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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全能神的“传销”陷阱

作者:苏 锐 · 2014-09-17 来源:凯风网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日前在南宁一审开庭,涉案人数、金额都达到了空前之最,众多群众包括大学生、白领等一些社会精英纷纷上当受骗,落入传销陷阱。众所周知,传销具有一定的欺诈性和隐蔽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是典型的“经济邪教”。全能神“教主”赵维山又是扮基督又是改圣经,装神弄鬼搞那么多花样,说白了也是为了“财”。我们来看看全能神和广西一号传销案中的传销组织到底有哪些相似之处。

  一、组织结构相似 

 

  某传销组织内部结构图 

 

全能神组织内部结构图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参与到其中的人员保守估计超过1万人,传销组织内部按照“五级三晋制”方式进行管理,体系盘根错节,层级竟有40级之多,而梳理出的关系“金字塔”形示意图长达10余米。所谓“五级”,就是他们这行内的五个级别,分别是实习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三晋”是指三个晋升阶段。其组织内部还设立培训组(专门负责给新成员洗脑)、后勤组、监控组(监视新成员)等,关系复杂,分工明确。

  全能神也有与之类似的“金字塔”结构,内部建立了严密而庞杂的组织体系,自上而下,设立了行政指挥、传福音、后勤保障、联络等四个系统,从省工作区到大区,从小区到教会,再到排、组,层级分明,各自有着严格明确的职责分工。2007年后,全能神又分别在国内设置了“九大牧区”并设立监察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控制信徒,维系其在国内的运作。如此相似的层级关系网,全能神和传销组织真是臭味相投。

  二、诈骗敛财手段相似 

  先许诺一个诱人的回报,将你一步步引入陷阱,最后让你钱财散尽,这是传销组织惯用的伎俩。“广西一号传销大案”中犯罪头目以 “国家秘密政策”“最终出局可获利1040万”为诱饵,诱骗众多急于赚钱、不明就里的群众交纳69800的“入门费”,加入传销链条。如此丰厚的回报令人咂舌,可是普通成员真的能赚到钱吗?据记者报道,传销组织内部的普通成员大多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钱基本都流入了操纵传销组织的大老总的口袋,一旦成员的人脉、金钱被榨干,这些大老总就会抽身离去,把传销组织再转手卖给其他人接手经营,完全不管成员死活。

  如果说传销组织是以巨额的金钱作为诱惑,那全能神则是以美丽的精神幻想作为诱饵。全能神一直都是鼓吹“末日论”的好手,自赵维山1993年创立全能神以来,多次伺机编造“世界末日”歪理邪说进行宣扬,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拯救世人,而是为了推销全能神教义中那张看不见、摸不着的通往天堂的“户口簿”,声称有了这张“户口薄”就可以得神庇佑,避免遭受地球毁灭时的劫难。可惜“户口簿”并不是加入全能神就能够拿到,而是要“为神花费一切财物”,对“神”保持绝对忠心之后才能“取得”。信徒为了入教,拿到所谓的“户口簿”,就必须定期交纳“奉献金”。欲壑难填的全能神就像一只吸血鬼,不把你吸光榨干是决不罢休的。底层的信徒为此倾家荡产、一贫如洗,身居全能神高层的骨干却都赚得个盆满钵满。全能神和传销组织实为一丘之貉。

  三、活动方式相似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中,组织者以参加“纯资本运作”行业为名,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是一起典型的拉人头式传销案。传销人员先拟定自己的人力资源名单,用邀约的方式骗来亲朋好友,再通过上课洗脑逐步消除新成员的戒心,让其相信自己可以在一到两年内赚到1040万,并在交纳69800元入门费后将其发展为自己的下线。参加者加入后必须继续“拉人头”加入,通过这样的几何增长,逐级发展形成“金字塔”形网络层级结构,从而达到迅速扩张规模,谋取暴利的目的。被骗来的人若不愿意加入,传销分子还会让女性成员以“谈对象”为借口,色诱受害人,让其舍不得离开。如果还不能得逞,还会采取恐吓、殴打、限制自由等手段直到受害人交钱加入。

  全能神同样如此,用信徒去“拉人头”发展下线,并且还起了个美丽的名称——“传福音”。如在《关于传福音工作的原则》中称:“以前几种传福音的方式都是行之有效的,如知情人带路、拉关系、交朋友、爱心感化、建立感情、软磨硬泡等。”为此,还专门建立了“传福音”组织体系,制定周密的发展计划,层层下达发展成员的指标。这种类似“非法传销”性质的组织扩张,使其成员数量在一定时间内急速扩展。“为了使人受神拯救,必须不择手段” 全能神为了胁迫新人入教,还会使用色诱、暴力殴打等特殊手段。在加入全能神以后,成员都要“自愿”签订一纸“保证书”,当着介绍人作出“庄严宣誓”。该“保证书”的大致内容是:一旦泄密,全家死光,本人遭殃,会受到“神”极其严厉、恐怖的惩罚,甚至被“神”击杀。这样一纸“保证书”是为了恐吓信徒,让其不敢有任何疑问和反抗。随后全能神又会通过聚会、歌唱等方式强化新人的团队感,消除自我意识,从而进一步接受“神的旨意”,成为神的选民之一,并开展“传福音”工作,被洗脑的信徒只能牢牢的束缚在全能神的精神控制之下任其摆布。拉人、洗脑、胁迫传销组织的每一个伎俩都被全能神据为己用。

  四、社会危害巨大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涉及新疆、安徽、山东、四川、甘肃等多个省份,收取下线申购款、发放下线提成银行账户往来资金总额达23亿元人民币,参与到其中的人员保守估计超过一万人,有超过100名被告人。因案情复杂、涉及人数多,一审开庭审理长达11天,仅一审公开宣判就持续了1天。直接参加庭审押解、保障的法警、公安达200余人,辩护律师近百人。有的家庭甚至一家三口都深陷其中,有的则是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全能神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令人发指。首先,全能神通过“末世论”、非法制作、传播邪教物品等手段骗取信徒大量钱财。如:2002年8月,小区带领石某某从8月16日至23日,分7次向深圳钟氏姐妹汇“奉献款”155万元。钟氏姐妹在短期内收到7个省市全能神人员汇款高达727万元。其次,通过精神控制残害生命。如:2014年5月28日21时许,山东招远市一麦当劳快餐店内发生一起命案,一女孩因拒绝给陌生人电话号码,被张立冬、张帆等6名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殴打致死,手段极其残忍,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行凶者还坚称被他们打死的是“邪灵”,拒不认罪。全能神既谋财又害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相比传销组织的危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审判现场 

  简言之,全能神和非法传销都是危害社会的毒瘤,必须及早铲除。同时,广大网友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邪教“邪”的手段,以免落入邪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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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 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