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评论
自坏教门的“修改”

作者:霜刃 · 2015-10-14 来源:凯风网

  “修改”特指李洪志对其《转法轮》之总纲《论语》的修改。在李洪志看来,《转法轮》是度人“上天的梯子”,其地位至高无上。请听:“这法的一切都展现在那部《转法轮》中!”((《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我讲出的这部法非常大,你们只要遵照这部法去修你就能够圆满……”(1996年《休斯顿法会讲法》)“我给人留下的法已经全部留下来了……我给人修炼的就是《转法轮》,这本书是系统的法。其他我讲的只不过都是在解释《转法轮》,都是辅助的”。(1996年《悉尼法会讲法》)

  李洪志在经文中有十几次以“这部法”来称《转法轮》,可见所谓“法轮大法”的灵魂或核心教义就是《转法轮》(其他皆辅助性的),《论语》既为《转法轮》总纲,当然是核心之核心,灵魂之灵魂,其地位之高更是无可超越的。然而,《转法轮》前面所冠之《论语》,在出笼21年后,却对它大动刀斧,可谓“惊轮之举”,因为这一做法怎么看都是自坏教门。谓予不信,且听道来。

  改动一字就是“乱法”,可李洪志自己竟“乱法”了!

  先听李氏佛语:“谁也不能去动那个经书的一个字!……任何改变大觉者原话的行为都是乱法。”(《转法轮·卷二》)“这是宇宙大法,佛法的根本呀!传给人是叫人得度,而你改动这么大的法……?动一点已经是天大之过了。”(1996年《大法不可窃》)“注意吧!不知不觉地改变佛法一样是破坏佛法啊!”(1997年《佛性无漏》)请注意,李洪志强调的是:改一字、动一点,就是“乱法”,就是“天大之过”。

  然而,这一次李的新版《论语》相对于旧版,不仅少了12个字(按word文档不计空格方式统计),而且整个内容动了大手术,“增、删、变、换”都很多(参见凯风网专题“李洪志的‘论语’是个啥”),这难道不是“天大之过”吗?这难道不是“乱法”之罪吗?

  大法“永远都不能再改变”,可李洪志自己却改变了!

  针对弟子私下整理师父讲法,李洪志于1996年6月11日专门发表经文《法定》称:“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为后代大法流传所定的不变不破的形式,这样大的法不是一时热就完事了,万世永远都不能出一点偏差”,并强调“千秋万代都要按着我亲自给大家留下的这条路修才能圆满”,最后发出警告:“我再告诉大家,外面人永远都破坏不了法,破坏法的只能是内部学员。记住吧!”后来,在1999年5月8日的《新西兰法会讲法》中,李洪志再次重申:“这个法在宇宙中各界、各层将永远都不会改变,永远都不能再改变。所以,我们这个宇宙的大法,将永远立于不败。”

  请注意“法定”这个标题,它强调的是“大法”的固定不变。再请注意,“所以”这个表示因果关系的关联词,在李洪志看来,法轮大法之所以“永远立于不败”,是因为它“不变不破”。特别是两个“永远”,即“永远都不会改变,永远都不能再改变”,表达了李洪志固守“大法原生态”,不允许作任何变动的决心。如前所说,《论语》是“这部法”核心的核心,灵魂的灵魂,更是坚决不能改变,可李洪志自己却将它改变了,而且变动特别大,这不是自掴耳光是什么?

  每个字里都是神佛、法身、法轮、法,可李洪志却对它乱砍乱斫!

  李洪志把《转法轮》(当然包括《论语》了)吹上了天:“《转法轮》这本书……每一个字又都是佛……每一个字里面都是层层叠叠无数层的佛”(1996年《休斯顿法会讲法》)“每个字的背后有无穷无尽的各层空间,以至各层空间的佛、道、神在背后的显现。”(1998年《欧洲法会讲法》)“有许多根基很好的人会看到这本书每个字都是法轮。……再往深层空间看下去,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都是佛的形像,偏旁部首都是单个的佛。……因为那个字是法构成的,他可以给你做一切事情,他就可以给你下法轮。”(1996年《悉尼法会讲法》)“每个字的背后都是层层叠叠无数的佛道神,都数不清的。……每一层次有每一层的佛、道、神存在。你想想这个法该有多大。”(1997年《旧金山法会讲法》)“大家可别小看了大法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的背后都是佛,每一个字都是法。”(1999年《美国东部法会讲法》)

  乖乖隆的冬,《转法轮》中的每个字都是“法构成的”,“偏旁部首都是单个的佛”,“每个字的背后都是层层叠叠无数的佛道神”,“每个字都是我(李洪志)的法身”,怪不得李教主要警告弟子不得改动一字,否则就是“天大之过”呢。然而,相对于《转法轮》中的一般文字,《论语》中“每个字”更是厉害,可李洪志却对其大动手术,乱砍乱斫,那该灭掉多少“佛道神”,砍死多少“主佛法身”啊!既然“每个字都是法轮”“每一个字都是法”,李洪志删除了旧版“论语”很多的内容,那该是毁掉了多少“法轮”,灭掉了多少“法”啊!

  李洪志在19年前的《法定》中强调:“我再告诉大家,外面人永远都破坏不了法,破坏法的只能是内部学员。”这句话顶多只说对了一半。也许确如李洪志所说,“外面人永远都破坏不了法”,然而,“破坏法的只能是内部学员”却彻底错了,应该改成“破坏法的只能是师父自己”。

  我说修改《论语》是自坏教门,你李洪志还别不服气!不服,就跟我辩论一番,如何?

分享到:
责任编辑: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