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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如此抵赖“敛财”

作者:吴开财 · 2015-11-25 来源:凯风网

  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任何人的违法乱纪,无论他怎么掩盖,最终都会曝光于天下,成为人们声讨的重点,邪教头目敛财也是如此。但是,作为邪教头目,他们不仅拒绝承认敛财,还千方百计地抵赖,充分地显示了人性中可耻的一面。法轮功邪教总头子李洪志敛财无数,他是如何抵赖敛财这一基本事实的?本文浅作归纳。

 

  (网络图片)

  坚决否认。李洪志依靠法轮功敛财,不仅在国内饱受质疑,就连国外也知道他的事。“4.25聚集”事件发生后,引起世人对法轮功特别是他敛财事实的关注,于是一些西方记者就此向他提问,李洪志的回答是:“我不向学员要一分钱,也不允许他们这里的负责人存钱。”(1999年5月2日在悉尼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坚决否认自己敛财的事实。可能李洪志感觉骗不了西方记者,又于1999年6月2日撰写《我的一点感想》,再次表明自己不敛财,“无条件地帮助人解除疾病;不收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李洪志反复否认自己敛财的事实,说明他本身心里有鬼,同时也深知敛财对他致命的影响。问题是,无论李洪志怎么否认,能改变敛财的事实吗?

  避重就轻。人心里有鬼就难以安心睡觉,面对敛财的事实,李洪志自是否认无法服众,特别是在逃亡的日子里,任何撒慌只会加剧他的困境。为此,李洪志采取避重就轻的做法,企图淡化人们对他敛财的关注。2000年9月1日,他在法轮功当家媒体发布《法轮功事件大家谈》,用自问自答的方式就人们关注他敛财的问题作出回应。问:李洪志是如何生活的?答:稿费及版权费。问:听说李洪志在长春、北京、纽约都有豪宅?答:中国人有红眼症......李洪志采取这种方式,企图把非法敛财的事实转移到“稿费”上,令自己的收入“合法化”、“合理化”。事实上,李洪志推出的书籍是传播邪教,属违禁物品,能有稿费吗?就算法轮功取缔前出版的《转法轮》有稿费,能在美国购买11套豪宅吗?

  反咬一口。自做聪明的人往往把别人当傻子,其实他才是最大的傻,李洪志就是这样的人。自已依靠传播法轮功敛财,然后在美国购置豪宅高达11套,每天开着名车,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这是铁的事实。然而,他却声称这是中国政府对他的诬陷,暗示人们不要人云亦云,他敛财根本不是事实,“你在这里受苦,你们师父在国外享福,买豪宅。我说:电视、广播里说的全是造谣、诽谤,一个天安门自焚漏洞百出,居然就有人相信,人要是不会用脑子思考问题,人云亦云,跟着一帮哄那就不是人,如同行尸走肉。”(《实修以报师恩》)常言道,银子钱、硬头货,一切都不能靠嘴皮子的功夫。李洪志敛财无数,并且有铁的事实为证,声称中国政府对他的诬陷,这是欺负普通人的智力吗?

  托人辩解。可以这样说,李洪志依靠法轮功敛财,是他包装自己行骗西方社会的一个死结。李洪志也深知,敛财问题,他自己无论怎么解释,结果只会越抹越黑,于是教唆弟子帮助他辩解,企图混淆视听。弟子长期受李洪志的暗示,自然通过撰写文章为李洪志掩盖、辩解,比如:“记的有一次,有个人听信了邪恶的谎言,说我们师父有钱、有豪宅如何如何,我当即就反问:‘出版著作获取的稿费那不是合法的收入吗?.......我认为:我们师父应该多有几个宫殿而不是豪宅,想到哪去住,就在哪住,那才公平呢!”(《坚信大法 维护大法 证实大法》)李洪志通过弟子之口表明态度,不仅敛财是可以的,而且还应当多聚敛一点,这或许是他一个邪教头子最强烈的心声吧。

  李洪志想方设法抵赖敛财的基本事实,一是表明敛财是他传播法轮功的重要目的之一,二是他自己心里有鬼害怕敛财一事被公众特别是被弟子知晓。还是本文开头的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贪婪的李洪志企图抵赖敛财的事实,根本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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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