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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敛财有“术”

作者:盆栽大米 · 2016-07-29 来源:凯风网

  敛财是邪教的主要特征之一。其敛财的目的,一是为了邪教头目及高层骨干奢侈腐朽的生活,二是为了建立邪教王国而置办产业,以及维护邪教组织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开销。勿容置疑,邪教组织的所有钱财,无一不是通过欺骗手段盘剥普通信徒和蒙骗民众而榨取的血汗钱。为了达到敛财的目的,所有邪教组织都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在“敛财术”上下功夫、做文章。或威逼利诱、或欺骗恐吓、或以“做项目”“办公司”套现、或以“推销产品”变现,等等。行骗时,有的大张旗鼓,有的遮遮掩掩,真所谓敛财有“术”——各显“邪通”。在此,笔者试从邪教敛财的欺骗心理及实施手段进行粗浅的分析,以揭示邪教的欺骗性和对社会的危害性。

  ——邪教敛财的心理骗术

  邪教将“心理弱势”群体作为自己猎取的首选目标。“心理弱势”群体主要表现在:工作遭受挫折、偶遇不公、身患疾病、生活困扰、事业不顺、婚姻离异,以及文化偏低、年龄偏大等等方面。如邪教“全能神”、“门徒会”等都将自己发展信徒的主要矛头指向相对偏远的农村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具有上述“心理弱势”的群体。虽说不同的邪教,其敛财的方式方法存在差异,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快速锁定目标人群,作为自己施展骗术的对象。笔者通过调查发现,被邪教“敛财术”锁定的对象具有如下共同点:

  一是有所“求”的心理。被骗人群都具有一定的心理需求。如希冀自己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学业有成,希望患病的家人早点好起来,家庭保平安、能过上好日子,等等。

  二是有所“怨”的心理。被骗人群中有些遭受不公,有苦无处说;或长年被病魔缠绕,情绪低落,人前人后抬不起头;还有些人因为与家人或朋友产生误会,心生怨恨,等等。

  三是有所“困”的心理。被骗人群中有些人因生活贫穷困苦,有些人碰上头痛或麻烦的事情难以解决,还有些人则是情感上受挫,心生苦闷和困扰。

  上述三类“心理弱势”人群,不能通过合理的方式缓解情绪,不能寻找正确方法进行排解。如果遭遇邪教人员的蛊惑,其“有所求”的心理极易被加剧,“怨恨”和“困扰”心理极易被渲染和放大。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便滑入邪教泥潭,甚至积重难返、不能自拔。

  ——编织邪说、为邪教敛财筑牢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是用邪教“理论”忽悠信徒为“神”而“舍财”。如“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蛊惑弟子:“对财的舍弃,当然它也是一方面,也是比较主要的一方面。”及“对金钱或者是在物质上看的淡一些。”又如“全能神”邪教反复强调:“要做诚实人,把心交给神。”要求信徒:“要做没有索取、只有奉献的忠心信徒。”“门徒会”邪教宣称:“种地不上化肥、有病不需吃药就能得着医治,一顿只吃二两粮。”等等,上述邪说控制了信徒正常的精神需求和物质享受,转而无偿地为邪教组织“捐献”自己的钱财。

  二是编造“神迹”、“神威”,欺骗和恐吓弟子为“消业避灾”而向邪教组织“捐钱”。如“门徒会”邪教鼓吹的“神的赐福”、“蒙福粮怎么也吃不完”、“家里没有老鼠”。1996年8月李洪志《在悉尼法会讲法》中说:“我有无数的法身,我的法身不能用数字来计算……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在《转法轮》中说:“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李洪志还吹嘘:“真修的人没有病,我法身都给祛掉了”(《法轮大法义解》)。“全能神”邪教也大力吹嘘其“真神”“神力”之广大,包括赏赐给信徒“福报”和用“闪电击杀”“那些人”(指不信“全能神”的人)。

