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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给弟子灌迷魂汤

作者:赖生 · 2015-12-25 来源:凯风网

  笔者从凯风网看到两则关于李洪志弟子的消息。一则是一名叫高兵(译音)的中国公民用黑色记号笔在新加坡的地铁高架桥柱上乱涂乱写法轮功宣传标语,触犯了该国法律,被判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另一则是一名叫菲(Fay,化名)的中国法轮功女弟子举债偷渡英国,被“人蛇”集团控制强迫卖淫,受尽凌辱。

  这两个案例都是当事人因不遵守法律所造成的。前者因无视新加坡法律到处涂鸦受到惩罚;后者因不遵守本国法律私自偷渡出境而身陷淫窟。从这两个人的行为及遭遇可以看出,李洪志弟子的文明素质低劣。弟子违法,责任在师,李洪志到底向其弟子们灌输了些什么东西而使他们觉得可以为非作歹、无法无天呢?翻翻李洪志的所谓经文,不外是吹牛,神化自己,给弟子灌迷魂汤。

  吹嘘他斗败了蛇神。

  “过去明朝有个修道的人,修道时就有蛇附体,后来这个修道的人没修成就死了。这个蛇占有了修道人的身体,就修出人形来了。那人的师爷就是那条蛇修成的人形。因为他的本性不改,又化一条大蛇跟我捣乱,我一看也太不像话了,我就把它抓到手里,用了非常强大的一种功,叫做化功,把它下半身化掉了,化成水了,它上半身跑回去了”(《转法轮》)。

  在这里,李洪志把自己扮装成法力无边的神,能用化功把蛇的下半身化成水。还吹嘘那条蛇穿越了时空,从明朝到现在,几百年后跟李洪志捣乱。李洪志向其弟子灌输这种说教的目的,无非是要为其“法轮佛法”披上一层神秘的黑纱,让人迷茫,感受他的神威。而这两名中国公民在正常状态下本应是奉公守法,分得清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但加入法轮功组织后,在李洪志说教的教唆下,认为师父本领大,什么都可为,因而走上违法道路。

  吹嘘他能造宇宙。

  “我能保护人类和地球。我今天所做的这件事情就是要把整个地球上的人类啊,物质啊都做好”(《法轮佛法——在此类首届法会上讲法》)。“我确实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传了宇宙的根本大法,无论你翻遍古今中外的书,都没有这些,我所讲出来的道理是宇宙的特性,是佛法的根本”(《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他(释迦牟尼)确确实实没有系统地把修炼的原理、宇宙的特性、人为什么会提高上去等等讲出来。真正没有讲出来!所以我说我做了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我开了一扇大门,我做了一件事大的事,就是我把所有修炼的道理,圆满地因素都讲出来了,而且讲得很系统”(《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在这里李洪志吹牛不遗余力,不加掩饰,恬不知耻。他吹虚的能把地球上的人类啊,物质啊等方面的事情都做好,他传了宇宙的根本大法,古今中外都只有他一个人做了这些,甚至自吹他比释迦牟尼功劳还大,释迦牟尼还赶不上他。他这种吹牛的动机,常人一看就知,是为了抬高自己,骗取别人对他的信任。使更多的人追随。殊不知牛皮一吹就破,他不仅没有把人类的事情做好,就连他弟子的事情都没有做好,弟子违法,遭到惩罚和囹圄,当面给了他一记耳光。

  吹嘘他有“法身”,能保护弟子。

  “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他在另外空间里,当然就能变大变小”(《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所以你修炼,只要一动念产,我的法身就知道。”……你看我的身体,是常人肉体,每一个空间,我的身体一个比一个高,一个比一个大,我最大的身体,那就大得没法说啦(《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在这里,李洪志谎称自己有无数个法身,象孙悟空一样,能变大变小。通过谎称自己能够变化来威胁弟子,若谁不听他的,他就可以把它变掉。他不仅可以管手下弟子,还可管全人类。这种威胁说,就是要其弟子惟命是从,服服贴贴听他的奴役和摆布,以达到控制之目的。

  “所有的学员都有我的法身保护。我要做任何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那个身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可以变大和缩小的。有的时候他变得很大,大到看不全法身的头,有的时候会变得很小,小到比细胞还小(《转法轮》)。

  在这里,李洪志把他的法身作为护身符,吹嘘可以保护所有的学员,谎称自己变术的威力如何之大。通过这一手段来获得弟子的信任,使其弟子大胆地为他效力、卖命,并永久地追随。可是李洪志的护身说又是多么的空虚和苍白。在法律面前,连他的两个弟子都保护不了,何况保护所有的学员呢?两个弟子的遭遇戳穿了李洪志的神话。

  李洪志胡扯八道,神化自己和他的“法轮大法”,诱骗不明真相的人受骗上当。前面两个人的行为和遭遇,证明李洪志的“法身”毫无作用。弟子若听其谎言的教唆,反而会头脑发昏,身陷囹圄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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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