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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再炒“法拉盛事件”能挽回败局吗?

作者:陈 斌 · 2008-06-1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在法拉盛与纽约华人赈灾募捐对抗的十多天里,把自己输了个底朝天。“法拉盛事件”向世人赤裸裸地展示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毫无怜悯之心、人性尽丧的邪教本质。

  李洪志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因为他早就向弟子表示“无论碰到什么样的魔难,碰到什么样的冲击,都改变不了我的意志,都改变不了我要做的”。( 2007年7月22日《美国首都讲法》)

  这不,法轮功的所有媒体最近又紧锣密鼓地再次炒作“法拉盛事件”,大都是什么海外华人“对法轮功的仇恨攻击”,“中共是幕后的黑手”。而且还煞有其事地报道说“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们已经陆续遭到美国警方的逮捕”,似乎法轮功弟子确实遭到了“暴徒”的“攻击”。更有甚者,报道中还宣称有的法轮功弟子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然而翻遍法轮功媒体的报导,却找不到一例法轮功弟子是如何被所谓的“暴徒”攻击的事例。

  倒是在美国中文网〔视频〕法轮功阻挠四川赈灾募捐纽约华人对峙进入第五天的报导中,我得知了被激怒的华人为啥被美国警察带走的原因。

  原文如下:“示威过程中,有些愤怒的民众与法轮功的人发生面对面的争执。三人遭遇警方执法,分别以刑事违例(disorderly conduct)带到109分局,被开罚单后释放。三人中,一位女士手持中国国旗,因为有旗杆,警方要求去除旗杆才能加入示威,警方以她拒绝拿掉旗杆为由把她带到警局。第二名女士撕毁了法轮功递送的海报,向对方扔去而被警方拘捕,第三名被捕的人在警方给予三次警告后没有走开而被执法。

  法拉盛109分局提醒民众,示威中可以用旗帜,但是不能用杆,以防止成为武器,同样道理示威中也不可以用木板材料制作海报。另外,非示威者不能停留,示威者则必须停留在示威专区,如果屡次劝谕不听,他们就会逮捕对方。

  今天被开罚单和带到警局的民众都因不了解美国的示威规定和语言不通造成警方执法。另外,今天也有多名民众被开了告票,警员说,过路民众有权表达自己的愤怒,可以不接受对方的传单,但是撕毁传单砸向发传单者,都会被认为行为不检被开罚单。”

  由此可见,被激怒的华人是“因不了解美国的示威规定和语言不通造成警方执法”,根本不存在因挑衅华人的法轮功弟子被“暴徒”“攻击”而被逮捕的事实,更没有“中共是幕后的黑手”的任何证据!

  世人由此也可再次领教法轮功媒体鱼目混珠、偷换概念、无中生有等卑劣阴谋手段,从中进一步认清其为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真实面目。 

  至于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只是在现场被法轮功倒行逆施行为激怒的人中有“一位身穿深蓝色外套、手拿小本的中年妇女严厉斥责“法轮功”人员:“我是美国人,我杀死你我都不怕” 。就因为这句话,这位主持正义手无寸铁的中年妇女,被“法轮功”人员恶狠狠地称为“暴徒”,称之为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这简直是笑话!

  法轮功自称要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那个满地球跑的“神韵”演出不就是这样自吹的吗?!怎么就忘记了祖宗的遗训:“乱臣贼子,人人得以诛之!”祖国遭灾,人民遇难,不但不同情,反而敲锣打鼓庆祝,阻止支援祖国抗灾、赈济遇难同胞,难道还不是“乱臣贼子”吗!还不该“诛之”吗?

  利用躲在美国之机,钻美国法律空子,掩盖背叛中华民族利益之劣行,连美国人都实在看不过去,面对法轮功挑衅者喊了声“我是美国人,我杀死你我都不怕”,表达心中之愤怒!这有什么错?!更何况该中年妇女手中拿的只是小本,并无寸铁,你们心虚什么?

  如果说,一名手拿小本的中年妇女出于义愤,喊了句“我杀死你我都不怕”就让你们心虚,被你们法轮功媒体大肆炒作,称为“暴徒”,称之为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你们号召法轮功弟子天天“发正念”,要“灭”这个、“灭”那个,宣称不“三退”就“不平安”、不念“九字真言”就“不平安”等等作为,就不是“暴徒”行为?就没有对他人构成更为严重的“死亡威胁”?!更何况中年妇女说的“杀死”的概念只是指人的此生生命而已,而你们的“灭”,指的还不仅是人的此生的生命,用李洪志的话来说,就是“层层往下掉,比十八层地狱还要可怕”,永世不得翻身!这不比中年妇女的“死亡的威胁”给他人带来的“死亡威胁”更严重,更危险?!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两相比照,法轮功媒体大肆炒作这位中年妇女的话,污蔑其为“暴徒”,夸大为“死亡威胁”,不是笑话还能是什么!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在炒作“法拉盛事件”时,称抗议他们的纽约民众,破坏了他们的“言论自由”,违反了美国法律。我在这里不想对美国法律说什么,但我想,哪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允许有人在本国国土上对本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损害。

  你们只敢在美国国土上,用“法轮大法”邪理,利用中国遭受天灾,污蔑执政党中共,敲锣打鼓庆祝,打出“天灭中共”标语。美国可以标榜“言论自由”听之任之。

  当美国遭受天灾,譬如给美国人民带来巨大灾害的2005年8月29日“卡特里娜”飓风,2005年9月24日的飓风“丽塔”,包括前不久发生的暴雨灾害,你们敢用“法轮大法”之邪理,攻击美国的执政党共和党,敲锣打鼓庆祝,并打出“天灭美国共和党”的标语吗?美国政府会让你们如此“言论自由”吗?日本最近也发生了7. 2级强烈地震,你们敢敲锣打鼓庆祝,敢跑到日本国土上,并打出“天灭日本自民党”的标语吗?事实已经证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敢!

  为什么不敢?李洪志把“法轮大法”宣称是“宇宙大法”,为何只能适用中国,且还仅限于大陆,对地球上其它国家、地区概不适用?其中的玄机还需我点明吗!

  结果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无论再怎样炒作“法拉盛事件”,也改变不了事件本身的是与非,只能在世人面前把自己的丑恶面目展示得更加淋漓尽致,被世人彻底唾弃!

  一个手拿小本的中年妇女出于义愤,喊了句“我是美国人,我杀死你我都不怕”,就让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感到了“死亡的威胁”。可见,其深知已身陷四面楚歌之境,惶惶然不可终日,内心之空虚胆怯,溢于言表!这也证明,互联网上网友们断言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距彻底灭亡不远了”,此言不谬!

  写到这里,脑海里泛起了两句诗:“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下场,肯定与瘟君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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