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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推荐】剖析李洪志的“受苦”论

作者:更 生 · 2008-10-04
  据佛教观念,“苦”可以归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五蕴盛苦8类。李洪志也要求弟子承受许多种苦:“我能感受到你们思想中的状态,很苦,真的苦,可是你千百年的等待不就是为了今天吗?!你将圆满的未来能和你今天承受的这点东西成正比吗?”①其“受苦”论已趋于成形,可概括出五个方面。通过对李洪志的“受苦”论剖析,却可以清楚地看到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一、李洪志通过鼓吹人类“败坏”说,要求弟子接受放弃做人之苦

  现实中的李洪志可以随时变着法子贬低人类,对其崇拜的苦心要远比心中的神多。李洪志编造了人的来源、经历等邪说,“揭示”了人的道德、性情败坏问题,使弟子不再执著于做正常人。

  “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人因为有了私心,做了坏事,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宇宙垃圾站——地球这一层次中来了。”②

  “在很高境界的生命看人都是像垃圾一样。”③

  “在天上的神来看,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得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而我今天要做的不只是叫你的身体表面的改变,也不只是将来在人世间这儿人真正能修成三界外的神了,而是整个宇宙体系的圆容。”④

  “我们有些学员哪,一时糊涂,心态不正,你们想一想,你们一旦对我不敬的时候,旧势力就会下狠手,它们认为这人太坏了。”①

  “碰到磨难,就往外推,一级一级的推,最后推到我这里。我讲了,哪怕是因为你们在证实法救度众生的问题上出现了争论,甚至听到逆耳的话,都是为了提高,……没有你的提高,没有你的圆满,你救度的众生到哪去呀,谁要哇,为什么不这样看问题呢。”⑤

  受李洪志人类“败坏”说影响,弟子必会放弃做人的尊严,把自己看的什么也不是,只有对李洪志俯首听命,任其摆布,才能修炼“圆满”。

   二、李洪志通过散布“上层次”说,要求弟子接受做好“三件事”之苦

  修炼本身就很苦,但还要承办好难办的神差,那会是苦上加苦。李洪志称“消业完毕”才会“圆满”。做好“三件事”(“学法练功、发正念、讲真相”)既是神安排的工作,也是消业工作,弟子必须承受做“三件事”之苦。

  “你还得吃一点苦,遭一点罪,把自身的业力消掉一些,那么你就能够升华上来一点。”②

  “发正念消除黑手。……修炼是要吃一定的苦。可是相对的来讲,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学员,你们吃的苦和历史上修炼人吃的苦差远去了。”⑥

  “大法弟子目前就是三件事。一个是讲真象,一个就是发正念——发正念包括自身和对身体外部形势起作用,再一个就是自身的修炼、学好法。这三件事都是至关重要的。……讲真象中你一下子想叫常人成为大法弟子是急于求成。”④

  讲真相,“不要怕他烦。只要你有善意,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十次八次,他就会接受的。如果他还不接受,那就不是你的错了。”⑤

  李洪志把做“三件事”列入弟子必受之苦内容,其实就是要求弟子在做“三件事”中要全力以赴,如果没有成效,还须向内找,接受上级的批评、训斥或指责,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不能有一丝怨言、不满或争辩,不能有一点偷懒、耍滑、应付和糊弄等心态,达到捣乱破坏的目的。如许多弟子受不了其苦,纷纷向师父告状,得到的却是师父给予的更严厉的训斥,有的甚至会被怀疑是“共特”。

   三、李洪志通过灌输“消业”思想,要求弟子必须承受试炼和熬炼之苦

       生病、没有亲人和没钱的日子很难熬,但有病不治、离家出走和乞讨的日子更难熬。李洪志称弟子有病不治、亲人离弃、生活拮据等苦难是神设置的修炼环境,是为了“试炼、熬炼”弟子,要求弟子把遇到的各种困难视为神的安排,神的考验,必须能够忍受才能消业。

  “我们修炼的人除了师傅给消业以外,自己还得还一部分,所以会有身体不舒服,像有病的感觉,修炼就是从生命的本原上给你清理。”②

   “病根已经摘掉了,就剩这点黑气让它自己往外冒,让你承受那么一点难,遭一点罪,你一点不承受这是不行的。”②

  “什么是修炼?我们要把它洗干净,一步一步的往上洗净,就是洗净!而在不同层次中表现的,就成了铺路、麻烦、吃苦、消业、修炼等,这么修、那么炼。”①

  “我可以这样回答大家,只要在常人这个社会环境中生存,……都被这个情所溶泡着,粒子的间隙间都溶着情。所以呢,一个常人想逃离开这个情是做不到的,只有修炼能做得到。”①

  “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经济上一直都是很困难的,甚至有的学员在生活上都很困难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证实着法、做着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当然了不起。”①

  李洪志一直自吹有大神通,却解决不了弟子病痛、亲人离弃、生活拮据等苦难,李洪志要求弟子承受此类之苦,目的就是让弟子在遇到此类苦时不改变对圆满的追求,仍然坚持修炼,并且不会有任何埋怨。一些弟子承受不了其苦,上吊、自杀、杀人的例子会很多。

   四、李洪志通过否定“旧势力”方法,要求弟子必须承受社会惩治之苦

  被社会所不容的修炼,必承受着鬼鬼祟祟、暗无天日的苦;对违反法律所承受的当是牢狱之苦。李洪志忽悠弟子,受法律制裁或社会指责绝不是他的安排,而是“旧势力”的“安排”,和他以及法轮功毫无关系。

  “作为大法弟子,我们是反对这场迫害的。从师父这来讲,我不承认这件事情;从整个旧势力的安排上来讲,我也不承认。这样旧势力就更加疯狂,所以有的时候迫害就不只是邪恶生命的参与,甚至于有些旧势力的高层生命都在参与。”⑦

  同时,李洪志要求弟子还必须忍受审讯、坐牢等苦。

  “为什么在监狱里?那是因为他们在历史上给自己生命带来的留下的没还的债太多,所以造成的磨难就很大,该他在监狱里还债。”⑤

  “如果那劳教所几百人、上千人大家都能做到这样,我看那劳教所它敢搁你们吗?!……那里是很难,但是不管怎么难,你们想到你们的未来是什么吗?……真正达到那个境界了——抓来了我就没有想到过回去,到这儿来了我就是来证实法来了,那邪恶它就害怕。”④

  李洪志恐吓弟子如不能承受以上四种苦,就会承受到神的惩罚之苦。“圆满得佛果、吃苦当成乐。劳身不算苦,修心最难过。”(《苦其心志》)李洪志认为,弟子若愿意甘心承受或接受以上四种苦,必会得到圆满。否则,会得到神的惩罚之苦,“真的圆满的那一天,我告诉大家,真的是大法弟子白日飞升,全世界都可以看得到的。(鼓掌)圆满不了的,那一天你就坐那哭吧!没修好的,我看哭也来不及了。”①。因此,弟子承受以上四种苦是不可选择的。

  从以上剖析可以看出,李洪志的“受苦”论同佛教所讲的苦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其邪教特征的又一个鲜明体现。


  附:
  ①《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五日于洛杉矶美国西部法会
  ②《转法轮》
  ③《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④《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2003年4月20日
  ⑤《在2008年纽约法会上的讲法》完整版
  ⑥《2004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⑦《在2002美国费城法会讲法》

  原文网址: http://blog.kaiwind.com/users/1031/archives/2008/2008927193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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