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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拿爱情婚姻当什么

作者:木东 · 2017-08-28 来源:凯风网

  爱情,是人类最纯洁、最美好的情感;婚姻是爱情的延续,也是人类文明繁衍生息的基础。爱情婚姻是庄严神圣的,是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儿戏的,是绝不容亵渎和玷污的。爱情婚姻一旦被贴上邪教的标签,就会成为一种工具、一场儿戏、一桩买卖……

  法轮功:拿爱情婚姻当干扰

  为实施精神控制,蛊惑弟子潜心修炼法轮功,李洪志抛出了一系列“去情”邪说:“常人就是为情活着,那么作为一个练功人……突破这个关”、“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等等。

  爱情婚姻是人间情感的重要组成,当然也在李洪志所谓的“去情”之列。在李洪志的蛊惑下,很多法轮功弟子视爱人情、夫妻情为实现“上层次”、“圆满”的干扰,弃之如敝履。湖南华菱衡阳钢管集团职工、法轮功“练功点”辅导员张标,为了追求更高“层次”,抛下襁褓中的女儿,毅然与身体虚弱的妻子分手(《邪魔缠身弃亲情幡然悔悟重做人》2007年12月29日凯风网)。法轮功受害者晓梅,为了修炼与丈夫“禁欲”,把本来恩爱的丈夫,当成了垃圾丢在了一边,独自离家出走(《男女双修吞噬了她的幸福》凯风网,2008年6月3日)。阎惠敏、阎惠芳姐妹被父亲阎建志拉入法轮功后痴迷不醒。为此,姐妹俩的丈夫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分别提出离婚,阎惠敏和阎惠芳竟一口答应,在她们看来,修炼就是要按李洪志说的去掉“名、利、情”,离了婚,练功就不受干扰了……(《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破坏家庭案例剖析(下)》2013年9月7日凯风新疆)。

  全能神:拿爱情婚姻当诱饵

  全能神要求女教徒以美色为诱饵拉人入教,鼓励教徒“性交通”,全能神在《神选民必须遵守的“行政十条”》中要信徒“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全能神信徒中女性居多,她们常用“爱情”、“婚姻”关系,不惜把自己的爱情婚姻当儿戏,诱惑单身男青年。在他们的《摸底明细表》中有“有无想找对象”一栏,借介绍女友为由套近乎,其实全是婚姻骗局,其目的就是诱惑他人加入全能神。

  全能神利用外表靓丽,谈吐优雅的女性信徒,借“爱情”和“婚姻”之名,去接近基督教会里的未婚男信徒,千方百计拉他们加入全能神,使之成为全能神的俘虏。河南豫东某地有一个虔诚的宗教信仰者,在教会中德高望重,儿子三十多岁了没有结婚。为了争取这位老人,全能神屡次派人“交通”无果。但他们并不死心,又派出美貌女信徒。该女自称慕名而来,知道两人信仰坚定想来当使女,最终把儿子拉到了床上,当继续勾引老人时被严词拒绝。后老人和教友劝回了迷途知返的儿子,女子则纠集同伙烧了这家人的房子。原来,此女是全能神派出的诱饵。还有一位男信徒,一直很难找到对象,接触全能神的传播者后,他们给他介绍了一位漂亮的“女朋友”,这位女子的“爱情”很快把他迷得如痴如醉,不久二人便同居了,紧接着就加入了全能神。可是,不久之后,他的“妻子”却神秘地“消失”了,而自己却已经深陷全能神的泥潭,无力自拔了。

  门徒会:拿爱情婚姻当筹码

  门徒会提倡“神家婚办”,明确要求“信神不能嫁外邦人,信神不能娶外邦人”,禁止教内成员与“外邦人”通婚,由上级“奉差”按照“神的旨意”分配指定婚姻,成立“教内家庭”,声称与信神的人结婚能避免灾难。一般教徒是不配进行“神家婚办”的,除非是全家复活的(也就是全家信教的)才可以享有这种神圣的婚姻。意思是,如果要想结婚,全家必须加入门徒会。

  内蒙古人吕凤梅在酒店做服务员期间,得到同在酒店的服务员王梁的热心照顾。但王梁是门徒会信徒,多次劝吕凤梅信教,说信教有多么好。2015年8月,吕凤梅和王梁关系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王梁父母要求吕凤梅必须跟着他们信教,因为他们全家信教,而且婚礼也要“神家婚办”,否则没有商量。王梁父母的要求得到吕凤梅及家人的反对。最终,二人的爱情被邪教毁灭(《“神家婚办”扼杀了我的爱情》)。山东沂水县刘明和张诺2012年相恋。2013年二人准备订婚时,张诺的父亲却说,“我们是三赎基督成员,想跟我女儿结婚,就必须跟着一起信”。为了爱情,刘明选择结婚,但张诺父母一直没有放弃拉刘明入教的想法。2014年4月,刘明的儿子出生,这本是件合家欢喜的事,可张诺的父亲却利用孩子作为拉刘明入教的筹码,让刘明向他们屈服,跟着他们一家信三赎基督。刘明实在无法与门徒会家庭生活,随后离婚,一对美满的爱情就这样毁了(《三赎基督毁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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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琳怡 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