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神仙”如何面对证人们(图)

作者:周建福 · 2013-05-22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曾吹嘘自己是比释迦牟尼还要高万倍的佛,自称“四岁得道、八岁圆满”,具有“搬运、隐身、定物、预测未来”的神通。然而,这位具有预知未来功能的“神仙”,没预测到自己的证据会被常人证人们抖露出来。

  ——医生潘玉芳见证李洪志的出生

  李洪志一直否认人由父母所生,更不承认他是父母所生。然而,当年给李洪志接生的医生潘玉芳却见证了李洪志跟常人一样由母亲卢淑珍所生。上个世纪50年代初,潘玉芳与李洪志的母亲卢淑珍均在吉林省怀德县公主岭镇(现公主岭市)的一家私人诊所任助产士。不仅如此,当时李洪志的父亲李丹、母亲卢淑珍与潘玉芳是“医师会学习班”的同学,潘玉芳甚至记得,“1951年卫生协会每次开会,卢淑珍总坐在窗台上,与李丹眉目传情”(《李洪志父母是如何走到一起的》,凯风网2013-05-13)。潘证实,李洪志的父母相识于1951年春,于1951年秋季结婚。1952年7月7日,潘玉芳到李家中为卢淑珍接生。老人还记得:当时卢淑珍难产,打了一针催生素后,才使孩子李洪志顺利降生。

  据此,李洪志跟常人一样,凡胎降生。面对事实,李洪志再有何理由抵赖?可惜当时“神仙”李洪志没用自己的隐身术,要使用了隐身术,潘的证词可就无处而来了,可如今,“神仙”可怎么跟接生的医生解释?

  ——战友李庆元见证李洪志积极要求入团

  李洪志仇视取缔其邪教组织的中国政府,一直要法轮功弟子“三退”即退党、退团、退少先队。甚至面对自己曾经加入共青团的事实,撒谎说自己是被动入团。然而,其战友李庆元却正是李洪志是积极主动要求入团,并非被动入团。

  李庆元,1943年9月出生,吉林省长岭县太平川人,1969年入伍,曾任吉林森警支队(森警总队前身)宣传队班长、宣传队队长,森警总队后勤部部长,是李洪志在森警宣传队服役期间的战友、领导。他说:“1972年,当时森警宣传队在搞人员调整,需要小号演奏员。经别人推荐,知道李洪志有这个特长,就把他招进来了。一直他是在乐队班,是名普通战士兼演奏员。我当时在演员班当班长,和他是两个班,当时还不是他的直接领导。但是,我们朝夕相处,隔壁就是他的房间,这边就是我的房间,每天在一个食堂吃饭,一个排练厅排练,一起演出,就是非常非常接近,非常非常熟悉了……应该说李洪志在我们部队表现的还是不错的。小号的演奏水平不算特别好,但是业务还算过得去,日常表现中规中矩,和其他青年差不多,也很勤快,也很好学,好人好事也经常做。比如说早晨起床打扫卫生,擦楼道,他都干,也算个进步青年。大部分青年思想汇报都是经常写,几乎是每年都有一两份。一个是表现自己要求上进,另一个是需要组织对他了解,以便加强对他的培养。李洪志也是这样,思想汇报也写,入团申请书也写”;“这个不存在什么被动不被动。当时的青年要求进步,他也是非常上进的,一点虚假的都没有,所谓的被动入团,这个我好像都搞不懂,这个当时不可能有这种情况,现在也没有这种情况。不存在。”

  李庆元见证了现在仍存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档案馆的李洪志的入团申请书是李洪志亲笔信。

李洪志亲笔写的两份材料

  李洪志曾积极上进,却说是被动入团,面对战友如何解释?怪不得,战友李庆元说李洪志不再跟他们这些知道李洪志老底的老熟人联系。

  ——户籍人员见证李洪志改过生日

  自称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李洪志,却偏偏不能离开常人母亲的躯体而生,更可悲的是出生日期自己都无法选择,只好求常人帮其改。这不就“神仙”就给常人留下了把柄。

  1994年9月23日,李洪志开车到徐寅筌(时任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度处副处长,曾任吉林省及长春法轮功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家,说当年当兵复员落户时年龄搞错了,让徐帮改过来,户口在绿园派出所。当时徐寅筌妹夫王长学正好在绿园派出所当教导员,徐寅筌当场就答应了。第二天,徐寅筌到派出所找到王长学,以李洪志身份证丢失为由补办身份证。王长学在审批表上签批同意,并找到警员孙莉萱办理了相关手续。据孙莉萱回忆,1994年9月24日(周六),教导员王长学领着徐寅筌找到她,由徐寅筌自己填写了居民户口薄和《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审批表》。因当时派出所内勤贾明山不在,孙莉萱在派出所意见栏中代签了办理意见。因徐寅筌说李洪志生日在复员落户时写错了,就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栏中出生日期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将居民身份证编号栏中220104520707361的“20707”改为“10513”。教导员王长学在《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审批表》上签批同意。9月26日(星期一)上班后,孙莉萱向贾明山通报了李洪志办理身份证的情况,并告诉贾明山是王长学教导员批办的,贾明山在《签发居民身份证登记薄》上作了补登记载。徐寅筌拿到《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审批表》后,到长春市公安局三处制证所为李洪志制作了新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1951年5月13日,编码为220104510513361,签发日期为1994年10月20日。

  不知作为有“隐身功能”神仙的李洪志如何不把这些证人们的证据隐去?既然无法隐去,李洪志该向证人们认罪——假扮神仙。

  原文网址:http://www.kaiwind.com/kfgc/kfsp/201305/22/t20130522_888372.htm

【责任编辑:一洋】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