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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祭“冤轮”

作者:卫健 · 2016-03-30 来源:凯风网

 

  清明祭扫,慎终追远。那些冤死的法轮功信徒,令人想到了古诗句“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2200人被法轮功害死;仅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前,全国就有1400多人因练习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系自杀身亡,还有许多无辜的人被法轮功练习者杀死。清明时节祭“冤轮”,多少“轮鬼”悲声嚎啕?

  祭一祭冤死于“消业”的

  李洪志鼓吹“消业”祛病,承诺给弟子清理身体,使他们永远不得常人的病,并要求弟子拒药拒药,将病痛说成“病业假相”,威逼弟子过“病业关”。于是,大量法轮功信徒因拒医拒药,延误治疗而死。别说普通弟子,就是骨干分子,也纷纷向阎罗王报到去了。创造1.6亿退党业绩的“三退主任”李大勇、澳门法轮功头目林逸明、日本法轮功骨干佐藤贡、肖辛力夫妇、美国法轮功骨干吴凯仑、英国法轮功骨干刘静航、香港法轮功骨干孙浚、龙泉寺行政主管韩振国、台湾法轮功骨干刘莺钏、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美国塞班岛法轮功骨干陈文禄、日本法轮功骨干佐藤美津子、香港法轮功骨干麦惠英、法轮功云南辅导站站长王岚、美国新唐人电视台骨干李国栋、香港《大纪元时报》编辑朱贤溢、大纪元副总裁李继光(李洪志大妹夫)……都被病魔夺去了性命,成了李洪志“消业”谎言的牺牲品。

  诚然,那些因拒医拒药而丧生者,缺少基本的科学素养,自己也得负责任。可是,如果不是李洪志承诺给他们“清理”“净化”身体,承诺替他们消业祛病,承诺为他们在阎罗地府除名,他们会死吗?上述这些人不仅虔修大法、而且竭力护法弘法的精进者,同样难逃“病业”厄运,冤是不冤?就算他们迷信盲从吧,但如果李洪志和他的亲人——比如女儿李美歌、妹夫李继光——有病坚持不看医生,那他们甘为邪教殉葬也算是值了。事实却相反,李洪志和他的亲人有病都去医院治疗,吃药、打针、做手术,却让痴迷的弟子以“信师信法”来对付“病业假相”,结果小病拖大,大病拖死。这样的痴迷者难道死得不冤吗?

  祭一祭冤死于“弃身”的

  在李洪志一系列轻生言论的蛊惑下,法轮功练习者不再认为人是万物之灵,而把自己看成是前世做了坏事、罪恶深重、应当销毁的“垃圾”,而逃离“垃圾站”也就成了他们的当务之急,人间生命也就不足珍惜,而及时“弃身”,则可迅速圆满。若按自杀形式开列一份简要的自杀名单,那么,跳楼、跳崖的有:董智、王成祥、高恩诚、徐惠君、李宏武;上吊的有:王军、冯少宝;跳河、投井的有:康彩叶、刘品清;自焚的有:孙杰、谭一辉、李进忠、常浩驰(且不说“1•23”自焚案中的冤魂了);卧轨的有:王雅静;服毒的有:高文会……这些人中,董智24岁,王雅静27岁,李宏武28岁,康彩叶34岁,高恩诚42岁,他们本都富于青春,理当活出人生的精彩来,可惜年纪轻轻,还未尝到真正的人生滋味,就都为邪教殉葬了。更何况天安门自焚案中丧生的刘思影才12岁啊!这些年轻的生命死得太冤了。李洪志敢说他们不冤吗?试问,李“主佛”既然洞悉“天机”,为何不让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女儿率先逃离地球这个垃圾站,脱下人皮、圆满升天呢?

  诚然,那些自杀、自焚者过早地告别人世,是因为他们的脑昏智迷。可是,如果不是李洪志向他们灌输“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地球是烂苹果,他们会以自杀逃避地球毁灭吗?如果不是李洪志胡说人是宇宙生命中掉到地球上的垃圾、渣子,人的肉身很脏,“人不行了就会被淘汰”,他们会急于脱去人皮、抛弃肉身,直奔“天国”吗?如果不是李洪志鼓吹“放下最后的执著”即对生命的执著,他们会厌生趋死,撇下亲人,撒手西归吗?

  祭一祭冤死于“除魔”的

  为了控制弟子,李洪志杜撰出一个阻碍圆满的“魔”,大谈驱魔、除魔。于是惨剧频发。 湖南省嘉禾县龙潭镇大泉村4组的法轮功习练者王学忠(时年19岁)称其父王继荣是“魔”,用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致王继荣当场死亡;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习练者李亭认为其父母是魔,为了“除魔”,在自家中残忍地杀害了生之养之的双亲;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习练者魏志华因认清法轮功邪恶本质,发誓“不再做李洪志弟子”,包括魏志华的丈夫在内的1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认为她是破坏“大法”的“魔”,竟惨无人道地将她捆绑并捂住口鼻,最终导致魏志华窒息死亡;两名来自新疆的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为清理迫害大法的“邪魔”,“度人升天”,在陕西省咸阳市的一家小旅店里将一名女服务员残忍勒死;黑龙江伊春美溪区的法轮功习练者关淑云受到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实施所谓的“除魔”,当着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的掐死;开封市法轮功痴迷者李义兴为除掉耽误他圆满的“魔”,拿起菜刀向老伴郭九菊头部连砍数下,郭忍痛从家中跑出,李义兴又在院中拿起钢管追到大门外,向郭九菊头部、面部等处猛击数下,致郭当场死亡;长春市大法弟子肖荣自称有“狐狸精”附体,让同修们帮着“驱魔”,肖荣的“功友”俞雪微、高洪庆、金明东对肖实施长达4小时的殴打,致肖死亡;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罗家峪村的李远东(时年27岁),被母亲唐书玲找来3个“大法同修”用桃木棍为她“除魔”而死;湖南省浏阳市小河乡打鼓石村的法轮功痴迷者李远根,为“除魔”将熟睡中的小姨子陈晓茗活活掐死,后又抛尸、破颅、焚尸。

  诚然,这些除魔凶手本身愚昧而残暴,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要不是李洪志抛出“附体说”,胡诌什么清理“狐黄柳白”,除魔拿妖(见《转法轮》),他们会对别人痛下杀手吗?如果不是李洪志叫嚣“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发出了“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等),他们会丧失起码的人性,举起屠刀吗?如果不是李洪志胡诌“有很多生命不能得救的,他们注定是要被淘汰的”,“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会发生上述除魔血案吗?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在杀人,死于“除魔”的人真是冤极了。

  最后“打油”作结:清明时节祭“冤轮”,但愿迷者早清醒。邪教泥潭勿深陷,快快“脱轮”得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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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