了神化自己,于1989年将姓名改为大卫·考雷什。“大卫”是以色列历史上最伟大的君王,耶稣是大卫的后裔,“考雷什”在圣经中则是解放犹太人的象征。“太阳圣殿教”教主茹雷自称是上帝派来拯救人类的“耶稣再生”。信徒们对茹雷高度崇拜,认为茹雷是新的救世主,只有他才能拯救全人类和全世界。“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拥有“尊师”、“最终解脱者”、“教主”和“代表”四个正式称号。李洪志为了神化自己,把自己的生日改为释迦牟尼的生日,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宇宙主佛”,可以度人上天“圆满”。他在《转法轮》神化自己,说:“我开了一扇大门,我做了一件更大的事,就是把所有修炼的道理、圆满的因素都讲出来了,而且讲得很系统。这就是为什么很高的神讲:你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在宇宙大穹解体时重新正法中救度众生。”

  (四)统治。邪教主普遍享有富贵奢华、荒淫无度的生活。他们制定森严制度统治教徒,用清规戒律控制教徒。教徒对教主要绝对虔诚、服从、奉献(如奉献粮食、财产,奉献身体等)而不敢有要求和索取。教主养尊处优,高高在上,给信众一种权力崇拜和精神压力。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要弟子遵守“不二法门”法则,用言论逼迫弟子去掉“名利情”、“人心”与“执着”,要弟子“向内找”,以控制弟子的身心,让弟子一心放在修炼“大法”上。同时,李洪志用所谓无数“法身”无形地监督、管理着弟子,使得弟子不敢有所想,不敢有所为。李洪志说在《转法轮》中说过:“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在你想之前,他都能够知道,所以你得把你不正确的思想都放弃掉。”

  三、教主崇拜对“大法”弟子的危害

  如果说教主崇拜是一种手段,那么精神控制是邪教主实施教主崇拜的目的。教主对教徒通过实施教主崇拜达到精神控制目的的原理大致如下图所示。

 


  图解:教主崇拜是有一定心理效应的,能诱发人们的三种心理:(1)神圣感。在教主崇拜的蒙蔽下,信徒容易产生神圣感,继而追随、迷信教主,行为上几近疯狂(为了追随、听从教主,信徒可以放弃家庭甚至自己的生命)。(2)信任感。信任感能诱发人的依赖、盲从心理,并伴有偏执心理和强迫心理(不容别人议论教主或教派、强迫自己念叨教主的好、“祷告”、“祭拜”等)。(3)强制感。教主崇拜给信徒的心理压力来自被强制感,他们对教主的清规戒律不敢违抗,只能服从,因而他们时时刻刻生活在畏惧中(如“大法”弟子对“法身”的畏惧)。上述三种极端心理就是被精神控制的主要表现。

  那么,对比其他邪教,法轮功的教主崇拜对弟子的影响和危害有哪些呢?

  (一)疯狂崇拜。人们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科学家,有的人崇拜政治家,有的人崇拜明星,有的人崇拜自己的老师,有的人崇拜自己的父母……适当的崇拜对自己树立榜样和追求目标有极大地推动作用。“大法”弟子对李洪志的崇拜却不同,这种崇拜表现为对李洪志的迷信,属于盲目崇拜。“大法”弟子崇拜李洪志的表现主要体现在:(1)相信李洪志无所不能;(2)李洪志说什么就是什么,偏听偏信;(3)悬挂李洪志“神”像,烧香奉拱,早晚叩拜,顶礼膜拜。对偶像疯狂地崇拜与追随是有害的。美国德弗里大学和南伊利诺伊大学的心理学家曾调查了600多名普通人。受调查者被要求对一些陈述进行评估,如“我觉得我的偶像是我精神上的伴侣”,“如果他或她要求我做非法的事情,我可能会去做”等等。结果显示,大约20%的人对其偶像的态度接近“痴迷”,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有焦虑、抑郁、不能施展个人才能的表现;有10%的人对待自己的偶像持有强烈的“个人”态度,例如他们坚信自己和明星有特别的关系,表现出神经质、易怒、抑郁等;此外,还有1%的受调查者接近病态,愿意以偶像的名义去伤害自己和他人,他们已出现反社会、高度以自我为中心等精神病症状。上述调查显示结果与教主崇拜后果及其相似。如,1978年11月18日,靠近委内瑞拉边境的名为琼斯敦的圭亚那热带丛林中,发生了人民圣殿教912人集体喝氰化物自杀事件。1986年,日本7名“真理之友教”成员在海岸为死去的邪教教会精神领袖自焚。无独有偶,在李洪志的暗示下,法轮功弟子曾做出许多骇人听闻,如天安门自焚事件、万人围攻中南海事件。

