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俄罗斯对待法轮功的态度(图)

作者:淮乡子 · 2016-12-28 来源:凯风河南网

  俄罗斯是深受法轮功其害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在俄罗斯处处作恶的法轮功,处处碰壁,可谓生存日艰。说起这一变化,就不能不提俄罗斯对待法轮功的态度。什么态度?本文用五个关键词帮你逐一解读。

  关键词之一:“揭露”

  法轮功是具有破坏性的教派组织。2003年8月,俄罗斯法学博士博金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理论和活动进行了分析鉴定,得出了“法轮功是具有危害个人、社会和国家的破坏性(反社会性)教派组织,应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注销并制止其组织活动,进而依法取缔之”的结论。该文首刊于俄罗斯“国家与宗教”网站,并相继2004年、2009年被哈萨克斯坦“亚洲中心”网、乌克兰“民主国家的异端与社会”网转载。

  无法无天的法轮功。2003年9月17日,俄罗斯东正教网站《俄罗斯人民路线》发表了俄罗斯国家历史博物馆教派学家、“东方传统”科学协会会长亚历山大·德米特里耶维奇·泽利尼茨基一篇题为《无法无天》的文章,对法轮功的混合主义(注:在现代汉语学中,法轮功是“混合教派”的典型例子,主要特点:明确的末世论,将首领视为神明和混合性))性质作了一定的阐述,并对法轮功的名称和教义以及相关活动进行介绍。他提醒人们,在面对中国官方和法轮功教派的信息冲击时,要对所得的信息进行仔细的考证,不能被某些信息所误导。

  法轮功已成世界性邪教组织。俄罗斯反邪教专家德沃尔金2008年5月在北京与中国反邪教协会专家进行学术交流时介绍说,90年代中期法轮功开始在俄罗斯出现,目前在20多个城市里追随者不超过1500名,他们数量不多,影响有限,但极具攻击性。德沃尔金认为,邪教组织往往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将自己标榜为“人权卫士”,法轮功也不例外,该组织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邪教组织,世界上所有健康、正义的力量都应该联合起来反对邪教;必须要揭露邪教是如何破坏人权的,帮助人民认识邪教的本质,告诉人们谁是真正的人权卫士;我们的职能部门知道,如果一个邪教具有明显的反对某国政府的色彩,它同样也会反对其他国家的政府,所以俄罗斯当局对法轮功的活动采取了限制措施。

  “信息恐怖主义”组织实施者。2008年10月13日至14日,题为“信息极端主义:法轮功的是与非”国际研讨会在乌克兰首都基辅举行。与会代表从宗教学、法学、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信息传播学等角度对法轮功组织的性质、特点和危害进行了剖析和鉴定,认为法轮功是一个组织严密、具有破坏性的迷信组织,对社会和公众构成严重危害,并且是潜在的暴力倾向组织。俄罗斯萨马拉国立教育大学专家韦尔希宁对法轮功俄文网站进行了长期研究。韦尔希宁指出,反对中国政府是该网站的主要内容,而网站报道内容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之上的。从法轮功网站的宣传内容可以看出,该组织实施的是“信息恐怖主义”。

  法轮功是精神世界的氰化钾。2015年7月3日,俄罗斯消息报网站登发了记者瓦连里·希罗科夫的题为“东方的‘保健操’真是那么简单”的专稿,作者在文章中就法轮功邪教的性质提出了新颖的说法,尖锐指出法轮功是“有毒的”组织之一,是精神世界的氰化钾。指出唯一保护自己不受这个组织侵害的方法就是不与它接触。

  关键词之二:“抵制”

  法轮功在俄罗斯滨海边疆区遭到抵制。凯风网2014年7月24日报道称,2013年5月至7月,俄滨海边疆区旅游部门联合警察局于持续开展反法轮功宣传活动。滨海边疆区各大旅行社纷纷到符拉迪沃斯托克、巴尔基赞斯克、乌苏里斯克等城市的闹市区,向俄民众发放抵制法轮功的宣传单(册),号召民众远离法轮功。

  法轮功广告牌被清除,网站被封堵。俄罗斯“莫斯科共青团员”网(Rostov.mk.ru)2013年6月6日报道,俄罗斯南部最大城市罗斯托夫市马特维耶夫—库尔干区清除了一处宣传法轮功的广告牌。该广告牌是一居民为了吸引人们对法轮功的关注,在自家大门口设置,张贴有法轮功标贴、介绍法轮功网站网址和《转法轮》等法轮功资料下载方法。马特维耶夫—库尔干区检察院据此对该居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责其清除广告牌上的法轮功标贴和有关宣传内容,之后,又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罗斯托夫电信部门对法轮功网站实施封堵。

  法轮功在俄社交媒体遭网友抵制。凯风网2015年7月9日发布消息称,近期法轮功人员在俄罗斯社交媒体VK上(原 vkontakte.ru,简称:VK)频繁对网友的ID进行骚扰,同时宣讲法轮功,甚至还向网友的手机发送宣传骚扰信息,让网友们十分反感。法轮功向网友手机发送信息称,“中国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是不公平的”、“我俄罗斯朋友练法轮功治愈了疾病,所以他们很感谢法轮功。”网友们在VK上热议法轮功骚扰宣传之事,并嘲笑法轮功的荒唐可笑行为,呼吁坚决抵制,宣称要一起“组团消灭法轮功”。

  俄罗斯导游对法轮功喊话“别再自讨没趣”。安娜斯塔西娅,俄罗斯滨海边疆区首府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的一名专职接待中国游客的导游。在从事导游的数年工作中,她深深地感受到法轮功对中俄民众的骚扰和危害,并对在俄法轮功喊话“别再自讨没趣”!此文章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日报》发表。

  关键词之三:“禁止”

