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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岂能保护骗子?

作者:阳光 · 2016-11-15 来源:凯风网

  尽管闫永明善于伪装,在国外有三个身份证号,三个护照号,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最终回国投案自首。

  2001年11月,闫永明涉嫌重要腐败案件,携巨款潜逃新西兰。为了在国外求生,闫永明可谓病急乱投医,先是与“民运人士”广泛接触,试图把经济问题政治化,后来与法轮功沆瀣一气。可“法力无边”的李洪志,最终没能保护闫永明。闫永明机关算尽,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法轮功早已臭名昭著,能保护谁? 

  据《凯风网》刊载,闫永明逃亡新西兰后不久,便投奔法轮功组织谋求“保护”,结识了叶浩、王文怡等一些法轮功人员。2006年5月,闫永明出资发起“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法轮功前呼后应组织若干活动。2006年12月,设立“2006年特别人权英雄奖”,奖金共90000新西兰币;2007年4月,“2007年特别精神信仰奖”颁发给法轮功相关人员,奖金50000新西兰币,新西兰法轮大法学会负责人方三岳上台领奖。闫永明在颁奖大会发言时承诺:“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而法轮功更是对闫永明“报之以李”,2007年7月,新西兰法轮功学会协调人诱骗新西兰法轮功人员上街为闫永明征集签名,声称闫永明因为同情法轮功而受到迫害,以此要求新西兰政府给他公民权。可是,国外不是法外,新西兰政府并没有被法轮功所蛊惑,依法将闫永明引渡回国。

  闫永明对法轮功的巨大经济援助,目的是想收买利用法轮功,为其发声,达到政治庇护的目的。但他没重视的是,法轮功自身早已臭名昭著,这样的一个邪教组织,所说的话有谁相信?言论的声援能保护谁?

  众所周知,法轮功组织是一个造谣工厂。不说别的,单就炮制“活摘”谣言,足够让法轮功声名狼藉。为了诋毁我国政府,法轮功组织处心积虑收买境外人员,不断攻击我国正常的器官移植,口口声声“遭迫害”,拿人权说事。但其“主子”并非对其言听计从。2006年4月16日,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网站发表《美国国务院谈中国法轮功问题》文章称:“国务院表示,对于中国东北某地有一处集中营监禁法轮功学员并摘取其人体器官的报道,美国经派员实地查看没有发现任何证据可以支持上述报道”。“活摘”谣言编造太离谱,连法轮功的“主子”都怕影响自己的声誉,忙着在这一事件上撇清关系。“主子”对于“活摘”的态度,无疑狠狠地扇了李洪志一耳光。自己都声名狼藉了,法轮功还能“抬高”闫永明?

  法轮功本身也是骗子,骗子能保护骗子? 

  中国有一句成语,叫“臭味相投”。意思是说,彼此的思想作风、兴趣等相同,很合得来(常指坏的)。这句成语,用在闫永明与法轮功的关系上是最恰当的了。

  先说说闫永明,号称“伟哥之父”,1992年注册通化三利化工公司,短短几年光景便负债累累,无奈之下,闫永明携款潜逃,涉案金额高达2.5亿美元。潜逃后的闫永明,在国外豪赌,生活极尽奢华,把自己装扮成大款,可他口袋里的钱,都是不义之财,十足的骗子。

  再说说李洪志,原本就是一个吹小号的。创办邪教法轮功后,靠吹嘘自己有“神功”,非法办班、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等物品,骗取了大量钱财。1999年10月,公安机关在湖北武汉和山东济南破获了三起非法出版和销售“法轮功”类书籍、音像制品及其它物品的特大案件,三案的非法经营额高达1.3亿元,非法获利达3886万多元。当然,这还只是李洪志骗取钱财的极少一部分。

  相比李洪志这个“大骗”而言,闫永明恐怕还只能算“小骗”。“小骗”想依赖“大骗”,会是一个什么结局,可想而知。尽管闫永明对法轮功组织一掷千金,但法轮功并没有为闫永明办多少事。他们能做的,也只是诱骗新西兰法轮功人员上街为闫永明征集签名而已。或者,在法轮功网站推出所谓的“人物特写”和专访,连篇累牍地赞扬几句,称闫永明为“英雄”。其实,李洪志根本无心也无力帮助闫永明。与其狼狈为奸的目的,是看中了闫永明口袋里的巨款。事实上,李洪志也毫不忌讳,在《2015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李洪志就曾说,“不管怎么样,他没想到捐给别人,捐给法轮功,那这个人还是有可救的余地,是不是?当然了,真的大法弟子真相点上需要钱,他捐点就捐点吧。”

  拿人钱财,并不替人消灾。“红通5号”人物即将被引渡回国,媒体早有披露。就算李洪志孤陋寡闻没有注意,“神通广大”的李洪志,“掐指一算”应该能算出来吧?对待闫永明即将面临的惨剧,李洪志显得漠不关心。撇开法轮功的“福报”、“法身保护”等不谈,法轮功官网应该为“盟友”鼓与呼吧?眼见闫永明大势已去,法轮功媒体至今默不作声。李洪志是何等的势利小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一些不法之徒,想借助邪恶势力逃避法律的制裁,终究是徒劳。闫永明的下场,是最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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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