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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钱品”看“佛品”

作者:张海 · 2015-11-12 来源:凯风网

  从“钱品”可以知“人品”,同样,从“钱品”也可以看“佛品”。这一点,在李洪志《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以下简称讲法)中体现的一览无遗。

  在此次讲法的师徒互动环节中,一位弟子问李洪志是否可以接收贪官的不义之财。李洪志竟然毫不犹豫的回答“但不管怎么样,他没想到捐给别人,捐给法轮功,那这个人还是有可救的余地……他捐点就捐点吧……钱不干净,可是哪,却用在了救人上,那它干不干净啊?它就不一样了,是吧?就替他消业了”。

  在提问中,弟子对是否接收贪官的捐助还尚存疑虑,因为“有的同修说,这钱不能要,这钱不干净”。但没想到,一向标榜道德高洁的李洪志却旗帜鲜明的表示,不管什么钱,只要他们愿意捐给法轮功,那就是“干净的”,这个人“还是有可救的余地”。

  如此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人感叹,“宇宙主佛”是多么的贪婪,“佛品”又是多么的低劣!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不义之财,既不能取之,也不能贪之,这是常理,也是正道。在佛经里,曾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某日,佛陀率弟子阿难外出乞食,看见路边有一坛黄金,佛陀立刻对阿难说:“看,毒蛇。”阿难亦应声答道:“果然是毒蛇”。从佛陀对金钱的态度来反观“宇宙主佛”对金钱的态度,所反映出来的品格差异又是何等巨大。

  其实,李“主佛”的“钱品”如何已无需多行论证,他对钱财的热爱与渴求,早已没有了道德的约束。李洪志早期非法敛财的主要来源是制作、出版、发行、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服装及其他练功物品,开办法轮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到了境外李洪志敛财方式又有了新的创新,神韵晚会等法轮功项目、接受捐赠、少数西方国家的支持成为李洪志新的财源,凭借这些方式,李洪志迅速变身成为了货真价实的“土豪”,在美国就有十几处房产,市值早已过亿。

  其实,在讲法中李洪志这种对钱财的态度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所暴露出来的那种怪异而惊耸的“法轮功思维”模式,那就是:只要有利于法轮功,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被允许的;只要对法轮功有帮助,所有的行为都是正确的!在这里,所有的善恶均是以是否有利于法轮功作为区分,有利则为善,无利则为恶。正如扬州插播案主犯,美国公民李祥春在法庭上所说的一样“只要是宣传大法——即法轮功,这些活动就不是犯罪”!

  在这种思维的驱使下,号称“唯有在我们法轮大法这块儿,是个绝对干净的净土”,“这是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的法轮功早已一块狼狈之窝。只要有利于法轮功,别人不敢赚的钱他们敢赚,别人不敢干的事他们敢干,别人不耻于接纳的人他们敢于接纳……。“主佛”李洪志嗜金如命、带头偷情、包养小三早已不是新闻;法轮功高层尔虞我诈、争权夺利、敛财渔色早已成常态; 下层骨干乱伦双修、聚众淫乱、盘剥钱财早已屡见不鲜……。

  在这种思维的驱使下,轮功还成为逃避中国法律打击的违法犯罪人员、贪官污吏、非法偷渡人员等等群体向往并投奔的天堂。闫永明,2001年11月携巨款潜逃新西兰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现为法轮功的座上宾;董峰,原山东省日照市一大型企业中层管理人员,2009年初,其因涉嫌商业贿赂1000万元外逃至澳大利亚,很快被法轮功组织吸纳,成为一名法轮功组织成员; 贾甲,一介自封的民间科技组织的“秘书长”的跳梁小丑,却被法轮功吹成为山西省科协秘书长,“中共高官”;张凯臣,沈阳市新闻中心一名没有任何职务的临时聘用人员,穷酸落魄到国外后,经法轮功一包装,一会为“沈阳宣传部市委中心联络部长”,一会儿是“辽宁宣传部长”,眨眼间又成了“中共宣传部官员”或“宣传部官员”。

  上帝欲叫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从李洪志的讲法中,更能感受到这一点。这种毫无道德约束,唯利是图,处处蝇营狗苟的组织,竟然还在自诩要救度众生,实乃天下笑谈。这种组织迟早要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对于这一点,我们尽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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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