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热文
警惕法轮功成为新型恐怖组织

作者:白衣子 · 2007-10-08 来源:凯风网
  2001年美国发生的“9·11”事件,把恐怖活动推向极端,使恐怖主义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2001年11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召开世界反恐大会,通过了第1377号决议,发表了全球共同努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宣言,严厉谴责恐怖主义,表示将采取持久全面的方式开展反恐斗争。
 
  关于对“恐怖主义”的界定,目前世界上尚未达成共识。有学者认为,恐怖主义是指一切为达到政治目的或社会目的,而蓄意制造社会恐慌的思想和行为。其主体既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乃至个人。恐怖主义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是非暴力的恐怖方式。

   国际上公认的恐怖主义包括邪教恐怖组织

  国际上一般将恐怖主义分为国家恐怖组织、民族和宗教恐怖组织、邪教恐怖组织等。邪教恐怖组织披着所谓“宗教”的外衣,以狂热、极端暴力的手段进行恐怖活动来追求其主张。

  邪教恐怖组织的邪恶本性注定了其行为模式的狂热性、残忍性和毁灭性,注定了邪教组织的暴力恐怖活动较一般的社会暴力事件更加残忍、疯狂,性质更为恶劣。他们不惜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和政治赌注,诱导信徒集体自杀或制造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反社会、反人类的疯狂之举震惊世界。当邪教内幕曝光、罪行败露后,教主往往孤注一掷,策划、实施疯狂残忍的恐怖行动。邪教成了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恐怖之源。

  邪教恐怖组织制造了一系列恐怖事件。

  1978年11月8日,美国的“人民圣殿教”信徒923人集体自杀。

  1993年2月至4月,私藏大量重型军火的“大卫教”,与美国军警武装对峙51天,86名信徒葬身火海。

  1995年3月20日,“奥姆真理教”在东京16个地铁车站施放毒气“沙林”,造成12人死亡,5500多人受伤。

  2000年3月17日,乌干达“恢复上帝十戒运动”邪教组织530多名教徒“集体自焚”。随后的调查证实,遭这一邪教杀害的教徒多达近千人。这一惨案震惊了全世界。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世界10人以上邪教徒集体自杀事件已超过27起。

   法轮功已具备邪教恐怖组织的所有特征

  当邪教组织采取外向性的暴力或破坏手段,制造社会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性或社会性目的时,这样的极端行为完全具备了恐怖主义活动的要素与特征,当属恐怖主义活动(戴康生《当代恐怖主义活动与邪教极端行为》)。自从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不甘心失败,一天也没有停止破坏和捣乱活动。他们逢中必反,逢喜必闹,破坏和捣乱活动不断升级,越来越向极端化、暴力化和恐怖化方向发展。种种迹象表明,“法轮功”正在向恐怖主义靠扰。

   一、法轮功已经具备了恐怖组织所需要的技术人才和经济实力

  近几年来,在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子支持下,法轮功顽固分子还频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大肆进行恐怖活动。2002年至2003年,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信号曾多次攻击中国鑫诺卫星,干扰中央电视台、部分地方电视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的正常播出。法轮功分子建立互联网站散布歪理邪说编造谎言,利用黑客手段攻击揭批法轮功的网站,拨打国际IP电话传播谣言,借助电子信箱散发反动邮件或群发手机短信息蛊惑人心,破坏有线电视传输设备、非法插播“法轮功”电视信号……制造精神恐怖,公然挑战人类社会文明,侵害公众利益。

  法轮功分子的上述活动,按国际一般的界定标准,已经属于恐怖主义范围。但法轮功的行为与传统的暴力恐怖主义不同,可以称之为非暴力恐怖主义。而通过这种非暴力行为,制造的混乱引起的恐慌效果并不逊于其他恐怖活动。