  《转法轮》等法轮功出版物被列为极端主义宣传品。俄罗斯“猫头鹰”信息分析中心网站(Sova-center.ru)2011年10月31日报道称,10月27日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市五一区法院裁定法轮功出版物为极端主义出版物。该裁定受到俄罗斯联邦高等法院支持,2012年7月4日俄最高法院驳回了法轮功要求撤消将其出版物定性为极端主义宣传品的上诉。这些出版物包括《转法轮》、《关于中国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世界法轮大法》、《全球人权火炬接力》等。俄联邦司法部据此将这批法轮功出版物列入“极端主义宣传材料名单”。

  法轮功谣言炮制者被禁入境俄罗斯。加拿大《温尼伯自由报》2012年1月3日报道称,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与其法轮功信徒器官活摘报告一起被禁止进入俄罗斯境内,此禁令使得麦塔斯受邀2012年在俄罗斯出席会议、举行演讲的行程彻底流产。该报告由温尼伯的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合著,被俄法院裁定为极端主义宣传品,禁止在俄罗斯发行。

  俄罗斯坚决禁止法轮功画展。俄罗斯伊里涅义信息咨询中心网(Iriney.ru)2014年7月18日报道称,罗斯托夫州联邦安全部门通报,该州塔干罗格市检察院查禁了法轮功的“真善忍”画展,没收所有画作并移交至警察局,因为“法轮功画作渲染暴力”。也有市民向执法部门举报称,法轮功的“真善忍”画展将矛头直指中国现行政治体制,意在恶化两国之间友好合作关系。

  关键词之四:“打击”

  俄罗斯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法轮功非法活动。2006年6月30日几名法轮功信徒准备在莫斯科中国大使馆前进行“活摘”表演,当地警方将其拘留,并控以“非法集会活动”;2012年7月27日,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警方在一家印刷厂拘捕了4名法轮功人员,并没收了《转法轮》书籍及其他传单等违禁品;2013年5月,罗斯托夫市铁路区铲除了在“女神”俱乐部活动的法轮功分支组织。检察机关警告两名法轮功成员不允许触犯《反对极端主义法》;2015年6月10日报道称,俄执法部门逮捕了法轮功在乌德穆尔特共和国首府伊热夫斯克市分部的头目加列耶夫。该男子建立了法轮功组织在伊热夫斯克市分支机构的网站,并将法轮功书籍的电子版本放在网上;2016年9月24日,俄罗斯内务部及移民局共同制止了约250名法轮功信徒在莫斯科州纳罗—福明斯克区一度假屋内的聚会,警方逮捕了两名参与人员,并对他们处以行政处罚,其中一人就是该邪教组织俄罗斯分部的监查员。

  俄罗斯执法部门关闭宣扬法轮功的网站。据俄罗斯网站“伊里涅义宗教研究中心中心”(iriney.ru) 2016年4月12日报道,诺夫哥罗德州检察院与联邦安全局联合检查发现,很多网站登载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的书籍和文章。根据俄罗斯法律,目前这些网站已被及时关闭。2008年克拉斯诺达尔市“五一”区法院已认定法轮功书籍为极端主义宣传品,并列入联邦违禁宣传品名单。根据专家鉴定,确定法轮功书籍含有煽动社会矛盾和宗教冲突的言论。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向联邦通讯、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督局提出申请,该局屏蔽了那些登载极端主义宣传品的网站。

  非法滞留的法轮功人员被驱逐出境。从2006年起,俄罗斯内务部拒绝给来自中国的法轮功人员办理居住签证,并命令这些人员离开俄罗斯。2007年,俄罗斯将3名法轮功人员遣返回中国;法新社2008年12月5日报道,位于法国东北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4日裁决称,一名法轮功成员在俄罗斯寻求庇护失败,俄当局把他驱逐出境并没有侵犯他的人权。

  关键词之五:“立法”

  俄罗斯反邪教立法。俄罗斯的反邪教法主要有1997年的《良心自由和宗教协会联邦法》及俄罗斯政府1998年规范“外国宗教代表处”等事项的政府令。这些法律文件建立起了俄罗斯宗教市场准入管制、宗教信仰表示管制和宗教市场强制退市制度相结合的反邪教立法体例。

  俄罗斯立法委员会主席力推反邪教法案。据俄罗斯圣彼得堡“波罗的海信息网”(baltinfo.ru)2013年1月11日报道,圣彼得堡立法大会委员会主席维塔利·米洛诺夫在委员会会议上提出法律草案,要求允许斯莫尔尼教堂实行信息产品鉴定并为此提供财政拨款,实行鉴定的信息产品中包括极端主义信息。

  俄罗斯国家杜马欲起草反邪教法案。2015年12月,俄国家杜马就提出了要对邪教进行法律定义,用以禁止全国范围内异教组织活动。据亚洲时报2016年3月16日报道,莫斯科杜马近期将与法律专家及执法部门共同商讨反邪教的议案,之后将会向俄罗斯国家杜马(联邦下议院)提交这项议案。

  俄罗斯一地通过打击邪教的法律文件。2015年12月17日国际文传电讯社网站载,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州杜马会议通过了“关于传教活动的法律文件”。法律草案的起草者之一,俄罗斯杜马代表季亚特洛夫称:“该草案的通过将会保护公民避免各类邪教的侵害。我希望,随着该法律的实施,在此领域将更有序可循”。法律文件中确定了相关传教活动的含义,其任务是赋予本地区规范宗教传教活动的权利,因为目前缺少对传教者、包括来自国外的传教士的监督机制。

  俄罗斯对待法轮功的这些态度,无疑加速了法轮功衰败。海外不是法外,正义终究战胜邪恶,法轮功最终会退出人们的视线,法轮功必将灭亡!

分享到:
责任编辑:松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