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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模范人物的死因

2015-08-31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又一模范人物死了。他的名字叫林逸明,他的身份是澳门法轮功头目,他因患结肠癌病亡。由林逸明之死联再想到李大勇、李继光以及其他轮界模范人物或法轮功标杆骨干,他们或因病而死,或因交通事故而死,虽然死亡的方式不同,但死因的共性相同,其死因是:

  都死于舍得给法轮功大把“捐”钱

  李洪志在弟子面前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淡泊名利,在经文和法会上大讲特讲“不舍不得”“失去的越多,得到的也越多”。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只要舍得为法轮功捐钱,就能得到“主佛”的庇护和“福报”,捐的越多,得到的“福报”也越多。然而,在大把捐钱的弟子中,谁得到了“主佛”的庇护和“福报”?据悉,李洪志的亲信和金主林逸明,其家族平均每年都要向法轮功捐出上百万元之巨,论其“捐”款的数量不愧为法轮功的金主,但其得到了什么?拒医死亡;“三退”发起人、“全球退党服务中心”执行主席李大勇,为了为法轮功“捐”尽了家产,把卖房子的钱全都搭了进去,论其精诚不愧为是法轮功的标杆人物,但其得到了什么?也是拒医死亡;曾被法轮功媒体高调宣扬的“大法英雄”王玉芝女士,为当上了大纪元美西地区负责人,曾拿出5000万元巨资奉献给“大法”事业,“以财换德”跨越式地“上层次”,她得到了什么?先是被诬陷为“特务”,后被解除职务,最后流落街头一无所有,唯一的儿子早早死亡……模范人物之死,死于中毒太深,舍得为法轮功大把“捐”钱。

  都死于“全家学法”

  李洪志为了诱惑弟子学法,给他们许诺了许多好处,他曾说“一人练功全家受益”,“我们练功人身体是有能量的……在你这个场范围之内,或你呆在家里,你也能制约着别人。你家里的亲人可能都受你的制约”。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就是一人练功全家都会得到“主佛”的庇护和“福报”。然而,在“全家学法”的弟子中,谁得到了“主佛”的庇护和“福报”?林逸明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在林逸明影响下,均痴迷法轮功,可谓是“全家学法”的典范。然而,林逸明得到了什么?得到是因拒绝医生的化疗建议而死亡;“三退”发起人李大勇为了法轮功的“大业”,把所有的家产都捐出去了,乃至死后其刘鸣鸣寄宿在出租屋度日子,由此可见李大勇一家也可谓“全家学法”。然而,李大勇得到了什么?得到的也是拒绝医疗死亡;龙泉寺的行政主管韩振国一家也可谓法轮功“全家学法”的典范,除了韩振国夫妇以外,其女韩盈、三妹韩振红和侄女赵悠然都是法轮功的修炼者,然而,韩振国也死了,死于“消业祛病”……由此可见,无论是林逸明还是李大勇、韩振国、刘静航,他们这些法轮功模范人物或标杆之死,都有“全家学法”的共性,都死于中毒太深,都死于“全家学法”。

  都死于得到李洪志的亲自“发功”“除魔”

  李洪志自诩有“四大功能”,还有“非常强大的化功”,“功力比释迦牟尼高几十万、几百万倍”,他曾在《转法轮》中说“一个佛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没有了,这是保证能做的到的。”他还在《洛杉矶讲法》中说“有许多学员过去看见过我给常人治病,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的。我瞅瞅你就好了……基本上是手到病除,不管是什么。常人什么病我都能治,也都能治得了”,为了支撑这些法理,他还自称在贵州用“化功”化掉了千年的蛇精,用五巴掌治好罗锅等事例。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只要是法轮功弟子都会得到“主佛”的庇护和“福报”。但是,在现实面前李洪志的“发功”“除魔”却显得非常乏力。今年5月13日,林逸明赴美国参加法轮功的“纽约法会”,期间,李洪志亲自为林“发功”治疗,并声称已将林身上的“业力”、“魔物”悉数驱除,但数月后林逸明却死了;2007年12月,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全判烈因车祸重伤,期间,李洪志也曾亲自为其“发正念”,也未能挽回其生命;2012年5月,大纪元新闻集团副总裁、李洪志大妹夫李继光病重期间,李洪志也亲自为其“发功”“除魔”,但是,也因无效死亡……由此可见,无论是林逸明还是李继光、全判烈,这些骨干弟子之死,都得到李洪志亲自“发功”“除魔”的共性,都死于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深信不疑,都死于李洪志的亲自“发功”“除魔”。

  李洪志称自己“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传了“更大的宇宙大法”,“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无论是普通弟子还是骨干弟子,天国没去成,都进了地狱,掩盖骗局的方式都是秘不发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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