  三是胡说“钱财”可以“通神”,可以“兑福”。邪教组织为了最大限度地骗取钱财,会在“教义”和“经书”中精心设计,并在各种“传教”和“讲法”活动中反复向信徒灌输钱财可以“兑换”成“功能”和“福报”。如“全能神”在“传教”过程中反复强调:“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就越多。”掏钱可以买“通往天堂的户口本”,可以获得“福报”、可以避开“世界末日”等劫难。李洪志在“传功”早期,就在家里设立了“功德箱”,暗示弟子捐钱可以换“功德”。还兜售各种“法器”,如个人照片、练功服、练功垫,徽章及“经书”等。还宣扬信教具有“消灾”、“避灾”、“祛病”等“功效”。并在“讲法”中说:“有人捐了很多钱,功力精进快,这是长功的好机会。”为了进一步欺骗弟子,李洪志还打出“圆满”和“上层次”的幌子,要求弟子放下“名利情”,通过“捐钱”“上层次”、“精进”等。在李洪志的蛊惑下,“法轮功”弟子关云峡胡说:“财可以当德用,可以演化为功,想要上层次,就要用财换德。”还说:“建法轮功基地需要石头,石头是钱,一块石头就是一万元钱,出多少石头就得到多少功”等。

  四是用“有求必应”、“有灾必消”等邪说,进行利益诱骗和恶语恐吓。如果有信徒怀疑“信教”的“功效”而不想给、不愿捐,这时,邪教组织就会恐吓弟子。说弟子不“精进”,还要给弟子增加“黑色物质”、“业”和“灾难”。有的邪教甚至用“闪电杀死”、“形神俱灭”、“圣灵受煎熬”和“彻底销毁”等恶语进行恐吓。

  在建立了“钱财+”机制后,邪教组织就会千方百计的在教义中将信徒的“求”与邪教自身推销的“功”、“德”、“层次”、“福报”相挂钩。同时,用“业”、“灾”、“黑色物质”来解释信徒的“怨”、“困”。通过萝卜加大棒的方式,威逼利诱信徒“捐献钱财”以增加其“功”、“德”使其“圆满”,或减少“业”、“黑色物质”,或避免“下地狱”和被“销毁”的厄运。

  如李洪志在《转法轮》中称:“弟子生病不是真病,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上李洪志宣称自己治病“我瞅瞅你就好了”。在《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的师徒互动环节中,一位弟子问李洪志是否可以接受贪官的不义之财。李毫不掩饰地回答:“但不管怎么样,他没想到捐给别人,捐给法轮功,那这个人还是有可救的余地……他捐点就捐点吧……钱不干净,可是哪,却用在了救人上,那它干不干净啊?它就不一样了,是吧?就替他消业了。”

  五是编造大量“福报”与“恶报”案例,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如“全能神”邪教鼓吹:“一切钱财归‘神家’”,“保证将神的祭物交给神家,不偷吃、挪用、贪占,若有违背,愿神咒诅不得好死。”“肉身属于教会,要是有人背叛神,神就会让他成为犹大、下地狱,永世不得翻身。”强调“神”对信徒财物的“合理”占有。并反复威胁,背叛“神”的“叛徒”会“被闪电杀死”,同时要求信徒发毒誓,一旦违背就“下地狱”、被“毁灭”等,以期达到长期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的目的。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邪教组织的“教义”和“法理”,无一不是倾尽全力为其施展“敛财术”找“理由”、编“依据”。在其歪理邪说中,满篇都是对其“神力”的吹嘘,为骗钱敛财而许下满纸“空头支票”。通过对信徒心理状况及内心需求的精神捆绑,逐步建立起邪教敛取钱财的心理基础。

  ——邪教“敛财术”的实施

  为了能够顺利施行“敛财术”,邪教组织精心构建了一整套以坑蒙拐骗为前提的“家族式”诈骗体系。如“全能神”的“奉献款”、“敬师款”,“法轮功”的“功德款”、“项目款”、“资料费”等等。笔者仅从其进行“传教”、“修炼”、“法会”聚会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是以“亲传亲”、“友传友”、“邻传邻”为纽带骗人加入邪教,进而敛财。为了尽快搜寻到目标人群,消除目标人群的警惕心理和防范意识,同时为了避免暴露目标,邪教组织往往在搜寻“目标”时采取“亲传亲”、“友传友”、“邻传邻”的方式拉人入教。有的还利用老乡、同事、战友等关系拉人入教。如此可以消除受骗者的提防心理,增加信任度。即邪教组织以熟人身份或“好心人”、“热心人”的面孔伪装成“传教者”。“传教者”通过单线联系的方式,从身边的熟人和亲朋好友入手,或经“同修”介绍,进入受骗者的生活圈。先是采取从生活物质上或情感上一步步消除受骗者的戒备心理。如:谈论共同的话题投受骗者所好;或以“志同道合”、“同病相怜”者而互称兄弟姊妹;或以小恩小惠笼络人心。如买药送粮、帮忙干活,或帮助按摩推拿治病、或祝福祈祷,以悲天悯人的济世者取信受骗者;或展现经济和社交关系上的能力进行帮助和影响,体现其社会地位不同凡响等。在这个过程中“传教者”并不是一个人在“工作”,而是受到“上级”邪教组织的严格监控和管理。不光有各种对“精进”、“功法”、“上层次”、“圆满”等“精心设计”,还有“保证书”、“业力惩罚”等精神枷锁。以确保“传教者”高效和力促受骗者心甘情愿入教和掏钱。

