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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淑珍的“家”在哪里?

作者:胡绪作 · 2016-11-11 来源:凯风网

  “家”,从狭义说是指“房子”,是遮风挡雨、御寒避险、吃饭休息、存放财务的地方;从广义说,“家”是指“精神家园”,包含亲情,有责任在内;从“家”的构造看,家里有父母、配偶、儿女、兄弟、姐妹……

  人们常说:“母亲在哪,家就在哪。”然而,今年八月里,自诩为“主佛”的法轮功头目李洪志的母亲,于2016年8月去世了。不知李洪志心里咋想的?

  然而,对芦淑珍而言,却是“儿子在哪,家就在哪”。不过,芦淑珍颠沛流离的境遇,不知道这一辈子真正的家在哪?

  家在吉林,风雨飘摇。芦淑珍是吉林省长春市人,1928年10月出生,1951年与李丹结婚(再婚),并于次年7月7日生下李洪志(乳名“小来子”)。从此,芦淑珍有了自己的家。生下李洪志兄妹4个后,芦淑珍与丈夫李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经常吵闹,性格要强的芦淑珍最终与李丹分道扬镳。这个家,散了。

  本来,芦淑珍如果另嫁,又会有自己的一个新家。但,芦淑珍为了抚养李洪志兄妹几个,已经是再婚的她,选择做一个单亲妈妈。在那个计划经济的年代,一个人那么点微薄的工资,拉扯这么一大群孩子,谈何容易!贫寒的家庭,让李洪志兄妹对父亲李丹十分怨恨,曾为了从李丹那搬走一盆君子兰,而大打出手。

  尽管家庭贫寒,芦淑珍还是撑起了这个家,子女们都能读书、工作了。李洪志参军后留在了部队招待所当服务员,李君1980年进入东北光学仪器厂工作,李萍在长春市第三中学毕业后进入沈阳军区前进歌舞团当独唱演员,李东辉在延边艺术学校毕业后到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博物馆做了讲解员。

  在芦淑珍心目中,吉林长春这个家虽然贫寒、支离、风雨飘摇,却是最真实的家。

  家在泰国,寄人篱下。那时,李洪志沉迷鼓捣气功,没有正当收入,曾投机倒把卖自行车,后来却是坐吃山空,没让母亲芦淑珍过的顺心。在芦淑珍眼里,李洪志是烂泥巴扶不上墙,最不省心,最不放心的就是李洪志。

  1989年4月,芦淑珍女儿李萍跟歌舞团来到泰国演出,艺深貌美的她,被泰籍华人孙森伦一眼看中,两人闪电结婚。婚后,李萍提出把母亲芦淑珍接到泰国居住。芦淑珍不放心儿子李洪志,把儿李洪志和李美歌(李洪志女儿)也带到了泰国。

  来到泰国,虽然受到女婿孙森伦热情相待,但举家前来投奔,芦淑珍还是有些大不自在。她知道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作为娘家人是不好长期居到女婿家。再说自己帮不上女婿一家什么忙,连家带口来投奔,李洪志又是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长此以往,如何是好?因此,只要李洪志哪点让人不舒服了,芦淑珍就会破口大骂。

  家在美国,有如牢笼。取缔法轮功,李洪志为了逃避打击,逃往美国。通过签证,李洪志举家都到美国居住。芦淑珍虽人老,但不糊涂,对李洪志宣扬的那一套从不相信,早期还告诉别人不要相信“小来子”的话,也反对李洪志背叛祖国,一直坚持自己的立场。她清楚知道,李洪志把她接到美国居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叛逃结局。但她管不住孩子了。人老了,只能是孩子在哪,家就在哪。

  “百里而易习,千里而殊途。”芦淑珍在美国生活无疑是走入牢笼。一方面,语言不通,习惯不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祖国故乡的亲朋好友、同事都没法联系,家乡的美食、风俗、节日,只有怀念的份。另一方面,李洪志被判祖国,芦淑珍自知罪孽深重,没有管教好“小来子”,看到李洪志上蹿下跳,忙着破坏祖国,虽然心急,也只有是信马由缰,无可奈何,听之任之了。

  家在“宇宙”,虚无缥缈。芦淑珍去世了,按照李洪志说法,她应该是回到“宇宙”那个家了。李洪志自诩“宇宙主佛”,宇宙中“最大”,连“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他造的。李洪志还胡诌:“今生我是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哪个是你母亲,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真正的母亲”、“你真正的母亲在宇宙产生你的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父母”……按照李洪志这些言辞,母亲芦淑珍该是回到了宇宙生她“元神”的那个父母家了。更离谱的是,假如芦淑珍是儿子李洪志所造,芦淑珍回到那个“家”,芦淑珍与李洪志母子关系该如何转换?

  李洪志这些大逆不道的话,如果母亲芦淑珍有知,不知该有多寒心!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人们往往失去才觉珍惜。芦淑珍去世了,李洪志这些话随着母亲芦淑珍两眼一闭,是否该有反思?还是会更加坚信自己所言?

  “死去元知万事空”。芦淑珍去世了,是否去了“另外空间的家”,自有后人去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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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