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盘点法轮功的“淫乱”事

作者:洪流 · 2015-01-08 来源:凯风网

  2014年,凯风网爆料了邪教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包养多名“神韵艺术团”女演员的淫乱丑闻。有李洪志的带领,弟子们一直也在跟着学,采用不同的方式,实施着骇人听闻的淫乱,下面就细细盘点一下法轮功邪教组织中发生的“性丑闻”。

  一、率先垂范,骨干与弟子间“性丑闻”不断 

  在师父的带领下,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骨干们紧随其后,纷纷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乱搞男女关系事件频发,所做龌龊之事不胜枚举。如最近被爆料的朱婉琪以修炼为名窜行全球,出行经常有年轻男同修陪伴,并发生不正当关系。朱婉琪本来是个律师,就是因为加入了法轮功的组织,成为法轮功的骨干后,看着其他人都以练功为名,搞男女关系,以双修的名义搞外遇,她自然活心了。再如,香港佛学会的负责人简鸿章和香港荃湾区一练功点的负责人何丽霞,两人长期私通,一直保持着暧昧关系。北美中文网网友“潘江”说:“简鸿章手下有不少美女。起初简鸿章与一个叫张绮娴的女子关系不一般……后来,节外生枝,圈子中又冒出来一个叫朱彤斌的美女……不久便使简鸿章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据说,简鸿章与何丽霞的不正当关系已保持了多年。还有台湾的法轮功学员金红宁,我想大家还记得这个台湾的小龙女。香港成报2014年1月20日报道称,台湾一女子因与大陆三名男子前后登记结婚被台中法院以重婚罪判刑。该女子名叫金红甯,于2004年5月21日陕西省公证处与陕西男子雷某某登记结婚。金明知自己为有配偶之人,基于重婚之故意,于2006年5月15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公证处与山东男子沈某某登记结婚。之后,该女子竟故伎重演,又与四川男子盛某某结婚。2013年10月24日,台中地方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金红甯有期徒刑4个月。金红甯在网络上化名“小龙女”,以修炼法轮功为名勾引大陆的年轻男性法轮功人员。金自称可以帮助他们办理赴台手续,提高“修炼层次”。遭她骗婚的三名男子中,一个比她小20岁,另外两个比她小23岁!

  二、男女双修,弟子与弟子间 “性丑闻” 频发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另宏旨的“男女双修”理论让许多习练者进行性淫乱找到了借口,进行“男女双修”的弟子们更是比比皆是。如家住山西一个山区县的李铭忠夫妇,在李洪志“男女双修”理论的指导下,多次在自己家中和男女同修们进行了“双修”甚至“群修”,还感染了性病。又如,2004年6月,吉林省龙井市法轮功弟子王孝玉(男)与李明英、李明华姐妹进行“男女双修”,王孝玉还让李明华和李明英吸吮他的嘴、乳头、阴茎和肛门,称自己身体的这四个部位是释放体内精华的通道,有助于姐俩提高“功力”。再如2003年,海南省的法轮功弟子在驻马店市“双修”时被抓获。警方侦查发现,“双修”的法轮功人员中上有年过七旬的老妪、老翁,下有正值青春年华的俊男靓女。有“男双修(男子同性恋)”、“女双修(女子同性恋)”、“母女双修”、“兄妹双修”、“姐妹双修”(乱伦);还有“口修(口交)”、“手修(手淫)”。“双修”时人员或双人,或三五成群,甚至数十人“群修(群奸群宿)”。

  法轮功弟子中,类似这样践踏人伦的“男女双修”案例数不胜数,他们做出如此无耻下流之丑事,不但伤风败俗,而且使自己的身心受到伤害,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三、“附体”蛊惑,弟子蒙骗奸淫普通人 

  在师父的感召下,法轮功弟子学以致用,把师父的“附体”等邪说发挥得淋漓尽致,用以蛊惑人心,用来蒙骗诱奸妇女。陈功,曾用名陈可心,网名“马丁”,男,1971年7月23日出生,中专文化,无职业,家住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旗嘉园A-2栋3门605室。陈功为占有杨某某,利用杨某某信奉迷信,谎称杨某某身上有“附体”,与丈夫刘铮不能接触,自己与杨某某有缘分,能成夫妻。2007年11月的一天,陈功在其家中诱使杨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为了长期霸占杨某某,陈功继续蛊惑杨某某,谎称他和杨某某有几世缘分,做了几世夫妻,他为杨某某受了十年苦,要跟杨某某找回前世夫妻的感觉,还说杨某某前世欠一条命,他能帮杨修行,去掉身上的附体,帮她还债,蒙骗逼迫杨某某长时间与其保持这种关系。2009年8月9日,“法轮功”成员陈功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什么样的师父,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徒弟。上述事实告诉人们,有李洪志这样的师父,弟子们才会效仿,才会有这些淫乱的性丑闻发生。李洪志不愧是淫乱的带头人呀!

分享到:
责任编辑: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