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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皮脸新传(续三)

作者:宝善寺 · 2007-05-24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在向弟子们兜售他拼凑的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过程中,不断地鼓吹,要去掉“名、利、情”,并声称“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洪吟)”。痴迷的弟子,在李洪志的这种歪理邪说的欺骗下,淡漠了世间的名与利,疏远了亲情、友情,其行为举止,逐渐远离正常社会的道德规范。其实,在笔者看来,去掉“名、利、情”,只不过是李洪志欺骗愚弄弟子们的一张招牌,是他套在弟子们头上的一圈紧箍咒,而咒语任凭他那张吹惯了小号的歪嘴贫耍。

  李洪志这十多年来,多次在“经文”中对“名、利、情”进行剖析论述,笔者观后,深感小号手的“用心良苦”,概括起来,即有三层含义:

  其一:弟子们只有“修去”常人社会中的“名、利、情”,才能功成“圆满”。李洪志一方面鼓吹他的法轮大法“修炼”起来,“动作简练,大道至简至易”,“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的生活方式”,一方面又抛出“名、利、情”是修炼中的难关,在《真修》中,李洪志提出“其实,你们感到在常人中的名、利、情受到伤害而苦恼时,已经是常人的执著心放不下了。你们要记住啊!修炼本身并不苦,关键是放不下常人的执著。当你们的名、利、情要放下时才感觉苦。”。为了让弟子们“修去”“名、利、情”,李洪志编造各种谎言,如在《转法轮》中说“我们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所以人们认为好的,在常人中个人利益得的越多,过得越好,在大觉者们看来,这个人就越不好。”,在一篇“经文”里李洪志认为“情”,就是一个“神”,“那个情在人这个层面中表现上就象水一样,比人看到的这个水的粒子还小,密度很大。它是一个神,但是它是无形的,它就叫“情”,它是造就三界的时候造就的一个神,它就起这样的作用。在这里只要是三界内粒子构成的任何生命都泡在这里(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谁能走出情,他就是神。”,为了让弟子们与亲人疏远、分离,竟然散布“这里我可不是干扰你们家庭关系呀,因为人在六道轮回的时候,你今生是人,下生是动物是植物,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在你的生命长河当中,你都数不过来。还有是人的,有不是人的,哪个是真的,就是人迷得太深了!你真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因为生命有两种来源:一个是庞大的物质运动下产生的生命;一个是宇宙的物质运动下产生的有形的生命,他自己就像人怀了孕一样,产生生命。像这样的生命,他就会有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在悉尼讲法)。”。

  就是这圈“名、利、情”的紧箍咒,让痴迷的弟子,丧失了对生活美好的追求,丧失了对工作的情趣,也丧失了与家人的亲情与和睦。

  其二,对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的名、利、情,要舍身维护并执着追求。李洪志要弟子们放下常人中的“名、利、情”,而对他与法轮大法的“名、利、情”,却是要坚定的维护与执着地追求的。李洪志从开始向弟子们吹嘘“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转法轮)”,到后来向弟子声称自己是“佛”,并不断地在“经文”里,公开要求弟子们要对他这个“宇宙主佛”顶礼膜拜,李洪志制作了大量的“法像”,从行为上强化弟子对他的个人崇拜,就是学法、洪法,只要引用了李洪志的话,都要加上“老师说”、“师父说”,否则,李洪志就认为是不尊不敬。在利益上,李洪志用“学员”、“弟子”帽子,扣住习练法轮功的人,不论他们在法轮功组织里面担任何职务,只能是为李洪志义务打工(有时还要自己掏腰包),从弟子们身上骗取的钱财,全部进了李洪志的腰包。在李洪志的传法过程中,当李洪志的法轮功组织兵强马壮后,若是内部有影响了李洪志的“名、利、情”,李洪志就会及时地用“经文”加以责斥,若是社会上对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进行揭露批判,李洪志就会煽动弟子们上门“讲真相”、“讨说法”。

