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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哪来那么多性丑闻

2015-07-01

  在百度搜索“法轮功性丑闻”、“淫乱”等词条,你会发现,无论是法轮功高层,还是那些普通练习者,一幅幅淫乱狗血的剧情,劲爆的内容,不免让人顿生疑惑,法轮功哪来那么多性丑闻?

  “天书”中的“性描写”由不得弟子浮想联翩

  性,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人的性行为主要受下丘脑中的性中枢支配和控制,容易受外界刺激影响。因为李洪志老是拿“性”说事,总会勾起一些练习者的欲望和“淫心”。被李洪志称为指导修炼的“天书”《转法轮》就有这样的一番描述: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作男女双修。“一个男体抱着一个女体在修炼”、“男体抱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男女双修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因为人体有阴阳存在,人体才能够修炼出各种功能、元婴、婴孩、法身等生命体”、“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也就能够产生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等等。文中,虽然李洪志强调,“在常人境界中欲望的心没去,色心没去,心性的尺度在那里了,保证一用就是邪的。”虽然亦在不同场合强调过,“执著于色,则与恶者无别,口念经文贼眼相看,与道甚远,此乃邪恶常人。”(《法轮功大法精进要旨》),但是,对于师父要求的“真真假假重在悟”的顺从信徒来讲,这般暗示性的“性描写”,可能一点也不亚于色情小说的味道。于是,那些有性侵犯、性攻击动机,有性报复、性好奇心理的男女弟子,在一拍即合或半推半就下,就会本能地跟着师父“浮想联翩”、“热血沸腾”地去“悟”。沈阳大法弟子杜洪岩接着李洪志《转法轮》第九讲,杜撰了“第十讲”,自封为“李洪志第二”,以“男女双修”为名与10多名女法轮功弟子“淫修”。武汉大法弟子肖陨仿效师父李洪志,编了个“慈悲功”,同样以“男女双修”为名奸污4名女习练者,被抓获后其供述称,“教授功法有利可图,还可以借传功‘与女人发生性关系’”,一语坐实了李洪志“天书”中的“性描写”对弟子四起“淫心”的助推作用。

  师父承诺的“圆满之乐”由不得弟子试着体验

  犯罪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性行为中,有些人寻求性的快乐不在于性欲的满足,而是通过性行为获得占有感、满足感、征服感和控制感。李洪志承诺弟子“圆满”的好处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在弟子看来,这“要什么”之中分明就有男色女貌,这“干什么”之中明明就包括“干那事儿”。李洪志还有另一说法,要尽快提高层次、早日圆满,只要去掉夫妻之情、兄妹之情、母女之情等等,那么,“双修”中的男女、兄妹、母女跟谁发生性关系就没什么区别了,都是“修炼”。法轮功的骨干分子台湾女子金红宁(又名金美珠),不仅重婚且“三重”,即同时与三个人保持婚姻关系。她于 2004年 5月 21日在陕西省公证处与一个陕西男子登记结婚。婚后,金通过隐瞒已婚事实,又于 2006年 5月 15日在山东省临沂市公证处与一个山东男子登记结婚。“梅开二度”后,该女子竟故伎重演,另又与一个四川男子结婚。至此,同一时间她竟有三位“合法”丈夫,且 3名男子均小她 20多岁!更有甚者,其中一位“丈夫”揭露,她有十分不堪的淫癖。这一违法行为兼丑闻被告发后,台中地方法院于 2013年 10月 24日以重婚罪判处金红宁有期徒刑 4个月。(《凯风网金红宁重婚的理论依据》)如此看来,“修炼法轮大法”的终极目标既然是欲望的满足,“精进”的那些法轮功弟子何不提前体验“圆满之乐”呢?类似金红宁的情况早在 2001年山东省平度市破获的法轮功人员“聚众淫乱”案、北京法轮功人员巩菊等16人在怀柔县北房镇地区搞“双修”案、中部某省数十名法轮功人员“群修”案、2004年吉林省延边“双修”淫乱案中,无不有李洪志“圆满之乐”邪说蛊惑的影子。

  “人间法律管不着”由不得弟子胆大妄为

  李洪志向来狂妄地认为法轮功弟子可以超越法律:“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转法轮·大根器之人》)“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 1999年《美国东部法会讲法》)首先,师父为弟子壮胆。据网友爆料,李洪志有了“前世皇后”刘崭、“绯闻女友”易容、新欢“西西”还不够,还将魔爪伸向的麾下的女弟子。2014年李洪志在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豪华酒店开总统套房,并包养多名“神韵艺术团”女演员。此事引发坊间热爆,“淫乱门”事件再次成为轮界热点。当然,在这件事上,常人的法律确未动“主佛”的一丝毫毛。其次,上行下效,弟子哪有不搞之理。当有关李洪志私生活方面的绯闻不断传出时,弟子们也在琢磨,既然你能乱搞,我为什么不能胡来?近年来,在警方侦破的多起案件中,男女弟子绕开法律,以师父为榜样,目无法纪,大壮色胆的淫乱活动可谓此起彼伏,有同性“双修”的,亦有亲兄妹、亲姐妹、亲母女“双修”的。2014年7月,有网友根据凯风网《关于征集李洪志及法轮功高层劣迹的公告》向网站爆料,称2012年10月以来,日本法轮功“天国乐团”团长纪江与一女大法弟子“双修”,纪江多次到该女家中整夜“研习大法”,不料此事被纪江妻子发现,吵闹至法轮功日本分部,并惊动法轮功高层。迫于压力,纪江已就此事向天国乐团同仁致歉,承认多次在该女家中过夜,但又坚称与对方只是进行“双修”,且尺度把握的很好,“只有接吻,没有发生性关系”。这个纪江只是想到常人法律管不住他,但却没想到会让妻子抓个现行,不知冷静下来的此君会对师父怎么想。人间法律真管不着练功人吗?前述例举的山东、北京、吉林、台湾等地的“双修”案,不仅证明人间法律管用,而且印证了自称“宇宙主佛”的李洪志确实无为无能。

  食色性也。没有永远的师父,只有永恒利益。对于心怀鬼胎的法轮功信徒来说,性丑闻频频上演,也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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