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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捋李大师境外试“法”

作者:东文 · 2015-12-17 来源:凯风网

  自1999年以来,我国针对邪教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体系。20158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加大了对邪教的打击力度。可贼心不死的法轮功李洪志,在国内违法乱纪的同时,在境外同样以身试法。    

  藐视法律陷囹圄 

  李洪志藐视法律,认为法律限制人:“现在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的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李洪志《1997年旧金山法会讲法》]。这种狂妄教唆带给法轮功信徒的就是:李洪志的信徒只受“大法”管、只听“师父”话。于是就导演出了震惊中外的“4·25”围攻中南海事件。法轮功移师境外后,信徒们恶习难改,仍然目无法纪,任意搭建违章建筑,悍然阻碍公共交通,粗暴干涉新闻自由,肆意破坏通讯设施,大胆进行非法出版等等,可谓达到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地步。更有信徒在法轮功网站上公开表示要“跳出法律的框框”。然而,等待这些“大法狂徒”的只能是遣返、驱逐、拘捕和坐监。当一个又一个大法信徒被绳之以法、身陷囹圄时,李大师为什么不去为信徒排忧解难呢?原来,李大师本人在美国超速驾车,被常人开了交通违章罚单也只能乖乖地认了,这正好见证了“宇宙主佛”李大师藐视法律的尴尬。 

  鄙视法律遭制裁 

  法轮功这个跨国的邪教组织,无视他国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干的尽是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事情,其信徒受到国外政府法律制裁当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今每个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公民有集会的自由,但是集会前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法轮功是世界性的邪教组织,在国外臭名昭著,因此法轮功在许多国家申请的集会,游行等均会遭到拒绝。在申请遇到拒绝时,信徒开始非法集会、游行,被判刑、拘留之事时有发生。2000年新加坡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和妨碍公务罪将其中15名法轮功分子逮捕并将他们送上法庭。2001年新加坡移民厅曾吊销法轮功成员李英的永久居民证,吊销熊昌磊和萧邵永的学生证,吴国瑞的学生证已经到期不得更新,原因是他们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和非法集会被判处徒刑或罚款。2006年,在俄罗斯大法弟子因非法集会,被警察关在铁笼子里做笔录。从2000年开始,法轮功信徒在新加坡、俄罗斯、加拿大、韩国、越南等国家因“妨碍公务罪”、“分发无准证光碟罪”、“无准证集会罪”以及“展示侮辱性文字的骚扰罪”多次被起诉和惩罚。 

  无视法律被逮捕 

  法轮功信徒无视法律必将自食其果。2007年1月31日,马来西亚《星报》转载美联社报道,有6名法轮功成员因违反新加坡法律被当地法庭审理。2006630日,几名法轮功信徒准备在莫斯科中国大使馆前进行“活摘”表演,当地警方将将其拘留。俄罗斯卡斯帕罗夫网站(kasparov.ru2012810日报道称,727日,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警方在一家印刷厂拘捕了4名法轮功人员,并没收了《转法轮》书籍及其他传单等违禁品。俄罗斯《南方东正教月刊》第5期文章称,20131月,马特维耶夫—库尔干区检察院查实,被判定列入联邦极端主义宣传品的书籍《转法轮》,传播者是当地法轮功组织头目斯莫尔尼科夫Д.В.。特维耶夫—库尔干区法院依据俄联邦行政法典第20条第29款于201336日,对斯莫尔尼科夫Д.В.作出追究行政责任的判决。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2015610日报道称,俄执法部门逮捕了法轮功在乌德穆尔特共和国首府伊热夫斯克市分部的头目加列耶夫。这名29岁的男子因建立了法轮功组织在伊热夫斯克市分支机构的网站,并将法轮功书籍的电子版本放在网上被捕,并提交法院受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任何人违法乱纪,都将绳之以法,法轮功李大师境外试“法”能例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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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