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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如何诋毁体力劳动

作者:肖能林 · 2016-05-06 来源:凯风网

  1876年恩格斯写了一篇极有影响的文章《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指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于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是的,劳动段炼了人的身体,创造了人类智慧,劳动让人类走向文明。可见,劳动多么伟大、光荣。每年的五月一日被作为“国际劳动节”。在我国,每年都会评出各级劳动模范,鼓舞人们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

  但,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却为了达到自己对弟子的精神控制,大肆诋毁“劳动”。

  1997年4月6日,李洪志在《旧金山法会讲法》中说到:“大家知道,人是非常低能的,低能到什么程度呢?人要想完成一件事,做一件事情,得亲自动手动脚,得经过你的体力劳动把它做成。”在《北美首届法会讲法》上李洪志也说过同样的话:“人是最笨的,所以要做什么得通过自己本身体力劳动,要建成一个大楼,得多少人上来下去的,就像几百个分子在这里忙来忙去、忙来忙去的,但是,是最笨的一种方法”。

  劳动让人类更加智慧,创造了许多劳动工具。有了劳动工具,提高了劳动效率,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得到极大改善。但人类的劳动工具、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又遭到李洪志无端诋毁。他在《加拿大法会讲法》中说:“今天人类在科学带来的生产劳动的工具、劳动方式、生活用品及生活方式,造成了人的生活方式、人的一切行为,完全构成了一个现代变异人类的思想”。

  人们获得生存资本、劳动成果,必须要劳动。李洪志却说“人想干什么、想得到什么,就得完全使用物质构成的肢体劳动才能得到想得到的”,言外之意李洪志有一种让弟子们可以不劳而获的方法。

  原来,李洪志宣扬“劳动低能”,是为了神化他自己,显示他有“大神通”,是“佛道神”,可以坐享其成。他在《转法轮法解》中说:“佛家把人体超常功能叫做神通。最低层次上常人叫特异功能。”李洪志还吹嘘自己“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言外之意他可以不动手动脚就可以做常人动手动脚都做不来的事。

  李洪志还利用有些人信神羡仙的心理,对“佛道神”的“本领”进行宣扬。他在《欧洲法会讲法》中说:“佛做事是非常快的,不受我们这个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一瞬间他就从最基础上把那个物体改变成别的东西了。”李洪志抛出“佛道神”这个诱饵,就是引诱人们“修炼”他的“大法”,说修炼“大法”可以上层次、“圆满”、“升天”、“得道成佛”。他在《欧洲法会讲法》中说:“如果你圆满了,你就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很大的佛,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你太有了,别说你度你的亲人,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是不费吹灰之力。”

  李洪志描述他所谓的“法轮世界”到处是金子。他说法轮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事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美好的“法轮世界”不需要弟子付出辛勤劳动,唯一的途径就是修炼“法轮功”,修成“圆满”即可获得。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里什么都有。”

  许多“大法”弟子因为听信“师父”李洪志“劳动低能”、“大神通”、“佛道神”,而产生不劳而获、好逸恶劳等心理,而把富足、逍遥、快乐的生活寄托于修炼法轮功得来。

  江苏省如皋市人汤新华,从小家境贫寒,看到村子里的人都外出打工,他也加入其中,想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变贫穷的面貌。在上海干瓦匠的那段日子,通过劳动,他的生活逐渐有了起色,除去了开支,手里还稍稍有点积蓄。1997年10月修炼“法轮功”后,他整天在工地上一心一意地练习法轮功,有活也不干,工地上的领导找他谈话,他当耳旁风;同村的工友劝说,他充耳不闻。见他这样执迷不悟,工地上只好把他送回老家。

  沂水县崔家屿镇人马祥金,没练法轮功前,是一个健壮勤快的小伙。1998年,他在青岛当建筑工,经人介绍接触了“法轮功 ”。他十分相信“法轮功”所谓的“升天”、“圆满”,把好生活的希望寄托于“法轮功”,为了抓住“千年不遇”的修炼机会,他再也不愿意流汗干活,抛下在青岛的建筑工作。1999年7月,他怀着“圆满”的愿望,从四楼纵身跳下,摔断右腿,造成终身残疾,永远失去了正常的劳动能力。

  法轮功宣扬“不劳而获”,是邪教反人类、反社会本质的具体体现。邪教主好逸恶劳,为了不劳而获而欺诈信徒,是十分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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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