  (二)依赖与盲从。依赖心理存在需求之中。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说法,人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等需求,需求指向一定的目标,当某个目标受阻时,这种需求将变得更为强烈。“大法”弟子有其特定需求,这种需求已经超出了现实与实际,如他们对消业的祈求,对平安的祈求,对富贵的祈求、对来世的祈求、对极乐世界的祈求……这些目标凭自己的能力无法实现,只有去寻求神秘力量的庇护。在这种心理下,李洪志成了他们的精神支柱和依赖对象。因此,“大法”弟子的依赖心理突出表现为:(1)相信李洪志一定能帮自己实现既定前景;(2)把自己的前途命运交给李洪志,死心踏地跟随李洪志;(3)认为自己只要对李洪志虔诚即可。有依赖心理的人,缺乏自信心和创造力,自暴自弃,得过且过,失去生活激情。这就是普遍“大法”痴迷者之所以性格变异、人格障碍的诱因。

  (三)引发恐惧心理。迷信的人都伴以假想威慑力,如“不敬重神灵,就会被五雷劈顶”。这种假想威慑力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十分强大的暗示,它不让人们去进行理性的思考,只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承认、服从。李洪志在弟子心目中既敬仰又畏惧,认为“师父”能给人福报,也能给人恶报,无所不能。“大法”弟子对李洪志的恐惧主要有:(1)怕李洪志的“法身”。李洪志说过:“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在你想之前,他都能够知道,所以你得把你不正确的思想都放弃掉②”(2)怕做错事情,被师父抛弃而不能“圆满”。因为李洪志给弟子的清规戒律很多,如李洪志说的“执着心”、“人心”、“显示心”、“名利情”、“有求心”都是修炼“大法”的绊脚石。(3)怕被淘汰,永不翻身……

  由于“大法”弟子仅停留和集中在崇拜、信任和恐惧上,缺乏理性思考与分析,表现出偏听偏信、惟命是从和听任摆布。如,对早期(取缔前)的“法身”说、“去情”说、“执着”说、“除魔”说、“升天”说等观念,到后期(取缔后)的“讲真相”、“弘法”、“发正念”、“救度众生”等反政府活动,“大法”弟子都表现出偏听偏信、惟命是从。偏听偏信、惟命是从和听任摆布的结果必然是发生去亲情、抛家庭、弃工作、违法纪,甚至自杀、自残、杀人的事情。从法轮功出现以来,有2000多人死于法轮功,其中有的人死于有病不治、拒医拒药;有30多人被法轮功人员杀害;有600多人自杀死亡。法轮功取缔后,更多的“大法”弟子受李洪志摆布进行“讲真相”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都是法轮功实施教主崇拜,弟子被精神控制的结果。可见,教主崇拜的精神控制是极其有害的。

  附注:
  ①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反邪教协会《法轮功在吉林的发展演变过程》
  ②《转法轮》
  ③《法轮大法:精進要旨二》
  ④《国际法会讲法》
  ⑤《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⑥《法轮大法(各地讲法五)》
  ⑦《贺词》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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