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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面前,主佛真相毕露(图)

作者:秦如风 · 2013-08-13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接到钱

   

  收到钱的李洪志十分殷勤,接着为该女子发功治病

  8月9日,网友余军在网上公布了主佛李洪志发功治病当场收钱的材料和图片,原来,1992年6月21日,李洪志在北京建材礼堂做“带功报告”。报告结束后,李洪志为一对中年夫妇“发功治病”,并当场收取患者金钱。

  余军的这一爆料,对于李主佛来说,无疑是被揭去了一层皮,因为李洪志多次讲,他对“常人的金钱不感兴趣”,并要求弟子放弃“利”。可是,余军的爆料却证明,李洪志不仅对常人的金钱感兴趣,而且是见钱眼开,视金钱为生命。从中我们发现李洪志的极度虚伪,一方面,心口不一;另一方面,推行师徒双重规则。爱钱如命,却口口声声对金钱不感兴趣。

  ——为了钱,心口不一。

  李洪志唱过这样的高调:“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转法轮》),“我们对常人的金钱……政治、权力都不感兴趣”(《2003年美中法会讲法》)。他甚至恬不知耻地说,“我有一亿多弟子,我只要说每人给我一元钱,我马上成为亿万富翁,……但是我不曾跟你要一分钱。”然而,对金钱不感兴趣的李洪志却运用种种手段,日进斗金,有事实为证,李洪志迅速暴富后,曾先后在长春和北京购买3套住宅,总价值150余万元。移居美国后又先后添置7套房产,总价值超过544万美元。不仅如此,李洪志还购置过许多轿车,仅在北京就有宝马、捷达、桑塔纳等3辆轿车。

  一个对金钱不感兴趣的人,一个不要弟子一分钱的人,何来金钱购置这么多的房产、车辆?从李洪志为别人“治病”的过程中可以看到,钱是李洪志的生命。请看其治病的过程:他先是装模作样地向对方发一下所谓的功,然后停下,目光游移不定,欲言又止,等对方奉上钞票。当对方将钞票递过来时,李主佛迫不及待地收下,小心翼翼地藏进衣袋,再接着给对方发功,而此时的发功明显认真多了,由坐着“发功”到站起来“发功”,且精力集中。

  ——为了钱,忘恩负义。

  李洪志的早期弟子李晶超,为李洪志创立并传播法轮功立下汗马功劳,并且李洪志1992年6月到北京传功,就住在李晶超哥哥李晶峰家中,由李晶峰的引荐,才在北京办起了讲座。李晶超为追随李洪志,辞去公职,没有薪水。当李晶超因妻子生育,向李洪志借钱,李洪志只答应借500元,为此与李晶超闹翻,分道扬镳。连李昌当时对李洪志如此吝啬也看不下去,认为这点钱连住院费都付不起,但李洪志却对他谎称钱是用来修建法轮功基地的,可结果基地并没有建,所谓建基地的钱最后都上了李洪志的腰包。轮内有名“英雄”王玉英在轮内奉献完5000万后被打为“共特”,海外“民运”人士曾节明被吸干后沦落到给人开出租,“1.23事件”自焚者为法轮献出全部甚至生命后,便落个轮外“孤坟野鬼”,师傅连烧纸都舍不得买一把。

  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李主佛就是这样报答对他有恩的人,报答为他辞去工作的人,谁说师父不为钱?应该说,师父眼中只有钱,师父最爱的就是钱,因为钱可以让他过上醉生梦死的生活,钱可以让他生出拥抱“前世皇后”刘崭的大神通。