   二、法轮功分子实施了许多暴力恐怖活动

  法轮功打着“救度世人”的招牌迷惑人心,暗地里却尽是反人类、反社会勾当。他们从静坐,示威、自杀、再到杀人,其手段越来越凶狠,越来越毒辣,越来越恐怖残忍,比之恐怖主义分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2001年1月23日,王进东、陈果等7名法轮功信徒到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两死三伤的悲剧。

  2001年11月,北京的傅怡彬为“度人”和“善解恶缘”,弑父杀妻。

  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的关淑云,以小魔跑到其女儿戴楠身上为由,与其他法轮功痴迷者一起开展所谓的除魔行动,将自己的亲生女儿活活掐死。

  2002年8月,新疆两名女法轮功痴迷者林春梅、温玉平,为了“度人”,在陕西省咸阳市鸿宾旅社用尼龙绳将29岁的女服务员活活勒死。

  2003年夏,浙江苍南县芦浦镇的陈福兆为提高自己的“功力”,采用投放灭鼠药的方式,致死16名乞讨、拾荒人员。

  2005年7月10日,天津大港油田法轮功练习者李艳忠感到“练了9年‘法轮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想杀人。”在家中将6岁的女儿李王月和6岁的外甥张鑫用菜刀一并杀死。

  2006年10月3日,荷兰法轮功修炼者精神错乱,称他自己信奉的神和死者的神在500年前就发生冲突,残忍地杀害了同居一室的22岁青年阿尔芬。并将尸体切、锯成碎块,将肉剔出,随后几日他将尸体放入锅中油炸煎炒。“杀人烹尸”令荷兰举国震惊。

  三、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向信徒灌输恐怖主义

  要控制人的行为必先控制人的思想。法轮教主李洪志把自己装扮成惩恶扬善的“救世主”、指点迷津的“领路人”,向信徒灌输恐怖主义。他煽动信徒放下“世间情”,“放下生死就是神”,“勇敢地走出来证实大法”,鼓动弟子“多流点血”、“头掉了身子还打坐”,导致信徒自杀、自焚,甚至杀自己亲生父母、儿女,制造了多起血案,致使1700多人因练习法轮功而死亡。

  李洪志煽动信徒用暴力、恐怖手段对抗政府。他教唆弟子:“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邪恶)”(《忍无可忍》)。最近,李洪志再次鼓动弟子“更好的完成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致美中地区明州法会》)。在法轮功歪理邪说迷惑下,在邪教组织内部便形成了一种对抗世俗道德的“亚文化”。当邪教组织的成员受命从事犯罪活动时,便能坦然面对,因为他们觉得是在用暴力“救度世人”。

  2000年4月5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法轮功顽固分子李海丰,携带炸药,欲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引爆,以自杀的形式“护法”。

  2001年1月辽宁抚顺市法轮功人员窦振洋、王洪军两次将特制的障碍物设置在铁道上,企图颠覆列车,阴谋制造事端,扩大影响。

  2006年4月20日,法轮功骨干王文怡混入美国白宫南草坪,冲击中美高层会晤。

   警惕和防范邪教法轮功的恐怖活动

  受反华势力豢养的法轮功,为达到政治目的,采取非暴力或暴力的方式,攻击中国政府和国民,蓄意制造社会恐慌,完全符合恐怖组织的标准。

  早在2001年11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就反恐问题答记者问时说:“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它所宣扬的东西和它们采取的一些行动有制造恐怖的倾向”。

  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中国代表团就注意到,法轮功分子是大会的不安全因素之一。

  2007年6月28日,北京奥运安保指挥中心军队工作部部长田义祥对56个国家的64名驻华武官说,奥运会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于恐怖活动”;“东突”、“藏独”、“法轮功”等势力正在进行破坏奥运会的计划和准备,为了应对这些有可能出现的恐怖活动,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部队将全面出动。

  9月5日,公安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共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信息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被法轮功邪教教义武装的恐怖分子,对中国共产党怀有强烈的敌视心理,他们可能采取反人类、反社会的极端恐怖活动,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特别要警惕一些对社会不满的人被纳入法轮功的框架中,对社会构成威胁。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