  二是以“传教”、“修炼”为名举办各种“聚会”、“法会”,旨在拓展敛财“观摩“效果。一旦“传教者”认为“受骗者”在一定程度上对邪教组织产生了信任和依赖心理,那么就会循序渐进地向其灌输邪教“教义”并展示自己获得的种种“神恩”,拟或宣示叛教者将受到“神”的惩罚的个案。只要时机成熟,那么下一次“法会”“聚会”,邪教就等着“收割”钱财了。

  以“传教”、“修炼”为名举办的各种“聚会”、“法会”是邪教组织施展“敛财术”的重要手段。一般情况下,这种“聚会”由“传教者”和“上级”共同组织,认真挑选“聚会”参与者的组成人数,并根据信徒对邪教组织的痴迷程度进行“有效”搭配。如将一至两名新加入的受骗者掺杂在一群邪教忠实信徒中,进行“洗脑”式的“传教”。那么,经“传教”者、“修炼”者的耳濡目染和“表演示范”带领,“敛财术”的功效就会被发挥到极至。

  三是强迫信徒交纳“会费”、“培训费”,这是邪教收入不菲的敛财之道。世界上的许多邪教都收取“会费”。有的要求按工资或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给教会作为会费。如南美的太阳圣殿教则要求信徒将自己全部收入都交给教会。有的要求将工资或收入的20%交教会作为会费,有的宣称“钱财交给神家保管最安全,可以得到数倍的回报”等等。如“全能神”收取的“敬师费”,“法轮功”的“办班费”、“培训费”等等。

  四是引诱信徒购买“法器”、“神器”等以敛取钱财。如“法轮功”邪教强迫信徒购买“师父”的“法身”(过塑照片)、“经书”、“开光法具”。“门徒会”邪教则向教徒兜售十字旗、“经书”等。“全能神”邪教则强迫信徒购买没完没了的“神话”。有些邪教道具或资料明码标价,如“法轮功”在其网站上将《转法轮》一书标价15美元,折合人民币93.6元。李洪志一套大连“讲法”音像制品(光碟+录音)标价158美元,折合人民币886元。全套李洪志“经书”,售价高达475美元,折合人民币2964元。

  五是鼓动不明真相的人向邪教组织“无偿”捐赠钱财。邪教组织蒙骗不明真相的企业和民众,然后以“赠送”、“赞助“的名义搜刮钱财。如“全能神”为了“神的国度”募集“奉献款”,“法轮功“为了“大法事业”和“山上建设”拉的“赞助款“、“项目款”、“功德款”,“门徒会”的“慈惠钱”、“慈惠粮”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

  六是信徒因“治病”、“祛灾”、“消业”而“奉献”的“服务”费。邪教组织针对信徒的“求”、“怨”、“灾”等各种心理需求,以经办“法事”,“施法”、“祈祷”等名义向信徒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

  此外,在所有的“法会”、“会功”、“交流”、“聚会”中,绝大多数都是被“洗脑”后的狂热信徒,虽说也有质疑者或不愿“捐献”者,但是,由于人的盲从心理,容易导致半信半疑者“随大流“和“跟风”。尤其是在痴迷者的“现身说法”和“神迹展示”下,迟疑者迫不得己只有“捐钱”了事。

  综上,每个人都会有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每个人的事业跌宕起伏都受市场的影响。喜怒哀乐是人间百态,需要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来应对。常言道:天行键,君子当自强不息。又道:求神不如求己,摔倒不如爬起。遇上困难和挫折,先从自身找原因,奋发图强。在工作圈和社会交际圈会有不同的角色分工和地位变化。要客观的看待这些因年龄、职业和财富带来的变化,进而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最主要最关键的是要相信科学,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坚信幸福的生活靠劳动创造。只有远离邪教、抵制邪教,邪教的骗术就会失灵,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宁!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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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