  ——为了钱,不择手段。

  据前法轮功学员刘亚谦曝料:“1998年10月,法轮功大连辅导站站长送给李洪志一台日本尼桑轿车。李洪志得到这辆车后,通过长春总站打电话通知我,利用我在长春市工商局车辆管理的便利之机帮助转卖车辆,最后将车辆变卖给北京籍的李某某。李洪志得卖车款近十万余,而卖车转籍的3800元手续费都是我给垫付的,至今未还。”(《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图)》。1992年5月至1994年年底,李洪志本人或伙同他人以开办法轮功培训班的名义,通过办法轮功学习班56期就收取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这些收入大部分没有纳税。“山东科技文化服务中心”自1994年6月以来的5年中,“服务中心”营业额为2000多万元,利润830余万元。该“服务中心”与李洪志约定,李洪志提取其利润的15%,应实得124万余元,已查实该“服务中心”已交“法轮大法研究会”70万元,给李洪志本人9万元,并为李洪志购买桑塔纳小轿车1部。李洪志本人所得没有纳税。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上半年,“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骨干姚某主持走私香港版法轮功图书在北京销售,初步查实,销售这批图书得款540万元人民币,汇到了李洪志在境外的法轮功书籍出版发行代理人纪烈武提供的账上。据纪烈武介绍,海外书款全归李洪志。1998年7月前,武汉深深集团公司先后上交李洪志和“法轮大法研究会”12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李洪志未交纳过个人所得税款。

  无数事实证明,为了钱,李主佛不择手段,倒卖车辆,投机取巧,非法办班,推销书籍,偷税漏税,一句话,只要能赚钱,李主佛什么事都敢做。

  ——为了钱,锱珠必较

  李主佛口口声声称,“人类的道德水准在大滑坡,世风日下,唯利是图,为了个人那点利益去伤害别人,你争我夺,不择手段这样干。”这话其实是李主佛的自画像,据原山东冠县“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张代玲回忆,1992年11月,李洪志带着四个徒弟来到了冠县,找到张代玲要求办班。原本双方说好,全部收入李洪志与当地负责具体办班事务的对半分,“谁知,办完班后,李洪志翻了脸,见到钱,眼瞪得圆圆的,直着脖子叫:我要70%,你们得30%!”争执一番后,“办班的人让了步”。“令人意外的是,李洪志到此并不满足。分钱的时候,他的一个徒弟说:‘你看,李老师的衣服这么旧,再多给身衣服钱吧。’最后,李洪志……比按三七开的比例多要了180元。”(《李洪志办班赚钱传“法”后见钱眼开》

  在金钱面前,李主佛原来比菜市场上讨价还价的主妇还要厉害,他的行为才叫不顾尊严,唯利是图——这才是李主佛的真实面目。

  ——为了钱,恐吓弟子

  为了一人独发大财,李洪志在师徒间推行双重标准,在自己疯狂攫取金钱的同时,不断地告诫弟子:“执着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修者忌》)“对于物质利益,对钱追求的心那么强是修炼吗?”(1997年《纽约法会讲法》)当发现有弟子挪用所谓的项目资金时,李主佛警告说,“假如说你用别人的钱,挪用别人的钱或者神韵的资金去做了,那么就不一样了——这个项目怎么做都没有你的威德,那旧势力就会抓住你这个问题:你是助你师父正法还是你师父助你?而且在任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了资金,或者是当了自己的钱,那可是修炼大忌,可是很严肃的问题了。所以有的时候我在想,可千万别在这上出问题……可是我真担心谁在这上出问题那么多年就白修了。”

  在李主佛的种种诱骗手段下,大法弟子纷纷慷慨解囊,为大法捐款积德,自掏腰包为神韵推票,以致于自己生活穷困不已,大法弟子互相见证了为师父奉献后的穷困,“以前她花钱大手大脚,从来不算计,穿的衣服都是好几百元一套的,换成现在的价格得上千元一套,而现在,一百元的衣服她都嫌贵,几天前她说实在没穿的了,就花三十五元买了件上衣,四十元买了条裤子。”(《真相资料的资金是这样来的》弟子这样穷,师父却是暴富了,据有关资料,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七十八万九千元,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

  如今,近20年了,李洪志更是富可敌国,仅龙泉寺一处便价值2000多万美元。在贫富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弟子们纷纷自谋出路,或另立山头,或回归常人生活,如今的李洪志已是极度“贫穷”,可以说,他“穷”得只剩下钱了。

  原文网址:http://www.kaiwind.com/kfgc/kfsp/201308/13/t20130813_1033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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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桑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