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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之门》启示录

作者:MR.K · 2016-02-20 来源:凯风网
 
  

  近期,央视法制频道推出了反邪教警示教育连续剧《忏悔之门》,这部短篇连续剧通过描述李冬梅被邪教残害的悲惨命运,完整呈现了邪教组织骗财害人的全过程,有力控诉了邪教组织贪财害命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深刻揭露了邪教的本质及其严重危害性。通过该剧,笔者认为有以下启示值得大家了解和把握。 

  启示一:邪教组织不是救命稻草。唐·李公佐《南柯太守传》记载:有一个叫淳于棼的人,醉意之下在大槐树下做了一场享尽荣华富贵的美梦,梦醒后才发觉一切皆为虚幻。剧中李冬梅由于儿子被拐卖导致夫妻感情产生隔阂,其陷于负罪的泥沼亦不能自拔,长期带着精神空洞继续残缺地生活,邪教把这个精神窟窿填上后,就像是找到了强大的力量依靠,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也踏入了虚幻的天堂。其坚信只要跟随“组织”,为“主”“神”做出足够多的“奉献”,便可找回被拐的儿子、便可使受伤的丈夫自愈、便可得到“神迹、永生”。岂不知,这一切不过是南柯一梦,毕竟虚幻的泡影终会随着邪教面目的揭露而破灭,而这代价就是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启示二:邪教传播伎俩必须警惕。剧中,从一开始的邪教组织成员现身“讲道”吹捧“守望主”“主神”的祈祷让自己戒烟、兜售“恩典”“真理”骗财,到后面的邪教组织成员趁虚而入为李冬梅送“祝福”拉拢人心、组织成员发展下线,再到利用李冬梅铲除陈岩未果而欲加害李冬梅,一步步的将邪教组织极力造神、拉拢人心、冒名欺骗、非法敛财、胁迫信徒的特征展现在世人面前。尤其是在兜售“恩典”“真理”时强迫成员转手换钱、胁迫李冬梅铲除陈岩未果而欲加害李冬梅这两个剧情中,更是将邪教组织骗财害人的本性刻画得淋漓尽致。对此,我们必须要清醒认识并时刻保持警惕。 

  启示三:法律威严不容任何侵犯。去年11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将法定最高刑由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这对邪教组织来讲无疑是当头一棒、晴天霹雳。剧末,警方根据李冬梅的供述一举抓获了邪教组织所有成员,也有力印证了邪教组织是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的底线不容任何人逾越。 

  综上所述,广大群众要想安居乐业、脱贫致富、幸福平安,就要认清邪教组织的传播伎俩及其本质和现实危害,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组织的传播和渗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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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