  对于弟子们来说,李洪志要求他们放弃常人社会的“名、利、情”,却用谎言编造出“功能”说,“圆满”说等来吸引弟子们去追求“法轮世界”中的“名、利、情”,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别有用心的说,人修到一定层次后,“这个人从此以后不会自然衰老,他的细胞不会消亡,那么他就青春长驻了。在修炼过程中,人会显得年轻,最后就定在那里了”,“人坐在那里,不动手不动脚,就可以做人家动手动脚都做不来的事情”,“ 佛想要什么,想吃什么,玩什么,什么都有,这是他自己修出来的”。

  在李洪志的妖言蛊惑下,弟子们为了早日“功成圆满”,抛家弃业,整天生活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幻觉之中,甚至,一部分人走火入魔,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其三,去弟子们“常人社会”名利情,拥自己“常人社会”的名利情。李洪志千方百计的利用各种手段,让弟子们放弃对工作的追求,放弃对家庭的责任,其目的,就是要让弟子们死心踏地的为他服务、效力,特别是中国政府取缔了法轮功非法组织以后,身在国外的李洪志,在境外各种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利用少部分弟子对其的痴迷,依旧控制他们为其个人和反华势力去卖命,而他自己,却贪婪的享受着常人社会的“名、利、情”生活。

  当弟子们为了维护他与法轮大法,受到社会的谴责、制裁时,李洪志却把责任全部推给了弟子们,说什么“你们做的那一切,其实都是给你们自己做的,没有一样是给我做的。同时我还告诉你们,从你们修炼那天开始一直走到今天这一步上来,我所告诉你们的、我所叫你们做的,没有一样是为了别人(北美巡回讲法)”;当弟子们在身心与常人社会的物质利益上都受到极大的损伤,需要同情与安慰时,李洪志仍然如局外人,“也就是说你们所做的一切,包括一小点事,都是给自己做,没有一件是给大法做的,也没有一件是给我这个师父做的……有的人可能在想,‘我在为师父做什么,因为师父叫我做的,’(笑)其实不是的,我叫你做也是为你自己做的(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当部分弟子对李洪志的所作所为表示不满时,李洪志却狡辩道:“我教大家修炼,可不等于我也在同你们一样在修炼。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好了,你们就不修了,是这样吗?我传你们的法中可没有说当师父的必须与修炼人同样苦修啊。我是在为众生受苦才被邪恶攻击的。特别是大法修炼不离世俗的修,弟子各社会阶层的都有,怎么能与所有的弟子一样呢?又为什么非要与业力最大或最困难的学员一样生活呢?如果师父做的和你不一样那就不行,是不修了吗?度你们的师父就必须同弟子一样,这不是中共的党文化的毒害吗?人真的想叫度人的师父一起吃人的苦才认可吗?其实我要开创的,我要在正法中解决的问题,就包括今后下世度人的神不能再被三界内众生迫害的问题。度人的神是救人来的,不能和人一样……实质上度人的神是不能够同被度者一样的。一个人掉到泥坑里了,说我在岸上拉你上来你不干,你说你得跳下来同我一样才能救我,是这样吗?没有这个道理。(美西国际法会讲法)。”,并威胁与恐吓弟子们说,“如果我李洪志今天不承认你是大法弟子、不承认你是我的学员,你想想还有你了吗(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就我们学员而论,我当初等于是从地狱把你们捞起来的(北美巡回讲法)。”;当弟子们为了“洪法”也写了“体会”或制作了与“法轮大法”有关内容的物品,在“法会”上与同修们交流时,李洪志就会认为这是动了他的“蛋糕”,即露出本相,“以各种名目私自去搞的,那都不行的,是侵权的,社会的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法轮大法义解)。”,“我所有出版的事啊,都是统一的由负责的学员在管。而且呢,这么说吧,都是有合同的,所以我们学员不能随便自己去做书,自作主张,或者用它去赚钱,你即使不赚钱也不能自己随便做(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总之,弟子们去的只能是“常人社会”的“名、利、情”,不能去掉对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的“名、利、情”,更要去追求“天国世界”里的“名、利、情”,弟子们“常人社会”的“名、利、情”可以去掉,但做师父的“常人社会”中的“名、利、情”是万万不能去掉的,对“名、利、情”的不同要求,充分暴露出李洪志假佛身真骗子的丑恶嘴脸!笔者提醒那些仍然痴迷的少数弟子们,若不回头,身上的血汗迟早被骗光榨干,只能是心中守着虚幻,伴着贫困与六亲不认,虚度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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